刀锋上的魔山

历史像伪装的夜幕,以一种无所不在的方式,把我的生活分割成两半。我曾经以为我逃脱。然而,在我快乐的面孔下,悲哀的气质日复一日地膨胀着,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无处可去,无事可做。


雪地粽子 @ 2006-04-14 19:27

很久没来了,荒草地啊荒草地,呵呵
因为不大上网,所以上了网就赶紧乱溜达,或者查资料,嗯,对自己“刀锋上的魔山”颇为愧疚
有时候也想在博客上写点什么,但一来近日心绪一般,二来说什么都感觉不是味道,索性什么都不说了
也许我不够强大
所以有些发生的事
我会有受伤害的感觉
但不管怎样
还是感谢大家给《千面》的鼓励
我每天都在对自己说加油,加油
但也常常觉得无奈和灰心
有时候就想放弃
可又觉得有些很内心的东西真的割舍不下

弃坑这么久了
仍旧一直收到鼓励
邮件、短消息
还有贴吧里的话
我不大敢看贴吧里的留言
因为觉得很对不住那些诚挚的鼓励
内心除了感动
真的会有愧疚
尤其是自己打算放弃的时候
还有这里的博客
天知道我多久没“打理”过了
可这里也依然有鼓励留给我

这两天心境好了许多
明天是自己的生日
差点忘了自己的生日
还是妈妈记得的
糊里糊涂过了那么久
其实一直很希望自己能够长大的
虽然我的岁数已经有“一把”了
可是在某种程度上
却像伍肇说的那样
“我在一个瞬间老去
然后永远不再长大”

嗯,还是那句话
谢谢大家的鼓励,鞠躬
我每天仍旧会对自己说
加油,加油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
我放弃了很多东西
但梦想却一直坚持着的
对于《千面》
虽然我是票友
但我也很希望能坚持写完
它对我有一些很特殊的意义吧
灰心的时候
我会去看一些鼓励
有些话
我甚至泪流满面
真的,谢谢大家

嗯,加油,加油
我每天都会对自己这样说
灰心的时候或者真的很想放弃的时候
除了看大家的鼓励
我也常常会去看《千面》
尤其是《埃达组曲》片断
呵呵,用自己写下的东西鼓励自己
真是件很奇妙的事情
其实,开始写《千面》的时候
就是自己比较自闭的时候
颓废更是不待言说
什么都不想做
大概正因为这样
所以那时候才会“给”叶君宇这样困难的任务去完成
呵呵,现在这个任务变成我自己的了
加油,加油
“我们是一样的
都不能屈服”
还有弗雷娅
春天的女神
……


 
雪地粽子 @ 2006-02-17 18:29

千面之二

 

 

1

 “这该死的‘千面’计划到底是哪里出了乱子呢?”君宇坐在飞驰的火车上,忍不住拧紧了眉头,窗外的光影在君宇白到几乎透明的面孔上飞掠着,通过玻璃折射的弥散在空气中的阳光将她整个人晕染得如梦如幻,让静静地独坐在列车窗边的她美得奇异而不真实。

 

按照目前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可将毒品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毒品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毒品和合成毒品;根据毒品对人体的作用,可分为麻醉剂、抑制剂、兴奋剂、镇静剂和致幻剂;根据毒品对人的危害程度,分为软性毒品和硬性毒品。这些仅仅是一些大的普泛化的分类,事实上毒品的种类真可谓五花八门,就合成毒品而言,在圣三一化学专业呆过大半年的君宇才刚刚开始探知里面门道的深浅。

 

君宇静静地坐在列车的窗边,一直凝视着窗外,偶尔眼神淡淡地在周围的人群身上掠过,她从小就不爱多说话,除非在很熟悉很亲近的人面前,但她长大的过程中,尤其在进入无间圈行走的过程中,她一直在尽量不动生色地观察这个世界,观察着形形色色或停留或路过她生命里的人。她的上线 乔纳森 先生一直对她强调的人的欲望,浮华世界里各色挣扎的灵魂与欲望,灵魂堕落的缘由千奇百怪,有很多真实的痛苦,只是有人承受住了,有人没有,就滑下去了。而欲望,在这个圈子里,是无数的欲望在支撑着毒品这个可怕的行当,因为欲望的背后则是血淋淋的利益。

 

火车外的景致在轰隆声中瞬息变化着,带着一种确定与不确定相结合的飘忽感,翻山钻洞,当火车隆隆地驶入一个漫长的黝黑的隧道时,君宇忍不住咬了一下嘴唇,更深地陷入了沉思,隧道里惨白的灯伴着呼啸而来的阴影,交替落在她的面孔上,让她不经意间带上了一种苍白的地狱天使的感觉。

 

早在1815年一位德国医生从鸦片中分离提炼出来的一种叫做生物碱的物质制成了吗啡;1898年又一位德国医生在吗啡中添加某种化学物质后合成了海洛因。这两位德国人都是药剂师,原本他们合成出吗啡和海洛因只是为了镇痛的纯医学高尚用途,但事与愿违,从这两种制剂被发明出来的那一天起,吗啡和海洛因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除了行走在医学用途的光辉大道上,又同时血淋淋地开辟了另一条黑色轨道,保守估计目前全世界每年消费的毒品价值在五千亿美元,而世界上可以统计的刑事犯罪中,和毒品有瓜葛牵连的就占了三分之二强,数不清的灵魂和肉体在这条黑色轨道上挣扎着,那白色的粉末像地狱幽灵一样在这条黑色轨道上吞噬着挣扎灵魂的同时,吸血鬼张开像冰毒一样闪着寒光的白森森的牙齿在吮吸着挣扎肉体鲜血的同时,还将无数原本平和快乐的家庭悬裹进去撞击得支离破碎。

 

她忍不住又想起了戴维,想起了珍妮,想起了索兰妮、东森,也想起了她自己……他们都是无辜地被旋裹进这个黑色轨道的,然后在这个黑色轨道上像面对命运一样无辜地面对那些幽灵与吸血鬼。

 

戴维就是被那些幽灵和吸血鬼带走的,当年超市那场对戴维的争夺真是一场疯狂的恶斗,两帮人在追逐着争抢他们。君宇在反应过来以后,抱着戴维拼命地想逃走,但无济于事,不过十几分钟,君宇和戴维居然在这两帮人手里几易其手。君宇真的吓坏了,相反戴维倒比君宇镇定的多了,他只是在君宇的怀里紧紧地抓君宇,也许,在那一刻,他比君宇更知道什么是命运。

 

他们终于被其中的一票人抓住了,并被蒙住头带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方。那里坐了一个四十多岁黑衣的女人,一道极细极细的刀纹斜略过她漂亮的面颊,略略带着一丝乖戾,却无损她的美貌,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在她说话之前,是绝对见识不到她的可怕的。

 

而在她张嘴三秒钟后,三个人,刚才和他们火拼争抢他们被捉住的三个人便尸横了下去。 那时的 君宇立刻就吐了起来,戴维很镇定地牢牢地握住君宇的手,那是他最后一刻握住君宇,很快一个黑衣人就把他粗暴地扯到了那个女人面前。那女人一把就从戴维的脖子里拉下了那个十字架,血迅速从戴维的脖子上涌了出来,当时的她一声尖叫,打算冲过去,但根本无济于事。

 

那女人熟练地旋开了十字架,取出了里面的东西,然后立刻把冰一样的目光在戴维的脸上扫射起来。戴维呆呆地看着他,他的自闭帮他形成了相对有效的屏障。

 

那女人又把目光扫到君宇的身上,君宇相信她那一刻的目光一定也呆呆的,吓呆的。旁边一个黑衣男人开口问要不要干掉他们,那一刻,君宇突然没有了恐惧,只是脑中一片空白。那女人踱步上前,抬起君宇的下巴,眯着眼睛上下打量起君宇,就在那一刻,君宇突然感到了一种恐惧,不是死亡,是另一种说不清的恐惧,她打量君宇的时候,君宇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不但是那次,在以后的很多次,她看到这个叫辛迪的女人都会汗毛倒竖。

 

那时的辛迪咕噜咕噜说了一句也许是意大利语也许是德语的什么话,周围几个黑衣男人哈哈笑了起来,非常放肆的,但是仅仅就这样,仿佛做梦一样,最后她居然被放掉了。在君宇被放掉之前,辛迪又走到戴维面前,笑微微用一种听似很温柔实则很恐怖的声音道:“少了一部份,没关系,应该在你老爷子那里,我不相信你的老爷子会舍得你这个宝贝儿子,我就不杀你们了,你跟我走吧,他会花代价来找你的,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东西早晚会到我的手里。”

 

说完她挥挥手示意那几个男人带走戴维,戴维在她挥手的瞬间,就转过身来看君宇,很镇定地看君宇,用他那双蓝灰色的眼睛静静地说,说那夜的歌词:“姐姐,我要回家,牵着我的手,我有点困啦……”

 

君宇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那一刻的她对着戴维使劲地点点头,她用眼睛答应他,她的天使姐姐一定会带他回家,而他则对君宇的回答灿然一笑,就像他第一次醒来的那个清晨一样,他仰着脸冲君宇笑得就像一个灿烂的天使,纯洁而毫无任何心机,嘴里喃喃了一句“Angle sister”——从一个开始到一个结束,他就这样残酷地 君宇的身边被带走了,而从那时起,她就只能尽其所能,用属于她自己的爱、单纯与希望寻找带他回家的路,咬着牙一路走去,无论如何……

 

 

2

“姐姐,你吃不吃苹果?”突然坐在君宇对面的一个小女孩笑嘻嘻地递过来一个苹果,君宇像从回忆中醒过来一般,她迟疑了一下,对面那个粉嘟嘟的不过四五岁的小女孩把一个大苹果又往她面前递了一递,那个苹果的硕大简直超出这个小娃娃的手的能力,但她仍努力地拿着往前递,君宇不再迟疑,赶紧接了过来:“谢谢啊,小朋友。” 她接过苹果才发现,火车在穿越幽黑的隧道与蜿蜒的低山以后,早已奔向广阔的平原大地,天空仿佛突然明朗了许多。

 

“快跟姐姐说不用谢!”抱着这个小娃娃的年轻少妇一 边对着 君宇微笑,一边又教怀里的孩子说话。那娃娃没有学着说,反倒看着君宇笑嘻嘻地道:“姐姐,你好漂亮啊,妈妈刚才偷偷跟我说了好几遍你好漂亮啊,还说如果我长大变成你这么漂亮她要高兴死了,你快告诉我,你是怎么长这么漂亮的……”

 

君宇哑然失笑,又有点不好意思,但她随即伸手刮刮小娃娃的鼻子道:“呵呵,听妈妈的话,多多地吃苹果喽!”她不过是玩笑话,那小娃娃却立刻睁大了眼睛认真地甚至紧张地问:“真的吗?真的多吃苹果就可以长那么漂亮??”她一边问着,一边已经把她的小手向桌上的那袋苹果中最大的一个伸了过去,君宇和她的妈妈见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君宇帮着小娃娃拿过苹果,然后从包里拿出一把小刀开始帮她削皮。

 

她刀功娴熟,那苹果皮在她那双修长的手指下源源不断地滑落下来,平滑而整齐。对面的少妇看着她的美手,又看看她的面孔,平原上的阳光温暖而璀璨地照在这个女孩的透白清秀的面孔,那个只有巴掌大小的面孔,柔美中带着种奇异的帅气,她一边削苹果,一边微微笑着,眼睛里噙着秋天太阳特有的光茫,嘴角轻轻扬起,平静淡然,让人隔着点恰如其分的距离看着,忍不住舒服到心里,简直无法从她身上移开目光。

 

少妇妈妈看了半晌,终于忍不住道:“你真是好漂亮,尤其是漂亮得那么特别……”她没有说完,脸上却蓦然红了起来,赶紧补充道:“不好意思,我没有别的意思,我不大夸人的,尤其是陌生人,只是你真的……”这次她又没说完,却赶紧低下头去拍怀里的孩子,那小娃娃嘻嘻笑了起来:“瓦卡卡,妈妈脸红喽。”

 

君宇多少有点害羞,想了想,她又像成年人一样打着圆场道:“哪里漂亮啦,也就是一个吃五谷杂粮的普通人罢了。”不料那少妇一听这话立刻抬起头来道:“当然漂亮啊,你不独漂亮而且帅气,天呢,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女孩子这样帅气。不过,不过……”她又有点迟疑起来,不过这次她总算继续说下去了:“不过最让我惊讶的倒是是你的干净,尤其是你的眼睛,纯净透明得就像……就像新疆天池星空下的那汪水……不好意思,我刚去那里旅游过,印象很深,一时也找不出别的形容词来形容你。还有啊,你也不化妆,啧啧,怎么皮肤能白到这样的透明啊……”她到底还是没有说完,因为一来不知道怎么形容她的美;二来不知怎么,她的美又让这个少妇感到一种很淡的绝望,因为她的美似乎瞬息变着,在与时间缠绵的同时,又毫不停息地跟着时间一起流逝,把握不住,也挽留不下,似乎只为这一刻停留。

 

君宇听着这些话,忍不住羞涩地笑笑,接着没所谓地摸摸脸:“呃,皮肤啊,大概是遗传吧,呵呵,我也不护理的……”她一边说着,一边把削好的苹果递给小娃娃,小娃娃双手接过苹果,立刻抱着大大地啃了一口。那少妇看着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她不但美,而且她的美一直变化着,实在是说之不尽,不管是她随性地与人交谈着,还是她就那么静静地坐着,在没有与她们说话之前,她只是很安静地凝视着窗外,眼神淡淡的,若有所思,似乎美得很不真实,但这种美没有侵略性,不让人觉得冒犯,但又有些让人不敢亲近,因为干净出尘得不大像这个灰色俗世上的人。

 

君宇在收刀的同时,借着刀上的微光略略地看了看身后,一晃眼之下,果然不出她的所料。君宇微微叹了一口气,把刀细心地擦干净折叠好放进包中。对面的小娃娃一边吃一边嘟哝道:“妈妈,我乖乖地吃完这个大苹果就真的会变漂亮吗?就像这个姐姐一样。”君宇扑哧一笑,替她擦擦嘴边的苹果汁。这小娃娃甚是喜欢君宇,当下摇晃着小身体便闹着要君宇抱。

 

君宇自然是抱过她来,那小娃娃很是活泼,把君宇逗得笑个不停,她似乎许久没有这样放松开心过了,对面的少妇妈妈见状笑道:“你很喜欢小孩子啊!”君宇点点头,忍不住又想起戴维,她略带点惆怅道:“我有个小弟弟,不过好久没见到他了……”少妇看着她道:“嗯,弟弟妹妹也很好的,不过自己的孩子更不一样,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君宇没想过那么远,当场笑了起来,接着有点为难道:“这可说不好,我……离结婚还远着呢,哪里会去想这些,不过说起来呀,嘻嘻,最好是生龙凤胎,一男一女,我真的好喜欢小孩子的。”少妇妈妈听到这里倒有点若有所思起来,一边凝视着她,一边道:“嗯,不过,想不出你这样的气质品貌,能有什么样的男孩子可以配得上你呢。”

 

一听这话,君宇倒微微一愣,一个模糊的影子在她的脑中瞬间飘过,她甩甩头,努力把那个影子赶走,接口道:“哪有那么复杂,其实只要人好,有责任心有承担,再长得高一点帅一点就可以啦,最好会打篮球,会弹吉它,能一起唱唱歌打打球就完美啦,我中意普通平淡的日子。”

 

那个少妇凝神看着她,想了想道:“普通平淡的日子?虽然我和你只是一面之缘,不知怎么却觉得你这辈子似乎不会过寻常人的生活呢。”君宇不再多说,微微叹了一口气,怀里的小娃娃一边啃着苹果,一边眼珠子骨碌碌地转,突然道:“结婚吗?我知道的啦,男生女生配,姐姐是女生,姐姐可以嫁给我爸爸呀,我爸爸是男生,我爸爸最帅最帅啦!”

 

君宇和少妇妈妈一开始还没有听明白,待到反应过来都撑不住大笑起来,少妇抱回这个小娃娃点着她的鼻子道:“又瞎说啦,爸爸已经娶妈妈拉,况且爸爸可不够帅,还没有这个姐姐帅呢……”小娃娃一听不乐意了,扑腾着小腿道:“爸爸也很帅,爸爸也很帅!”

 

少妇妈妈呵呵笑着,带点歉意对君宇道:“小孩子都一样啦,都觉得自己的爸爸好了不起呢。”君宇一边点着头,一边作了个鬼脸,又畅快地笑了起来,那少妇看着她的笑,不知怎么,突然觉得亲切异常,这个笑仿佛让对面这个女孩变了一个样,从一个原本有点距离的带点公主与王子混合气质的陌生小美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同事家的女儿,或者是一个邻家妹妹,因之彼此间可以熟不拘礼地随意开开玩笑,那一刻,她倒像一个落入凡间的精灵。

 

半个多小时以后,那个少妇妈妈抱起孩子准备下车了,临下车前,她迟疑了一下递过一张名片给君宇,笑道:“虽然很唐突,但十年才修得共渡舟,也算有缘,以后来这个城市可以联系我,碰到你这么一个……一个女孩子可真是难得。”不知怎么,说这句话的时候,这个少妇妈妈又感到了一种奇异的喜悦与绝望,为她自己,也为面前的这个小女孩,白发红颜,也许每个人都会老去,但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孩似乎很奇异地唤醒了自己在内心深处的某种沉睡东西,珍贵而遥远。

 

君宇迟疑了一下,也报出了自己的名字,真名—— 君宇,然后温熙地笑着刚要接过那张名片,却见那个小娃娃挣过身体抢过来,然后闹着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写上去,少妇妈妈没奈何,只得摸出一支笔,那小娃娃抓过笔,立刻开始吃力但认真地写了起来,她甚至还不会正确执笔,只是满把抓着,一笔一划,最后大大的两个字——“汪蕊”竟然也好不容易地写出来了,虽然那个“蕊”字差不多分离变成了四部分,右下角那个“心”可爱得简直要飞出纸外,但少妇妈妈 君宇都连声表扬,少妇妈妈更是眉开眼笑,满脸骄傲……

 

待到她们下车之后,君宇拿过名片仔细看了一下——“谢蔚青”,是Z市一个医院的外科主任。君宇默记了一下联系方式,又翻过来认真地看了看那两个可爱的如涂鸦一般的“王蕊”,咬咬嘴唇,接着便狠下心掏出打火机把名片烧掉了。

 

她向窗外望望,那对带给她短暂但难得的轻松与愉悦的母女俩,早已经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了。在那一瞬间,君宇突然又不可克制地难过起来,一种很复杂的况味,又是难过,又是羡慕,又觉得一种很难得的淡淡的温暖与美好。

 

阳光清倩柔和地透过列车的玻璃窗落在君宇身上,君宇对着车玻璃窗上隐约朦胧的自己的面孔,突然有一种久违的陌生感,现在的她到底是什么模样啊?

 

在戴维被带走的最初的大半年里,君宇做了无数疯狂的尝试,其中很多是无意义的,还有很多是有害的。但是她答应戴维会带他回家,一个安全的家,不管怎样,她都没有后悔过。有那么一个阶段,她的容貌都发生了变化,她的面容模糊起来,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哪里,她甚至不敢看自己。因为任务需要,她像玩火一样做着一些可怕的勾当。当她按照计划被学校开除之后,她开始正式进入一个愈加混乱的世界……

 

但那株三叶草,那株伍肇爱的三叶草让她恢复了已经混乱大半年的面容和气质,还有她目光的干净,在为了戴维进入的那个让她极度不适的世界里,在伍肇安静的病床前,君宇重新知道了她要什么和她确实能依靠什么,她对自己说,爱和承诺会让她拥有力量与意志,她要继续保持她世界的澄澈,不管周遭是怎样的混乱,在命运的波涛汹涌中,她重新确立了她的原则。

 

她美吗?很多人都说她美,而她并不自知,仍旧随性肆意地生长着,不管外面的世界是怎样异化着每一个人,她只是淡淡地坚强地固守着内心最真实的一块。

 

君宇的手指轻轻滑过车玻璃窗上自己的面容,那随着光线和车身轻微颠簸俄而不断变化的面容,微微伤感地笑了一下。也许,也许是该了断的时候了,尤其是在她现在这样孤立无援,几乎在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的推断没有错的话,“千面”计划的内部已经出了大问题,也许,在很早之前就偏离正常轨道了,甚至早到珍妮出事的那一会,君宇一念至此,忍不住又打了一个寒战,目光随即锋利阴霾起来。

 

3

君宇抬起她的腕表看了看,她打算浅浅地睡五分钟,五分钟以后作一个决定。其实,其实甩开他们是很容易的事情,只是……

 

飞驰的火车在十分钟后会又到一个站头。她敛神调息很快地进入一种浅睡眠状态,然后在五分钟到的时候准时醒了过来,飞快地收拾好东西,看这架势,她已经准备下车了。

 

离她身后不远的地方,有两个人见状也忙乱了起来。君宇浑不在意,拎起包开始往车门口走去。身后的两个人见状迟疑了一下便也拿起包站了起来,努力试着保持点跟在她的身后。

 

不料,他们刚跟了几步,已经接近门口的君宇突然一个转身,对着他们直冲过来,这两个人措手不及,与君宇几乎是撞个正着,君宇微哼一声,冷着脸把他们两个往后逼了几步,然后干净利落地一推一攘把他俩悄无声息地放倒在一个空位置上,然后在他们对面也坐了下来,一脸寒霜地看着他们。

 

趔趄着坐倒在空位置上的伍肇有点尴尬地笑了笑,笄吉则一声欢呼,干脆从位置上跳起来,扑到君宇的怀里,拱着小脑袋撒起娇来——她简直是欢天喜地。君宇推开了笄吉两次,但到底还是没有抗住她腻在自己怀里的劲头,只得作罢。笄吉得寸进尺,索性躺倒在君宇的怀里,脚也打横放到了长椅上,把自己安顿舒服后,她掩嘴打了一个哈欠,声音柔柔道:“我真的困了,我要睡一会,这几天好累啊,你和伍哥哥作决定好不好,我已经做过决定了。”说着她做了一个鬼脸,君宇凝神看着怀里的她,虽然那张明媚的脸上满是笑意,却掩不住她眼睛里的悲伤与疲倦,甚至还有一丝绝望,即使那双眼睛也月牙弯弯地笑着。

 

对着君宇若有所思的凝视的目光,笄吉的眼睛闪烁了一下,用手略略遮挡了一下自己的眼睛,仿佛在抵抗什么似的,接着她索性说到做到闭上眼睛,开始睡了起来,不管是否真的睡着,她的鼻息竟然很快地均匀起来。

 

君宇看着怀里的这张面孔,原本漂亮的麦色皮肤被一种略略的不甚健康的苍白替代了,这苍白中甚至还含着一点灰,只是在仿佛的睡境里她似乎无喜无悲,只有隐约的无辜和倦怠。君宇微微叹了一口气,腾出一只手从包里取出一件长衣小心地盖在她的身上,然后抬头直视着伍肇。

 

伍肇微微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想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他迎住君宇的目光,略带点疲倦地低声唤了一句:“小宇……”

 

君宇心里颤抖了一下,但面上仍旧毫无表情,冷冷地看着伍肇道:“我不想和你多啰嗦,昨天你们打定主意走,我没有拦你们,今天一样也不会为难你们。截住你们,我只想正式提醒一下,其实你们做的决定很对。所以不要再跟着我,省得自找麻烦,况且就你们这样的跟踪本事。还有一个小时,火车又会到一个站头。你必须带笄吉下去,最好远走高飞,永远不要再掺合在这些事情里面。如果……如果你仍旧是那个善良的人,就一定要好好照顾笄吉,她很不容易的,况且她还小,在她长大前,你要照顾她,让她过那种她喜欢的平凡简单快乐的生活,不过你要多挣点钱,因为她喜欢买好玩的东西,你要宠她,她很没有安全感。等她大一点了,你要对她的男朋友把关,让她嫁一个好男孩……呵呵,最好你能娶她啦,这样我就都放心了……”君宇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轻声地滔滔不绝地说下去,竟然很难得地说了这么多话,最后竟然带着笑意开了这么一个也许不是玩笑的玩笑,虽然她的心不知怎的狠狠地痛了起来。

 

伍肇带着点嘲弄看着她,接口道:“是啊,我娶了她,然后生一对龙凤双胞胎,我家有生龙凤双胞胎的历史,虽然是隔代的,不过根据遗传学的原理,我这一代很有可能可以生出来……如果我娶了小吉,那你怎么办呢?虽然你条件不高,可现在找一个人好,有责任心有承担,还得长得高一点帅一点,还要会打篮球,会弹吉它,最后还得有本事生龙凤胎的,好像也不是很容易的哦。不过我仔细算了一下,好像我都符合哎,而且虽然我一直苯苯的,既不是最出众,也没什么钱,可是我一直都爱你,爱了好多年,如果这样,你舍得让我去娶别人吗?”

 

君宇的脸突然红了红,但她随即咪细了眼睛打量着伍肇,眼里掠过一丝寒光:“这么远的距离,你能听到我的对话?难不成……可这不可能啊。”伍肇笑了一下:“放心,我可没本事在大小姐你身上或者身边按什么窃听装置,不过我有你的声波文件,按照最新的研究进展,五十米之内可以通过电脑解码重组。我们分别了两年多,虽然我跟踪大活人的本事没什么长进,可其他一些地方还是有一些小进步的……”

 

君宇暗暗松了一口气,并且突然心中一动,但随即微微摇头又放弃了,仍旧冷言道:“我不要听你打趣了,照我的吩咐去做,否则……”伍肇凝视着她,微微叹息着道:“小宇,你知道我和小吉为什么会换了主意来跟踪你?或者更远一点说,你知道为什么小吉最初会决定跟我一起走吗?”君宇轻哼一声,缓缓地摇了摇头接着道:“抱歉,我不知道,可也不想知道,能选择是好事,我喜欢她能选择。”

 

伍肇叹口气,伸手去握君宇的手,可他刚触到君宇的手,君宇很迅捷地手掌一缩一翻便挣脱了他,接着冷冷道:“你还是说话地好,不要动手动脚的,我们之间现在没有任何关系。”伍肇苦笑了一下,沉声道:“好的,其实小吉的决定是因为我告诉她,纠缠她的毒瘾是由你控制的,就像当年的珍妮……”君宇面容耸动,忍不住怒喝道:“你……”伍肇直视着她的眼睛继续道:“我没有蓄意诽谤你,我说的是我一直以来的怀疑,而且我说的症状都没有错,所以小吉有那么一段时间是相信的,她忍不住怀疑你在控制她;而我那时恨你,所以我们决定一起走。”

 

君宇的面色在瞬间恢复了平静,她淡淡道:“很好啊,我也希望你们走,走得越远越好,尤其笄吉现在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价值了,我确实在利用她。”

 

一丝难过掠过伍肇的面孔,他看着眼前面容平静,但拒人千里之外的君宇,半晌才低下头道:“小宇,不要这样说……”君宇没所谓地看着他,挑了挑眉毛道:“以前你老是说我在欺骗你,在演戏,现在我终于撕开面具说实话了,你为什么反而不相信了呢?”

 

伍肇抬起头来,用压不住痛苦的眼睛看着君宇道:“我……我确实恨你,在你离开我的怀抱,向我提出分手的那一刻起,天知道,猜疑、嫉妒甚至自卑,还有后来的怨恨,那怨恨甚至与爱情无关,我恨你毁了你自己的生活,所有这一切最终不但几乎毁了我的判断力,甚至毁了我整个人。可是……”他指指君宇怀里的笄吉,继续道:“昨天我和她只离开了一段时间,其实还没有真正上路呢,她突然告诉我,在怀疑和信任你之间,不管怎样,她还是决定选择信任你,即使我证据充分。小宇,我不如她,小吉和你在一起还不到半年,她最终的决定是信任你,而且是在我那样的‘攻势’下,而我……”

 

君宇的声音在瞬间略略疲倦下来:“笄吉信任我,是因为我要么有些事情不对她说,要说话我说的都是实话。而对你,我确实说过很多很多假话,这你我都明白,我骗过你很多次,而且我确实伤过你,伤得很重。伍肇,现在说这些都没有意义啦,你和她还是走吧,如果你能藏好她,照顾好她,就是帮我大忙了。”

 

伍肇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君宇,沉声道:“可是我和她都重新作决定了,我们打算跟着你,和你一起面对那些事情。”“可是……”伍肇伸手制止君宇,继续道:“昨晚我和小吉聊了很久,她也告诉了我许多的事情。我终于前后仔细地想了一遍,其实,其实……”

 

他开始断断续续地说,努力厘清思路,痛苦地,说给君宇听,也说给自己听。他说其实君宇对他不停地开始撒谎是从戴维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开始的。戴维最初不见的时候,她骗他说戴维的父母带他走了,很急,去了意大利。那时的他半信半疑,在多年的纯真岁月后,他从来没想到他的水晶女孩会说谎。那时他在埋怨君宇不让他和戴维道别的时候,他甚至有一阵开始存去意大利旅游看戴维的钱,那前原本是给他看心理医生的。不过主要那阵他太忙了,忙着他的期末考试和继续读硕士的相关事宜……也许他们之间的一切应该怪他,真的怪他,他竟然让她独自承担这些。在他还没有忙完之前,她突然出门两个多月,说是去度假,从他们在一起后,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他那么久过,虽然她也给他打电话,可是当她回来的时候,她的人、气质,甚至气势都变掉了……

 

伍肇强忍着心中咬啮般的烦躁与痛楚道:“小宇,即使不是后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从那时起我就仿佛不认识你了,而没过多久,你就向我提出了分手,坚决地,毫无回旋余地快速而残忍地离开了我。虽然我很早就对有些事情开始怀疑了,但是那时候……”

 

她仰起脸,给了他一个苍白的如同栀子花一样的笑容,虽然是苦笑。她能说什么呢?那时的他们都还是大孩子,很多事情都处理得很糟糕,更由于彼此之间的爱,而互相重重伤害,也许只因为他们爱对方甚至胜过爱自己。君宇对他不停地撒谎,甚至刺激他,只愿他安全地远远走开,为了让他走开,她甚至当众嘲笑他,掴过他的耳光,她永远无法忘记他那一刻的羞辱表情;而他,他那时候的心思都被醋意和猜忌占据了,天知道,那时候无论是男是女在她身边都能让他发疯。在他发现她和杰克一起频频与毒品有涉的时候,他眼里几乎连杀人的表情都有了,就像他曾经说过的,他可以容忍她不爱他,但却真的无法容忍她毁了自己。曾经永恒的过去,正在流逝的现在与渺不可知的未来——那株三叶草并不仅仅是爱情,更多的是对生命本身的珍视和爱。

 

伍肇看着她那像栀子花一样苍白的笑,痛苦地继续道:“小宇,那时甚至你的面孔和你的眼睛都发生了变化,我怕极了。有一阵我简直想杀了那个一直在你身边的美 博士生杰克,他比我高,比我帅,甚至篮球比我也打得好,还有似乎用不完的钱,我不介意输给他,如果有人能给你更好的幸福,我会默默低头走开,可我无法忍受他领着你去沾染毒品……”

 

君宇叹了一口气道:“你不用杀他了,他去年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已经……”伍肇的脸在瞬间变得苍白,半晌没说出话,君宇皱着眉头看他:“伍肇,听我说,过去了,都过去了,我自己能够应付,如果你真的心里有……有我,那就请永远离开我,只要你能记得我最美的时刻,那些或者雪花飘飘或者星光灿烂的夜晚,我……我就满足了,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我不要你扯进来,戴维走进的是我的家门,不是你的。”

 

不料一听这话,伍肇再次伸过手去握君宇的手,执着地强硬地不顾一切地,君宇看着怀里呼吸均匀的笄吉,叹了口气,不再抗拒,把手僵硬地放在伍肇宽大的手掌中,同时低垂下自己的眼睛。

 

伍肇多少带点满足,呼出一口气,握着她的手开始低沉而温柔地一声声唤她:“小宇,小宇,小宇……”君宇的脸慢慢地红了起来,手在他的掌中渐渐柔软了起来,于是她想挣脱,不料伍肇更紧地握住她,同时换了一种握的方式——五指相缠,与她的手十指紧紧交扣在一起。接着他开始一边慢慢用力,一边仍旧低沉而温柔地一声声唤她:“小宇,小宇,小宇……”

 

火车早已经轰隆隆地开始了它的下一个旅程,窗外的景致似乎不间断地甜蜜而忧伤地掠过,君宇看着自己修长的指节被交叉在伍肇指中,在他交扣的力量下慢慢地变白,不知怎的她心中忽然掠过一阵很久都没有过的慌乱。

 

4

“痛不痛……”伍肇柔声问她,君宇凝视着他的眼睛,已经发白的手指被他夹得很痛,但心头万千思虑掠过,她仍旧缓缓地摇了摇头。伍肇苦笑一下,继续加大手上与她手指相扣相夹的力量,哑着声音道:“小宇,真的不痛吗?你以前很怕痛的,不独怕痛,还怕蛇,怕毛毛虫,怕看鬼片,甚至有一阵还怕黑,可你现在什么都不怕了……”

 

她依旧静静地坚执地摇头,而他苦笑,是的,在这么久的煎熬过去了,她仍旧只想独自承担,而让他远远地置身这些麻烦事之外,其实她是想保护他,她居然一直在保护他,不让他卷进来,虽然她一直在对他撒谎,说各种各样的谎言,难道她忘记了他是戴维的天使哥哥了吗……

 

以前,是啊,以前她怕好多东西呢,君宇凝视着伍肇,忍不住古怪地笑了笑,嘲弄他,也嘲弄自己。伍肇眼睛定定地看着她,痛苦如燃烧般。她看在眼里,内心里忍不住好一阵挣扎,接着心渐渐有点柔软了起来,以前……是啊,也许以前他们的很多处理问题的方式都是错的,虽然深爱对方,却都那么痛苦。

 

半晌,君宇终于抖着声音道:“伍肇,对于索兰妮和东森的事,我真的,真的很抱歉……”伍肇蓦然抬起头,挣扎与痛苦从他的眼睛里汹涌掠过,半晌他颤声道:“你也在责怪自己吗?我是一直在责怪自己,也责怪你,有那么一阵,我恨死你了,更恨死自己,我为什么要认识你?”

 

他想说什么,伍肇只觉得那一瞬间他痛苦得甚至难以呼吸,那些岁月,在她离开他生活后,他独自挣扎的岁月,那场车祸也许是意外,也许不是。可那时的他一古脑都怪在了她的身上,有一阵他觉得或者从他们第一眼见到起就是一个错误,有那么一段时期,他恨她,他觉得她该为他一切的绝望、悲伤和痛苦负责,她毁了他,还有索兰妮和东森的死。

 

君宇大颗大颗的眼泪无声地滴落在他们十指交扣相缠的手上,伍肇一边凝视着那些眼泪一边自顾自继续说了下去:“你进入大学后,那么多的人追求你,包括那些有钱出众的世家子弟,我本来就很紧张,有时候我简直自卑死了,而你竟然迅疾地与我分手。在你向我提出分手后不久,我发现你在接触毒品,去各种我难以置信的场合,你身边的任何男孩和女孩都能让我气得发疯,尤其是珍妮和杰克,即使他们仅仅是站在你的旁边。

 

小宇,我可以接受你不再爱我,可我无法接受你毁了你自己,尤其你的面孔在我面前开始模糊起来……我怕极了,以前我一直在盼你长大,你长大以后我可以娶你,完整地拥有你,可是当那时你向我提出分手,并且面容模糊地和毒品纠葛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绝望,我不敢相信你的长大是那样的,我用了各种各样的方式挽留你,警醒你,可都无济于事,直到那株三叶草。

 

那时我躺在病床上,刀口很痛,可心满意足,我看着你的面容在慢慢恢复成我记忆中的样子,你的目光重新澄澈,你乖乖地坐在我的病床前,目光温柔地看着我,娇薄嘴唇的唇角微微上翘,就像多年前那个像小鹿一样的小小女生坐在篮球场边看我打篮球。

 

小宇,小宇,小宇,小宇,小宇,小宇……

 

我看着你,一直在心里低低地唤着你的名字,幸福而满足。但在第十五天的时候,在我快出院的时候,你突然不辞而别,像人间蒸发一样,同时索兰妮和东森出事了,我随后又知道了珍妮的事情。我几乎要疯了,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只想着怎样能报复你。

 

我几乎被毁掉了,我恨我自己,恨你,我什么都做不了,我休学了半年,可不知为什么,我在恨你的同时却发疯一样想你,小宇,我想你。

 

我甚至想过去吸毒,我想有一天等你再想起我,或者看到我的时候,你可以看看我被毁灭的样子,你和你执意要沾染的毒品是如何把我毁掉的……”

 

伍肇终于也落下了眼泪,一颗一颗滴在他们十指相扣交缠的手上, 君宇的眼泪混合在一起。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君宇流着眼泪一迭声地说了起来。伍肇叹了一口气,稳稳地伸手过去温和地抹去她脸上的泪水轻声道:“小傻瓜,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是的,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伍肇凝视着她的泪眼,从前的痛楚岁月仿佛电影般掠过,心痛如绞地想,其实应该说对不起的是他才对,第一,当年他不该让她独自承担一切;第二,他更不该在她独自承担之后,猜忌她,怀疑她,纠缠她,给她找好多的麻烦,虽然在无可奈何之下,有一阶段他已经愿意放弃爱情,只要她幸福,他无法忍受她和毒品有任何纠葛,那会毁了她,在他心里,那株三叶草,并不是爱情,他只盼她远离那些黑暗。其实对着自己最爱的人,她已经尽力了,他们都尽力了,虽然也许他们采取的都是最笨的办法。因为在那一会,伍肇忍不住想,也许索兰妮和东森是他受之累才……此念一起,他忍不住低垂下头,哽咽不已。

 

君宇的心剧痛起来,他们交缠相扣的双手上满是两人濡湿的泪水,她看着眼前这个心爱的男孩,终于开始柔声唤他:“伍肇,伍肇……”

 

许久,伍肇抬起湿润的眼睛,慢慢道:“小宇,我告诉你这些,并不是想惩罚你或者我自己,包括珍妮的事情。我只是想告诉你,这次,我要和你在一起,一起面对那些事情,一起寻找解救戴维。死亡是一颗球型糖果,那是你以前迷惑的诗句,小宇,面对危险,甚至面对死亡都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活里没有你。”

 

他忍不住向那段岁月看去,在索兰妮和东森刚死去的那段时光,他一直在考虑,考虑生命的意义,也考虑死亡的意义。直到有一天,从前一张涂鸦画上的诗句来到他的面前——“死亡是一颗球型糖果”,是的,那就是他找到的答案,虽然他并不了解这句诗的确切含义,可它说出了他的感觉——死亡是一颗球型糖果。于是他在那一瞬间老去,然后永远不再长大,只是流连在他破碎童话的边缘,伤痛不已。

 

那也是一种命运,就像他最颓废的时候,最终没有去吸毒,而是在买毒品的路上,拐进一家游戏房,打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游戏,在休学的半年里,他沉溺于打游戏和做黑客,有时候沉溺也是一种治疗,他到底挺过来了。

 

就像他给华卫的留言一样——即使在致命的警告面前又会怎样地选择呢??也许他们都无法拒绝命运,更也许拒绝或者选择都是命运不可抗拒的一部分吧!

 

他再次看着他水晶女孩的眼睛,声音低低但坚执道:“小宇,与爱情无关,只是因为你是戴维的天使姐姐,我是戴维的天使哥哥。这次我不会再走开,我要和你一起面对。”

 

5

不知过了多久,君宇终于点了点头,更多的眼泪从她俊秀帅气的面颊上滚落了下来,同时在那一瞬间,她突然轻松了起来,也许早就应该这样,天使姐姐与天使哥哥一起面对,而不是像从前那样以爱的名义彼此伤害与逃避,天知道,他们从前是多么痛苦,即使长久分别,也从来无法真正忘却。

 

伍肇再次叹了一口气,五指重新用力,用力夹着与她相扣缠绕的手指,同时凝视着君宇的眼睛,柔声道:“小宇,现在痛不痛?”君宇用力地回扣着他的手指,他们相扣缠绕的指节在那一瞬间因为失血变得雪白,她终于点点头:“痛,痛的……”她哽咽着声若细蚊般回答道,接着却终于哭出了声:“伍肇,我好痛啊……”

 

伍肇仍旧没有放开了她,仍旧用力地扣着她的手指,和她一起感受这份痛楚,小宇,他的小宇,又能感觉到痛了,因为她感觉到痛了,所以他又得到了,她纤长美丽的五根手指,现在重新属于了他。

 

笄吉突然 君宇的怀里坐了起来,没头没脑地嚷道:“好讨厌啊,你们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伍哥哥,你好过分啊,我从来不知道你能……”她突然说不下去了,气鼓鼓地看看君宇,又看看伍肇。

 

君宇甩了甩那只一直抱着她的有点僵麻的手,赶紧擦擦眼泪,接着柔声问:“吉宝宝醒了吗?”笄吉转过脸来看着君宇,嘴唇哆嗦了两下,突然扑到君宇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伍肇吓了一大跳,刚要说什么,君宇冲他摆摆手,一边哄拍着笄吉,一边倒含笑低声对伍肇道:“没关系,她哭两下马上就会笑的……”君宇话音未落,笄吉已经抬起头来,半是呜咽半是笑地道:“这样最好,我们仨就是死也能死一块了。”伍肇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伸手刮刮笄吉的小鼻子:“小丫头,你就不能说点吉利的话吗?”

 

笄吉理也不理他,只是怒目而视,忽然倒伸腿不轻不重地踢了他一脚,咬牙切齿道:“理我远点,对了,我们不要和你死在一起。”“好啦,小吉别胡闹啦,小孩子家家的,不要占有欲那么强……”伍肇心情极好,丝毫不受影响,接着又去牵刚刚 君宇分开的手,不料笄吉毫不客气地抢先拍开他的手,接着一把抓过君宇的手,气哼哼地拉到嘴边,对着她的手指使劲地咬了一下,尖声问:“痛不痛?痛不痛?”

 

君宇猛地抽回她的手,脸都有点红了起来,她在那一瞬间突然变得极其娇羞可人,美得简直明艳不可方物。伍肇倒是一点没注意到,他立刻探身过来看她的手指,满脸关切。君宇躲了躲,不给他看,接着用手去掠掠头发,笑吟吟道:“好啦,你们都别闹啦,我……”她没说完,伍肇已经对着笄吉半是埋怨半是调侃道:“哇,小吉,你别不知足啦,我不过是牵牵她的手,你可是一直舒舒服服地睡在她的怀里,要不咱俩换换?”

 

笄吉一愣,刚要回嘴, 却见 君宇突然拉住她的手,一边看表,一边急急道:“先跟我走……”笄吉紧张地抬头一看,却见这个车厢前半部已经出现了几个黑衣男子,一边寻人般四下看着,一边慢慢向这里移动过来。

 

“伍肇,我们分开走,你要若无其事的。这站你就下车,三点半准时在市政厅门口等,如果我们没到,你去开雅虎信箱,用户名是我的名字,密码是你的生日。”伍肇还没反应过来,君宇已经拉着笄吉跳起来,开始往另一个门口移动了。不过十几秒钟,那几个黑衣人就看到了她们,立刻追了上去。

 

伍肇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一边尽量若无其事地举起一份杂志,一边用眼角瞄着前面那两个依旧不紧不慢只是略显匆匆移动的人。只见君宇拉着笄吉穿过那道门的时候,非常迅速地反手拉过车门,接着娴熟地把门反扣了起来,然后立刻拉着笄吉开始加速度奔跑了起来……

 

6

对伍肇而言,那一会的时间像凝固剂一样,走得粘稠而沉重。虽然十分钟以后列车就到了站,一个半小时后,他就到达了这座北方小城市的市政厅大门口。

 

“小宇,天蓝蓝地蓝着……”他有点笑嘻嘻地看着天空,在心里嘟哝着这句古怪的诗句,只觉得一种幸福漫溢着。君宇以前一直都笑话他,说他编的诗句都很傻,开的玩笑则大多笨拙,虽然她仍旧喜欢。当他看到那个熟悉的清丽帅气的声影微晃着双肩向他走过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梦境一般的不真实感,仿佛他原本已经破裂的童话又回来一般。

 

不过君宇像不认识他一样,走过他的身边,又帅帅地继续向前走去。伍肇愣了愣,反应过来,然后也不远不近地慢慢跟了上去,然后看着她的背影微笑,天底下,只有他的小宇才会这样走路,美丽而帅气,又常常带着长不大孩子般的淘气,拽拽的,拽得让人想踹她。

 

走过一条街后,君宇在一家中档旅店门口略略停了停,然后径直进了一家麦记,要了一杯可乐临窗悠闲地坐了下来。伍肇挠挠头,想了一下径直进了那家旅店,然后订了一个房间,310号。

 

不多会儿,他的房间外便响起了敲门声,笄吉最先进来,她戴着顶很俏皮可爱的帽子,遮住了她一头醒目的红发,只是走得有点一瘸一拐的,因为右脚在追逐奔跑中略略扭了一下。又过了十分钟,君宇也施施然潇洒地进了门——“耶,演习通过,我们的配合程度还不错嘛!”三人顺利会师后忍不住欢呼着一击掌。

 

“伍肇,你的黑客技术怎么样?”君宇一坐定,就急急问伍肇。伍肇一听这话来了精神,但仍旧谦虚道:“应该还好吧,我……我做过半年‘专职’黑客,现在也没脱离这个圈子,有空还是会做一些任务。呵呵,主要是恶搞一下……”他没有说完,只是凝视着君宇满眼幸福,难道他该告诉她,在她离开他的生活以后,他有一半的时间都沉溺逃避在这些上面吗?真是有趣兼造化弄人,现在竟然好像有希望能派上正当用场了。

 

“做任务?”君宇和笄吉都忍不住有点好奇,伍肇有点不好意思道:“其实……也就是说几个各有所长的黑客配合攻击目标,因为有些任务是一个人不可能完成的……”他跟她们慢慢解释,一些顶级任务,要在入侵过程中多人互相配合才行。有些主控计算机是超级计算机,功能强大,很难找到漏洞,只有多人配合,通过分析它的操作系统、工作机制,重新编写有针对性的、破解密码的软件,还要动用很多网络服务器和资源,才有可能把任务做下来……当然这是针对很尖端的任务,比如欧盟的连锁银行准入系统、美国五角大楼保安系统之类的,伍肇笑笑补充道:“一般机构,比如商业、民用之类的侵入任务,我一个人就可以搞定啦。”

 

“瓦卡卡,可比打游戏难多了呀……”笄吉像只小青蛙一样,不停地鼓着嘴巴。伍肇呵呵一笑,扭头问君宇:“小宇,你的是什么任务?安全系数或者级别是多少?”

 

君宇眉头皱了起来,她想了想有点不好意思道:“我也不是太清楚,黑客解码,我这块的成绩最差啦。”伍肇安慰性地拍拍她的手,笑道:“不知道没关系,你把任务对象告诉我就可以了,术业有专攻嘛。”

 

笄吉见状也过来拍君宇的手:“对噢,对噢……”君宇看着他俩,微微一笑,竟然眼波流转,笄吉苦着脸一咧嘴赶紧躲开:“喂喂,别放电啦,快说吧。”伍肇微微一笑鼓励地握住了君宇的手,笄吉哼了一声,也上前握住君宇的另一只手,还鬼兮兮地示威一般夸张地抚摸两下。

 

君宇哭笑不得,干脆甩开这两个人的手,离他们远一点坐下,然后正色告诉他们,其实这个任务肯定也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世界联合缉毒组织之“千面计划”档案,尤其是纽约分部的那一部份档案,她有专属她的入口,可是阅读权限有限,她想看到完整的档案,而这需要最高级别的阅读权限,因此安全级别应该也是最高的。

 

“世界联合缉毒组织?”伍肇倒吸了一口冷气,“一个人好像真的不可能的……”君宇丝毫不觉意外,点点头,接着眉头更深地皱了起来:“而且,我现在不敢轻易用我的专属入口登陆,因为它能迅速根据我登陆时使用的服务器找到我在哪里,我已经试过两次了。”

 

伍肇神色大为凝重,他忍不住急急问:“小宇,你是属于这个组织的吗?”君宇看看笄吉,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笄吉不再嘻嘻哈哈,只在那一刻凝视着君宇,但居然神色不变,只是稍后低下了头,开始咬起手指头来。

 

伍肇更是急着问:“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君宇打断他,慢悠悠解释道:“我是卧底,基本是与我的上线单线联系,因为性命攸关,这联系是一种相对环闭的双向系统。专属入口只是我们交换信息,主要是官方信息的一个环节,必须还有其他的环节作配合,尤其是只属于我和上线两个人才知道的信息及任务沟通方式,包括武器和资金的补给。在我入境中国后,我和我的上线基本是通过网络沟通,但两个多月前,他突然踪影全无,除常规联系外,我们有四套应急联系方式,但他都再没出现,现在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他出事了。我最后看到的是他一个很紧急且没有完成的讯息,上面只有十个字——危险,‘千面计划’纽约分部……”

 

笄吉突然停止了咬手指头:“既然是单线联系,那如果他出事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君宇看看她,淡淡道:“发生什么?一般上线联系人不太会出什么事情的,因为他们工作的危险程度远远不及我们。一旦他们出事应该也有人立刻接手,但我这次没有,我像被黑掉了一样,好象我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虽然我的专属入口仍在,不过却更像一个陷阱,我两次登陆后,很快就有人杀过来。笄吉,就是我们最凶险的差点被抓住的那两次……”

 

笄吉想想那两次的处境,忍不住吐吐舌头,又拍拍胸口。伍肇咬咬嘴唇,忍不住接口问:“黑掉的意思是?”君宇有点无所谓地继续慢悠悠道:“黑掉嘛有两层意思,一种就是我失去了真正的身份,我就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毒贩子,而不是缉毒方的卧底;还有一种,就是我被列入了清洗名单,小命难保啦,这是叛徒之类危险人物的下场,汗……”她看着已经大大紧张起来的笄吉和伍肇,赶紧对他们展颜一笑,表示没什么大关系,但尽管如此,笄吉立刻奔过来握着她的手,眼泪都要下来了:“君宇你不要吓我呀,原来好象没有那么复杂啊。”伍肇头上微微起汗,他紧着问道:“所以你想看到‘千面’计划,确认你的身份到底有没有被黑掉……”

 

君宇一边拍拍笄吉的手安慰她,一边对伍肇调皮地眨眨眼睛,尽量轻松同时带着点冷傲道:“确认我是不是被黑掉只是一个方面,这个计划进行了将近两年半,而据我所知道的人差不多都死掉了,我总觉得有问题,我的上线也有这个感觉,但他的阅读权限也有限。不过你们放心,现在任何一方都不会杀我,他们只想捉住我,拿到我手里的东西,可活捉住我也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呵呵。”

 

她满不在乎地笑着,傲气中带着点形容不出的顽皮的孩子气,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或者一个虚拟世界里的游戏,更仿佛周围风暴险恶重重,而她仍旧在风暴的中心风眼口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安静地保持着优雅而娇弱的平静,同时带着点丛林初即位的小老虎般的王者泰然自若的气势,青涩但仍旧霸道。只是笄吉和伍肇对视一眼,虽然面色都更难看起来了,但不知怎么却在她笃定淡然的派头里心里安定了不少。

 

伍肇深吸了一口气,暂时不再多问其他问题,只认真道:“我会尽最大努力,不过我必须要请帮手……”君宇若有所思地看看他,想了想才道:“请帮手自然可以,但是进行时要慎重,千万不要连累别人。”

 

伍肇点点头,面色极其凝重起来。许久,许久,他在反复权衡之下终于确定了最初的人选。

 

7

几分钟后,伍肇连上线的手提电脑聊天头像开始跳动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卡通头像——网名“某个IP”开始以极快的速度与伍肇——网名“粽宇”聊上了。

 

某个IP:你好,你好,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我们好久不见,简直千年之恋了嘛!!!!

 

粽宇:汗,你别乱说话,我女朋友在旁边呢,她会BS我的

 

某个IP:口水ing,打滚要看女朋友,打滚要看,呜呜呜,偶要看美女呀

 

粽宇:别闹啦,有个任务有没有兴趣做??

 

某个IP:瓦卡卡,任务嘛,当然有兴趣,大兴趣,大大兴趣,大大大兴趣,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兴趣……

 

粽宇:世界联合缉毒组织

 

某个IP:好啊,好啊,算顶级任务了,瓦卡卡,手痒中,打滚要做这个任务,打滚一定要做下来,不做下来不罢休,滚过来,滚过去,极度开心兴奋ing,跃跃欲试ing

 

粽宇:我还想邀邀请“解构主义”,他最近有空吗?我在线没有看到他

 

某个IP:做鬼脸ing,瓦卡卡,他当然有空,他最近很空……

 

粽宇:你确定他有空吗?我这个任务是必须拿下来的

 

某个IP:他敢没空吗?哼哼,你也太小瞧我了。等等,天呢,不会吧,粽宇大人,您此刻竟然在我的城市,而且离我只有两条街,瓦卡卡,还是一家旅店嘛,赶快招供,带你的女朋友到旅店干什么呢,瓦卡卡,好香艳啊,口水ing

 

君宇和笄吉一直站在一边看,看到这里忍不住又是笑又是怀疑:“天呢,这个小女孩能做这样的任务吗?她简直是……”伍肇回头看他们一眼,也笑了起来,但随即正色道:“她是很调皮,但很厉害的,其实黑客中很多高手都是小孩,我和她已经合作两年了,包括那个年纪大点的‘结构主义’,我五分之四的顶级人物都是和他俩合作的,我们是个铁三角小组——JYM,不谦虚地说,在黑客界还是很有点名气的。”

 

笄吉忍不住好奇:“伍哥哥,你为什么叫粽宇啊,‘宇’还好理解, 君宇有点关系,那‘粽’呢?”君宇忍不住接口回答:“‘粽’,其实是我们中学很有名的一个间谍游戏的代称,那个游戏的间谍都称为粽子,应该是这样吧。”伍肇回头看看君宇含笑道:“对啊,不过这个字在我这里还有寻找和追求的意思,呵呵……”君宇脸上微微一红,不再说话,眼神倒有点小女儿气的甜蜜起来。笄吉则撇撇嘴,伸手在伍肇的脸上刮了刮:“伍哥哥,脸皮可真厚啊。”

 

伍肇笑笑不回答,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些年来,他这个当年有名的粽子捕手对“宇”这个小粽子的寻找和追求意味着什么。

他一边笑,一边块块地接着回答“某个IP”道:别胡说,我这里两个女孩子呢!

 

某个IP:瓦卡卡,那问题更大了,不得了了

 

粽宇:哭笑不得ing,别开玩笑啦

 

某个IP:突然地,突然地,突然地,但是我决定了,我和“结构主义”共同决定了,我们要看美女,简直天赐良机,只隔两条街,我们一定要见一见,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啊!!!

 

粽宇:天呢,你杀了我吧,哪有黑客之间互相见面的?你一定在吹牛,“结构主义”是个很成熟的人,一定不会和你同流合污,何况现在他还不知道在地球的那个角落呢

 

可是伍肇的这段话刚刚发出去,就见一个成熟帅男人的卡通头像开始摇晃,不过这个头像的名字在很短的时间里变化了好几次,从“结构主义”换到“解构主义”,接着又换到“伪哲学家”,然后又换回来,最终变成“解构主义”,接着一段话飞快地跳了出来:

 

虽然我没有兴趣,但“某个IP”很想见你们,地球人都知道我最宠“某个IP”了,我必须支持,而且我也凑巧在这个地方,就酱

 

伍肇张口结舌,赶紧打字道:天呢,你也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不过,老兄,黑客界没有这个规矩的……

 

解构主义:老弟,规矩是人定的,你这个向来洒脱的人怎么会为规矩所囿,何况现在这里是我的地盘。

 

粽宇:老兄,求您了,我身边真的有两个美女,实在不方便……

 

某个IP的小美女头像又开始活泼泼地晃动,接着跳出一段话:

 

满足地偷笑ing——“解构主义”老兄帮我撑腰呢;棕兄,偶对你才没兴趣呢,就是要见美女,呜呜呜,“某个IP”要见美女,打滚要见,滚过来,滚过去,口水+鼻血飞溅ing

 

粽宇:两位大人饶了我吧,真的不方便呀

 

解构主义:最后通牒,半个小时后正南广场见面,我和“某个IP”每人手上一枝玫瑰花,颜色待定。粽兄,你与我接头的暗号是——天龙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某个IP:粽兄,你与我的接头暗号是——地瓜地瓜,我是土豆;土豆土豆,我是地瓜。嘻嘻,哈哈,呵呵,噢噢*%#

 

解构主义:OVER,收线。粽兄,如果你想做你的任务,就必须来,带美眉来,如果是恐龙,我和“某个IP”会杀了你的。记住,规矩都是人定出来的,生活需要改变与享受

 

伍肇还没来得及回话,却见那两个头像颜色顷刻间都变成了灰色,伍肇一阵捣鼓,用了好几种方式进行搜索定位,结果发现他们似乎确实都下线了。

 

8

半个小时后,伍肇准时到了正南广场,有点哭笑不得的君宇和笄吉也去了,只是他们还是分开的,伍肇在前,君宇和笄吉在后。

 

正南广场临河而筑,人不多,伍肇信步走过去,就看到两个拿玫瑰花的人——一枝蓝色的玫瑰和一枝白色的玫瑰。只是拿花的人却让他大大嘀咕起来。拿着白玫瑰的是一个儒雅文气高大的中年男子,大约四十来岁,施施然地倚靠在半人高的河堤上,正悠闲地半扭着头看着河上点水飞掠嬉戏的燕子;那蓝玫瑰花的则是一个年纪很轻的男孩,最多不超过二十岁,一身黑衣,从头黑到脚,连外面的风衣也是黑的,长得颇为俊秀,唯一可惜的是个头却只有一米七多一点,略显袖珍,一副黑墨镜挂在胸前,眼神极冷,甚至带点傲慢。

 

伍肇看着他们两个,脑子飞速地旋转着,极力试图把他们两个与两年多来的JYM成员联系起来。他苦着脸,咧了好几次嘴,终于趔趄着下决心走到那位中年男子面前,伸出手来:“天龙盖地虎……”不料那男子扭头定睛一看他,突然呵呵一笑,并作了一个鬼脸道:“粽宇吗?暗号对错啦!”他原本是个很儒雅文气的男子,可不知怎么这呵呵一笑加一个鬼脸,却奇异地让他露出根本不属于他年龄的一种淘气。伍肇“呀”了一声,赶紧结结巴巴道:“嗯,地瓜地瓜,嗯,我是土豆……”那男子笑容一敛,立刻很一本正经地道:“土豆土豆,我是地瓜,某个IP与粽宇兄幸会幸会。”

 

伍肇想着那个两年多来那个活泼泼跳动的小美女头像,只能呲牙咧嘴地笑了笑,然后又趔趄着走到那个年轻男孩的面前,伸出手道:“解构主义吗?幸会,幸会……”不料那男孩冷冷地扫了他一眼,嘴里蹦出两个字:“暗号?”伍肇极力忍住笑,又忍不住咬牙切齿道:“天龙盖地虎!”那男孩也伸出了手,与他大力地一握,同时总算友善地笑了一下,回答道:“宝塔镇河妖,粽宇兄幸会,幸会。”

 

君宇已经四处踩过点,见没什么异样,便和笄吉一起笑微微地走上前来,“某个IP”一见她俩,立刻就两眼放光,连连赞叹道:“哇,粽兄,真的是美女啊!”说着他颇有风度地与她们打了招呼,他似乎是一种成熟“老男人”与淘气“小孩“的矛盾综合体,君宇和笄吉都见过他的聊天记录,一见真人,而且是一个这般矛盾综合体的真人,先是不禁莞尔,接着则很快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解构主义”眼神仍是冷冷的,一副很酷的样子,微微冲她们点点头,倒是笄吉一看到这个男生一身黑装,头上竟然挑染了几缕鲜亮的绿色,忍不住道:“很拽啊……”“解构主义”不置可否,但接着却把手里的蓝色玫瑰花递给了笄吉。

 

“某个IP”则是一副老派绅士的架势,微微一鞠躬后才把那朵白色的玫瑰花献给了君宇,君宇看着他,心里忍不住感到一种遥远的来自父辈的温暖,于是当即她也很乖巧地回敬了一个屈膝礼,秀雅的淑女气中带着她特有的帅气与利落,然后方才嘴角轻轻扬起,略带腼腆地笑着接过花。“某个IP”一脸赞赏地看着她,忍不住啧啧有声道:“粽兄,这是你一直念叨的‘宇’吗?!动静谐宜,可真是女孩子里面的极品啊,不枉你这两年所受的相思之苦。”

 

君宇一怔,向伍肇看去,伍肇不知这么竟然有点涨红了脸,且冲“某个IP”微微摆了摆手。

 

“某个IP”呵呵笑着,又冲笄吉招招手,接着变戏法一样又拿出一枝玫瑰花,居然是红色的,他又做了一个鬼脸道:“好可爱的小姑娘啊,来,再给你一枝,你最小啦,双份!”笄吉接过花,看着这个矛盾综合体的“某个IP”,忍不住突然大着胆子说:“叔叔啊,我觉得你好像一个人啊……”

 

“某个IP”挠挠头有点不解,接着却又呵呵开玩笑道:“哇,难道你还认识别的像我这么帅的老家伙吗?”笄吉也呵呵笑着道:“叔叔啊,你……你好像老顽童周伯通啊!”她一言既出,却有点紧张地看着“某个IP”,生怕他会不高兴。不料,“某个IP”一听这话竟然拍着掌道:“是吗?很棒的恭维话啊,我很受用呢。”

 

“解构主义”上前很哥们气地拍拍“某个IP”,然后道:“见识了吧,我老爸就是真人版周伯通,而且是很帅的。”伍肇一听这话,嘴巴忍不住张成了“O”型:“什么?你们是父子俩?”“解构主义”看看他,也不解释,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伍肇一边挠头,一边忍不住发起呆来。

 

“解构主义”不再多说什么,打了一个响指道:“Let’s go!老爸和我邀请你们去我们家做客,这段时间母老虎妈妈出差,我们可以好好逍遥一下,再把任务搞定。”说着他戴上墨镜抬腿就要走。笄吉看着他忍不住道:“你和叔叔一点都不一样哦,叔叔是老顽童,你可……可真挺酷的。”不料这话一出口,“解构主义”突然摘下墨镜,看着笄吉道:“我和我爸当然不一样。你瞧,我没我爸长得帅,也没我妈长得好看,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生的我,所以我只能走酷这个路线啦,不过不是真酷,是装酷。”说完,他不等笄吉扑哧笑出声,便戴上墨镜,拽拽地走到前面去招出租车了。

 

9

这是一个小城市,所以“解构主义”只叫了一辆车,五个人都不怎么见外地一起挤了上去。“解构主义”看着一副拽拽的样子,实则很是周到,叫到车之后,他把两扇车门都打开,然后很细心地过来搀扶“某个IP”,就在这时,伍肇、君宇和笄吉才发现“某个IP”右腿是瘸的,其实瘸的并不厉害,但“解构主义”儿子很细心地扶着,“某个IP”爸爸也很高兴地受用着。

 

在出租车上,他们才互相通了名字,“某个IP”真名叫做丁楠,“解构主义”的真名则是丁剑。丁剑岁数不大,大家也就“丁剑、丁剑”地直呼其名了,至于丁楠,开始他们都称呼他为丁叔叔,但他极喜开玩笑,不知怎么,几个回合下来,他们又都开始改叫他“IP叔叔”,而且叫得极其顺口,“IP叔叔”自己也乐呵呵的,很喜欢这个称呼。

 

丁家是一栋独门独院的两层小楼房,屋中稍显凌乱,四下里都可以看到书与碟片,一进家门,IP叔叔便有点不好意思地道:“见谅,见谅啊,老母鸡出差了,家里有点乱。”伍肇他们都连声说不要紧不要紧,两只猫和一只似乎不怎么叫,甚至有点像猫的小狗从里屋窜了出来,立刻迎了上来,也不怕生,就在他们三人脚边摩来摩去。长久离家的三人看着这个温馨家常的屋子,都神色各异地大大感慨起来。

 

IP叔叔招呼着他们坐下,略略聊了几句,就卷起袖子下厨去了。几个小孩客气了一下,想帮忙,但都被轰出来了,IP叔叔还特地对着儿子挤挤眼睛道:“难得的美女啊,你要知道珍惜……”一听这话,他们都笑了起来,索性都去厅里坐了下来。

 

君宇习惯性地很快便把屋子的出口状况和逃生路径在心里过了一遍,然后才坐下,静静地听他们聊天,某种程度上,她一边紧绷着弦,一边却带着点渴望颇为享受眼前的家居氛围。

 

丁剑倒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是有点装酷,其实他颇为健谈,时不时语出惊人,还很有点冷幽默,不过他似乎并不够自信,或者说是一种自傲与自卑的结合体,他常常说着话,便会停下来,看看他们三个人的反应,尤其是笄吉的反应,他看笄吉的眼神冷冷的,但显而易见地又很把她当回事,事实上,他一半多的笑话都是专门讲给笄吉听的,笄吉时不时地被他的冷幽默逗得大笑,但随后又会恢复很矜持的小女孩样,但她眼睛里对丁剑的好奇和欣赏简直就是掩藏不住的。 伍肇和 君宇都看在眼里,两人相视一笑,心里都感到一种欣慰。

 

伍肇和丁剑很热络地谈着,虽然他们只是第一次见面,但两年多的网络友谊使他们像多年的好友一般。不过伍肇怎么也有点想不通,这个网上成熟稳重,且颇具哲学气质的家伙竟然只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大男孩。聊了好一阵后,他忍不住问丁剑:“两年多前,在我最颓废的时候,你常常在网上安慰我,谢谢的话我就不多说了,虽然是网络上的交情,但你那时给我的帮助,尤其是你那句‘人生最微小的责任也能构成生存的意义’,其实救了我大半条命,因为这句话,我想到我对我的父母还有些微的责任,我便坚持着没有让自己堕落毁灭下去,不过算起来你那时不过只有十七岁而已,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见识,我一直以为你三十多岁了,倒是IP叔叔,我一直把他当个淘气的小女生呢。”

 

丁剑忍不住笑了笑,拿眼睛看看笄吉,然后又若有所思地看看此刻凝视着他的君宇,才开口道:“我只是比较幸运而已,我十五岁那年一下子就长大了。”笄吉忍不住追问:“为什么你能够一下子就长大呢?”

 

丁剑略略侧了侧头,难得地颇为温和地看看笄吉道:“我知道你会好奇。你很喜欢笑,但其实你是个内心很不快乐的人。白笄吉,十五岁之前,我和你一样不快乐,我们的家庭也不快乐,包括老爸、老妈。我那时很叛逆,成绩一塌糊涂,成天打架惹事生非。老爸一直是个很好的人,可老妈对他很不满意,因为他似乎永远也不能爬到处长的位置。老妈是个女强人,但对我,对老爸都很失望,因为我们都很没用。老爸对老妈也很失望,因为她已经不是他原先娶的那个温柔美女了,而是一个极其现实的母老虎。呵呵,接着往下兜成一个圈,就是老爸对我也失望,因为他一直希望能有一个活泼快乐的绕膝女儿,而不是我这样的一个月都不喊他一声的横小子。”

 

说到这里,丁剑很认真地看着笄吉,然后貌似不带任何感情地慢慢道:“所以,白笄吉,十五岁以前,我一定和你一样不快乐,而且孤单,就像很多普通的小孩一样,并没有大的挫折与烦恼,但天却是灰的。我那时的网名叫‘寂寞的一个世纪’”。

 

笄吉眼睛也不眨地盯着他问道:“然后呢?”丁剑耸耸肩,向厨房里那个一边哼着歌一边做饭的身影看了看,淡淡道:“然后,老爸突然出了严重的车祸,在急救室里呆了39个小时,那39个小时,我和我老妈把该想明白的事情都想明白了。我们突然明白了我们有多么爱他,妈妈再也不会介意他有没有爬到处长的位置,只要爸爸能够活下去,她会用她所有的一切交换,那39个小时里,老妈成了一个知道感恩和懂得满足的基督徒,她倒着长回去,重新变成了我老爸当初看中的那个质朴女子。我呢,在那39个小时里,变成了伪哲学家,佛教徒,明白在永恒的轮回中把握当下,原先我一直嫉恨我爸对女儿的渴望,我觉得他根本不爱我,在他快死的时候,我要失去他的时候,我才回忆起在我成长过程中他有多爱我,他对我有多么的重要,而我也是多么爱他,我根本无法承受失去他。可是我们从来都不说,因为不说而忽略,因为忽略而误解,直到遗失,直到命运审判的时候才追悔不已,很多很多人都这样。明白这一点以后,我就长大了。

 

“而且你运气很好,IP叔叔被救活了,只是瘸了一条腿,对吗?IP叔叔虽然喜欢女儿,可从此也不抱怨了,他在网上还自己造了一个。”笄吉带着点很特殊的口气忍不住接口道,丁剑飞快地看了她一眼,想想后点了点头。

 

伍肇和 君宇互相对视了一眼,在那一瞬间两人心里都升起了一种很异样的遥远的温暖感,同时又有点惆怅,君宇几乎是接着就有点不安起来,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父母了,她垂下眼睛,睫毛在她几乎白到透明的面孔,很快投下两抹浅浅的焦灼的思念的淡影。虽然父母是最早了解她的工作性质,并勉强同意且支持着的,但……

 

笄吉则微微埋着头,极力忍住几乎要夺眶而出的眼泪。丁剑两眼看着天花板,慢悠悠道:“喜欢和爱都要说出来,在嘴巴能发出声音的时候说出来,然后让被爱与被喜欢的那个人听到,让那个人耳朵还管用的时候听到,很多后悔药是买不到的,错过以后用一生的代价都补偿不了”,说到这里,他突然对着厨房亮了一嗓子:“老爸,我爱你。”厨房里立刻回过来一句:“儿子,我也爱你,呵呵。”

 

丁剑回过头,略略皱着眉头看着笄吉,突然间又微微一笑道:“白笄吉同学,我很喜欢你。”笄吉半颗泪珠已经落下来了,一听这话则愕然地抬起头,还没反应过来,却见丁剑已经别过脸,老气横秋般地叹口气对着君宇道:“瞧,我这人只能装酷,不能多说话,一多说话就影响气氛,哲学家就这样,更别提是伪哲学家了。这样吧,换个‘话’题,我们俩到天台上切磋两手如何?大家活跃一下气氛,我观察你很久了,你肯定是个高手。”

 

君宇一怔,没有回答,接着却笑着微微摇了摇头。在丁剑眼里,那是一个迷一样的笑容,虽则谦和但极大地挑起了他好斗的欲望。丁剑凝神看她,淡淡地不动声色问道:“哦,是不愿还是不会?我想我应该不会走眼的吧。”君宇还没有回答,伍肇赶紧上前打圆场道:“丁剑,别开玩笑了,她就是个普通的小姑娘,嗯,有时候还有点怯生生的呢,你别吓她。”

 

丁剑微微一笑,目光很锋 利地从 君宇身上转到伍肇身上,又转到笄吉身上,然后转一圈,又回到君宇身上,捞着下巴徐徐道:“我不会看错,我是跆拳道黑带三段,五个城市联盟赛青年组的冠军。 君宇,你一定是个此中高手。你的气场就和平常人不一样……”他没有说完,眯细了眼睛继续看君宇,这真是奇特的女孩子,美得这般与众不同。进了这个屋子以后,她统共说了不到十句话,但仍旧很好地溶在这个氛围里,甚至如果没有她,刚才的氛围就会打不少折扣。其实她一直在观察着周围,包括观察丁剑他自己,虽然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好似轻松而随便,但气场却瞬息万变着,同时这瞬息万变的气场又似乎被她用一种奇特的力量掌控着。

 

君宇仍旧不说话,只是微微笑着,但就这个淡然的笑,却让这个屋子奇异地没有冷场,即使拒绝也不带什么冒犯。丁剑看着她,突然挑了一下眉毛:“ 君宇,你还是陪我练两手吧,我好久没碰到高手了,简直难过。呵呵,再说了,这两年,我和我老爸在网上可没少替你照顾你的‘粽宇’啊,所以你一定要给这个面子的。”

 

君宇的眼睛含笑在丁剑的身上扫了一遍,然后很干脆地起身上前与他握了一下手:“谢谢你和你爸爸,真的……”说着她作了一个“请”的手势。她那“请”的姿势,如兰花般文秀清雅,同时又带着点秀竹般的玉树临风,丁剑等到她的手放开,才感觉到掌中刚才握着的那个不乏力度却柔若无骨的手,他看着她,忍不住呆了呆,接着脸莫名其妙地红了起来。

 

笄吉那双月牙一样的眼睛笑吟吟地在丁剑有点涨红的脸上掠过,丁剑一碰到她的视线,脸更红了起来,笄吉很开心地用手指在脸上羞了羞丁剑,她大约见惯了君宇“电”人,所以简直习以为常,即使是丁剑这个自己有点心仪的男孩子被电,她也没有丝毫的嫉妒,仍旧觉得理所应当。

 

丁剑看着笄吉的笑容,虽然眼里忍不住有点迷惑,但随即反而松了一口气,他大大咧咧地对着笄吉回笑了一下,然后引着他们往天台上去了。伍肇很想开口阻拦,但君宇对他微微一笑,他便作罢了,然后很自然上前牵住君宇的手,和她一起去了天台。

 

两人在天台面对面地一站,此 君宇的气场总算立刻让伍肇与笄吉也感受到了。丁剑凝视着君宇,迟疑了一下,立刻回屋换上了宽大而正规的跆拳道道服,而对 君宇,他甚至没有要求她脱下那身米色的长风衣。

 

“唔,丁剑,很抱歉,我无法用很标准的跆拳道比赛方式和你切磋,作为补偿,我只用一只手和一只脚可以吗?”一听君宇的这个话,丁剑面色变了变,随即点头答应了,接着两人互相行了礼。

 

“扑!”不过刚刚行完礼,伍肇和笄吉眼前一花,待到定睛一看,却见丁剑已经倒在了地上,“承让,承让……”君宇微微一笑,上前伸手拉起丁剑。丁剑一甩她的手,含着点怒气道:“不算,再来过。”

 

笄吉吐吐舌头,拿起身边的一只粉笔,在君宇脚边画了很小的一个圈:“喂,君宇就在这个圈里不能出来,尽量用跆拳道的招式,而且只用一只手一只脚,丁剑,如果这样你再输了,可不能纠缠着打下去啦。还有, 君宇同学,你动作稍微慢一点,我和伍哥哥可一点都没有看清楚呢。”

 

君宇抿嘴一笑,点了点头,秋日的暮风中,她修长卓然地挺立着,米色的风衣上下翻飞,使她像一个穿越历史时空的古代神秘剑客,落日的余晖梦幻一般笼罩着她迷一般俊美英气的面孔。

 

丁剑盯着她,以她为轴心迅速地变换着脚下的步法,耐心地寻找着进攻的机会,君宇则屏息静气,微微调整着身形和角度。他们对峙了很久,笄吉忍不住在一旁叫了起来,伍肇和她开始情不自禁地感到一丝紧张。

 

又不知过了多久,君宇微微露了一个破绽,也许是她故意给丁剑的,而丁剑也确实不是个庸手,他根据对手肩膀的细微变化,循着这个破绽大吼一声,攻出了凌厉的一脚。

 

君宇电一般一个侧身偏让了过去,但丁剑这只是先招,他接着一个旋风横踢就跟上了,力量和速度都是一流的。但君宇几乎本能般一个后仰,她的腰如扶柳般柔韧地向后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只见丁剑的脚凶狠地从她面上掠过,几乎从她的鼻尖扫过去,但仍旧踢了一个空——还是不到三招,君宇借着后仰的姿势,纤美的手略略在地上撑了一把,接着修长的腿迅疾地对着单立着的丁剑扫了过去,姿势极为飘逸,攻击的部位颇为特别,力度却拿捏得刚好,丁剑再次“扑”地倒在了地上,但摔得并不重,他立刻从地上翻爬了起来,简直难以置信地看着君宇。

 

笄吉忍不住鼓起掌来,伍肇摸摸脑袋,好半天吐出一句台词:“你们都很棒啊,嗯,嗯,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10

当丁剑换好衣服重新回到客厅后,他还是没有从刚才的两跤里完全回过神来,他盯着君宇研究了半天,好容易才道:“ 君宇,你自然不是普通人,但你真是特别……最特别的是你一直在变,即使上一秒钟是温婉可人的小女孩,可下一秒钟,我甚至能感应到你身上一种冷冰冰的杀手气质……伍肇兄,她这样千面,你能把握住吗?”

 

一听这话,伍肇呵呵一笑,眼睛温柔而满足地停留在君宇的面孔上,在他眼里,那是世间最美的面孔,半晌才道:“她千面?不不,她在我眼里一直都没有变过,她一直就是那个坐在篮球场边看我打篮球的小小女生,像小鹿一样……”

 

他还没有说完,原先静静倚窗而立的君宇就看着他笑了,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笑,可她笑得那般美,仿佛庭院里的梨花在宁静的春风里安然绽放一般,家常而真实,是一种触手可及的幸福——就像一个人去外地读大学或者工作很久一段时间,休假回来后看到自己一直爱恋的邻家女孩活色生香地站在面前。

 

伍肇呆了呆,忍不住上前拥住君宇,环着她的腰道:“我刚说你不变化,怎么你立刻就变给我看了呢?小宇,你……你好象真的长大了一点呢,大到我真的可以娶你啦。”君宇在他怀里不说话,只是微微仰起头看着他又笑了,这次的笑却是很纯净很简单的一种微笑,有一点点悲伤,但又奇异地带着点孩子气的满足,她就这样笑着往他怀里更近地靠了靠,接着把头轻轻地搁在了他宽大厚实的肩膀上。

 

笄吉见状大叫:“讨厌啊,儿童不宜呢……”丁剑忍不住噗哧一笑,拉过笄吉道:“来,白笄吉,到我家的书房来,给你看我喜欢的漫画插页,呵呵,你也是大孩子了,别老缠着 君宇,她和伍肇一定分别很久了……”

 

笄吉不太乐意地被丁剑拉着离开了,一边走还一边嘟囔:“哼哼,哼哼,简直就像老房子着火……”

 

“你别胡说八道了,你这么小知道什么叫老房子着火吗?白笄吉,我敢打赌你一定从小就是个很任性但很孤单的孩子,虽然是要什么有什么,可占有欲和嫉妒心仍旧都特别强……”

 

“哇,丁剑你敢这样说我,我要你好看……”

 

……

 

笄吉和丁剑吵嚷的声音在奔向二楼的脚步声里慢慢小了下来, 伍肇把 君宇静静地搂在怀里,只觉得整个世界都那么美好清明,仿佛风过群山,花满天地。

 

IP叔叔的一桌菜终于开了出来,其实都是家常菜,但伍肇、君宇和笄吉吃得舌头都快咬到了,IP叔叔看着他们都点惊讶:“难道你们都离家很久了吗?可怜的小孩们。”笄吉看着他,眼巴巴地点了点头,眼泪都要出来了。IP叔叔赶紧往她碗里夹大块的番茄炒蛋,疼爱地说:“哎呀呀,多吃点吧,你们都在外面上学或者工作吗?”三人愕然,但很快相继点点头,丁剑对着老爸使了一个眼色:“老爸,哪有这样打听别的黑客的老底的呀,呵呵,你放心,他们应该都是好孩子呢。”

 

IP叔叔一听这话,连连点头,不再多问什么,只是不停地用公筷帮他们布菜,他对君宇的欣赏是掩都掩不住的,但更喜欢笄吉,对着这个月牙眼睛,可爱精灵的女孩,他简直疼爱至极,疼爱到长吁短叹,好像只恨自己没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宝贝女儿,似乎在他眼里,笄吉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完美女儿的翻版。幸好在这个过程中,丁剑对着他老爸偷偷指指笄吉,然后冲自己拽拽地一挑大拇指,IP叔叔见状简直两眼发光,赶紧往儿子碗里夹了一大块肉,以资鼓励,然后自个放下筷子看天花板,突然间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丁剑装作没看见,虽然眼神也闪烁了一下,但很快用公筷把那块肉夹给了笄吉,不料笄吉瞪瞪眼:“我不吃肉肉的,我怕胖……”丁剑蛮横地回瞪了她一眼,接着却好声好气地劝道:“乖,要吃肉的,还会长个子呢,而且胖点可爱啊!我们都喜欢呢。”笄吉刚要反对,但丁剑拍拍她的脑袋,又对她挤挤眼睛,笄吉看着他那双亮亮的年轻的眼睛,不知怎么便住了口,乖乖地低头吃了起来。丁剑是第一次拍她的头,算是鼓足胆子,而且一击就中,颇让他得意,他又往笄吉碗里夹了很多的菜,然后才有点不好意思地抬头看看 伍肇和 君宇。

 

伍肇和 君宇相视一笑,简直都有点喜悦,仿佛看到自家的妹妹终于有了“对手”一般。丁剑咳嗽了一声,突然正色道:“ 君宇啊,我是007迷,不过以前我总在想女版007是什么样的,现在看到你总算是得偿心愿啊!” 君宇呵呵一笑,仍旧没有多说什么,丁剑歪着脑袋看着她,半晌又道:“不过得偿心愿以后,我又忍不住烦恼要为你设计开场对白,‘邦,詹姆斯·邦,007’,这句台词多帅啊,你的呢?嗯,我要好好想想!”

 

大家都笑了起来,君宇忍俊不禁,也扑嗤笑出了声。IP叔叔看着她,忍不住道:“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一定不会明了,你这孩子一笑,天都好像要开啦!”

 

一顿温暖家常的饭吃完以后,四个孩子都争着去洗碗,IP叔叔哪里肯,但丁剑执意要洗,因为他家的规矩就是做饭的人不洗碗,洗碗的人不做饭。不料IP叔叔几乎把他赶出厨房,同时指指笄吉。丁剑心中有数,只好和老爸商量,明天由他做饭兼洗碗才可以,IP叔叔一听这话,自是乐呵呵地满口答应。

 

收拾完以后,对任务痴迷的IP叔叔立刻召集他们商议,他们三人各有所长,武肇擅长编程,IP叔叔是数据解密方面的专家,丁剑是系统漏洞方面的高手,三个人好一阵探讨,然后分别去三个房间占据了三台电脑,他家的电脑实在太抢手,以至几年内从一台增添到四台,还有一台配置很不错的服务器。

 

夜色慢慢降临,柔和地包拢着这栋普通的小楼,伍肇他们原本要告辞了,可IP叔叔头也不抬道:“住一晚,住一晚吧,明天再走……”伍肇刚要说什么,他已经很不耐烦地挥挥手赶他出去了。

 

伍肇挠挠脑袋只好走了,但心里其实非常高兴,因为这样他就 能和 君宇一起呆一个晚上了,整整一个晚上。

 

不一会丁剑奔进房间问道:“老爸,那他们的房间怎么安排呢?”IP叔叔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当然是自由组合啦,你个浑小子,你不知道这两年粽宇心都碎成好多瓣啦,你可真不领世情啊,还伪哲学家呢??”

 

丁剑哭笑不得,刚要再说什么,这老爸一瞪眼睛道:“我才不管他们今夜干什么呢,在万恶的旧社会,像他们这个年纪的,至少都能生两个小孩啦,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天呢,简直是完美世界,我为什么要长在红旗下,我为什么不能生在旧社会,那样可以生一大群孩子……”IP叔叔忍不住唠叨起来,好像他的女儿梦又开始了。丁剑一听这话,赶紧捂着耳朵退出房间,IP叔叔的声音仍旧远远传来:“还有你小子,照顾好笄吉啊,就看你的本事啦,多说点带什么哲学气质的话去哄她啊,这不是你最拿手的吗,汗,我没有女儿了,到现在这把年纪盼个儿媳还是有指望的吧……”

 

于是仿佛顺理成章一般,他们两人一组呆在有电脑的房间, 伍肇和 君宇,丁剑和笄吉。君宇有许多关于世界联合缉毒组织的情况向伍肇沟通,所以她在伍肇那里呆了很长时间,才去找笄吉。

 

而在这之前,丁剑一边在网络上捣鼓着,一边陪着笄吉,他并没有像他老爸想的那样,说什么哲学气质的话,一来没什么机会说,二来他好像对女孩子没什么经验,加之又确实很紧张笄吉,所以简直不知道对她怎么办好,只是不停地抱出不同的动画书给笄吉看,给她听她喜欢的动漫插曲……

 

当君宇敲门进去的时候,两个小家伙正脑袋凑得很近地在玩一个复杂的动漫拼图,君宇微微一笑:“笄吉,很晚了,休息吧,你……”笄吉对她灿然一笑:“我知道啦,君宇,过会我就去隔壁休息,或者就在这里休息,你放心好啦,我会很乖的,丁剑也是个一等一的君子,噢!”说着她调皮地冲丁剑眨眨眼睛,丁剑呵呵笑着,脸倒有点红了起来。

 

君宇看看她,到底有点不放心,想了想:“那你会不会又做恶梦害怕??”笄吉看着她,慢慢摇摇头,接着却笑笑嘟嘟嘴道:“好啦,你真啰嗦,我不会的啦,你快去陪你的伍肇吧,那不是说什么……”她想了想,挠挠她的小脑袋嘻嘻哈哈地继续道:“对啦,一刻春宵值千金,呵呵!”君宇一愣,脸倒绯红起来,啐了她一口,满脸小女儿态地关门就走。

 

笄吉的笑容立刻落了下来,但接着带副没所谓的表情,又向那张动漫拼图凑过脑袋去,她的脸上有一种难得的很隐忍的表情。丁剑看着她半响道:“白笄吉,你一定是那种女生,会因为姐姐出嫁而哭鼻子,甚至忌恨你的姐夫。”

 

笄吉从那张拼图上抬起头,回盯着丁剑好一会道:“你说的没错,我确实很嫉妒伍哥哥,可是……”她说不下去了,有点烦恼地拉拉她的红头发,想了想接着道:“我第一次看到君宇的时候,她从很灿烂的太阳光里向我走过来,整个人都像是金色的一样,我简直迷上了她,我不停地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能成为她那样的女孩子,大方淡定自信,还有潇洒。很多个夜晚临睡前,我只不停地祈祷,祈祷我能变成一个像她一样的人。”

 

丁剑简直有点哭笑不得,他忍不住打断她:“那是因为你很不自信,白笄吉同学啊,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你也不例外啊,你可不知道你多么可爱……”

 

笄吉没好气地挥挥手:“是吗?可你还不是一样被君宇电到了。”丁剑呵呵笑着,这次大大方方道:“ 君宇那样的女孩子被她电到也很正常,但分此‘电’与彼‘电’,她值得人欣赏,近的或者远的欣赏,但并不是要得到她,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适合的人,你、我、她、伍肇都不例外。白笄吉,你只需要做你自己,你瞧,我老爸的两个眼睛都成“心”状了,你简直是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儿,可爱,精灵,顽皮,恰到好处有点依赖粘人的小女儿的嗲,汗,如果我追不到你的话,估计我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笄吉听在耳朵里倒有一点不好意思起来,她咬咬手指头,眯细了眼睛开始不知道想着些什么,丁剑看看她,继续道:“白笄吉,你瞧,我也很不自信的。可是,我就是我自己啊,我只是怕我做的不好,我需要尽量做好而已,可从来没有想过成为另一个人。”他话刚说完,却见笄吉嗤之以鼻,她冷冷地瞪着眼睛,直接问到丁剑的鼻子上:“你敢说你没有?我可以打赌你至少小时候会希望自己是一个女儿,因为你认为那样你爸会更喜欢你。”

 

丁剑一时倒有点语塞,半晌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我因之也吃过苦头,所以,呵呵,你不要走我的老路,作自己就好啦。”笄吉不作声,眼神却有点莫名地荒凉起来,远远超出她的年龄。丁剑看着她,突然心里涌上一种很新鲜,似乎从来没有过的心疼,他柔声道:“幸福的童年和少年都一样,反之则千奇百怪,白笄吉同学,你和你的老爸、老妈相处的好吗?”

 

笄吉抬头迅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很快地回答道:“我和我父亲相处得不好,而我的母亲在我12岁的时候就过世了。她过世的时候,我太难过了,所以只好拼命忘掉她,然后就真的忘记了,就这样。”

 

丁剑暗暗吃了一惊,他忍不住摸摸笄吉的小脑袋安慰道:“白笄吉,死亡是一颗球型糖果,它的味道很多样,可你不要逼着自己忘记,那样你会伤着自己的,爱和思念都是很正常的感情……”

 

笄吉看着他,眼神突然变得极冷,像孤单寒夜里的冰一样,然后她的话也像那块冰一样冷冷地吐了出来:“丁剑,收起你那些哲学气味的话,我累了,我要睡了。”说着,她径直就往房间里的小床上一倒,拉过被子把自己没头没脑地盖了起来,连脸都盖上了。

 

丁剑叹了一口气,关掉音响,犹豫了好一阵,还是轻轻上前帮笄吉把被子拉下来点,免得她蒙住呼吸,然后有点笨手笨脚地帮她掖好被子。

 

笄吉一颗泪珠终于滚了下来,丁剑看着,却不敢去擦,许久,他才大着胆子道:“白笄吉同学,你还是可以在临睡前祈祷,祈祷你快乐一点,但不许祈祷自己变成什么 君宇,汗,你是独一无二的,在我眼里尤其如此,我会追求愿意追求的就是你这样的女孩子……”他还没有说完,却看见笄吉居然已经精疲力竭地睡了过去,她几乎是立刻睡着的,眉心微皱着,脸色奇异地苍白着,配着燃烧般的红头发,再加上眼角的那棵泪珠,有种绝望的脆弱。

 

虽然她好似已经睡着了,丁剑凝视着她, 仍旧声音低低道:“白笄吉同学,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在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就像对你说,那是我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的,其实我和你一样……”他到底没有说下去,只是一颗和笄吉相似的泪珠终于也落了下来,落在了丁剑的手背上,丁剑看着这棵泪珠,却忍不住嘴角浮起了一丝不属于他年龄的苍凉的笑,他想,这颗泪珠真是顺着命运的河流走了好久好久,才走到他的手背上呢。

 

11

君宇回到伍肇的房间,突然觉得一种无法言说的疲倦,笄吉的不开心她当然看在眼里,可这个小精灵鬼居然还竭力地和她开玩笑,她真的是在努力长大呢,可是……

 

伍肇从电脑前转过身,看着正在揉眉心的君宇,立刻揽过她低声地问了起来,君宇略略说了两句,伍肇倒笑起来了:“啊,小宇,你放心吧,丁剑做思想工作可是超一流的,连我当年那么差的状态他都把我‘救’出来了,何况他那么紧张笄吉,呵呵,他一定会更加用心的,再说笄吉自己也会长大的呀。”

 

君宇听在耳朵里,心里立刻舒服了许多,她仰脸看看伍肇,露出一个带点疲倦的微笑,伍肇心疼地看着她道:“乖,先去睡吧,我还要折腾好一会呢!”君宇点点头,倦倦地掩嘴打了个哈欠,却突然把头埋在他肩膀上耍赖道:“不,我要睡在你怀里。”

 

伍肇自然点头,笑笑地横抱过她,把她放舒服,然后对着她额头很轻地亲了一下,又开始对着电脑忙活起来。君宇闭了一会眼睛,突然眼睛睁开,接着乌溜溜地转了两圈,柔声道:“伍肇,你没有给我晚安吻。”

 

不料伍肇对着怀里的她竟然略带尴尬地摸摸下巴道:“小宇啊,我没有忘,可是……”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招供”了:“可是我这两天都没机会刮胡子,你那么娇的脸,我怕轧疼你呢!”

 

君宇忍不住掩嘴笑了起来,然后伸手去摸伍肇的下巴,只摸了一下,便缩回了手:“哇,伍肇你真的长胡子啦!”一听这话,伍肇忍不住哑然失笑:“小傻瓜,我早就长胡子了,只是以前总记得刮得干干净净去看你,所以……”

 

君宇呵呵笑了起来,伍肇用抚着她细白娇滑的面孔继续笑道:“尤其第一次吻你的时候,我刮了好多次胡子啊,可还是担心,因为在我眼里你那么娇嫩脆薄,好像碰一下,就会……”君宇凝视着他,突然很调皮地笑了起来,玩拉着伍肇的耳朵道:“伍肇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我趴在床上哭了很久呢,然后气哼哼地起来刷牙。”

 

“刷牙,为什么??”伍肇愕然,君宇点点头,有点害羞地搂住伍肇的脖子声音柔柔道:“嗯,就觉得要长大了,很心烦,也很害怕,于是就拼命地刷牙,刷牙,再刷牙……”她禁不住微笑,隔着遥远的青涩的时光,看着那个十八岁的自己,在那个圣诞飘雪的美好夜晚,趴在床上哭个没完,因为心烦会从此长大,又很害怕,甜蜜美好得害怕,一方面觉得很不真实,可另一方面那些亲吻又……很奇妙地一直留在她那时的唇间,温柔而别样,又带着燃烧一般的灼热。

 

伍肇抱紧她,忍不住幸福地叹了一口气,抵着她的额头,静静而专注地看着她那双清澈得可以穿透黑夜的眼睛低低道:“长大不好吗?虽然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个篮球场边的小小女生。”

 

君宇只笑不说话,突然又淘气起来,把一根纤长美伦的手指试探地放在伍肇的唇边,来回或迅速或慢慢地移动着,伍肇抿紧嘴唇,一动不动。但突然间,他迅速地张开口, 君宇的手指咬去,君宇迅速地回缩她的手,咯咯笑了起来——一个回合结束。下一个回合,伍肇的手指如法炮制在君宇的唇边这样移动着,好一会,君宇终于冷不丁张口向他的手指咬去,不过她也咬空了。

 

他们一个回合接一个回合玩着这个以前的带着很重孩子气的小情人游戏,伍肇一次咬到君宇的手指,君宇则咬到两次,不过就算咬到的第二次的时候,她也快睡着了,她几乎是含了一下他的手指,伍肇小心抽回他的手指,柔声道:“乖小宇,睡吧,不玩了。”君宇睡眼朦胧地微睁眼看看他,也不作声,只握住他的那根手指不放,很快沉沉地在他怀里睡了过去。

 

伍肇凝视着她的睡颜,突然有一种想落泪的冲动,他的小宇,在过了那么久,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她居然再次睡在他的怀里,虽然眉头微微皱着,却依旧带着像当年一样的公主的娇弱与美少年的清秀,还有特属于她睡颜的孩子气,睡着一阵后会嘟嘟嘴,淌一滴晶莹的口水。

 

不知在多久以后伍肇也睡了过去,抱着怀里的小人儿一起睡了过去,不过夜半他还是醒了过来,因为君宇在好奇地摸他的胡子,月色如水般流淌在屋子里,君宇的眼睛单纯并调皮地闪烁着星星般的光。

 

伍肇被她柔柔的手指抚着下巴,痒痒地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低下头去吻她,吻这个眼睛里有着星星的调皮小人儿。不过,当他的胡子确实扎到她的时候,君宇像虎仔一样皱起了她的小鼻子,立刻把他推开了,伍肇呵呵笑着,放开了她,疼爱地抚抚她不羁的碎发——他心爱的小老虎,也许都够看到她,甚至远远地看着她,知道她是安全的,他就满足了,他可以放弃一切,包括这些吻。

 

不过等到伍肇真的放开了君宇,她却又像一只好奇的小虎仔一样仍旧开始摸他的胡子,用她纤美的手指按在那些有点扎人的胡子茬上,试试再试试,甚至还像小猫一样用鼻子嗅嗅,许久,总算心满意足地住了手,然后仰起脸,自己去吻伍肇,吻那长着些许扎人胡子的伍肇。伍肇微微躲了一下,但那张细白的小脸执着地仰着,闭着眼睛,小鼻子皱着,娇薄诱惑的小嘴甜蜜地微微张着。伍肇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接过了这个吻,虽然吻得小心翼翼又细细绵绵,就这样,这个吻奇异地变得很长,以至于房间的温度开始慢慢上升了起来。

 

许久,君宇终于透不过气来推开了他,伍肇抱着她腰线紧致的身体,调整了半天的呼吸才咬咬嘴唇道:“天呢,我真想吃一个苹果……”君宇晕红着面颊,眼波清媚如丝,半天才道:“我也想吃一个苹果,可是……”伍肇深吸一口气,温柔地抚着她柔滑妍婉的面孔,微微笑接口道:“可是,可是我们都太紧张了,无法真正放松下来,对吧??”

 

君宇点点头,用手把玩着伍肇胸前的纽扣,过了好久,突然声音低低道:“我想去阳台看星星。”伍肇点点头,宠溺地在她面颊上亲了一下,然后抱起了她。

 

他抱起她后,忍不住皱皱眉头道:“你怎么比以前轻了……”君宇看看他,有点无辜地嘟嘟嘴:“可是,可是人家变结实了呀!”伍肇叹口气,不再多说,抱着她往阳台走去。君宇在他厚实温暖的怀里蜷缩着,那一瞬间又是快乐,又是满足。

 

他们在阳台上找了一个位置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伍肇用自己的长风衣把君宇暖暖和和地裹在怀里,然后两人一起抬头向夜空望去。星辉和月光瞬间就拥抱了他们,在那个夜晚为他们所独有,君宇缩在他怀里声音软软地道:“看,我们的那颗星星……”她没有用手指,可伍肇知道是哪一颗,他凝视着她,那一瞬间那颗星在她的眼睛里璀璨成一片,他伸手刮刮她的小鼻子,然后低下头去吻她,月光下,她白瓷一样的面孔,美到眩目,星光伴着月辉,但都比不上她此刻的眼波流转,君宇躲了躲,带点娇嗔道:“你为什么不看呀,还在原来的位置,好亮呢!”伍肇捉住她,继续吻她,同时含含糊糊地道:“我看着呢,那颗星星就在小宇你的眼睛里呀……”

 

那夜有很多的亲吻,但更多的时候,两人在一起仰望星空,君宇像一只小虎仔一样时而乖乖时而调皮地缩在伍肇的怀里,一边望着璀璨的夜空,望着他们的那颗星星,一边吧嗒着着她的小嘴,不知所谓地唱着些兴之所至的歌,伍肇或者静静地听着,或者合着君宇小嘴里吧嗒的某些歌一起哼唱。而在一些美丽的间隙君宇会放松随意地时不时仰起头来和伍肇亲吻一下,或者蜻蜓点水一般,或者缠缠绵绵。

 

伍肇抱着她,就像那些无忧无路的少年时光一样,在星光下抱着她,平淡美好而真实,他有时候会像晃小孩一样抱着晃晃她摇摇她,娇宠着她,有时候把她举起来转圈,那时候属于她特有的笑声会像天堂里的铃声一样划过夜空,他甚至胳肢她,直到她像从前一样笑得喘不过气来,最后躲在他怀里讨饶。

 

他们一起望着星空哼唱《粽子之歌》,反反复复地唱,那个间谍游戏,在他们的中学流行了好几年,七人一组,每组中一个间谍,即粽子,同时发展上线与下线,再扩充出两组,组内粽子继续在学校发展上线与下线,然后粽子捕手在各种活动,甚至学习生活过程中抓粽子,用各种方式抓,什么顺藤摸瓜,深入敌后等等。

 

这个游戏经年累月持续地玩了下去,粽子和粽子捕手的队伍都在滚雪球一般扩展壮大,甚至有两年的圣诞晚会都以著名的“粽子”和“粽子”捕手来倒数第二压轴出场,他们一出场便满场轰动,因为很多学生都在这个游戏里面,当然,最轰动的最压轴的还是当年的 君宇,她在学校的圣诞晚会上,压过四年的轴,简直绝无仅有。

 

君宇和伍肇一样,都爱死这个游戏了,虽然当年在这个游戏里她只是个普通的小粽子,而伍肇倒是某年中一个赫赫有名的粽子捕手。

 

在中学这个游戏里尽管他们没有交叉,但都有过非常快乐的时光,也许在放松的时候,生命里最容易被享受回味的东西,就是和亲近的人一起重温这些隔着漫长岁月看过去褪色但真实的快乐,就像他们一起唱着:

 

Boom, boom, boom 

蹦,蹦,蹦

Boy you look so sexy 

偶们看起来多神气

Boom, boom, boom 

蹦,蹦,蹦

Hurry up before it s gone 

想粽就快点来

Boom, boom, boom 

蹦,蹦,蹦

I got that boom boom That you want 

偶有你要滴新鲜粽料

Boom, boom, boom 

蹦,蹦,蹦

One minute might be too late 

再不粽就晚鸟

Boom, boom, boom 

蹦,蹦,蹦

Boy you look so sexy 

粽子,你看上去傻里傻气

Boom, boom, boom 

蹦,蹦,蹦

 

他们一边轻声地唱,一边摇晃着身体,唱到“Boom, boom, boom”的时候,就假装互相举着枪对射,乐不可支。

 

最美的时刻,是那些吻,可爱的吻,或者她仰起小脸,或者他抬起她线条妍婉的下巴,有的吻随意磕绊,有的吻细致缠绵。也许他们长大了,可在这个特别的夜晚,他们的吻又像回到从前,带着点无忧无虑的孩子气,随性而淘气,只有很少很少的暧昧,而那些很少的暧昧也是极美的,美得难以言传。

 

在更多安静的时候,伍肇会把下 巴抵在 君宇的小老虎一样不羁且帅气的发间,和她一起看天空那颗最亮的星,那颗属于他们的星星。岁月仿佛了无痕迹地走过,在从前相守的平淡但快乐的夜晚,那颗曾经属于他们,也只属于那些夜晚的星星,今夜别样低甜蜜,透过淡淡的夜色,遥远地凝视着他们,璀璨而美好无比。

 

少年初吻时漫天的雪花又飘落在他们的嘴里,是一种普通家用冰糖般爱恋的味道,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冰冰的,纯纯的,却真实地存在着。

 

伍肇不过是个普通的男孩子,可当 君宇凝视他的时候,忍不住就会在心里对自己说,带着小小的喜悦和满足说,她就是喜欢他,没有什么理由,从初二小鹿一样坐在篮球场上看他打篮球起就喜欢了。他们曾经丢失了对方,可就像伍肇今夜最简单的情话一样,他指着天上那颗属于他们的星星道:“小宇啊,那颗星星一直都在那里呢,每次看到那颗星星,我就想我一定还能找到你,得到你。”说这话的时候,他和她的眼睛里都有无数的碎星,可对方的面孔和最亮的那颗守护星都美好而缺凿无疑地存在着。

 

12

“君宇,你……你什么时候能回来?”这是笄吉在敲门进来后,苍白着脸问的第一句话,她那头可爱的美丽的红发,燃烧一般地焦灼着。

 

“很快喽,你要乖啊……”君宇一边往身上配置武器,一边回头对她笑了一下,她的笑容淡定而从容,甚至带着秋季午后阳光里的一抹懒洋洋,虽然她的那双手是如此忙碌着,笄吉看着她,似乎顷刻间心定了不少。

 

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裤的君宇在那根装饰意味很强的皮带上忙了很久,然后才很小心翼翼地把它系在了腰上,她的黑色紧身裤右腿大腿内侧和小腿外侧都有奇怪的大小不一的薄片式配置,一个皮套把一把小而窄,且闪着奇异寒光的匕首固定在左腿小腿美丽的脚踝处。

 

接着她开始很利落地在领口、袖口、腰间束带处放置宽窄不一的带状长刀片与钢丝,还有各种笄吉还不懂,也根本猜不出是什么用途的奇怪东西,君宇甚至这次衬衣的纽扣都是迅速地重新钉上去的,虽然那件立领口和袖口都是窄荷叶边的黑色衬衣,在简洁利落中把她衬得异常秀美和帅气。

 

笄吉一直盯着她,心中的恐惧与不安像石头落入湖面引起的涟漪一样,不停地扩大着,她不过是睡了一觉,大约九点多就听到了君宇要出门的消息了,长久以来,她从来没有见过 君宇往身上配置过这么多武器,半晌,笄吉终于抖着声音问道:“君宇,你实话告诉我,难道这次真的这么危险吗?”

 

君宇的手依旧没有停,但她半直起腰,扭头带着一种很明显的安慰意味的笑对笄吉轻声道:“没有啦,和往常一样,只是这次要出境,安检相对严,我不能带任何热兵器了,超过尺寸的冷兵器也不行,呵呵,所以相对麻烦一点,你不要紧张,我会尽快回来的,你要听伍哥哥的话,他会和你一起去华哥哥那里,那里要相对安全的多。万一有什么,我也都交代伍……”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笄吉已经奔过来扑到她的怀里,急急道:“没有万一,一定没有万一,你答应过我的,等到一切都结束之后,你会带着我,像普通的女孩子那样嘻嘻哈哈上街逛店买衣服……”

 

她眼泪到底没忍住,扑簌簌地落了下来,“傻丫头……”君宇一边呵呵笑着,一边很疼爱地用手擦去笄吉脸上的眼泪,接着刮了她一个鼻子:“我当然会回来,会兑现自己的诺言,你要乖啊,看大家现在都在忙碌,等你身体好点了,你也要找点正经事情做,比如学点……”

 

笄吉急道:“我一直有正经事情做啊,你知道我在看阿婆的小说,其实我一直在学推理呢!”君宇扬声笑了起来,做了一个鬼脸,接着道:“好,那我可要开始期待白笄吉同学对‘案情’华丽丽的解答哦,我们都指望你呢。”笄吉脸红了红,刚要说话, 却见 君宇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低声道:“吉宝宝,你一定要乖,要快乐地生活,命运固然无法抗拒,但很大一部分是靠自己选择和把握的,相信你自己,不管在什么处境下,不要忘记我们第一个晚上在一起时我对你说过的话,你看那么艰难的一个夜晚,我们都坚持下来了。”

 

笄吉的心不可控制地颤抖了一下,但君宇仍旧笑着,把她在怀里紧紧地抱了一下,然后放开,拍着她脑袋柔声道:“乖宝宝,我还要忙一下,你帮我去告诉伍肇,让他十分钟以后来找我,我必须赶上下午去日本的飞机。”

 

伍肇在收集好基本的涩谷资料后,赶紧下线也开始急急地收拾起来,不过越急越乱,刮胡刀毫不客气地在他面上连连拉着口子,血顺着他的下巴都淌到宾馆的洗脸池内了。好容易收拾停当,包括电脑和其他简单的行李物件,他坐在房间里开始发起怔来,脑子像一锅粥一般混乱着。

 

几个小时前那个美丽的星光灿烂的夜晚还没有走远,但在清晨,当君宇再一次从他怀里醒来的时候,他们回到房间内,她原本只是常规地看了一下自己和上线的网络联系信箱,结果惊讶地发现,已经沉寂了二个多月的信箱中,有一份很紧急的一封来自她的上线乔纳森用暗语写的信,翻译出来大意就是乔纳森本人这两个多月来都在拘禁中,现在他逃出来了,但受了很重的伤。他有很重要的东西需要交给君宇,请君宇与他在日本的涩谷碰面交接。这次见面有一个前提,就是君宇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因为乔纳森在信中重点指出,他本人 君宇都被“黑”掉了——去,君宇就必须沿着一条几乎是最危险的不归路走下去,不去,君宇可以选择换一个身份在这个世界上藏起来生活,这虽然也很糟糕,但相对好一点。

 

信上面清晰地注明着见面的危险级别是橙色,也就是最危险的。同样的信君宇随后在其他四个应急联络空间里都看到了。大约半个小时后,君宇、伍肇和还没这么睡醒的笄吉就又分两批先后赶回了宾馆。他们甚至没来得及和还在睡觉的IP叔叔告别,只匆匆和丁剑打了一个招呼,然后便在丁剑疑惑并沉思的目光中匆匆离去了。

 

君宇在听到敲门声中的几秒钟内,对着镜子做了一个长长的深呼吸,把眼睛里所有的不安和牵挂,甚至紧张都隐去以后,才带着最美好的笑容打开了门。

 

门就是这样的打开的,而且一开门,两人竟然一模一样,脸上都是调整到最好状态的笑容,显得无忧无虑,灿烂无比——虽然在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各自的心里都咬啮般痛了一下,因为彼此的心意实在太像了。

 

伍肇上前一步,小心翼翼地抱住君宇,像怕碰碎她一样地轻轻揽住她的腰,呵呵笑道:“小吉叮嘱我呢,说你全身都是武器,要我抱你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点。”君宇在他怀里不做声,只是仰脸看着他安静地笑,面前的伍肇就像差不多三年前什么也没发生时的那个篮球男孩一样,阳光潇洒,只是仿佛为了专门来告别一般,穿的是西服,虽然是他一贯品味的休闲西服,却让伍肇多了几许当年没有的成熟与大气,还有坚忍。

 

对着君宇分别前安静的笑,于是伍肇也不说话了,只默默含笑看着怀里的她,他怀里的小宇,他的小宇,虽然内里一身刀带、钢丝、匕首等闪着寒光的冷武器,外看却是一身很正式的装束——剪裁质地都一流的中长白色雪纺外套,荷叶立领黑衬衣,黑色西裤,一眼看去,贵族气中带着随意和洒脱,高贵而不羁,璀璨漂亮得像颗西班牙钻石,在他怀里温和而缓慢地向外散发着一种既张扬又内敛的特殊光芒。

 

那十几秒钟像雕刻过的时光,留在他们安静而温柔微笑的彼此凝视中,君宇纤巧修长的手指,略带着凉意在伍肇下巴处的伤痕上,笑着轻轻地悲伤地抚过,那悲伤她以为只有自己知道。伍肇笑着在君宇的额头、面颊、嘴唇上各自留了一个忧伤的印记,那忧伤他以为只有自己知道,然后他们便放开了对方。

 

笄吉在门口等着,一看到君宇出来,便有点跌跌撞撞地扑到她怀里,把她的小脑袋在君宇的怀里埋了埋,然后立刻懂事地放开了她。丁剑居然也斜倚在楼道里,他对着君宇笑着伸出手道:“赶过来送送你,还有白笄吉,她也走那么急,我得在分别前对她做点功课,才能为以后追她打好基础。”

 

君宇握着他的手,对他挤了一下眼睛笑道:“那是自然,追她要花大力气的,可我看好你,你是我见到的少数几个智慧型孩子之一,虽然你有你的幻相,但是无碍大局,而且也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只是你要把握好界限,尤其对笄吉,更是如此,我想我知道你为什么第一眼看到笄吉,眼睛就无法从她身上转开,事实上她比当年的伍肇更需要你的帮助。替我向IP叔叔问好,我非常喜欢他。”

 

丁剑的面色在几秒钟内变了好几次,最 后放开 君宇道:“你真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看出来了?”君宇点点头:“我没有恶意,不过我对笄吉有责任,所以希望你更……更智慧强大,而且你不知道我多么感谢你和IP叔叔当年对伍肇的帮助。”

 

丁剑凝视着君宇深吸了一口气,又伸手与君宇握了一下:“我明白,谢谢你的提醒。前路多歧,请一定保重。”君宇轻声地道了谢,然后对着他们三人璀然一笑,便拎着简单的行李独自踏进了下楼的电梯内。

 

在电梯门关上的那一瞬间,君宇突然一阵气血翻涌,说不出的烦躁与难过,她好像还有很多的话没有对伍肇说,包括关于美丽夜空中的其他一些星星,有关索兰妮和东森的,她原本想过几天告诉他的,虽然昨晚有机会说,可她不想他难过,不想破坏他们分离很久后共度的第一个星空下的夜晚,她以为他们会在一起呆一段时间,甚至从此并肩面对,不再分开,可是没想到离别竟然是分秒之间的事情……她一念既起,接着脑子更乱了起来,她甚至开始带点恐惧地努力想着,到底还有什么忘记了关照伍肇,还有笄吉,其实现在想这些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可她会忍不住去想,恐惧甚至在瞬间扼住了她的喉咙。

 

君宇使劲地甩了一下头,“呼气,吸气,澄心静虑,控制驾驭自己,直至心与神合一,才能忘掉内心深处的恐惧,才能面对真实世界中的任何恐怖……”那个后来极其欣赏她的东方导师——光头李的声音从那个魔鬼般的训练营里,穿越时光再次对她讲述了这段话。

 

电梯的门开了,君宇神色如常,只是略显木然地迈出电梯,头也不回地离去了,虽然她知道他们一定都在窗户口目送着她,而她也渴望回头再看他们一眼。

 

13

如她所料,她顺利地登了机,身上的各色小玩意都没有给她惹麻烦。她到了东京以后,很迅速而有条不紊地匿名租借了交通工具,尽量周全稳妥地安排了和乔纳森一起逃跑的路线和所需物品,细嚼慢咽地略略吃了一点东西后,又出门弄了一把枪,然后从容不迫地来到了夜色下的涩谷,著名的涩谷。

 

欲望在涩谷的夜色中肆无忌惮地流淌着,无数嘈杂而响亮的音乐应和着巨大如夜的眼睛般的巨幅视频广告和闪烁霓虹灯箱,无数带着各色欲望表情的如涩谷招牌般的彩妆女孩,寻欢作乐的买春客,面目猥琐的皮条客,眼神像老鼠一样的白粉客,表情猎奇的观光客,还没有到这个城市high最高点就已经东倒西歪的醉客……

 

而这些构成涩谷本身一整张丰富、时尚而独特的面孔,欲望得光怪陆离,而又带着变形病态的生气勃勃,君宇外松内紧地融在涩谷夜色中的人群里,面上带着微笑,悠然自得,就像一个微服出来游玩的王子,她把路线又看了一遍,默默地估算着可能发生的情况……在这过程中,她甚至到著名的“情书小路”处停留了一下,在一个瞬间温柔而忧伤地笑了笑。

 

夜跳跃般流逝着,她终于到了约定的东急酒吧,在进入这个酒吧之前,她已经对周围的环境和道路走向仔细看过了。进入东急酒吧后,她先去了洗手间,把内部状况都摸清以后,她才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这是个人声鼎沸的嘈杂酒吧,半大不大,暗红的灯光,不大可能一个人占着一张桌子,事实上在君宇准备坐下去的那一刻,已经有数十双眼睛对着她“瞄”了过来,男人或者女人的,君宇不能给机会让一个男人凑上前,过会打发起来太麻烦,所以她不再犹豫,立刻带着一脸坏笑顺手搂过附近一个妆还不算太夸张的年轻女孩,替她点了一杯酒,那女孩歪坐在她的身边,眼风对着君宇一波波地送过来,虽然是腻腻的颇带点虚假的日式笑容,但居然也笑得颇为甜美,君宇一边轻啜着酒,一边随意应付着这个叫雅美子的女孩,她懂的日文不多,而雅美子的英语也非常糟糕,她们只好有一句没一句地用英文与日语夹杂着胡乱地聊着调笑着。

 

已经过了约定的钟点,乔纳森还是没有出现。君宇已经点了第三杯酒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雅美子好像并不能喝什么酒,已经有点醉意了,她几乎腻到了君宇的怀里,喃喃地说着大串大串的日文,她的声音颓丧而有点神经质地漂浮在君宇的耳边,也漂浮在这个夜半气氛愈加喧闹淫靡的东急酒吧内。触目所及四周都是混醉着搂抱亲密的人群,君宇依旧外松内紧,她有时会盯着雅美子看几眼,会忍不住在心里思考一下所谓的人生选择,包括这个萍水相逢看似在及时行乐其实也不怎么快乐的雅美子。

 

不过大多的时间,君宇表面上没所谓搂着雅美子,和她碰杯调笑,内里却心急如焚,这期间有两三对各色男子试探着想在她们身边坐下, 都让 君宇礼貌或者瞬间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的眼神给“打发”走了。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君宇额头上已经沁出了细细的小汗珠,但就在她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乔纳森居然踏进了东急酒吧。君宇虽然颇有心理准备,可一眼看到他还是暗暗大吃了一惊。

 

她和乔纳森不过大半年没有见面,可乔纳森几乎像老了十岁一般,头发几乎全白了,身上的伤应该超出君宇对于逃跑设计的预期,虽然他像一个普通的寻欢作乐又醉得东倒西歪的西方散客一样,由一个彩妆女郎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进了东急酒吧。

 

乔纳森也看到了君宇,但他没有坐到君宇的那一桌,反而和那个女郎另外寻了一张桌子坐下。君宇明白他的意思,也按兵不动,虽然她依旧看上去像酒吧里的其他人一样在放浪形骸地在玩乐着,实则全身都到了一级“战备”状态。

 

乔纳森坐下不到一分钟,东急酒吧就又进来了好几个看似寻乐子的夜客,把面孔半藏在在怀里雅美子身 后的 君宇看着他们,眉毛不动声色地挑了挑,接着透过赖在她怀里的雅美子的发梢缝隙看到了乔纳森的苦笑,显然,他一直在甩着几个人,可还是没有成功。

 

乔纳森用眼睛跟君宇道别了一下,仍旧嬉笑着把全身重心都放在身边那个女郎的身上,招呼她站起,他准备把一样东西想法留给君宇后,便听天由命地再次离开,他直觉自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就在他的手伸向怀里的时候,君宇不再犹豫,站起身搂过雅美子,借着她的醉意摇摇晃晃地来到了乔纳森的桌边,不待招呼便坐了下去,大明大方道:“乔纳森叔叔,没想到在这个地方碰到你啊,最近生意如何?”

 

乔纳森见她既然大摇大摆地过来了,索性也坐了下来,含笑疼爱地看着她,很快地与她聊起了最近的“天气”和“生意”,他们用的都是暗语,乔纳森说得声音低点,君宇则有点肆无忌惮地笑着,说话声音也颇响,丝毫不顾及零零星星,但环状包围住他们并扼住主要出口的那几个夜客。她很快知道了拿到“货物”的三把“钥匙”——乔纳森的指纹,一把钥匙和一组密码,钥匙在另外一个地方,密码仍旧是他们之间心领神会的。

 

君宇则告诉乔纳森,她家在南方的“生意”并不好,不过她的父亲邀请乔纳森过去看一下,而且她已经买好了飞机票——即君宇的意思要乔纳森和她一起走,乔纳森和旁边的艳妆女郎碰了碰杯,然 后看着 君宇,坚决地摇了摇头,他说他风湿病很厉害,不方便动,也许就在这里养老了,何况现在“天气”实在恶劣,他疼爱地看着自己的下线徒弟,这个溶在声色场所,也似乎在放纵,却依旧保持着奇特清爽的君宇,咳嗽了好一阵,抚着胸口道:“孩子,你能让我在这里碰到你,就是我最大的欣慰,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我已经知足了,你一路好走吧……”

 

君宇坚决不允,他们似乎略略就“天气”问题争执了起来,就在这时,一个很艳丽的外国女郎妖娆地滑坐在了他们的中间,嘻嘻哈哈地作了自我介绍——莉迪亚,说她要和他们一起分享这个美好的夜晚,因为这个气质特殊的“王子”,她指指 君宇厚着脸皮说。乔纳森略略皱起了眉头,君宇却毫不介意,哈哈笑着在莉迪亚脸上捏了一把,打了一个响榧,替她也要了一杯酒。

 

乔纳森索性也笑了起来,看着君宇,其实这个莉迪亚说的没错,在这喧闹嘈杂的暗红色灯光酒吧中,君宇依旧卓尔不群,虽然在她脸上时不时掠过挑逗、坏笑甚至邪气等很少能看到的表情和味道,但在那张魅惑的面孔上,确实带着一种特殊的高贵与气质,加上瞬息就会变得冷冷犀利的眼睛,再配着迷一般略略放纵的笑容,就像一个暗夜王子。

 

君宇仍旧和乔纳森聊“生意”,对艳丽风情的莉迪亚的眉目传情也照单全收,雅美子则端着酒杯腻在她旁边都快睡着了,乔纳森似乎坚持不出门,同时又掏出那个小盒子,说是一份特殊的礼物要送给君宇,君宇仍旧没答应他,也没接那个盒子。倒是莉迪亚看着那个丝绒盒子似乎眼睛都放光了,发着嗲开玩笑说要看一看是什么宝贝。

 

乔纳森礼貌地拒绝了,同时用手握紧那个盒子,就在这会,似乎雅美子不知怎么回事把一些酒洒在了君宇白色的外套上,君宇没好气地嘟囔着,把她推到一边,一边用手指弹弹衣服,一边低头似乎眯细了眼睛在打量那酒渍。而在下一秒钟,兔起鹄落般,她和莉迪亚都抓着这个机会出手了。

 

14

她们几乎是同时出手的,不过攻击的方向不一样,莉迪亚兵分两路,一边肩膀撞向乔纳森,伸手去抢那个盒子,一边抬起膝盖顶 君宇。而君宇电一般抽出领口的刀带,略侧着身躲过莉迪亚的膝顶,径直用刀带向莉迪亚脖颈环挥了过去,丝毫也不理会那个盒子。

 

乔纳森动作仅次于她俩,他借着莉迪亚撞过来的力量,索性往地下一倒,手上依旧牢牢地抓住那个盒子,虽然莉迪亚已经抓住了他的手腕。而那几个夜客迅速地冲过来的时候,君宇和莉迪亚已经闪电般互攻了好几招,莉迪亚的耳朵在君宇攻过来的第一招时被刀带挂了一下,鲜血淋漓。乔纳森带来的艳妆女郎一声尖叫,立刻缩到了桌子底下,酒吧顷刻大乱,而那个雅美子没了君宇的倚靠,居然索性睡倒在了座位上。

 

君宇对乔纳森使了一个眼色,乔纳森当下心领神会,假装握不住那个盒子了,而莉迪亚借着君宇攻向最先奔过来夜客的两招,更把乔纳森的手腕拉住死命一磕,乔纳森惨叫一声,盒子应声跌落。君宇凌厉地一脚踹向最先奔过来的那个夜客,同时手上的刀带呼啸着向一个距离较远的夜客飞去,接着一个后撤旋风踢踢翻了另一个向她冲过来的彪形夜客,同时借着这一脚的反力量狠狠地撞向莉迪亚,莉迪亚闪躲不及,索性承受了这一撞,身体往下一沉,借势一手去抓那个盒子,另一只手一记肘拳重重攻 君宇的肋部。她原以为君宇会躲一躲的,不料君宇硬生生地受了这一记肘拳,虽然痛得脸都白了,手上则闪电般又抽出一根刀带,旋身而上,以影魅般的速度把刀带再次环向莉迪亚的脖子。

 

 

莉迪亚一手已经抓住了盒子,躺在桌下的乔纳森使尽全身的力气抱住她的一只脚,她再也没法保持平衡,虽然 连躲了 君宇的两招,尤其在她略略分神把盒子抛向一个同伙的时候, 终于被 君宇的刀带环住了脖颈,君宇在这过程中,虽然用单腿旋风踢倒了两个,但肩上还是受了一记重拳,接着胳膊被一把匕首的刀锋擦过,血瞬间就淌了下来。

 

君宇一个旋侧身,拽过莉迪亚挡在身前,手指扣着刀带微微用劲,莉迪亚一声低低的惨呼,她的脖颈立刻鲜血四迸。君宇对着已经慢慢逼近几个夜客,冷傲地一笑:“往后退,让我们走,盒子归你们,否则我手指用用力气,她的脖子就被割断了。”

 

几个夜客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终于慢慢退后,乔纳森哼哼唧唧从地上爬起来,君宇扫了他一眼,带着笑意道:“乔纳森,你必须跟我走了,不管天气好不好,因为有指纹膜的盒子已经归他们了。”乔纳森叹了一口气,心里暖暖地,他终于点点头,同时又有点难过道:“孩子,别让我连累你……”

 

君宇不置可否,那张清秀俊气的面孔上是一层细细的薄汗和激烈打斗后的绯红娇色,这突然让她又有了女子的柔与媚,但同时她眼神仍旧英毅而沉着,嘴角还挂着特属于着这个夜晚的笑,暗夜王子的笑,有点挑逗,有点嘲弄,有点傲慢,甚至有点冷血,整个人散发着特殊气息的暗夜之光。她修长的手指颇为冷酷地扣住环着莉迪亚脖子的刀带,又用另一只手摸出一把手枪迅捷地抛给乔纳森,接着三个人慢慢向门口退去,当她退到门边的时候,眼角瞄到雅美子居然还在位置上酣睡着,真是好福气,君宇笑叹着气摇了摇头,一只手搀住乔纳森,绷紧着弦慢慢后退,一步一步终于退到了东急酒吧的门外,那几个夜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也跟逼了出来,君宇略略呼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接着向停车处看了一眼,这一眼看去,不禁心中暗暗叫苦不迭。

 

她租的车和摩托,原来泊在东、北两侧最佳的逃逸位置,而现在那辆车被几辆后停过来的,毫无公德的家伙完全“淹没”了,根本不可能倒出来;那辆摩托车则被移得位置都不知道在哪里了。这还不算,东头已经被车基本堵住了路口,车挤车华丽地泊出了很长一段距离,而这段距离即使手上有人质,也往往是致命的,因为不同于室内,在室外他们的上方毫无防护可言,一支占据高处的阻击枪就可以轻松要他们的命,更何况还有蹒跚的乔纳森;西侧根本就是一条死路;北边的路口虽然宽敞着,可一段路过后就地形复杂,巷道狭窄,而汽车很容易则被拦截,摩托车机会相对好点,但容易遭伏击——涩谷的夜生活人之多倒也不是乱盖的。

 

那一刻,她有点后悔从正门逃跑了,也许后门更合适,那里可供选择的路更多一点。不过从他们动手的位置到达后门,有一条弯曲而多门的甬道,也容易被伏击,但也许她可以用一下她华丽丽的衬衣纽扣,那些纽扣有的是塑性炸药,有的是烟雾很棒的遮幕弹……

 

虽然心里叫苦,可君宇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北面或者东面,她必须赌一把,而且必须要快。就在这时,一辆夜生活的跑车款款从北面驶来,崭新的车,车主人似乎开得很小心,慢慢停下,还没来得及熄火,突然就见车门被粗暴地拉开了,接着一张俊美的面孔冲着他邪气地一笑,那男子一下就被她的笑电到了,那笑是冷冷的俊且魅,又奇特地带着点很纯的孩子似的淘气。虽然在下一秒钟,他已经被君宇拽住领口,猛地拉出车甩出很远——肩膀着地,确实有点痛,但其实是为他好,一个安全的距离,不会被殃及池鱼。

 

车像箭一样从北路驶了出去,一路夜人纷纷躲避,尖叫声一片,君宇在后视镜里不但看到了两辆摩托车和一辆黑色的跑车追了上来,也看到了车内后座上莉迪亚那张惨白的脸,乔纳森依旧牢牢地扣着她脖颈上那根刀带。

 

赌一把,君宇把那辆似乎还没有过磨合期的昂贵跑车马力加到最大,飞一般跑过那部分宽敞的路,接着略略降低速度,一头钻进蜿蜒狭窄的巷道。她挑了一条最险但最迅捷的路,使出浑身解数向微曦的前方奔去。

 

他们的运气显然不算好,等君宇尽最大努力到达西北方向的一个出口时,一辆车已经赫然地拦截在了前方,而斜后方还出现了一辆摩托车。显然,那是又一批人。君宇咬咬嘴唇,把油门一脚踩到底,强悍地对着那辆车直撞过去。

 

然而,就在她的车还没撞上之前,她的右前车轮已经被一枝威力很大的雷霆阻击枪击中,车立刻颠簸着,颇失去了准头,接着又一枪,这次则击中了车的油箱,火顿时窜了起来,君宇咬着牙,还是把车向拦截的那车撞去,仍旧竭力想撞开一条路,因为他们如果被堵在巷子里,前后受敌,如果高处再有阻击,那就真的比较麻烦了,即使人质在手,也是死路一条。

 

总算如她所愿,那辆跑车虽然威力大减,可还是斜撞着那辆拦截的汽车,然后冲出数十米远,才歪歪扭扭地停住。君宇略等了等,等后面那辆摩托车冲过来的时候,她猛地打开车门,撞向那辆摩托车。摩托车歪斜了下来,君宇用最迅疾凌厉的脚法向摩托车上的人攻去,现在是真正的生死一线了。

 

乔纳森挟持着莉迪亚也下了车,他下了车不过几秒钟,就看见君宇已经跳上了那辆摩托车,一边喊着他,一边把马力加到最大,乔纳森用最快地速度放开莉迪亚,然后跳上了摩托车的后座,摩托车在瞬间就狂驱了出去,只是枪声也随之响了起来。

 

15

她的摩托飞车技术是一流的,大约十多分钟后,她便甩开了后面的追车,只是让她觉得很不妙的是,乔纳森趴在她的背上越来越重了起来,君宇一回头,已是吓得不轻,乔纳森捂着侧肋,血一路淌着,但咬牙坚持着,一声不吭。君宇又惊又急,立刻把车驱得更猛起来,大约又奔了十多分钟,她觉得到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才赶紧停住车,把乔纳森从摩托车上扶下来,检查他的伤口,但一看他的伤口,她心就凉了半截,但她咬咬牙,仍旧准备又扶起乔纳森上摩托车,乔纳森四下看了看,低着声拒绝了。

 

乔纳森 先生,你一定要坚持住啊,我们马上就能找到一家医院……”君宇忍不住心急如焚地叫了起来。乔纳森吸了一口气,虚弱地摆了摆手:“孩子,别浪费时间,你和我都知道,我已经不可能被救活了,来,听我说话,我还有一些要紧事情要交代你呢。”君宇看着他,虽然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那一瞬间,她悲伤地低下了头,心痛得手指都绞到了一起,虽然她尽力了。

 

“孩子,你变得更美了,你好像在恋爱呢。”乔纳森喘了几口气,努力笑着很巧妙地转移了话题,君宇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克制着内心的悲伤,勇敢地抬起头,接着羞涩地笑了一下,点头道:“是啊, 乔纳森 先生,还是原来的那个男孩子,我到底没有丢失他,我们又找到了对方。”

 

乔纳森很疼爱地看着她,呵呵笑了起来,他喘了一口气,对君宇道:“那就好,孩子,虽然你从来不说,可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意他呢。爱情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呢,我也年轻过……现在,把你最锋利的那把袖刀给我。”君宇迟疑了一下,仍旧按照他的吩咐,把那把最锋利的袖刀抽出来递给了他。

 

乔纳森拿过袖刀,略带笨拙地环住右手的食指,使劲地一用力,血瞬间就迸了出来,但却没有如他所愿地断,他痛得呲牙咧嘴,只得开口道:“孩子,帮我一把。”

 

君宇看在眼里心痛如绞,但她点点头,立刻用大拇指和食指扣住袖刀的两端,接着眼睛痛苦地闭了闭,手腕带着巧劲,迅疾地一抖,乔纳森的食指“咔”一声就干脆利落地齐根断了。

 

乔纳森低低地惨叫了一声后,立刻掏出一块手帕包好这根食指,递给君宇:“孩子,现在只有这样了,我的指纹……”他一边说着,一边又吃力地从无名指上摘下他的戒指也递给君宇道:“你拿到材料后,接着去找康妮,有关她的情况和可能去处我已经放在3号网络联络空间了,4号也有一份。你把戒指给她,还有我的手指,那是我多年前逝去的爱情,你要找到她,她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尽管她很固执,但她应该会帮你,当看到你这双眼睛的时候,许多人都会愿意帮你的,孩子,你真的有世界上最干净的一双眼睛。”

 

君宇一边凝神听着,一边用一块帕子包住他的手,虽然那也是无济于事的,她微叹了一口气,忍不住问道:“ 乔纳森 先生,你心中有怀疑对象吗?”乔纳森迟疑了一下才道:“我不能做最后的判定,但我收集的材料中肯定有很重要的,否则他们不会这么早动手,虽然是启动的很正规的审查程序,还花那么大的力气想把材料追回来。你要自己判定,按照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是我一直在思索的,那就是十年,十五年,甚至很长一个时间段内在大多数权力交替和任务失败中能够真正受惠的某些人,尤其是纽约分部。康妮也会帮你判断分析的,她是个有背景的人。而且,孩子,我现在坚信天地正气,在我快死之前坚信,多年的阴谋和丑恶会在“千面”这里终结,正义其实一直都存在的,只是需要捍卫和争取。君宇,你要坚强,更要智慧,要了解人无数面孔背后真实的灵魂和欲望,尤其是欲望,某些人因为欲望而出卖自己的灵魂。孩子,你不爱说话,可我知道你一直在默默地观察别人,包括我。”

 

君宇努力地嘴角上扬,坚强地半开玩笑道:“ 乔纳森 先生,我知道你是个好老头,当我第一次见到你,你满脸不耐烦地对着我,并且用烟斗使劲呛我的时候,我就知道……”

 

乔纳森笑了起来,虽然更多的血沫从他嘴里淌出:“是啊,孩子,我当时想用烟把你呛走来着,你太干净了,我不想让你卷进这个丑恶的圈子,可是你没有走,虽然和大多数普通的孩子一样,你也有弱点,也有动摇和脆弱的时候,而且这样的时候并不少,可你仍旧坚持下来了,君宇,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勇气的孩子。”

 

君宇看着他无法再说话,也许一说话,对着这个一直爱护她的,像爷爷一样的老头子,她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了,所以她使劲地抿着嘴,坚强而温柔地看着乔纳森努力微笑,她要让乔纳森安心地去他的天堂。

 

乔纳森艰难地喘了一口气,欣慰地看着君宇,虽然初见她的时候她纤弱地像一株小兰草,在最初训练时每一个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打倒她,可是她居然咬着牙齿坚持下来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吃过多少苦,因为一段时间后,她就倔强地像一棵小白杨挺立在所有曾经击倒过她的人的面前,成为李和莱莎最引以自豪的弟子之一。

 

这个孩子,仅仅因为一个最简单的爱的理由,就毅然决然地踏进这个肮脏的圈子。乔纳森禁不住想,他一直以为她会垮掉或者逃走,可她没有,她柔而不屈,一点点强大起来,其实这一路很多人被她感动,包括他自己——一个眼睛半睁半闭混吃等退休的老家伙,原本他可以混到退休,然后去过一个舒舒服服的晚年,可是在见到她以后,他不能,他真的不能,这个孩子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一样,带着珍贵难得的纯净与美好,勇敢地走进这个圈子,并用很多人无法想象的勇气坚持下去,她让他汗颜而惭愧……也许在这个灰色的喧嚣的世界里,他身不由己随波逐流地浮了太久,以致在他浑浑噩噩的面孔和蒙尘的心灵上,他已经忘记了原本应该终生守护的东西。而眼前的这个孩子,让他又想起来,在他快老的时候又想起来了,想起许多成年人失落的不带任何杂质水晶般的童话。

 

生命的力量迅急地在乔纳森身上消逝着,君宇心里剧痛着,却坚强地看着他微笑,专注而温暖。她真是他见过最美的孩子,纯粹得像一个世间最透明的童话,乔纳森也看着她笑,吃力地抬起他的手,慈爱地拍拍她的头,喘着气心满意足断断续续道:“孩子,只有天使的眼睛能像你这样……在你这样的目光里去天堂,还带着童话通行证……他们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给我把门打开……甚至上帝都会赏脸亲自给我搬把椅子,呵呵。”

 

她到底被逗笑了起来,带着点像小孙女的撒娇味道,甚至扯住他的袖子晃着笑了起来,这笑容就像清晨带着露珠绽放的第一朵清香弥散的百合花,虽然她笑着笑着,脆弱和伤感终于无法控制地荡漾在她的面孔,眼中噙着的如露珠般的清泪几近泫然欲滴,乔纳森凝视着她强忍着的带泪的笑颜,颤抖着声音温言道:“孩子啊,不要伤感,也不要害怕,其实一直都有人在帮你,否则你活不到现在,所以,继续勇敢地一路走下去,仍旧会有许多像我一样的普通人帮你,你永远不会孤单……”

 

君宇咬着嘴唇,不住地点头,努力忍住泪水,乔纳森一阵咳,更多的血从她的嘴里涌了出来,他似乎再也撑不住了,气若游丝般最 后对着 君宇道:“找到康妮后,记得告诉她,我爱她,一直都爱,从来没有变过……”

 

当黎明前的那层庄丽华美且肃穆如尸衣般的淡灰色薄雾,消逝在天地之间后,太阳终于喷薄而出,照耀着此刻的白发与红颜,死亡与生命。乔纳森眼睛突然明亮了起来,像镀了一层神圣之光,记忆中摇篮般的故乡在向他招手,少年时苏格兰的河水,开始在他耳边流淌着如圣歌般吟唱起来,乔纳森微笑地看着天空,看着属于他的最后但最美的阳光,一边艰难地呼出最后几口气,一边尽最大努力,对着沐浴在阳光下,整个身上都笼罩了一层光晕如同金色天使般的君宇,对着她那双纯净、年轻、美好而执着的眼睛,漾着泪波的清澈眼睛,在那一刻的回光返照里,挣扎着断断续续道:“看,孩子,太阳又升起来了……其实我一直都相信……不管世事如何变迁,善良与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与残暴……”他头一歪, 终于在 君宇纤弱而坚强的臂弯里阖然而逝。

 

君宇久久地凝视着这个可钦可佩的老人,却终于忍住了眼泪,是的,她没有哭,她只是把他安详地放平,把他那残缺了一个手指的双手宁静地交放在胸口,就像一个最完美的基督徒,然后温柔地替他合上那双还半睁着的眼睛,再掏出一块手帕替他仔细擦脸上的血迹…… 乔纳森 先生,这个像她爷爷一样的老人,在见到她的最初一段时间里,永远冷冷地,不耐烦地,拒人千里之外地对待她,明知道她对烟敏感,却仍旧抽着烟斗不停地对着她乱喷,努力想把她赶出那个肮脏的圈子,其实从他看到她第一眼起,就一直在保护她,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也许危险就在不远处会迅速地扑过来,可她不在乎,她要为他唱首歌,一身斑斑血迹的她跪坐在乔纳森的身边,在这个滴着露珠的灿烂清晨,如同身着圣衣般,沐浴在璀璨的阳光下,沐浴着神一般的光辉,全心全意地为他唱一首歌——一首生命的挽歌,但同时也是一首生命的赞歌,他最喜欢的歌——《Denny  boy》。

 

噢!丹尼少年,笛声正在召唤 
  从山谷间到山的另一边
 
  夏天已走远,花儿都已枯萎
 
  你得离去,而我得等待  

  

  但你回来了,当夏天回到草原上的时候
 
  或是当山谷沉静下来,因雪而白了头的时候
 
  我一定会去那儿,不论是阳光普照或阴影覆盖
 
  噢!丹尼少年,我是多麼的爱你 

  

  如果你在百花凋谢的时候前来
 
  而我已经死去,死的很安详
 
  你会前来,找到我长眠之地
 
  跪下来和我说"再见"  

  

  我会倾听,虽然你轻柔的踩在我上面
 
  我的梦将会更温暖而甜蜜
 
  如果你真的对我说你爱我
 
  我会在平静中安息,直到你来我身边

 



 
雪地 @ 2006-02-14 19:33

这是一篇少年时的旧作
很久很久以前啦
我真是个早熟的孩子
现在翻翻这部小说
我都会忍不住发出这样的感慨

嗯,还有就是《无巢的树
是我自己很喜欢的一部小说
是真的小说哦(我对小说很挑剔,《千面》其实都不算小说,呵呵)
少年时很认真地写的
只是因为在备考时偶尔听到的一个小故事
还有对冰蓝的感觉
一种气息

提醒一下
《无巢的树》节奏非常慢
像自来水一样苍白地流淌着
是那时小小的我
对婚姻,对平面生活下无数平常的破碎的面孔和挣扎的心灵的感觉
是讲最平常人生活的

送给所有的朋友
送给旁观粽310,希望你快乐
结婚和离婚都不可怕的
呵呵,其实1980后的生人是很难读下去的
所以不要勉强
这是写给1960年代和1970年代人看的东西
虽然后者也未必能读下去
谢谢大家


 
雪地 @ 2006-02-14 19:21

无巢的树

 

 

 

大约世上的每一个人多少都会花点工夫,自觉不自觉地琢磨打量自己,那架势,有时就像个关系不大的局外人。胡玥也是这样,这会儿,他就正隔点距离,不远不近地注视着自己。

 

 

 

 

胡玥有点苦笑,其实他很早就会这样,有意无意地观照一下自己,观照一下他那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人生。不知怎么,有许多人说过他是个幸运的男人,弄得他看自己的过程中,常常会忍不住想起这些话,就像现在。对于这类评语,他用了多年的时间去验证和观察。不过,幸与不幸,自己看自己和别人看自己,大概总是很不一样的。

 

 

 

 

他那年十足36岁,公元1964年生,按上海人的算法,那年应该是37了——虚岁。可是胡玥怕老,总爱说自己是36“3636岁了。有时感觉点不好意思,会心虚地加一句,是十足哦,虚岁是3737岁喽!然后笑笑,冲对方感慨地摇摇头,表示不堪岁月老去。

 

 

 

 

岁数当然很重要。在上海,胡玥的岁数意味着轮不到去支援边疆,也轮不到去插队下乡,自然地,就免去了当时和以后的种种坎坷波折;胡玥的岁数意味着可以从一年级起,只要自己努力,就能按部就班地从小学读到大学,然后顺理成章地分配个不错的工作,既不像以前那些老三届想读书没得读,也不像现在许多大学生为毕业去向愁破头;胡玥的岁数还意味着他可以在机关里消消停停地呆几年,磨掉点傻气,学会点社会规则,然后趁着年轻,借一夜春风出来自己做,才智加努力,再加点运气,就能成为一个,一个上海话里所谓米多的人。胡玥有时候细想想,岁数大约算是他所谓幸运的基础吧。一般说来,他们这些文革后最早几批无差别参加高考又考上的人,早年都见识过一些苦难,但自己没轮上尝,不仅没轮上尝,还依此形成了一个比较收敛的性格,这便是双重的幸运了。更主要的,是他们年富力强的时候,恰恰赶上了一个相对开放公平的大环境,那时比较原始的机会多,又都是科班出生,比起当时许多有点暴发性质的大款们,底气大约也足一点。算起来,只要没怎么犯大错,他们那几年毕业的大学生,不管从事什么行当,大都过得挺好,而且现在多半进入各个领域的中坚行列了。

 

 

 

 

胡玥有时候会被人奉承为儒商,一个非常好听的称呼。挺多年头了,有些报纸总呼吁经商者提高文化素质,加强文化底蕴,最后总结是做个儒商。了不得的底蕴儒商,还有同样已经用俗气的诠释,胡玥瞧见无数个晃悠肤浅,附庸风雅的嘴里轻飘飘地吐出这几个词,心里便不舒服。不过,人活世上,既食五谷杂粮,就不能屙风吸烟,俗气是免不了的。所以胡玥在笑曰自己职业的时候也很俗气,他不用解释,而是用解构一词,称自己是个读过点书的经商之人。他是个书老板,他可以掉点酸文,带点所谓海派的调侃。

 

    胡玥的生意做得还可以。他在上海市区经营着二十家连锁的卡夫卡考试书店和九十余家连锁的胡师傅特色馄饨店。书店根据地段的不同,面积也不等,除了有七家开在底楼,其余都在二楼。于是在上海这样寸土寸金的城市,租金成本就降了下来。胡玥从新华书店总经销处到一些出版社,藤藤牵牵地关系蛮多,同时因为跑量大,很多的书是代销,而且折扣相对低。书店的经营内容被大浪淘沙般分割成四类,以考试书籍及辞典类为主,兼营严肃的文学社科类、电脑类、武打言情类,这三类依据地段和消费群的不同,又各有侧重。在武打书方面,胡玥只经营金、梁、古,即金庸、梁羽生和古龙,而且是全集,一行行排在书架上,让它们凭空多出一些郑重。书店并不是特别好经营,胡玥只是进场较早,兼有连锁的规模罢了,利润还算不错,但他不打算自己再增加分店了,只按照合适的人选和地点采取比较松散的加盟制。至于胡师傅特色馄饨店,则基本是二十几平方的经营面积,专营有四十八个品种的特色馄饨,堂吃外买,各分店的外观标识、装修和店员着装都是统一的。馄饨由一个独立核算的加工中心制作后,再向各分店配送,流线型的操作管理。小买卖,合起来却是大赚头,所以胡师傅特色馄饨分店还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和新村附近不断增设着。

 

    大雅大俗,这是弟弟胡玦对他生意的评论。胡玦去年年初从北京回来时,胡玥去宾馆看他,哥俩闲扯到一半,胡玦突然笑嘻嘻地递给他四盒走私过来的伟哥,二十粒,还笑着赞:好东西啊,情人开心,老婆满意。胡玥接过来,拿在手上翻来覆去地看,夜晚客房里的灯照在这几盒药上,打出片暧昧的暖光,里面蓝色的菱形药片感应着这片光,晕着一层,像有生气似的,可以虎虎跃出来。他有点好笑地问弟弟:管用吗?报纸上面是穷吹了。”“当然管用,龙精虎壮,金枪不倒,胡玦向来满口黄话,哥,你最好再去开个几十家性保健品店,一偷二抢三卖药,利润才高呢。再加上你的书店和馄饨店,连看带吃加做,嘿,全了,大俗大雅。

 

    胡玦比胡玥小两岁,哥俩从小感情很好,一直是兄弟加朋友那类的,虽然他从读大学后就很少和胡玥在一起了。胡玦的高考结果是去了人大读法律,接着又读研究生,税法专业,毕业后就留在北京了。他既没进律师事务所当律师,也没进公检法走仕途,而是去了家合资公司做法律顾问,同时向胡玥借了点钱,开始自己做生意,套用胡玥的解构之说,这又是个读过点书的经商之人。胡玦在北京不知所云地混了三两年,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经营着各种买卖,最后通过早先出国的老同学关系,开始独家代理美国一家公司在中国的建筑涂料,行当固定下来后,便蒸蒸日上。他的生意盘子比胡玥大多了。

 

 

 

 

不光是生意,胡玦虽然是弟弟,个子却比胡玥还高三、四公分,近一米八,腆着发福的肚子,黑且壮,整天一副嬉皮笑脸的高兴派头,甚至带点厚颜的味道,可不知怎么,就这点还让某些人没法不喜欢他,但从另一个方面说,如果得罪他,他翻起脸来也很可怕;胡玦算是个享乐主义者,吃喝玩乐都很精通,为人放荡不羁,几乎不受束缚,和他呆在一起自由自在,感觉绝对放松,虽然有时会吓一跳,像猛然间坐在了公园里的高空架车,悬悬地,觉得他胆子太大,玩得过火。可大约因为所学专业的缘故,他的大胆又似乎是不逾矩的,也从来没闹出过什么事。胡玦会挣钱,也特别会花钱,因此交游颇广,三教九流,朋友算不少。他在家的小名是阿玦,在上海读小学和中学时有一个很响亮的绰号——突厥,就是野蛮人的意思。现在因为一直在北京,有没有绰号什么的,胡玥就不知道了。可胡玦回上海时,如果碰到老同学,不论男女,总会给人拉着手亲热地叫两声“突厥”。

 

 

 

 

兄弟俩的五官是父亲的翻版,因此他们也算容貌酷似——都是阔平脸,眼睛不大且爱眯起来,鼻子肥高,外加张唇纹多多平庸的嘴。虽然容貌酷似,但胡玥跟弟弟看上去却像两类人,这大约就像平时人们常说与人的味道气质有关吧。他没弟弟高,虽然只差三、四公分,也一样微腆着肚子,但好像就只是中等身量了。所幸胡玥也没弟弟那么黑,他是典型上海男人的肤色,白中掺着点黄——像牙黄,白黄中又腻着点青苍。至于性情,两人更是大相径庭,胡玥中庸温和,偏于自省,虽然交际起来一样可以谈笑风生,长袖善舞,包括间或讲个荤段子什么的,可如果不是为了交际应酬,他平日里话是不多的,静下来时,神色里常常带点疲倦和木然。

 

 

 

 

他和弟弟不同,这当然很正常,世间哪有一样的人啊?但不知怎么,胡玥从小就奇怪这一点——这个迟他两年,但确实由母亲同一个腹内爬出来的小子,怎么会和他如此不同。可在内心里,他还有种更奇怪的感觉呢,他觉得在这世上,自己和弟弟是同一样物体,比如,就可以说他们是同一本书,只是书的外面,用两张色彩、图案完全迥异的包书纸包着罢了。

 

 

 

 

胡玦自读大学起已逐渐淡出他的视线,多年来,在不算多的相聚中,胡玥有时候看着弟弟,既奇怪与这个黑胖大个的不同,又奇怪地好像看到自己魂灵外的另一个个体在嬉笑玩乐,那感觉有时简直骇然。当然,这两种奇怪,都属于无法向旁人道的怪感觉,所以胡玥有时也实在奇怪于自己的奇怪。

 

 

 

 

呆坐在人民广场的花坛边,胡玥好像在等点什么。午后的天空郁蓝郁蓝,熙来攘往的游客如长流水般,似乎永不断竭,开阔处,似乎永远会有些孩子在跌跌撞撞放风筝,人民广场呢,也似乎永远是动静谐宜的好地方。他只是偶尔开车经过,便不知怎么就像许多人一样坐了下来。而他那跳在半空中的元神,又如同一个旁观者,在这个中年男人身上盯了会,然后拎起他有点滞重且磕磕绊绊地向从前望去。胡玥苦笑了一下,他总也睡不好,这会脑袋又钝晕起来,木胀胀地痛。他能看到什么呢?或者他以为自己能看到什么呢?自己看自己和旁人看自己确实不同,可这不同也许只是个悖论性质的笑话,胡玥对自己说:因为,首先你并不可能够确切弄明白,自己在旁人眼里到底是个什么,其次,打量自己,就如同在一个虚构的中心下,看一块不断流淌变幻的幕布。

 

 

 

 

可他还是要看,也许不得不看,也许很长一段时间来,这是保持他清醒存在的某种方式。是这样吗?胡玥又问了遍自己,也许是的。每每他努力地定神回看,荡漾弥漫着一些时光的味道和气息,说不清的味道和气息便会扑面而来。即使在他浑不在意的时候,这味道和气息,也似乎若有若无地挟裹着他,有时候以为不在了,事实上却经久不散,以至胡玥有时觉得,不管他现在过得如何,其实他一直活在从前,从前,那无数个从前混构成的现在,奇特而实际。一些憎爱,一些悲伤欢乐,一些无名难言的恐慌和赖以恃靠的安全感觉,一些所谓的幸与不幸……那实在是些非常永恒的东西,甚至比他手中的钱、房子、车子更为永恒——也许在不断流淌变幻的幕布中,那是唯一永恒的东西。这东西,甚至,甚至和时代的命运同样重要。

 

 

 

 

 

 

 

 

 

 

胡玥常想,时代是个太大的名词,几乎没人逃得开,与它相比,家的符号自然小多了。不过,对一个活生生的人来说,因为家形影相随,所以不管怎样要切肤深刻得多。

 

 

 

 

他的家是什么样呢?胡玥甩甩头,努力清抹着时间的灰尘,向从前望去——那间沉暗的石库门房里,有几团挤进来的蓬蓬金色阳光。而当时还不满四岁的他,在看着父母吵架,换句话说,从他与有时候的梦境相混合的记忆起,父母就在不断的争吵中。那是种无处躲藏、可怕且令人伤感的声浪,声浪里夹杂个奇怪小东西啊,啊——的啼哭声。挤进屋来的几团蓬蓬金色阳光,总像混了点灰尘,小胡玥有点呛,他缩在一边,仰看着父母吵,这是两座高高对峙着喷发的火山。间或,他会缩手缩脚地绕过火山,绕到摇床边,学着妈妈的样,微微晃着摇床。摇床里七、八个月的小胡玦,还不知人间疾苦,大约是被吵醒了,立刻嗷着嗓子,爆发出肆无忌惮的啼哭声,啊,啊——”“啊,啊——他的眉毛眼睛皱在一起,干嚎着,有时候还翻翻身,努力挣扎着往摇床外爬,瞧上去真是又可怜又奇怪。

 

兄弟俩外在的差别,可能从那时起就出现了。胡玥开始不断生病,也许他是从过去偶尔生病的经历中所得出的经验,即生病时父母会相对停止争吵,轻手轻脚一点。谁知道呢,反正胡玥的病从普通感冒开始,逐渐升级,咳嗽发烧,气管、支气管炎……最后在他三年级的时候转为严重哮喘,让他住了很长时间的医院。这算是个小小高潮,从那以后他也不太生病了,虽然在发育前,哮喘还时不时要发作下,青春期开始后,他的这个毛病基本被发育带掉了。不过,从小到大,他的精神头好像一直差点。胡玦呢,则从小就长得异常顽健,算个小黑胖子,多动型的,没一刻能安静下来,捣蛋、生事,外加不思上进,用老人们的话说,这孩子开窍很晚。虽然两兄弟很小就由父母启蒙着认字学算术,然而胡玦一年级时,成绩却是可怕的。他似乎永远也没办法弄清楚,为什么一加一会等于二,即使挨打记住了一加一等于二,二加二等于四,但可怜的小胡玦不明白为什么一加二会要等于三。按照他兴致和运气的不同,在零分与二十分之间,这孩子每次都会拿惨不忍睹的数学卷子回来。

 

    那时候的家已经搬到了曹阳地区,是套被父母打通阳台后勉强改建成的两室户,但煤卫仍是合用的。不知是父母感情不好,还是胡玥常生病的缘故,父亲带小胡玦住一间,母亲和胡玥住另一间。许多年过去了,这房子差不多面目全非,可胡玥闭上眼睛,依然能看到残存改建痕迹的那两间小屋。深青色的水泥汀,后来又铺了黄黑方格塑料地板,隔了久远的时光看过去,墙面黯白,有种形容不出的灰心丧气,就像他父母那时的心境。屋里常浮股若有若无的糟卤味,那是屋角一个小小广口坛中飘出的,据说这坛传了两、三代,多少算个古董,是母亲的陪嫁品,白底青花的坛里经常糟些小猫鱼、小澎蜞。

 

 

 

 

父亲和胡玦的房间略大点,很凌乱。那年代的家具,齐全的二十四条腿中的大多数,挤挤挨挨地沿墙依次在这间摆着,还有张可以收放的桌子,专供家人吃饭和小兄弟俩写作业。胡玦一些缺胳膊断腿的玩具,在屋中四处散乱,有些被勉强归好,显出点男、女主人努力收拾的痕迹。母亲和胡玥的房间更小一点,与那间房比,相对算整洁,可也够呛。这间房里乱丢的玩具很少,散乱的多半是胡玥的药瓶,外加母亲的几个雪花膏瓶子。一些缝制到不同程度的衣物,在缝纫机上凌散地堆着。还有个书柜,原来整齐地摆着几排书,但作为争吵的综合后果之一,是父亲赌气把所有他的书都抽了出来,拿回自己的房间,在床头柜上胡乱堆堆。于是剩下的书,只好在柜里东倒西歪,向不同方向松散地垮着。

    年轻时有着宽宽肩膀的父亲,在所规模不大的针织厂里做会计,年轻时称得上容貌娟秀的母亲,则在离家很远的一个设计所里当描图员,胡玥一直没能弄懂,外人眼里般配的父母哪里来这么多的矛盾,换句话说,哪里有那么多的火气和那么差的耐性。这时候的父母,已经从最初那些家庭琐事引起的争吵,慢慢转化成长时间的冷战和间歇性的大吵——两座冰层覆盖,不定期喷发的火山,而三年级的胡玥,也早已弄明白父母长久吵架中的核心名词,也就是离婚的含义。

 

    多年后,胡玥讨了个爱听古典音乐的老婆,有那么一小段时间,在她恩威并施,亲昵加亲昵打骂下,努力辨识着什么主题、副主题,变奏、多重变奏,还有行板、快板、和声、复调等等古怪名词。胡玥自始自终是个音盲,他对这些艰涩名词的把握和一年级的小胡玦对数学题的把握一样困难。但终于有一天,他无意中换了个角度,便在自己的世界与词汇里找到了和其中一部分音乐名词的对应,比如,主题——离婚,副主题——不离婚,这大约就是他父母长期“多重变奏”的婚姻生活了。

 

    火山不爆发时,家里长时间被两个成年人之间的气息笼罩着,沉默冰冷。胡玥也不出声,带着小孩特有的天真凄苦的眼神看着这沉默,身体轻飘飘地,浸没在这比哮喘更让他窒息的沉默中。这种顽固的沉默,即使是多动的小胡玦,使劲弄出各种捣乱杂响声也不能打破。间或胡玦因为闯祸挨一顿打骂,可他也不流什么泪,干嚎嚎走一个过场,让胡玥感到点异样的刺激,虽然他向来有眼色,又因为身体差,很少被父母这样教训。所以真正打破沉默的,还是父母间的争吵,即便那争吵可大可小,可长可短。有时他们吵架,只为了洗几个碗,母亲的声音高高尖尖,又快又急,父亲则低个八度,频率只有母亲的一半,但激怒母亲的效果毫不逊色,偶尔还会摔点东西。他们都读过中学,在那时也算小半个知识分子,可两人吵架时的恶毒,一点不比那些没任何文化教养的市井粗人差。两人对吵的声浪里,常常会让夹点让胡玥懵懵懂懂的新仇旧怨。在他眼里,父母那两张脸,虽然唯一美中不足是平素少点笑,但在孩子心里确实很好看的脸,往往在争吵中会可怕地变形。

 

 

 

 

说到父母的相貌,胡玥突然疑惑起来,对于自己年少时,那还算年轻的父母是什么模样,长大后的他像大多数人一样,已经记不太起。他只记得父亲一直被人称为“身架蛮好”,就是个子高高,肩膀宽宽,这点大约可以确定;母亲则是外婆家中五个孩子里公认长得最好的,容貌娟秀,这点大约也可以确定,其余则非常模糊了。所幸胡玥还珍存了一张那时候的全家福,可以让父母还年轻的样子在他脑海里多少保留一点。那张不大的黑白照片中,父母和他都带着常规的面对镜头时的微笑——身穿列宁装,个高高,肩宽宽,五官是兄弟俩底版的父亲笑得硬了些,有点空洞;那时的母亲果然眉眼秀丽(真可惜他俩一点都没遗传下来),梳着两根辫子,辩梢用火钳微微夹卷,她的笑有些敷衍,有些克制的忍耐,还带了点遮不住的疲倦,母亲穿着那个时代式样老土的两用衫,只有翻在两用衫外的衬衣领子,小小的花,细细碎碎,努力地,也是不经意中透出了点年轻女子应有的妩媚;父母并排坐着,胸前都别着蛋大的毛主席像;胡玥大约五岁,偎站在父亲的胸前,姿势有点僵,乍一看,他的笑是乖巧的,大人教出来的那种,可他眼睛睁得过大过直,所以这笑简直是不知所措,惊恐紧张的;胡玦还不到三岁,胖乎乎的,被母亲抱着,半闭着眼睛,皱着眉头,自顾自地吮着他的小拳头。

 

 

 

 

现在的胡玥回看少年时,他父母大多就是这张照片上的样子了。七十年代的他们,除了上班,即使是逍遥派,大约也会经常开会,参加单位和街道的学习,在感觉总有点灰沉沉的天空下忙碌,生活似乎没什么娱乐也没什么变化,回到寡淡的家中照顾孩子,为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高八度低八度地争争吵吵,一日日老去,再突然变成另一副模样。

 

 

 

 

那时还年轻的父母经常吵到核心问题——离婚,有时会分配各自的财物,也分配胡玥和胡玦的归属。说起来这有点像某些体育比赛,只是根据他们当时情绪的不同,有着不同的比法。如果那次兄弟俩在他们情绪里是宝贝,夫妻俩就谁也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孩子,于是他们争夺篮球,这是很少的情况;在另一些时候,胡玥是病鬼,胡玦是厌鬼,合起来是两个讨债鬼,那么他们打排球,谁也不肯要任何一个孩子。从小到大,胡玥都对自己怀有种淡淡的但根深蒂固的多余感,这种吵法大约是个来源。不管怎样,胡玥苦痛着,他经常成为自己想像中的球,因为赛事不同,被不停投掷着,呼,呼——”挟着风声,也带着他的眩晕,被父母丢出去,接住再抛出,有时候是他自己,有时候在恍惚中带着胡玦那只小球。在更多的时候,他们选择孩子,这样就变成了一盘不断开始的围棋,他肤色白一些,胡玦黑一些,执黑或执白你的书,我的书你的孩子,我的孩子,胡玥在努力呼吸中,感受着这种被分割的苦痛。再后来,胡玥从居住中,领教了一种好像是现实的分配结果,即他归属母亲,胡玦归属父亲,而父母也似乎各自在所属的孩子身上,多倾注了一些关照。胡玥因此尽力跟父亲多亲热点,为的是怀疑父亲爱他少了些,而他不自觉地在这怀疑里,断断续续受点自以为是的折磨。

 

    那年秋天一开始,胡玥的哮喘就痛苦地持续发作着。母亲夜半醒来,多半因为胡玥荷荷急促抽风箱似的呼吸声。那时母亲会抱起他,而胡玥在她怀里翻腾着,像条离了水的活鱼,不知用什么姿势可以多吸一口气进去。床头常常有盏小台灯开着,六方菱型的深蓝灯罩,灯泡每每要和深蓝的绢布挣扎,竭力想多铺泻点黄色的光,绣在绢布上的几只原本金灿灿的小猫,在这黄光和蓝影的对峙下,被折腾得黄黯黯,有气没力地卧着。胡玥虽然瘦,但过九岁的孩子让人抱在怀里,毕竟还是沉的,可母亲不管多累,总会抱着他,夹点疲倦的叹息哄他,在几步见方的房里坐坐走走,尽量排解点他的病痛。多半令他舒服一点的姿势,是被母亲横斜里抱着,胡玥双手搂着她的脖子,母亲则把自己带点凉意的面颊贴在他有点烫的小脸上,贴热了,再换一侧,轻轻摇着晃着,直到胡玥呼吸平畅些朦胧睡去。在母亲叹着气把他放回床上,胡玥最后睡意浓浓细一细眼的当口,有时候会看见她微埋着头坐在床沿边,像一个大大的问号,晕黄的灯光掠过她的脸,在她身后打出一大片阴影。

 

    十二月的一个深夜,母亲跑到父亲房里,急急唤着,父亲只穿着棉毛衫裤就冲了过去,床上的胡玥艰难地大口喘着,脸上一片青紫。父亲顾不得再穿衣,抱着他就想往门外冲。母亲急慌扯住,骑自行车去啊,跑到医院要多久呀。那时没有车棚,每家的车都锁在楼道里。父亲趿着拖鞋,扛着自行车踉踉跄跄往楼下冲。那时楼道里也没灯,两只拖鞋先后都掉了,大约在二楼,父亲一声尖锐的怪叫,在黑寂的静夜上面划开一道口子,后来才知道,他左脚踩着块碎玻璃,不过那时父亲在叫声中也没停,依旧直冲楼底,略歇一下,母亲抱着被子包裹的胡玥也奔了下来。父亲用自行车载着他们,呼哧呼哧蹬着车向医院急赶。现在的胡玥进出大都是自备车了,隔着那么多年的苍茫岁月凝视这三个人,不禁带点感慨想,天知道,那时候甚至没有出租车吧。那时侯,那时候只是忽闪的路灯融着青白的月光,父亲弓着背努力地蹬车,脚板滴滴嗒塔淌着血,通宵电车——”地呼啸着从他们身边掠过,铁皮车身发出咣、咣的声音,一直传出老远。

 

 

 

    就那次,胡玥开始了长时期的住院。父母一天一个轮着下班后来看他,他们有时候带饭来,有时候则帮他在医院食堂里打点,零食和故事书是每次都有的。他们来以后,看着他吃完饭,问问情况,间或给他讲个故事,如果不是周末,多半便匆匆走了。而大段的时光里,胡玥常常会有被遗弃的恐慌。

 

 

 

 

父亲因为那晚脚扎到玻璃,头一个月基本是一拐一拐地来,但他基本不缺勤。胡玥等父亲来的时候,会每次都故意把手放在外面,父亲也大多看到了,帮他把手收进去:嗳,嗳,手放好,不要冷着了。偶尔一两次看不到,胡玥就会很着急伤心。其实他跟母亲就没那么多的小心眼。终于,后来这变成一种程序,儿子总把手放在被子外面,父亲来了,帮他把手收进去,掖掖被子:嗳,嗳,手放好,不要冷着了。不厌其烦,胡玥每次都有种欢喜和难堪混合的满足。父亲有时候会拍拍他,示意儿子休息,胡玥便乖乖闭眼,很快沉沉睡去,以此证明这个人在他心目中无以伦比的地位。父亲是只要一两天不照面,便会给他带来疑惧的。

 

 

 

    有时候,胡玦也跟着来看他,胡玥看到弟弟总是很高兴,会塞给他一些自己积存的好吃东西,比如太妃奶糖啦,棒棒果啦。胡玦很得意地吃一点,收一点,在病房里四下巡玩,多半是逗引隔床的几个小女孩,直到把别人弄哭,被旁边的大人赶走为止。有时胡玥会趁着大人不在偷偷问胡玦:他俩好点伐?小黑胖子这时候多半有点呆,歪着头想想:不大吵,不讲话的。隔一会儿再加一句:爸爸多多的叹气,唉————”胡玦拉长声调,拧着两道小眉毛活灵活现地学,妈妈有时候要哭哦,扑簌簌的眼泪水。他学着母亲勾着头坐着,眼泪吧嗒吧嗒掉的样子,还夸张地沾点口水,从眼底往颊上涂,以做哭泣状。胡玥听着恨一声,翻个身,再翻个身,他想他们终要离婚的,不知道那时候病鬼的他和厌鬼的弟弟,在空气里该怎样地飘来荡去啊,既然这样,当初又何必生他们呢,真是的。

 

 

 

    虽然熄过灯后的儿科病房,影影憧憧让人害怕,偶尔夜半还会有某个小孩哭,引得其它孩子一起闹,但基本上算平静。而白天,这大病房则多半有些吵,胡玥经常嫌烦,微闭着眼,闭够了就睁着眼睛,四处睃着看,眼神冰凌凌的,谁不小心碰上了会吓一跳。这小孩怎么这副样子看人?这是他有一次听到的,大约是那个爱和小孩子开开玩笑的圆脸护士,在走廊里不知对谁这样说。胡玥其实不太看人,也不太同旁边的小孩说话,他还顶讨厌临床叫云妮的小姑娘总缠着他讲故事。多半的时间,他只愿意漠漠然地盯着窗外看。冬日的天空大多阴灰着,于是接过他的凝视,同样漠漠然。有时候天气好些,天空会变成淡青色或磁青色,再好些会变成蔚蓝,有点显木,呆呆地,抹着点白色的云。一根低黯黯的树枝,叉垭着斜掠过他们病房的半边窗户,那枝的灰黑,总使胡玥疑心它是枯的。枝上常会有些麻雀飞过来停伫,一只,两只,最多的时候能有四只。这时候,胡玥的心会略略动一下,用小孩子带点温柔的眼睛,盯着这些小生灵。麻雀会小脑袋抬上抬下,会前前后后蹦跳,会叽叽喳喳交头接耳,有些时候,它们只是停在那灰黑的枝杈上,端然地,一动不动,停一阵,接着很突然地一下飞走,这时胡玥的脑袋会跟着偏一下。不过,只那么点不大的四方窗户,他看不到更多的地方,也就看不到麻雀飞哪里去了。有时胡玥躺得不耐烦了,会闷着流一点泪,比如说,眼眶湿起来,泪慢慢沁出,顺着太阳穴冰冰地往下滑,这时他就飞快地擦掉那些液体,使劲抽两下鼻子,以免影响呼吸,天空呢,此刻对他的注视也会变得潮润朦胧点。虽然胡玥才九岁,可那时的他,有这么多的悲伤和绝望。

 

 

 

    大约有一个多月,胡玥的病慢慢拖着,既不见好,也不恶化,隔几天发点烧,昏沉沉地喘气或吸点纯氧,还有用药后的反应,那是种打鼓般的心跳,在他孤单的世界里,激烈凄怆地敲打着。他只有九岁,却毫不夸张地觉得了无生趣。他有时侯疑心自己不会好了,好了又如何呢?就算只活六十岁,还有五十一年要挨过,多漫长啊。老师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他有那么多的金可供挥霍,却实在没什么乐趣。身体难过的时候,胡玥很愿意快点病死算了。

 

 

 

    有天下午,他的体温特别高点,打着吊针,正喘咻咻地朦胧睡着,母亲和她的妹妹来了。胡玥费力地睁睁眼,喊了一声小阿姨好。又哼哼嗯嗯地朦胧过去了,一种很浅的睡。母亲叹着气,一边收拾着病床前的柜子,一边和妹妹细细碎碎地聊,说着说着就哭起来了,妹妹劝着姐姐,两人在胡玥的病床边坐了下来。母亲惟恐吵醒胡玥,压着嗓子絮絮哭诉:阿玥一直这样拖着生病,阿玦,咳,这么调皮,两口子又这个样,日子真怎么过下去啊……母亲开始哭的时候,胡玥就清醒了许多,这会尽管闭着眼,却努力在听,虽然心里腻腻厌烦着。只听他的小阿姨劝道:阿玥就快好了,小孩子都要生病的;阿玦嘛,大点就会懂事喽,还没开窍呢;至于两口子,她顿一顿,去拍了下姐姐的手,凡事不要太计较,眼开眼闭,谁家不是这样过的呀,你讲是吧?母亲回说道:你不知道你姐夫的样——”小阿姨微微侧开点身,笑笑打断她 :男人都是一个腔势,你妹夫还不是一个样?哼……胡玥虽然看不见,但可以想像得出小阿姨撇嘴皱眉地数落姨夫的样子。他完全醒了,睁开眼,母亲和小阿姨仍背对他,并排坐着低声叨叨地谈,除此之外,周围似乎静悄悄,空气里有点嗡嗡的声音,他张了一眼窗外,天空是溶溶的淡蓝,几乎没有云。

 

 

 

 

这是部电影,一部睁闭着眼睛,想放就放,想关就关的电影,胡玥每次看到这里,就会有股浓浓的伤感情绪。在记忆里,他一直存放着这件小事,用不同的方式存放,除了伤感的气息不变。就这么件小事,每隔些年还会让他换种感觉,不同的感觉层层积累胶合,使这小插曲变得异常复杂丰厚,虽然这电影情节仍是自始自终固定着的。现在的他三十六岁,隔着滔滔的时光之流,他看着多年前那个赢弱自弃的小男孩,看着那个下午,夹着复杂的况味,永远伤感的气息扑面而来。那时的他,大约很愿意把小阿姨的这几句话,这无意间钻进耳朵的几句话,当作一种指示,一种他能够做点努力,做点参与的指示,一种好似神启之类的东西。他愿意改造自己,改造弟弟,去尽可能地适应讨好父母,或者,他以为他和弟弟可以适应讨好父母的。

 

 

 

    胡玥从此换了种态度。首先是努力养病,他多多地吃饭,心甘情愿地打针,药也很慷慨地按时按量吃下去,不像以前不高兴了还偷偷扔掉或吐掉。他纠正自己,讨喜欢地多冲人笑笑,经常给临床的云妮讲故事,他们成了好朋友,可以这么说,日后算起来,云妮甚至是他少年时唯一的好朋友。胡玥还试着在医院的小花坛里散步,间或喘着气慢跑,停下来歇息的时候,他会看看小花坛,看看小花坛周围的树。他很高兴地找到了那棵有着熟悉枝桠的大树,这对他已像是个亲切的朋友了。他也看到更多的小麻雀,飞来掠去,有些落在花坛空地上,低头四处啄啄,悠然地迈迈八字步,人一走近,便霍然飞起,纵向远方或停在不远的枝头,唧唧喳喳。有一次,胡玥突然很惊讶地发现,触目所及,这些树上一个巢啊,窝啊的都没有,真不知这些小生灵们住在哪里。虽然四周被灰灰的楼群遮挡住,胡玥还是踮起脚,想看得更远些,看看哪里可有个小麻雀的家,然而怎么看都看不到。这个疑问在他心里久久存着,他和云妮也讨论过,云妮很聪明地说他们都住在笼子里,当时的胡玥仔细想想,觉得并不正确,虽然多年以后,他是承认这个答案的。

 

 

 

    当然,多半的时候,他还是半躺在病床上,凝视窗外。天似乎晴些,光亮些,也蓝些了。鸟儿们继续造访那根掠过窗户的树枝,那根耸桠的灰黑色树枝,所谓胡玥原来疑心永远不会发芽的枯枝,随着春天的临近,竟也一点点绿了起来,那是种暗沉沉的绿,绿里面还透着点隐约的油亮。

 

 

 

    胡玥一天天好起来了,可他的小病友云妮,却似乎并不见佳,她好像总在流鼻血,一流就不知如何止住,灰白着一张脸,陡然间,她会胖出许多,肿胀的脸,使原本大大的眼睛变成细细的一条缝。

 

 

 

    胡玥是在小年夜前夕出院的。出院前一天,他给云妮讲了足够多的故事,结果第二天她还是大哭。胡玥在自己心爱的三色跳棋和一块蓝莹莹黄嘟嘟的双色透明香橡皮中,艰难地选择着,结果两样都狠下心来送给了云妮,却依旧不能安慰她。看着穿得严严实实的胡玥和他提着大兜小兜的父母走出病房,云妮哭着也要出院,弄得一旁她父亲和外婆的眼泪都跟着下来了。

 

 

 

 

 

                            

 

 

 

    那一日,胡玥和父母大约是在中午到家的,父亲很快又去赶下午的班了,他只调休半天。母亲则调休一天,在家收拾房间做卫生。家里显得灰暗杂乱,同时因缺乏病房里的暖气,让胡玥感觉到了点久违的湿冷。胡玦呢,则在家中称大王,他用几色粉笔,在地上墙上涂了各种各样无法辨认的线条和图案,他甚至跳到床上,把床上方的墙壁也画了,那里依稀可以看出太阳、山、猫以及一些歪七歪八的汉字,他大概以为是得意之作,特地画在了这大片的空白上。父亲即使赶着去上班,也抽空揍了胡玦一顿,母亲气极,用手指头使劲戳他脑门:叫你不要画,叫你不要画,没长脑子吗?啊——”胡玦浑不在意,哭了几声,他特有的只有很少眼泪被挤出的哭,便停下来,又忙着玩别的去了。

 

 

 

    起先,胡玥在家里有点手足无措,不知该干什么,于是就学弟弟摸样脱了棉衣,接着打开从医院带回的提兜网兜,试着整理东西。母亲正在另一间房掸灰,头上顶着报纸做的帽子,不知何事奔出来,看见胡玥脱了棉衣,唬了一跳,赶忙责骂着叫他穿上,又奔着忙别的去了。胡玥记起来这是掸尘,每年春节前的必修课。他穿上棉衣后,把医院带回的洗漱用品一一在原位归好,然后试着去扫地。母亲拍着灰从那间房出来,看见他在扫地,楞一下说:咦,阿玥这么勤快啊,不要扫了,气管吸灰不好的,也不可以吃力,会发毛病的。胡玥有点不好意思:不要紧,我好来。母亲“咚咚咚”走过来,夺下扫把:去,去,把书柜摆摆齐吧,你爸死不掉,好调休一天,只调休半天,让我一个人掸尘,想累死我啊?

 

 

 

    胡玥依言去整理书柜。他用一小块湿布,擦擦抹抹柜子内外的灰,犄犄角角都擦到了。他使唤着弟弟,把父亲房里乱堆的书,他和弟弟很少的一些读物,还有已经用得有点破烂相的课本,书脊朝外,一股脑全整整齐齐地排在柜子里。那是个非常简单的白漆木板书柜,上面四排摆书,下面是两开门的柜子,摆些衣物针头线脑之类的。书柜上有槽,槽里原本安了两块可以移动的玻璃,其中一块被父母吵架时失手拨落砸碎了,还剩一块,胡玥仔细地擦,在小灰点上哈着气,努力把它抹干净。这些做完,胡玥歪头看看,又把自己房里散落的小药瓶、小药袋拍拍擦擦,也列成一排摆在书边。都做好后,那书柜瞧上去感觉挺不错,在下午阳光的照射下,玻璃熠熠反着光,书和各色药袋、药瓶整齐成行,有种干净清肃的味道;有些地方白漆鼓起或剥落了,然而被擦湿后,也很好看地闪着点水光。胡玥搓搓手,很得意,胡玦在一边嘻着脸笑,又奔过去拉母亲来看,母亲看了也很满意,表扬了几句,又去找报纸铺在书柜顶上,因为这间房还没掸过天花板。母亲好性子地告诉他们,掸尘应该由上而下才是省力科学的程序,三人一时间都笑嘻嘻地

 

 

 

 

    胡玥把这些当作个良好的开端。尽管父母大年夜那天吵了,初一、初二、初三都有大小不一的口角,但他们去娘家、婆家、亲戚朋友家,在人前出现时,基本都一团和气,不管是真是假,胡玥愿意相信这份罩在新年里的和气。

 

 

 

    初七,他们又大吵一架,还摔了几个碗。大约婚姻里,有的是新旧怨恨及杂七杂八的琐事,让不愿克制或克制不了的夫妻们冲突。但过了年就算十岁的胡玥,不往眼睛里装这些,他不想计较,只愿按自己的设想实施。

 

 

 

    春节过完,大人们上班去了。胡玥开始管教弟弟,教他做功课,带他玩,用自己省下来的一些小零食、小玩意贿赂他,希望把他带成教室墙上挂画里的标准儿童——唇红齿白,挂着庄重的灿烂笑容,带着红领巾举手行少先队礼,身后的队旗临风飘扬——循规蹈矩地向父母的要求靠拢。但胡玦浑不当回事,完全不理解胡玥的苦心。他整个还像没开窍,也不知哪里滞住了,非常有福气地老呆在一种蒙昧童稚的状态里。那天下午,胡玥先补完自己的功课,然后叹着气检查胡玦的寒假作业,胡玦的数学已经很荣幸地能考五十多分了,虽然依旧缠七缠八的。不过这作业实在太差,胡玦为了玩,草草画完作业,在两间房里窜进窜出,拍着一只小红皮球。胡玥喊:阿玦啊,不要拍了,楼下阿婆待会又要告状了。胡玦不理。胡玥又喊:妈妈等会又要发脾气了。胡玦拍了一头一脑的汗,只作不闻,嘴里还唱:拍拍拍,拍拍拍,你拍一来,我拍二……胡玥再喊:爸爸打喽!小家伙丝毫不为之所动,只听哐啷一声,一只搪瓷杯子被皮球磕在地上,溅起星星点点的搪瓷碎屑。胡玥陡然火起,抄起母亲纳棉鞋底的锥子,抢过胡玦的皮球,噗,噗……便把那个皮球刺穿了几个洞,只听得气嗤嗤直往外冒,胡玦怪吼一声,扑过来抢,胡玥一闪身,恶狠狠地把球往地下一丢,仗着比胡玦高大半个头,伸手在他脸上用力打了两个耳光,手法娴熟,宛如他们的父亲。胡玦楞了半秒,地一声扑过来,两兄弟扭作一团,乒乒乓乓对打起来。胡玥虽然高,但瘦,体力也差,这场恶斗持续了近半个小时,无数东西打翻在地,那做哥哥的吃了不少亏,才气喘如牛地把弟弟制服,骑在他的身上,一边用拳头揍他,一边喘着气叱骂:你个赤佬,再不听话,妈妈就不要你了,他们离婚,我们就只好出去要饭,跪在地上,像后菜场的瘪三一样。胡玦挨了打,被哥哥骑着,又挣不开身体,大约想想还有可能去要饭,不禁呜呜哭了起来。胡玥放开弟弟,在地上歇了一会,又喘又咳起来。胡玦却不太哭了,翻身坐起,瞅瞅心爱的红皮球,又抽噎着胡乱骂起来,吵着要哥哥赔。

 

 

 

    在胡玥内心,他总觉得弟弟是他带大的,他像父母一样用了很多的心思,因为胡玦经过那次打斗,以及后来一些间断的,已经掩埋在岁月里看不清的小打斗,似乎总算跌跌撞撞地走出了他快乐糊涂的童年。在那个孩子们都不怎么学习的岁月,胡玦的成绩却开始飚升,虽然他依旧淘气,但他已经很容易地学着规矩了。

 

 

 

 

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胡玥现在想起自己那时候的童心壮志,就忍不住会把眼睛眯细了苦笑。父母之间的事岂是他那个岁数可以明白的,甚至,甚至都不是岁数的关系。那一阵,父母的争吵和冷战不但从未止息过,而且愈演愈烈,连那当年有一阵避出石库门住回乡下,满口苏北话的奶奶都实在忍不住评论了:这两口子不是过日子的。胡玥努力地管教着弟弟,同时下意识地按照家中空气里的张力,如覆薄冰,战战兢兢地不知什么时候会又生点毛病,也弄不清那样是可以缓和一下,还是添更多的乱子。他心灰灰的,虽然他只努力了不到两个月,但小孩子很容易丧气。开春后,胡玥的哮喘照例会发作,还相对严重些,他却忍不住觉得这病很合心意,虽然身体那么难受着。

 

 

 

    那天,大口喘气的他没去平时普通的地段医院,而由父亲用自行车载着,去了上次住院的那家区级医院。外面天很蓝,初春的太阳暖暖地照在他的棉衣上,空气里却掺着丝丝的冷。父亲弓着背在蹬车,胡玥跨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凝视着个高高,肩宽宽的父亲,凝视着那大约对小孩子称得上很魁梧的背影。那个春天的上午,鸟儿叽喳着斜掠翻飞,树都绿了,是那种好像可以掐出水的新绿,极细极嫩,而他呆呆瞧着,十岁的他呆呆瞧着,只觉得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胡玥看完病,父亲去拿药了。他抽个空子奔到原先的那间病房,犹豫地推开门,发现里面没有一个孩子面熟,云妮的床上是个长了双鼓鼓微爆如牛的大眼睛男孩,楞楞地看着他。倒是那个正在打针的护士还认识他,并向他招呼着:哟,又来住院啦?胡玥不好意思,嗫嚅道:我,我来看看,嗯,看看云妮好了伐?这护士想了下,侧侧头,又想了下,还没回答,旁边一个从未见过的护士,瞟了他一眼,很干脆地接了口:哦,那个小姑娘啊,上个礼拜已经死掉了。认识胡玥的那个护士捣了她一下,张张口好像想要和胡玥说什么,但又没说。胡玥呆了呆,地关上门,转身就跑了。他想他不愿意听到这些,云妮,那个后来不知为什么胖得眼睛只剩条细缝的小姑娘,只是不在那里了,死掉了,那护士阿姨的两片唇,吐出多么轻飘飘冷冰冰的结语啊,可跟他和他周围的人都没有关系。

 

 

 

    半个小时后,父亲淌着汗在另一层楼的候诊椅上,找到了哭着缩成一团的胡玥,边上还围着好些人。父亲怒冲冲的,却不便教训他,因为围着的一些人正他指责没看好孩子。胡玥已经十岁了,很知道这样丢脸,却似乎顾不得。父亲弄不懂,儿子好端端地为什么跑到这里来,而且这种莫名其妙的哭法,看看也问不出什么,他只好抱着胡玥走了。父亲的抱结结实实。在他怀里,胡玥感觉到点很异样的亲密和安全,他竟很快盹着了,直到父亲拍醒他,把他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嘱他坐好。胡玥叹口气,抹抹脸,揉揉眼睛,顺从地用手抓好车座。父亲蹬了两下车,大约有些担心儿子又睡过去会不小心掉下来,于是下来让他坐在车前的三角杠上,才又慢慢往家骑去。这样坐着,胡玥感觉有点硌屁股,他把身子扭了两扭,然后四处张望了下,天空竟还是那样莹莹的蓝,飘着几朵若有若无的白云,一切都没有变化,鸟儿叫着,树儿绿着,只是远处的弄堂里不知谁在吹口琴,呜呜咽咽的,也许是初学,听上去生生涩涩。那带点渺茫又断续的口琴声钻在胡玥的耳朵里,一直追着,躲也躲不开。父亲这时候不知怎么又想起来,在他耳边温和地问:阿玥刚才为什么哭啊?胡玥眼泪簌簌地往下掉,不禁悲从中来,然而他到底什么也说不出。

 

 

 

    不过,胡玥的抑郁很快被打破了,因为没隔多久,他发现胡玦在偷偷存钱。问起来,胡玦认真地对他掰着手指头:第一,万一他们都不要我,我可以用这个钱自己过;第二,他们离婚后就算一人要我们一个,可我和你就分开了,有了这个钱,我好常常来看你的,我们可以一起出去玩。何军没钱就老见不着他哥哥的。胡玦那时刚过八岁,一旦从童稚状态出来,似乎立刻就能做深刻思考了。虽然那时不可能懂基金一说,但胡玥相当赞同这个想法,于是他们一块存起钱来。

 

 

 

    那是个愉快而漫长的存钱过程。胡玥小时候的性格比较沉默,兼之身体不好,他的小学生活便不如同龄孩子活跃。他不像胡玦能有那么多开心爽意的游戏,例如斗鸡啊,刮豆腐架子啊,拍香烟片打弹子啊等等,此外还有现在小孩玩不到的挖沙坑。那时的上海也不知是不是在搞战备,就像深挖洞,广积粮之类的,胡玥一直没弄明白,反正那时城市里堆着许多黄沙,自然成了孩子们的天堂。他们经常在一些必经之路上挖坑,然后做好伪装,看人走过去陷进一只脚,小孩们便哄地一散,像群快乐的小鸡般咯咯乱笑。他们对这个把戏百玩不厌,有时久侯“猎物”不至,便互骗同伴中计,如果当天等不到“猎物”,就隔天再去看,如果坑被踩了,也算一大乐趣。胡玦是此中好手,他精通一项玩法,即挖个坑,坑里埋些秽物,在坑上方铺张报纸,纸上再浅浅铺层沙。这种陷阱是无论怎么都看不出的,百发百中。

 

 

 

    不过,这些与胡玥的关系不大,他只挖过个把沙坑,偶尔打打弹子,大半时间是养病和看连环画。他已经快上四年级了,浑浑噩噩的小学时光即将过去,再使把劲考上重点中学,不久就赶上“读书有用”,努力学习的年代了。如果他能数得出什么少年趣事的话,也就是这段持续一年多的存钱过程而已。

 

 

 

    在以后的漫长人生里,胡玥常常会无意识地回想这段时光。翻看记忆,这是最频繁的画面之一。在他初次上班,拿到第一个月工资,58元,作出一副冷淡随意神情的时候——“哗”地拉开办公室写字台抽斗,闲闲地把钱丢进去,再把抽斗地一声推上。在这的关推过程中,有阵浅浅的风,那表层一两张十元、五元的纸币,会随这浅风微微扬起来。胡玥滑过一眼,淡淡地笑,少年时一分、二分、五分的硬币,便在这微微扬起的浅风里,含着胡玥的注视和淡笑,带着极悦耳的叮铛声,溅落入关着的抽斗。这段时光也常常回来找胡玥,在他刚开始做生意,有一次窘迫到帐面上能周转的钱只剩四百多元的时候,也在他生意比较顺,能在四平路的虹叶公寓,买一套高层三房二厅首付二十三万的时候,二十三万,他付支票,二个手指头夹着递过去的一瞬间,茫然微笑着,这时光提醒他——那该是多少硬币啊!胡玥常常看着这段时光,看着那时候的兄弟俩,营营苟苟无所不用其极地存钱,是的,他常常看,在他独自一人开车穿越市区,于万家灯火里赶着回家和老婆吃晚饭的时候,在他偶尔喝得尽兴,醉意醺然,思维飘然上扬,于云端俯视的时候,也在他深深浅浅的睡梦里,看到,看到那么多的硬币叮叮铛铛。胡玥看着,有时候会笑,一种带点惬意血样的甜腥和淡淡酸楚的好笑,偶尔会在心口里扯起点软软的疼痛,那痛后,是舒坦和怅惘混合的味道。

 

 

 

    两兄弟从买零食的钱开始存。四分的棒冰,八分的小雪糕,一毛二分的大雪糕,这一档在夏天存得最多,其次是价钱不等从一毛六到七毛六各种型号的光明牌冰砖,还有赤豆刨冰,这是冷饮类;论个买的应时水果、茶叶蛋和五香豆腐干是一类;五分一包的加应子,咸金枣,桃板等带点女气的零食也算一类,不过不多;此外,租连环画的钱也是一大来源。他们在存钱的过程中得到非常大的乐趣,结成稳定的联盟,亲密异常。胡玥很佩服弟弟,这个被父亲心情好时戏称为享乐主义者的小黑胖子,几乎完全收敛了他的口腹之欲。

 

 

 

 

他们频繁地讨零用钱,但绝不使大人们疑心。比如,大热天的周末,如果父母都在家,他们会依父母心情的不同,讨买两根棒冰的八分或买两根雪糕的一毛六。如果讨得到,胡玥会牵着弟弟的手,向家附近的副食品店进发。沿途的树和房子投下断续的阴凉,他们就在这断续斑驳的阴凉里走着,虽然热气似乎依旧紧紧地裹着他们。走到副食品店,兄弟俩推开玻璃门,闲闲地进去逛一圈,盯盯放冷饮的保温箱和正在吃的大、小孩子们,好像不经意地随便瞟瞟,看那些孩子们互相炫耀般地伸着被冷饮冰着的舌头,那上面有丝丝的白气冒出。一般,他们只呆一会便退出来,然后在街上随意逛逛,四周看看野眼,估计时间差不多了就回家,带种胜利的忍耐和克制回家。他们走路踏节拍,用手拨弄口袋里的硬币,那是快乐小溪的哗哗声,又像银铃一样地叮铛响,合着周围的蝉鸣,开心地唱歌。树冠漏下来的阳光,会时不时洒在他们身上,脸上,那是种闪闪烁烁的金。到家后,不管大人问不问,小胡玦总是用手背使劲擦擦嘴,叹息般似乎意犹未尽地大声赞道:真好吃!

 

 

 

    慢慢地,他们从存零食的钱发展到存正餐的钱。父母是双职工,偶尔早上赶得急,会数给他们一人一毛钱,他们几乎都存着了。中午饭他们照例赶回家吃。因为学校按居住地段安排入学,离家很近。不过,不像当时大多数家庭都有一两个老人照料着,他们是自己动手热饭,有时家里并无可热的剩饭,那他们也会一人得到一毛钱的午饭开销,这钱兄弟俩也存下了,然后下午放学后急急赶回去,晚饭狼吞虎咽。很少一些时候会运气好,能得到四毛钱的饭钱——早中两顿。他们会不吃早饭,只在中午用其中的一毛钱买挂面,由胡玥主厨,下了面,拌上糖、盐、酱油、味精和一二滴珍贵的麻油,呼噜呼噜地吃下去。有时他们也在外面吃,两个人吃单份,只用一毛,胡玥省着点会让胡玦多吃一些,胡玦往往一口气吃完才反应过来,眨巴眨巴眼睛:哥哥,你又省给我吃。胡玥于是拍拍弟弟的头说:哥哥不饿呀!

 

 

 

    那时的胡玦,还在读二年级,简直就是个超级小财迷。一次,他们班被组织参观——静安区的革命画展,离学校不远但也实在不近。到了下午,小朋友们陆续回来了,却一直不见胡玦。胡玥照例等着弟弟,守着他的书包。天色一点点把光亮收走,黄昏慢慢涌了上来。那时的上海还没这么多的高层建筑,所以看得见一层层似霞非云的色彩在天际铺染开来。胡玥把手肘支在窗台上,心焦焦地。学校已经很静,除了操场上还有些孩子在玩球,几乎没什么人了,反而是学校外的弄堂,有个阿太在喊孙子回家吃饭,那唤是拖长的,一声一声远远传了过来。黄昏朦胧的光透过教室玻璃窗,一方方灰亮灰亮地泻在走道上。胡玥跺着脚,用手指敲窗台,时不时地使劲探身往下看,好不容易看到了弟弟在下面向四楼挥手叫唤。胡玥松口气,背着两个书包匆匆奔下去。

 

 

 

 

没等他的埋怨,胡玦已经摇头晃脑,得意洋洋地迎了上来,摊开他的小手掌给哥哥看:一张壹分,二张两分的纸币和二个五分的硬币。这是小家伙的午饭和回来车票。胡玦走得红头涨脸,大冬天的,额头上竟也腻了层油油的汗,脸颊还有灰和汗混合的污迹。胡玥叹口气,拉着弟弟就跑,心想他可饿坏了。胡玦到底岁数小,多少有点跑不动了,很快拉下几步,胡玥把肩上要滑落的书包背背正,转身停下等他,落在后头的胡玦正有点喘气地跑跑停停。胡玥看着弟弟突然有点呆,他的棉袄外面,是那时小孩们常穿的耐脏蓝黑罩衣,因为刚才走得热,第一粒纽扣解开了。天的那一边,冬日的斜阳正把最后的光亮照过来,照在弟弟的脸上和身上,使他洇染了点霞光,但这柔暖的霞光,却衬得那件蓝黑罩衣看上去带点了坚硬刻苦的味道。弟弟的脸让斜阳的光亮分成两半,一边被晕黄的光照得灿灿地,微微看得出脸上的细茸,异常稚气;另一半脸却因为背着光,有点像木刻,于是黯淡着些远不属于弟弟的奇怪老气,背后漫天的昏灰挟着点红中带黄的晚照铺盖过来。胡玥突然心痛起来,他走上前,牵着弟弟,跑慢些。跑了几步,胡玥又爱惜地掐掐胡玦的手背,皱皱眉头,疑心弟弟近来是不是瘦了,同时祷告父母今天没开会,没学习,没吵架,早点把饭开出来。

 

 

 

    他们存了一年多的钱,大约三十多元,包括两兄弟积极卖废品的收入和春节父母允许留存的压岁钱。这是笔蛮大的数目,相当于当时成年人一个多月的工资。而父母,又像是从长计议,又像是间歇性吵架的阶段推进,但看得出,对于离婚,他们差不多进入了实质议程。不过,胡家两兄弟似乎已不太介意这些,在日常生活里占据重要角色的存钱,给了他们一种实实在在心思上的抵抗。他们在父母吵架时,会缩在一边,呆呆注视,一种冷淡排斥的呆呆注视,听他们算帐分孩子;或者,他们会在那时结伴出去,走一圈,再走一圈,四处看看,也不玩,带点静默的悲哀,牵着手走长长的一条街,再走回来,算算时间,估计吵得差不多了,才回到那个沉默又带点冰凉的家,同时担着点纷纷乱乱的心事。至于平时,他们则忙着存钱,藏钱,玩,学习。两兄弟的钱绝大多数以分为单位,体积太大,如何藏匿是一桩大心事。在尽量避开家中阴影的基础上,他们的生活很丰富,自得其乐。当然,间或也有焦愁的想像,那是童话里恶毒的后娘,还有隔排房子里,一个经常喝醉酒后打得孩子嗷嗷哭的后爹。不过胡玥偶尔会很绝望,他认为自己与胡玦那样还单纯的天真不一样,他想这些钱哪里能够啊?但是没料到,胡玦不仅这样想了,而且还是个行动派,他没跟哥哥商量,大无畏地藏了新学期的学费——三块钱,慌称丢了,结果被父母痛打一顿。事后胡玥很懊恼,他不该慢一步,那个谎应该由他撒,因为他身体不好,很少挨揍,即使打了,也不会重。

 

 

 

    存钱一年多后,到了这个地步,方开始带了点“非法”的味道。他们没敢偷钱,那似乎太严重了。除此之外,虽然是很少的数目,但由胡玥领了头,他们开始偷粮票、布票、工业票,甚至香烟票(那是可以换鸡蛋的)。他们还偷了一点双方父母食堂里的饭菜票——一张张摸着令人有喜悦质感的塑料饭菜票,上面印着一至四两不等,而且五彩缤纷,草莓色的红,鲜辣椒翠色的绿,蛋糕似的嫩黄,松糕般的米白……

 

 

 

 

兄弟俩极其谨慎,父母好像从来没有疑心过。他们忙着自己的工作,忙着照应老的,照顾小的,也似乎忙着沉溺于自己灰心的生活,比如离婚,这个好像差不多大势已定,让人颓废疲倦的谈判。

 

 

 

 

 

                           

 

 

 

    像生活中的许多不解一样,胡玥到现在也没弄明白,那么大一塑料袋的零钱是怎样被父亲发现的。

 

 

 

    钱放在一个透明的长方形塑料袋里,就是现在超市里可以任意取用称散食或水果的那种,只是兄弟俩的这个袋子更厚更结实。里面除了硬币散乱着,纸币和其它饭菜票粮票之类的,都被他们分类用橡皮筋仔细扎好了。此外,还有两兄弟偷的四张写完没写完或签字没签字的离婚报告,也被整齐地折叠着。他们经过多次藏匿,最后,固定把塑料袋藏在父亲和胡玦的床下。那下面塞满了纸板箱、塑料布包好的棉胎及其它杂物,除了春节前的掸尘和换季时拿放棉胎,这个床底平时无人会动。塑料袋每次由胡玦爬进去塞好,旁边还藏了把母亲做衣服的木头尺子,因为这尺子经常被用做教训小哥俩的戒尺,尤其是用来教训胡玦,胡玦恨之入骨,把它一并藏了起来。

 

 

 

    但那时是九月份,既不用掸尘也不用换棉胎,而且那天他们看着父亲去上班的,不知他为什么会半当中回来,也不知他怎么会发现钱,并且把钱拿走后又泰然地继续回到单位,整个事情似乎带着种神秘的性质。等到胡玥胡玦放学后,预备做每天的必修课——把钱拿出来叮铛哗啦一番,数数再嗅嗅的时候,发现钱不见了。胡玦不禁慌了神,他像小老鼠般在床底胡乱钻着,可无济于事。胡玥也急了,他将垂下来的床单整个地撩上去,忍着呛,把床底的东西一样样拖出来,照旧一无所获。

 

 

 

    那是种心被截断的感觉。胡玥不管隔了多少年,也大约无法忘记那次空落落,然而又像切割般的心悸,心被断断续续地切成无数截,不管钱是怎样不见的。

 

 

 

 

一般,在他们放学后四十分钟左右,父母都会一前一后地回家。胡玥望望五斗橱上的闹钟,已经没多少时间了。他忍着心跳,木然地把拖出来的东西,一样样吃力地歪歪斜斜塞进去,然后把撩上去的床单放下来。地面很脏,有道道拖出来的灰痕以及茸茸线块似的厚重灰条,也不知那是怎么形成的。胡玦只呆呆地,胡玥叹口气,拍拍他,可弟弟并不理,天地似乎空茫茫的,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这是胡玥高一时看《红楼梦》,想起丢钱那会的感觉,套用补上去的一句评语。他喘着气,似乎手脚发软,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汪了许久的眼泪流了下来,胡玦跟着坐倒,同时地迸出一声,号啕大哭起来。

 

 

 

    他这种哭法,胡玥从没看到过,弟弟的眼泪汹涌而下,长长披挂了一脸,他一边哭,一边数落,就像,怎么说呢,就像隔壁阿婆的声声慢。这是母亲的说法,有一阵,胡玥胡玦很高兴地经常不上课,因为轮到学校组织小学生们敲锣打鼓地欢送学长。那时的初、高中生们,就像太阳下晒着的竹匾被打翻一样,上面那些原本还算被人侍弄着的红枣啊、枸杞啊,立时稀里哗啦,蹦蹦跳跳地四处散落,差不多仍旧是孩子的他们奔赴祖国四方。有一次,这命运也轮到了隔壁阿婆的孙子。那是个教过小哥俩下军棋的和气大男生,白皙瘦弱,喜欢勾着头走路,见了人腼腆地一笑,后来也不知怎样了。他去云南的时候,从小带大他的阿婆哭了整整一夜,一边哭,一边数落,数落她的心肝啊,宝贝啊。胡玥和母亲因为挨着那堵墙,一夜都没睡好,母亲在床上翻来覆去,听着隔壁断续的哭泣和数落声,忍不住叹着气说道:真是声声慢啊!胡玦这会的哭法就类似声声慢,不过内容不同。他哭他的棒冰、雪糕,哭他的桃板、杏脯,哭他的弹子、小手枪,还哭他的早午饭和车票,哭他自己这么个享乐主义者放弃和牺牲的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乐趣。胡玥忍着自己的眼泪,试图安抚弟弟,他哽咽地提出了几个理由:也许钱没丢也许钱被爸妈拿走了也许钱被小偷偷走了,爸妈并不知道爸妈并不知道,那么就不会挨打了……。然而胡玥夹着断续哭泣的安慰,只是弟弟嚎啕声中的单薄背景,根本无法减轻他一丁点悲伤。胡玦只是大哭,看来他宁可挨揍,也无法掩饰或掩饰不了这一刻的难过了。胡玥虽然也难过着,但不知怎么,好像可怜弟弟的感觉占了上风。他挪着坐过去点,试图抱着弟弟,胡玦没有动,任由他抱着。胡玥把哭得哆哆嗦嗦的弟弟抱紧些,再抱紧些,便无助了,兄弟俩之间似乎分担不了什么彼此的苦痛,胡玦只是哭,哭着数落,他的眼泪两道小溪般淌着,连带鼻涕、口水,在下巴颏这块汇集成一条更大的溪,哗哗地流向衣襟、地面。

 

 

 

    门锁响了响,母亲便出现在他们面前了,她皱着眉看看弄脏的地面和二个头手都龌龊兮兮,还抱在一起坐地上哭的儿子。在她进来的一瞬,两兄弟收了点声息,然而只一眨眼的工夫,胡玦便肆无忌惮地继续着他的声声慢,也许因为是事到临头的宣泄,所以哭声更大,眼泪更多。母亲很少看到小儿子这种哭法,心里有点发毛,听了几句声声慢,也没弄懂,便烦躁起来,伸手去拉胡玦,并喝道:又怎么了,讨打啊,什么事情坐在地上哭死哭活的?胡玥原本压着哭声,这会突然爆发起来,他拨开母亲的手,搂紧弟弟哭嚷道:我们不要你管,不要你管,反正你和爸爸也不想要我们了,我和阿玦在一起,谁也不要你们管。胡玥瞪着他的母亲,一迭声地不要她管。母亲这几句话倒听明白了,气得一下子眼泪就噎了出来,指着他骂道:造反啊?不要我管?不要我管,你们长这么大?要不是为了你们……胡玦本来坐在眼泪水淌成的帘子里,自顾自地“声声慢”,现在跟着叫了起来,他的小身体在胡玥的怀里激动地摆着,吧嗒着湿濡的眼睫毛,同样瞪着母亲嚷:我们就不要你管,我们自己去要饭……我们睡在垃圾堆里,像三毛一样……人家打我们也不要你管,白雪公主啊……那个毒臭臭的皇后……胡玦小孩子的愤怒加上后爹后娘的恐怖想像,让他语无伦次地乱哭乱嚷起来。母亲大约想不到二个儿子瞪着的眼睛里有那么大的悲愤,以至于她说不出什么,一下子就崩溃了,坐在床边也哭了起来。

 

 

 

    父亲后脚就到家了,他赶上听了胡玦关于后爹后娘那部分的声声慢。 父亲长叹一口气,俯身抱起了小儿子,胡玦犟着挣扎了几下,便趴在父亲怀里,双手搂住他的脖子,继续抽抽噎噎,好不伤心。父亲拍着他,疼爱地骂道:傻儿子,来,看看,好啦,好不要哭了。他抱着胡玦,用钥匙打开了五斗橱抽斗,拿出个大塑料袋,赫然便是兄弟俩的宝藏。胡玦不顾满脸的泪珠,欢叫一声,抢过抱住那个袋子,扭身便从父亲怀里滑下来,拉住胡玥同看。胡玥自从弟弟被抱起来,心中就百感交集,尤其夹着点酸,他想阿玦到底还是和爸爸最亲,爸爸也到底还是和阿玦最亲,这会儿,他也只能带点笑,抹把泪,与胡玦一起看这包失而复得的宝贝。母亲同样停住哭,站了起来,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两兄弟这样哭闹造反,当胡玦地一下,把袋子里的东西全倒出来的时候,她吓了一大跳。

 

 

 

    父亲跟过来,板着面孔很严肃地问:讲讲清楚,哪里来的这么多钱?胡玥急着扣住四处滚动的硬币,手忙脚乱地把东西分成三部分:钱、各种票证和离婚报告,胡玦则断断续续地向父母解释“合法”部分与“非法”部分,胡玥在一边偶尔补充点。母亲捡起那四张离婚报告,抖着手在上面抚,继而揉成一团,复又摊开,当她听到胡玦零零碎碎地报告省零用钱,省饭钱,省车票的时候,母亲脸上不禁变了色,忍不住又跌坐回床边,任由那几张巴巴皱的纸飘落在地上,手捂着脸哭了起来。她的手盖着脸,同时头手又深深地往膝上埋,胡玥看着,看着她的身体又勾成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母亲的哭声很大,胡玥胡玦解释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当他们嗫嚅地说到那三元学费的时候,父亲也掉泪了,真奇怪,胡玥张看着他想,因为父亲虽然两眼都潮润着,结果却只有左边眼眶滴下了一粒豆大的眼泪,地一声,似乎可以听到它很响地溅落在地上,摔成无数瓣,右边眼眶里的泪不知怎么始终没掉下来。胡玥又看了看母亲,因为没开灯,屋里徒然昏黄着,落日时的余光好像事不关己,淡漠且又懒洋洋地溶在这屋里,也溶在母亲身上,一时间她似乎哭得肝肠寸断,伴着那个大大的问号,肩头一耸一耸,用火钳微微夹烫过发梢的辫子毛毛地蓬乱着。他突然觉得母亲也真正是很可怜的,胡玥于是犹豫地靠近她,拉着她胳膊上的衣服,微微摇撼,嘟囔着说:妈,别哭了,我们没偷钱,真的没偷,我们存钱存了一年多呢。他顿一顿,又说:我们下次也不拿那些票了,是我拿的,你不要哭啦,我们错了,你不要哭啦。他翻来覆去地说这几句话,母亲放下捂在脸上的手,好像要去搂他,却又没搂,反而哭得更伤心了。

 

 

 

    这件事基本结束了,晚饭后,两兄弟规规矩矩地排排坐着,被严厉地教训了一顿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的道理。他们眼巴巴地看着钱数点清,共三十四元七角六分。他们基本没挨打,每个人的手心被尺子不轻不重像征性地拍了五下,各种票证全没收了,那几张离婚报告兄弟俩没再看到过。三十四元七角六分中,父亲拿走了三元,并由此教了他们一个新名词,贪污,一元七角六分平摊给了兄弟俩,一人八角八分,另外三十元,隔了几天,父亲给了他们看了二张银行存折,每人各存了十五元。兄弟俩捧着存折,眼睛凑得近近地,仔细确认过自己的名字后,方才放心地交还给父亲,这大约算是个公正而令人满意的结局吧。这件事过后很久,母亲一提起来还会面色惨然,眼眶发红,她从此很少给钱吃早午饭了,早餐她总是早起弄好,所以基本在家里吃,中餐会给他们留足剩饭或待煮的面。至于零食,父亲则多半不辞辛劳,领着两个傻儿子去吃,帮他们买好,交到他们手里,看着他们吃。而他俩由于惯性,还是继续存了一阵钱,很少一点,但慢慢便作罢了,再后来,就像其它小孩一样,有了钱,便匆匆去买零食或租连环画看。

 

 

 

 

 

                       

 

 

    怎么说呢?这以后的许多年,父母都没离婚,他们甚至很少再提这个问题,但胡玥知道,暗地里,有那么一二次,差点就离了,最终却没有。胡玥想,他们没有离婚大约有很多理由,或许是可怜孩子,或许是怕他们变成小偷(他们不以为孩子会去要饭流浪,而是担心他们轧坏道),或许是他们各自的父母不赞成,亲友劝阻,或许是社会舆论,单位影响不好,更或许是上海特有的房子难题……不过,胡玥从来没有想过是父母间还有感情在维系他们的婚姻,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实在看不出父母间还剩什么感情了。

 

 

 

    他有种难堪的好奇,就算硬扯上点时代的因素(比如某一方的出身不好,找一个出身好的却少点感情?但这一点在他家并不太适用,因为他父母两家出身接近,而且都很寻常,属于乱世里过平凡安稳日子的人家,至多是大环境的封闭暗淡加重家中小环境的烦闷乏味),况且从其它长辈那知道,他的父母亲也算自由恋爱,当初是有感情才结婚的,就算个性不太和,(这一点不知是指母亲“唠叨”,父亲“脾气不好”,还是指母亲“想法多”,父亲“有点木”,或者是江南、江北人的生活习性不太一样,这都是胡玥零星听其他长辈议论的),但何至于要到现在这一步。他很小就知道父母工资是各归各的,家中费用平摊,再后来等到他足够大了,他知道父母好像从不同床,就是没有性生活。他不知道父母如何维系婚姻里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细想想,也许,也许父母只是为了孩子,为了他们兄弟俩。不管怎样,父母是实实在在地爱他和弟弟的,他能够明白这一点,岁数越大,他越明白。即使这爱像冲喝一杯严重受潮的奶粉,虽然也当牛奶喝着,但口感不佳,而且还有后遗症,疙疙瘩瘩结块的奶糊和杯口漂浮的奶沫,是他们生活里无数屑屑洌洌的小磨折。可如果不是为了他和胡玦,父母大约早就离婚了吧。然而,就在这样的牺牲下,他们兄弟俩也不知该领多少情,虽然这样像是亵渎了父母多年来的牺牲。不过,这大约是事实,父母自己生活里的灰心、凑合与不如意,在两口子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使他们的爱和责任里往往夹了点不耐烦与无可奈何,这很令孩子伤心的,更何况他们心情不好是家常便饭。说起来,他和胡玦好像并不比那些离婚家庭的小孩快乐多少,似乎他们的阴影还更大呢,比如说负罪感带出来的多余感。这些感受在现在的胡玥看来未必是什么创伤了,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兄弟俩以后的某种生活方式,多年后的他又偏着头看看,想想,是的,是某种生活方式。

 

 

 

    然而那些年,他们终究没有离婚,甚至在胡玥十四岁时,发生了一次父亲对母亲从未有过的大打出手,他们还是没离婚。胡玥有时候琢磨,这也许是个逝去时代的故事,那时候没感情的夫妻可以为了孩子,痛苦努力地维持着婚姻。

 

 

 

 

难道不是吗,即使不经意的回首,那次的情形也有点吓人和决绝。那是个湿漉漉的深秋,已经带点寒意的晚上吧,虽然兄弟俩照常在家里已经习惯的静默里吃晚饭,但还是觉出气氛有点异常。父亲的火气似乎特别大,不过母亲却好像并不愿理会他的摔摔打打。可突然间,父亲抄起他没怎么吃过的碗,向对面母亲的头上摔了过去,母亲悴不及防,偏了下头,却没躲过,额上立时现了道口子,血跟着滴淌下来,她站了起来,带点仓皇,退后两步。胡玥大吃一惊,他几乎没看过父母间动手,何况是这样的动手法,此刻这血不真实地淌下来,在他眼里倒像是红药水或红葡萄酒之类的东西。父亲还没罢休,接着一用力掀翻了桌子,握着拳头走上两步,还好,他迟疑了下,接着恨恨跺了下脚,摔门出去了。听得见他“咚咚咚”冲下楼梯的声音,而那会的外面正像无数个半开的水龙头,哗哗地下着大雨。

 

 

 

    兄弟俩愕然着,胡玦还在咀嚼事情发生前扒进嘴里的食物,胡玥站起来,抖抖身上溅着的饭菜汤汁,走过去探看母亲。母亲手捂着伤口,血渐渐盈满手掌,又从指缝里淌出,他此刻注意到,这液体远比红药水之类的要粘稠。在这当口,胡玥好像空长了两只手,不知该怎么派用场,只好意图不明地去扶母亲的另一只胳膊,母亲轻轻地挣了挣那只胳膊,有点僵,是木偶的胳膊,木偶的动法,像要拒绝他徒然的搀扶,但幅度又不够大。她停了停,只是说:锅里还有饭,你和阿玦再吃点吧……碗橱里有榨菜好过饭的,还有糟的澎蜞酱,你们自己弄一点……吃完了,把这收拾一下。她说一句,歇一歇,再接着说,似乎努力镇定着,但声音还是微微打着颤,这微微的颤和着日光灯那惨白的光,慢慢游离着,在房子里的空气中丝丝飘荡开来。母亲说完转身就回那间房了,她走得有点僵,木偶走法。

 

 

 

    胡玥叹口气,问胡玦:还吃伐?胡玦不动声色地目送母亲,先摇摇头,又点点头:倒胃口啊,不过我要再吃点。他又去拿碗盛饭,胡玥是不吃了,他开始收拾一地的狼藉,忽听到胡玦没头没脑地闷闷问了一句:爸今天有什么脾气?发疯一样。胡玥忙着小心地捡碎碗片,并不答腔,他很迅速地拾掇好,又叮嘱弟弟吃完后再把地拖一下,就过那间房去看母亲了。

 

 

 

    出乎他的意料,母亲并没在哭,头上的伤口用了块四方的白纱布贴着,被几条有点短的药用胶布歪歪斜斜地固定着,她对着镜子,正用两条似乎又太长的胶布十字交叉形地加固着。母亲用手在胶布上来回抚,大约想把它粘牢点,同时对着镜子不断地侧脸看看,很像在欣赏自己的伤口。看着那块白和沁出来的一点血红,再看看那个大大交叉的十字,实在有点触目的十字,胡玥于是走过去低声说:妈,我帮你剪短点吧。母亲摆摆手,并不答话,只是对着镜子端详,她拍拍颊,似乎微微笑着,又转过脸,不知怎么,这动作一下便带了点顾盼的味道。胡玥于是发现,镜子里的母亲突然年轻起来,眼睛好像还闪着与她近四十的年龄所不太相符的光彩。他惊疑起来,凑近点,想看看母亲到底怎么了。母亲似乎正陶醉着,突然瞥见镜子里那多出来的半张脸,那儿子的半张脸,带着疑惧探询的目光。她楞了下,立刻正一正神色,眼里的光也随即黯了下去。母亲咳了下,又咳了下,才哑声道:没什么的……那一瞬,有种力气似乎离她而去,她好像异常疲倦起来,扶着头说:门碰上就可以,不要别上,等……等你爸回来吧。这讲完后,母亲不再理他,自顾躺在那张小床上了。她一直和胡玥住同一个房间,胡玥长大点后,原先的大床分拆成了两张小床,她睡里面靠墙那张,胡玥睡外面靠门那张,夏天时,中间拉道帘。

 

 

 

    夜半胡玥被高一声低一声的呜咽惊醒过来,雨好像已经停了,他起先还以为是胡玦魇住了,定神听听,却是父亲,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胡玥醒得急,一身汗便悠悠淌了出来,他迟疑了下,披件衣服,准备过去看看。母亲大约早醒了或者就没睡着过,这会见他要过去,却止住了他,等了一会,忽然又出声唤他,让他还是过去看一下。胡玥趿上鞋轻脚过去了,那间房并没开灯,里面影影憧憧,房里似乎有点酒气。胡玥眼睛细眯着适应黑暗,过一会方才隐约看到父亲坐着趴在桌边,呜咽声正从那里发出,床上的胡玦被子半盖,斜签里坐着,正用手在揉眼睛。胡玥犹豫不定,他的手似乎又徒然地空长着,不知能做什么。

 

 

 

 

这种徒然和犹豫,以至于现在的胡玥还能看到十四岁的他及他那一刻的难过,那难过承前启后有那么多年。因为昏暗中听着父亲无顾忌的呜咽,那时的他清晰看到的,却是小时候存钱事件里的父亲,那颗无声落下的豆大泪珠,地砸在地上,摔成无数瓣。他们可怜的父亲,那身穿列宁装,高高个,宽宽肩的父亲,那相貌是他们底版,笑得硬了点,有些空洞的父亲。

 

 

 

    胡玥没敢开灯,怕冒犯了父亲的呜咽,他屏声叹了口气,去倒杯开水放在了桌上,又绞了把热毛巾,然后他站在一边,不知怎么把毛巾递给正呜咽的父亲。胡玦从床上跳起来,拿过毛巾,去掰父亲的手,想把毛巾塞过去。眼见着,趴着的父亲抬直了身体,却跟着地打落了毛巾,哭喝道:滚,滚,都给我滚。黑暗里,两兄弟站着,缓缓对望了一眼,其实什么也看不见。楼外的路灯在屋里的天花板上扯出几方斜斜暗淡的窗光,楼里不知谁家的婴儿爆出地几声,也许有人立刻哄着,随即低了下去,但在这寂静的暗夜里,最初的那几声啼哭,显得特别惶厉悠长。

 

 

 

    以后连续几天的大小吵里,他和胡玦都隐约明白发生了什么,虽然兄弟俩之间从来不提,但都心照不宣。那一阵,胡玥很恨母亲,但不知怎么也生父亲的气。他想这下他们总可以离婚了吧。一方面,小孩似乎比大人更疲倦,他已经不介意有什么结局了,他和弟弟手互相勾着脖子进出,胡玦有时候还故意满不在乎地哼点小曲——《游击队之歌》,“没有吃,没有穿,只有那敌人送上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另一方面呢,他们又像黑暗街头上两只结伴的小野狗,暗暗紧张地窥视着,等待发生点什么。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父母照旧吵吵停停,父亲恢复了胡玥小时候哮喘戒掉的香烟,还开始喝点闷酒,有那么一两次喝了酒会单独和母亲在那间房里闹,但没怎么过分。此外,就算父亲不做声时,脸上的表情也常常是半讽半笑的,那是种讥诮烦恼的苦态,就如同他面部特征般。这特征从那时开始形成,而且慢慢固定了下来,随时光流逝,有一个“川”字在父亲的两眉间,逐渐加深着。

 

 

 

 

日子低着头过去了,兄弟俩像在走小时候的路,那老以为有其他小孩挖过沙坑会陷脚的路,事实上这条路提心吊胆地过去了,却一只坑也没踩到,开始不习惯,渐渐却又忘了,大约这条路上是没什么坑吧。内心底,他们有个不怎么样的家,但他们的世界大得很,家只是一角罢了,虽然是那么重要的一角。

 

 

 

    时光如水般淌过,有时候水烫点,灼得人刺痛,像被无数的细毛针扎着;有时候水冰点,是漠然里不经意的虚妄绝望与安静,偶尔也会冰得想让人不停地跺脚,以便弄出点热气和声响;不过大半的时候,只是温吞水,不太舒服的温吞水,屑屑粒粒,带点渣滓,不冷不热,不咸不淡而已。父母在维持苦恼婚姻的同时,有个凑合支撑烦恼家庭生活的最大支柱,那就是管教孩子,而管孩子的重点是管学习。胡玥和胡玦因为家庭管束和自己卖力,大约也因为负罪感和补偿感,所以每次成绩都排在前面,尤其是胡玦,浑不似一年纪的蒙昧,他的成绩出奇得好,而且也没见他费太大的力气。他依旧淘气着,但在学校和家里都没什么惩罚,因为他很少考第二名。小家伙也明白这点,他学得轻松但并不马虎。胡玥小学毕业后,进的是所区重点中学,生活一下就紧张丰富起来,那时节的风向终于换了回来,社会上是百废待兴,读书在那么多年后,终于重又热了起来,全国恢复高考后,这热更像火上浇了瓢油。中学的学习气氛很浓,远不比小学的悠哉。胡玥小学成绩一直是前三名,那是因为他比别人用心,中学里基本上人人都用心,而他潜力不大,所以只保持前十名而已,那是远不如胡玦了,胡玦两年后进的是同一所中学,成绩上的风头一直很足。

 

 

 

    不过,胡玥的性格在中学发生了不少变化,这也许和折磨了他多年的哮喘,在青春期发育时被基本带去有点关系。虽然他还算内向型,但也慢慢有了几个关系较接近的男同学,尤其与二个叫张熙和潭飞的同学保持了长久的友谊。张熙的父母都是 华师大的 老师,家学渊源,但他初中开始就有点偏科,理科相对显得弱,文科则很好,作文尤其好, 常常会被 老师拿去做范文,性子缓缓的,说话慢悠悠。潭飞和胡玥一样,出身普通人家,他的聪明是公认的,写字、画画兼拉二胡,每样都很棒。即使他的通常成绩只不过中上,那也只是兴趣太广,精力分散过多的缘故,因为他稍一用功,成绩就可以名列前茅,比如高考成绩他就顶呱呱的。另外,潭飞为人开朗,很讨女孩子喜欢,加上一副好长相,典型的英俊小生。他们三个处得非常好,学习之余,聚着打打乒乓,踢踢足球,还常讨论很多诸如人生社会之类大问题,包括男孩们惯常热衷的军事、哲学什么的,谈起来会煞有介事,一本正经。那真是些愉快的时光,不过他们大多应该是在鬼扯,因为许多划时代的大事在那时节出现过,可男孩们并未从中领略多少。好像是在他们不经意中,历史翻过重要几页,他们匆匆走过,只在若干年后才再感慨这些时刻,这大概算是身处历史中,大多数成年人或非成年人的常态吧,叫做后知后觉,实在很普遍的。

 

 

 

    中学里的男女生照旧经纬分明,但总有来往的,私下也不乏亲密关系,上海那时的学校把这称为谈敲定。不过,胡玥在中学却真的几乎没和女生来往过,虽然他还是有爱幕对像的,而且常常更换着。他喜欢蛮多类型的女生,有沉静不语的,也有活泼开朗的,他喜欢他中意的女孩,在伏案看书时突然抬起眼,或走了一半路像记起什么,又像感觉被人在跟踪似的,突然地回头扫一眼。后来他才自己总结出,自己喜欢的女生多半脸上有双大大的眼睛,而那双眼睛的眼白必是白中掺着点蓝,也不管那双眼睛是非常明朗的还是有点滞板的。于是他明白过来,他真正喜欢就是那点白蓝,换句话说,这甚至是他世界里最打动他的一种颜色,姑娘眼睛里有,偶尔蓝得合适的天空也行,甚至顺眼的蓝颜色的确良衬衣也算。不过,后来胡玦告诉他,报纸上说眼白发蓝是缺碘,胡玥可不愿意承认那么现实的东西——他愉悦的异性美只是体质缺碘。他叫胡玦把报纸拿来对质,胡玦却找不出,于是带点别扭地,胡玥维持了他原来对异性好看的评判标准,尽管在交流女生怎么漂亮时,胡玥还是常常被弟弟取笑,说他满世界地找身体里缺碘的女孩。对自己喜欢的这种颜色,胡玥后来找到了一个特别的名词——冰蓝,那是他在一本记不清什么内容的杂志上看到的。胡玥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有点呼之欲出,一见钟情的触电感,长久以来,他能找到用来形容自己最喜欢的颜色,与自己感觉最对位的,冰蓝是唯一恰当的词。

 

 

 

    胡玥在进大学前都没谈过敲定,虽然他最长的一次,是在高中喜欢同班一个眼睛特别蓝,话也不多的女生,有差不多二年之久。但不知为什么,他像那时候的许多男生,实在和女生是连话也不说的,包括自己的爱慕对像。这个女生与他考入的不是同一所大学,后来几乎没见到过,除了那双大大蓝蓝的眼睛,其余的胡玥慢慢也就淡忘了,只知道她一毕业就被亲戚办去了德国。胡玦则不同,初二起,他就开始有点惊天动地地谈敲定。高中毕业考到北京去之前,他在校内校外有过不下四个敲定。胡玦因为性格偏于粗豪直爽,从小一直有个外号叫突厥,到了高中,差点被有些女生窃窃指斥着改称为色狼,还好这个外号并没流传开,他在中学里的定性,最终还是颇受人欢迎,爽快又加点北蛮味道的突厥。一些女生常常带点鄙夷讨厌他的神情,其实更像是种抑着些好奇喜欢的态度,撇着嘴装不经意在背后三三二二地贬他。不过在明里,他成绩好得让人没法不服气。胡玦不管这些,他还兴致挺高地脚踩过两只船。这似乎是他高一的时侯,一个同班的,一个外校的,常常机密地通着信,转邮或转递,不知他穿绷没有,也不知他如何了局的。胡玥那时已在大学里住读,天开地阔,气像一新,便好笑胡玦那小猫小狗的把戏,虽然他以前暗地里也未尝不羡慕弟弟种种艳遇。不过,胡玦后来义无返顾地考到北京去,好像有部分原因也是和他的某个敲定赌气,当然,他也久不耐家里的气氛,考得越远越好。虽然远,但不能是差地方。那时的上海人还以老大哥自居,素来看扁外地人,看轻江北人,大约暗地里也自以为是看不起身边人。也是日后在生意场上阅历几年后,胡玥才明白过来,其实很多本地人,除了那口上海话能把自己和所谓“外地人”隔别开,其它便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了。而那口上海话,一旦离了上海,又没三五个人抱群,则多半能引起点戒心或笑话,大多数地方的人对上海口音没什么好感。不过,在那个时节,除了崇洋以外,自傲的上海人惟独对一个北京是轻视不得的,当然过几年又添了广州,再后来能添的可就更多了。胡玦当年铁了心去北京,就暗合这个心理,况且与他自身的气质也比较符合。

 

 

 

    读大学和研究生的时候,胡玦大约还谈过二、三个女朋友,其中一个谈了有四年,是个北京女孩子。胡玥看到过照片——那女孩倚在未名湖的亭台边,夏季的白衣红裙,系根窄细的白腰带,一只手举起来,捂着头上那顶淡咖啡色的窄边遮阳布帽,好像怕它被风吹走似的,帽子底下的头发长长飘起,神情带点娇嗔,五官大方,样子很漂亮。胡玦眼光不差,当然喽,他一向喜欢漂亮女生。胡玥用手指敲敲照片,指着那女孩的眼睛,拖长声调问:眼睛蓝伐?胡玦抢过照片,笑骂一句,又学沪剧腔唱道:北京小娘坏来——”不过,研究生二年级时,在上海度过一个暑假的胡玦,到北京后才知道这女孩已经很突然地嫁了,嫁给一个胡玦从未听说过的人。胡玦坚决不肯承认有什么先兆,只大骂负心,这似乎是个真正让他伤心的女人。也许胡玦本来就很随便,这以后就更随便了,这随便包括他毕业二年后草草结婚,结了婚还一样在外面胡搞,最多对老婆半遮半掩地。

 

 

 

    胡玥是喜欢文科的,但不知怎么,理科成绩反而要相对好一点。在分科时,父母力主他读理科,母亲说得很清楚:在中国,扎扎实实地学一门实用技术比什么都强,任何时候都不会没饭吃。胡玥没怎么抵抗便选了理科。他高考发挥有点失常,最后进了华东理工读计算机。大学成绩他是非常普通的中游,但再没人管他了。那时的计算机用起来还要穿纸带,非常麻烦,胡玥学习只是尽本分,并不用功,也并不喜欢,倒是自己常常找些文学社科类的杂书胡乱看看。倒是胡玦,读高中时,文理兼备,两科都不错,可他自己打定主意选文科,父母的力劝并无效果,而且胡玦只坚持了三天,他们就放弃进攻了,任由他读了文科,也任由他去了北京,或许儿子不丢脸就可以了。胡玦刚进大学的时候,胡玥还写信想讨论点社会问题,但信上太吃力,胡玦又不爱回信,很快便罢了。但胡玥和蛮多同学,包括外系的,一直都喜欢切磋一下,尤其一个寝室的,常常七嘴八舌,热烈异常,特别是熄灯以后。胡玥中学里最好的两个朋友,潭飞和张熙都读了文科,潭飞进的是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张熙则进了复旦读中文。三个人经常串校,谈谈玩玩,非常惬意。谈社会问题,好像是大一、大二的热病,大三也持续了一阵。不过,那时候常有老三届考进的老大哥、老大姐们,讥讽笑话他们狗屁不通。同寝室比他们大九岁的徐舒,是个老插,从重庆边上一个很穷的农村考回来的,他常讥讽这些学弟幸运得不知天高地厚。有次徐舒听得不耐烦,几乎是带着狞笑,问胡玥他们懂不懂社会两个字是怎么写出来的。胡玥那时很讨厌徐舒这号人,一脸自以为是的沧桑,实际却喜欢争权夺利,对系上有点权把点 关的 老师巴结得甭提多好了。

 

 

    不过到了大三下学期,风气好像突然一变,很多人谈起恋爱来。大四当然也忙过一阵分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尤其是在原来下乡的地方有点后遗症的老插们和一些外地生源,但还是比不上现在高校毕业生的热闹,那时没人会缺工作,最多是留不留沪,好与坏的问题,分配基本上由系里决定。

 

 

 

 

胡玥也是大三时谈的恋爱,那阵好像有点一窝蜂的味道。他后来想,其实自己可以和这个谈,也可以和那个谈,蛮多有点意思可供选择的女同学,但也不知怎么,他是和潘培华谈的。那时已经不太用敲定这个词了,大家比较喜欢说谈恋爱谈朋友轧朋友。潘培华是胡玥同系同班的,也是上海人,家在南市区。她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瓜子脸,肤色非常白,五官则很平常,没有一样突出的,但按在一起,却好像奇怪地有种令人熨贴的味道,性子瞧上去也挺随和,当然,胡玥后来认为事实并非如此。那年班里办舞会,他们平时彼此都不讨厌,舞会上,两人又碰巧搭伴多跳了几曲,然后就像平常的恋爱公式,再接着借还两次书,便谈起朋友了。

 

 

 

 

他叫她华华,她家里的叫法。那时胡玥的感情,一旦正式定下来,便进入热恋状态。华华的眼睛也有点蓝,不过很淡很淡,淡得有时候让胡玥疑心,那简直是自己想出来的蓝。然而在当时,因为爱着,爱得那么投入,好像空空悬挂了二十多年的心,终于给了个去处,就算华华是红眼睛,他胡玥大概也会想出晴空一片万里蓝的。那阶段,嘻嘻,大约算相信爱情的阶段吧,每个人都有过的。

 

 

 

                             

 

 

    胡玥有时候琢磨,相信爱情大约是年轻时或长或短的一阵信念,而相信有过爱情,则是自己在中年实实在在的体会,大约也算一种信念吧。虽然爱情到底是自私的,按某些心理学上的讲法,那不过是种自我的放大,虽然男人的求婚不外是喜欢或不讨厌,再加上性欲的努力驱使,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所催化成的情感结果(这是过来男人对婚姻习惯时,带点下作的爱情点评),也虽然胡玥自己的爱情,还不就和所有人一样——走进婚姻,为柴米油盐,锅碗瓢盆琐碎着,一点一点消磨,比青春还珍贵还容易稍纵即逝的爱情,就由浓入淡,再淡得若有若无。无时是男人女人荒唐或无奈的借口,有时是现世里寻常夫妻的一点温情和做伴过日子的味道,还有大约所有社会自身维持所需要的家庭概念而已。

 

 

    因此,相信有过爱情的人,自然不会或者也不愿意完全否认相信爱情的阶段,虽然这阶段是天真好笑了点,但毕竟是珍贵的,没这个阶段的人倒大约非常可惜也非常可怜。得出上述这两番大论时,胡玥颇有点得意,那大约是在98年近99年之际,当时的他,生意基本上都入了轨,相对悠哉,有时空闲了可以瞎想八想,做点自以为是的岁月回眸。想到回眸,胡玥就有点担心自己老了,虽然他无论如何不肯承认,但想想那个当年一身是病,要母亲无数个夜晚哄抱着入睡的孩子,变成如今这个落了不少头发,肚子微腆,有点脑满肠肥架势的温腻中年人,他自己就有不胜唏嘘的感慨。

 

 

    他想,他的童年和少年基本是混淆在一起的,这混淆还占去了一部分青年时光。这部分虽然隔得远,却好像真实地放在那里,在所谓回忆的视屏里,能让他清晰地看到。而他真正的青年时光与现在的中年则密不可分,这一段还在身边,却好像模糊琐碎得多,不但视觉模糊,触觉也模糊,有点像饱经辛劳磨砺后的麻木与皮坚肉厚。他的历史只分做这两部分,华华,则当之无愧是其中分水岭般的人物。撇去惯常的中年男人因为对老婆太习以为常,而产生的淡淡忽略和漠视,胡玥认为自己对华华的这个结论还是基本正确的。那天下午,在办公室里的他,无事时一生此念,便驱车回家四处翻找大学时的零散日记。胡玥找得满头大汗,最后在席梦思床下,那每家都有的陈年纸板箱里,发现了那本发黄散乱的笔记本。他笑嘻嘻地坐在地板上,读当年那些因爱情而流泻出来的大段字眼,单纯热烈的大段字眼;读当年和华华发生小误会时的伤心倾诉,那种现在看来似乎称得上夸张和酸牙的伤心倾诉。胡玥重温了那时候的迷醉,而那迷醉,也带着穿透时光的浓烈妩媚和淡淡苍白的回眸一瞥,款款迎着多年后的胡玥,此刻翻看时带点好笑和感慨的胡玥。当他笑着把这些东西收拾归好,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非常随意平淡地,他想,当年的父亲,是不是也因为这样翻记忆的旧家什,才无意中伤心地得到了他和弟弟的宝藏——那一大塑料袋的零钱。胡玥岁数不大时就和胡玦有所领会,即他们一年多的省吃简用所带给父母赤裸裸的伤心。

 

 

    在中年的平淡和习惯里,胡玥愿意把那时定义为热恋,即使讲到底,爱情不过是在一定距离的基础上,由种很美的想像支持着,而现实中的老婆却是平常实在,溶在生活里琐琐碎碎的。夫妻大约就像烹饪的锅和锅盖,烧菜时噼里啪啦一阵忙乱,能煮成什么味还是个未知数,起了菜,锅和锅盖还得狼籍一阵,等吃完饭,洗洗刷刷,这套东西倒又一起整洁体面了,至少看上去是的;不过不煮这锅菜的人,大约不知道其中的喧闹,碰撞和或多或少烦人的热气,以及年复一年的乏味和程式化,还有这套锅和锅盖大多时间里不烧菜的单调与闲置。时间久了,相信爱情自然而然就过渡到了相信有过爱情。胡玥现在就只是相信,在他和华华之间,有种单纯热烈而又自然率性的爱情发生过罢了,结婚久了,实在太过熟悉,爱情自然没了。最好的结局,不过是被温情或亲情代替包容而已。

 

 

    发生过自然比没发生过,或已经不愿意承认有这回事的好,虽然爱情没法保鲜,所以胡玥现在还看得到,当年的他和华华那么粘乎乎,蜜里调油般整天泡在一起。他们不但上课在一起,吃饭、晚自习都是同进同出,大约只除了睡觉,那也只是因为不允许,否则日子会像在天堂一样,尤其是他们大四有了性关系以后。他们还特别喜欢在校园里漫步聊天,如果足迹可以清晰看到并累积的话,那么他和华华的脚印会密密匝匝鲜明触目,且令人惊叹地排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他想初次亲吻是甜蜜的,初次性爱是美妙的,他愿意这样想,虽然事实上的初次都带点仓惶和手忙脚乱。他拍拍那个晚饭后等在女生宿舍楼前,那大批好耐心的男生队伍里夹着的肩膀,胡玥二十一岁时的肩膀,感慨地说:那时是有激情的,对伐?

 

 

 

 

第一次他们心惊胆战,浅尝辄止地吃完禁果后,快快地便从胡玥家中撤出,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两人并排坐着,都有点害羞,再接着,不知怎么,华华就突然生气不搭理他了。胡玥不敢多说,只紧紧握着她的手不放,同时不断用眼睛询问哀告她,华华只是不理,慢慢开始向下淌眼泪了。胡玥一急,附在她耳边轻声说:“后悔啦?后悔去告我吧,我坐牢你就不气了,啊?”一听这话,华华向车窗外猛一扭头,倒噗嗤笑了出来,然后继续板着脸。半下午的阳光透过车窗,颠簸地照在华华侧着的半边脸上,那脸白皙中匀着点粉红,耳朵则如透明般,搭配在一起有种奇怪的鲜艳和无助。胡玥的心,突然提起来抽痛了一下,他用力把华华的肩扳向自己,华华抬起头,噙着汪泪,直视着他轻轻说:“我自己愿意的。”那带点倔强的神情薄薄娇脆,既是她自己的承担,也有对胡玥的托付。当时看着她的胡玥,在心里许了一千遍愿,他对自己说,这个神情他一定不会辜负。

 

 

 

 

那么多年过去了,即使很多的事情都已经淡忘模糊了,可华华那次的神情,胡玥依然能清晰记得,这也算是份承诺,使胡玥对暗地里多少感觉有点失望的婚姻,长久保持了点怜惜和克制。

 

 

    那时候,他们在校园漫步有很多的话题,尤其是自己,从小到大的自己。两人惊奇地像重新发现,看似一帆风顺的对方,内心都有那么多的挫折。比如华华,她家是三代同堂,七个人住着一间半的旧里,那在当时的上海其实也很普通,可华华对这居室的拥挤却烦恼得受不了。后来爷爷去世,姐姐去了江西插队,她照旧还是觉得挤。由于居住的逼仄,读大学住校后,她周末多半匆匆赶回家吃顿饭,再匆匆回去,很少再在家里住。她说那地方没一点“私人空间”,初中时的日记被母亲看了,她有二个月没跟母亲说过话,到现在讲起来还有点耿耿与怀。她们母女似乎有很深的嫌隙,华华说母亲以前还算什么书乡门第的出身,可其实顶势利不过,至于父亲,她不咸不淡地评了句:“老好人一个,但也够窝囊的。”华华还经常抱怨自己所受的教育,她家庭所能给她的教育和她的环境,她说她从小那样喜爱音乐,可结果呢,就和一个音盲没多大区别。其实对于音乐,华华是枉自菲薄,胡玥一直认为她比音盲好多了。

 

 

    胡玥当然也谈自己的家庭,他甚至掉了眼泪。从某些方面来说,华华很会安慰人,她没陪着哭,也没笑话他,而是换种方式宽解他。她说:咦,你怎么和丁燕一样的啦?我们寝室头一次聚餐,还不太熟的,喝得一点点醉,丁燕哭起来哦,说她父母不幸福。哎呀,其实家家一本难念的经,有几家父母是神仙伴侣啊?华华牵着胡玥的手,帮他擦擦不太好意思的眼泪,用种家常世故的口吻说,与她当时的年龄既相符也不相符。相符是因为上海姑娘的世故似乎是天生的,不相符是因为华华在她做出来的老成下,大约埋着点以为自己以后的婚姻会和别人不太一样的幻想。华华那时候说得细细平淡,说自己的家庭,一些同学亲戚的家庭,她好像要胡玥明白,家家都有苦衷,都在凑合着过。胡玥的泪渐渐干了,他牵着华华的手,有种难言的安慰与柔和,而华华的说话声音,也似乎给了他身体某种受着摩挲的舒贴。他想华华是对的,其实自己并不比任何人多什么不幸,人人都有不同的烦恼。这会胡玥远远看过去,那时的空气里还有种淡淡伤感的解脱和喜悦。

 

 

    当然他们不止谈这些,那时侯众多的思潮,层出不穷轰动的小说及周围尽可供打量的人群,他们拥有数不尽的话题,人性,人伦,爱情,家庭,文革,伤痕……甚至包括政治。胡玥后来想,那个时代到底和现在是有些不同的噢。

 

 

 

 

那时他们同样也喜欢谈以后的生活,尤其是有过性关系后,他们自然地设计日后的婚姻及生活质量,并且有个非常统一的共识,即结婚后不要小孩。华华宣称她不喜欢孩子,讨厌孩子,她要把时间和空间都留给自己。胡玥则说他是喜欢孩子的,而且特别喜欢,比如他就一直很喜欢弟弟胡玦,只是他不愿意养,他说他承受不了一个孩子的喜怒哀乐,他看不得孩子吃苦,可他没法保证不让孩子吃苦,所以干干脆脆地不要。华华听了也有点难过,她说是的,她握着他的手说的。

 

 

 

 

不管怎样,他们达成共识,结婚后不要孩子,天知道,他们那时甚至理直气壮地扯上了中国人口问题。

 

 

    那时是热恋啊。虽然也有小矛盾,因为华华看似随和的性子里,有时非常倔强。隔了那么多年,胡玥是记不清那些小矛盾了,可他还能看到大四时的自己,有一次五个小时寸步不离地在女生宿舍楼下等,等赌气的华华下来。那时真是热恋啊,有那么多的漫步聊天,有那么多的话,重复的,相干不相干的,夹着咯咯笑声。那数不清的话,像蝴蝶,也像落叶,飘零散落在他们鲜明触目的足迹上,还像胡玥从没真实见过的漫天飞雪,旋裹着他们扬扬洒洒。待雪融了,叶腐了,蝶化了,回头看过去,隔了那么十几年忙碌琐碎的岁月,也不知还剩点什么。

 

 

    即使在热恋,胡玥照旧是有打击的,说不清滋味的打击,因为就在毕业的前夕,他父母居然去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个打击,一声长长的叹息,虽然在内心里,这打击叹息也许把那时的他和华华挤得更紧,恋得更热。

 

 

 

 

 

                                            

 

 

    父母还是离婚了,即使为了孩子已凑合那么多年。胡玥后来想想,也许他们早就商量好的,那就是等两个儿子成年后便和气地分手。

 

 

    胡玥是毕业前夕知道的,六月份一个周末的下午,母亲告诉他的。那时的胡玥,早定了家满意的单位,正热恋着,在过大学最后快乐而无任何负担的一个月。他久也习惯家里的气氛,没认为会有什么改变了。他住了一周的校,星期六下午赶回来,准备和父母吃顿饭,再匆匆出去和华华到另一个学校看电影,不老不新的外国片子《红菱艳》。

 

 

    在那个下午,母亲说第一遍时,胡玥没听懂,只霍然抬起了头,盯着母亲,也许他已很久没认真看过她了。他突然发现母亲新近烫了头,还染了发,看上去真是年轻了点,但那染好的发显得过于黑了,与母亲已颇见皱纹的脸有点不太协调,毕竟她还是上年纪了,像大多数五十岁左右的“老太太”一样,脸型、身型都垮了下来。胡玥盯着母亲,想弄清楚她在说点什么。母亲却没看他,她只是带点淡淡的笑,自顾自地平平说下去,手头琐碎地收拾着东西。她说:你们两兄弟都大了,可以照顾自己了,我和你爸也叫没办法,趁还有点时间,各自再过段日子,这辈子已经快过去喽……胡玥没天旋地转,他虽然有点晕。第一反应他是竭力想说点什么,表示他明白父母的处境,并不反对他们的做法。可他喉咙干着,上嘴唇似乎黏在牙齿上,手有点僵地动了动,然后突然就放弃了说话的打算。想像中,他举起了那只有点僵的手,一只索然苍白告别的手,久久地举着,放不下来。母亲依然没看他,她把书柜里自己的书取出来,放在桌上,也许准备装箱,也许只是和他说话时找点事做,因为那多半都是些没什么用的老书了。有一页书皱巴着,母亲抚抚那点皱,然后轻轻拍了拍,于是那陈年的书便有点淡淡的灰扬起,那灰让胡玥觉得似乎咳呛得受不了。母亲把书都堆在桌上,堆齐了,又拍拍,才朝胡玥看看,并笑了笑,这笑带了点苍老的安慰味道。胡玥感觉要哭,却竭力忍着。他看看窗外,这个呆了十几年的小区已非常蔽旧,唯有小区里的树越长越好,亭亭如盖,在六月天里繁茂碧绿得喜人,点点刺眼的阳光夹着片片阴凉洒下来,却在半空中变成了烦冤的知了声。胡玥又转过头,打量着这个多年的家。母亲的说话声好像忽远忽近,他不再听得清,他的眼睛定在书柜上,大二那年,他曾和胡玦两个自己调白油漆,把它刷过一遍,还重新换配了两块当时很时髦的透蓝玻璃,里面整整齐齐结结实实地塞满了书,那绝大多数是兄弟俩的,父母的书只占了一小溜。母亲今天拿走了一小溜中的一部分,挤紧的书只是松略了些,此刻的阳光像汪活水般漫在这木呆呆的书柜上。母亲拍拍手,叹了口气,慢慢把玻璃门拉好。就在这时,胡玥突然哭了起来,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愚蠢自私,他不该哭的,母亲会很难过,他已经二十二岁了,虚岁。可他还是忍不住地哭了起来,他只能想,那么多年了,从这书柜里满出来的灰真让他咳呛得受不了啊。

 

 

    华华自然很惊讶,她安慰了胡玥很久,最后挽着他叹道:年轻时感情不好,离婚对小孩当然是打击,凑合着过,小孩其实也不舒服,虽然有那么多人家凑合着过……当然,你们也算幸运,父母撑了那么多年,你们总算都快出道了……不过,少年夫妻老来伴,像你父母那么大岁数还离婚,倒也实在不多……他没吭声,只由华华挽着,散漫地在校园里走。天特别地晴,那出奇的碧蓝像水洗过一般,胡玥抬头看着天空,不知为什么,呆呆地,那脸竟茫然微笑起来,他想不管怎样,他多年的恐惧算是结束了,他终于有了个破碎的家。有那么一会,胡玥甚至用物理原理自我解释了一番,速度和力量是成正比的吧,他等待这个打击多年,以前有那么些时候以为来了,却总也没来,后来似乎又以为过去了,但事实上,这打击不管他的以为,自顾挟着惊人的重量,由高空缓慢坠落,终于隔了那么多年,掉在了他的头上,不过由于速度太慢,却不是撞击了,只是比轻略略重一点的拍击而已,或者干脆就像放在他头上一样;一个耳光,用那么漫长的时光缓缓挥来,打到他脸上的时候,却好像成了一种叹息安慰般的轻抚,一掠而过。

 

 

 

 

后来的几天,胡玥只努力做了一件事,就是尽可能地翻找从前四人的合影,他想他总得保存点什么吧。其实家中很少照相,照了的也没怎么留下,在夫妻吵架撕扯和日常不经意中悄无声息地散失了。因此他收获很少,只在本发黄的旧书里,找到了那张唯一的黑白全家福——父母和他都带着常规的面对镜头时的微笑:身穿列宁装,个高高,肩宽宽的父亲,那五官和兄弟俩大学入学照已没太大区别的父亲,他笑得硬了些,有点空洞;有着卷辫梢,眉眼秀丽的母亲,笑得敷衍忍耐,带点遮不住的疲倦,翻在两用衫外的衬衣领子,小小的花,细细碎碎,那是母亲永远的妩媚了;并坐着的父母胸前都别着蛋大的毛主席像,算是一个时代的印记;大约五岁的胡玥,偎站在父亲的胸前,那大人教出来的乖巧的笑下面,是不知所措,惊恐紧张,他是个先知,对未来有预料的;还不到三岁的胡玦,被母亲抱着,永远半闭着眼睛,皱着眉头,他也是个先知,一直自顾自地吮着他的小拳头,。

 

 

 

 

那真是个逝去时代的故事,那时有可敬可畏的父母为了孩子忍受多年的婚姻,父母此刻的离婚好像正式宣告了他们多年的牺牲。也许他们这辈子只干了两件事,父亲做了无数张会计报表,把孩子养大;母亲描了无数张图纸,养大孩子,也许他们这辈人都只做了这两件事。孩子一天天长大,父母一日日老去,有些孩子或许偶尔会感慨一下父母的付出,有些也许永远都不会多想,觉得这一切理所应当。在胡玥眼里,母亲是一下子从梳辫子的秀丽女子变成了个身体臃胖,头晕胃痛的候补老太,染得过黑的发不自然地衬着皱纹颇多的脸,她还可以再开始段新日子,虽然太晚了点;父亲则一下子从那个个子高高,肩膀宽宽的魁梧男子变作背微微佝偻,咳嗽吐痰的候补老头,那两眉间的“川”字,脸上的沟壑固定成一个多年不变的苦笑,日常工作外,抽点烟,喝点酒,偶尔和不多的几个老朋友搓点小麻将,夜晚则在房里独自守着部黑白电视机。

 

 

 

 

离婚后,母亲搬走了,房子留给父亲,父亲多出了些钱,好在以往他们财政从来都是各归各的,分起来容易些。母亲只带走了不多的东西,包括那只似乎永远会散发出若有若无糟卤味的“古董”广口坛,那只坛历经多年,坛口愈见磨损,有些地方还有点小缺口,但母亲还是把它带走了。就那么些不经意的小物件,可家里看上去便有点突兀不协调似的。在胡玥意料中的,母亲很快就再婚了,再婚者的名字是十四、五岁的胡玥在父母吵架中常听到的。他们兄弟俩都成年了,不存在你的孩子,我的孩子,也不再是篮球、排球或白子黑子,他们就是他们自己了。胡玦在北京读大学,没太大影响,反而有段日子过得更自在了点,因为胡玥在父母平和的离婚过程中,只说过一句赌气的话:阿玦以后读书我来供。所以在他工作后,胡玦上学除了有父母约定好分别寄的生活费外,还多收到哥哥寄来的一份钱,然而由于那几年的物价因素,胡玦没悠哉多少,照旧拮据,不过对胡玦这样在外读书的人来说,钱总是不够的,不管什么时候吧。胡玦对父母的离婚几乎没发表过意见,除了有一次类似开玩笑般地耍赖说:我就是要再读三年研究生,瞧瞧有没有人对我负责。他们当然负责到底,虽然那几年物价飞涨,每个人都不宽裕。

 

 

    当然不宽裕,因为父亲竟也在离婚不到一年的工夫里又结了婚,是经人介绍的,一个从新疆回来的四十多岁的女人,丈夫因工去世,她被照顾调了回来,拖着一对女儿,大的正在上海读中专,小的还在读小学。胡玥急急地搬离了家,这让他真正受了点打击,虽然父亲并没有要他走的意思,但他明显为难着。胡玥搬出去了,却意外地没挤进单位宿舍,母亲那自然也没他住的地方,那家更小的一室半里,住着母亲和那个继父及他一个在厂里上班的女儿。其实胡玥鉴于前一阵对父亲夜晚独守电视机的凄凉想像,他是很乐意父亲再婚的,只可怜自己是上无片瓦,连栖身之地也没了。他咬牙住了阵办公室,很快也和华华结婚了。说来有点好笑,因为这一连串的离婚、结婚使胡玥现在多了三个敌对或冷淡的妹妹(尤其是他继母那最小的拖油瓶,还在读小学的唐佳,吃饭时经常会冲他翻翻白眼,没好气的),外加了一对至少看上去是热情的继父母,他唤做莫阿姨和赵叔叔的,他自己呢,也成了已婚男人,这些都让他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胡玥细  着眼睛,苦笑地看着那时候的自己,他不知道那段时间算不算艰难岁月。他和华华是租房子结婚的,因为必须便宜,所以选在江桥那个地方,是当地农民的平房,现在的江桥当然还算热闹了,甚至有几许繁华的味道,可十几年前还相当冷僻。他们只有不多点的家具,东拼西凑,要倒马桶,大冬天用冷水洗衣服,做饭烧菜,清早急急换两部公交车去各自的单位上班,下午再急急地换两部公交车赶回来忙晚饭,个个精疲力竭。他们的蜜月没维持多久,琐碎加烦杂,气恼便一点点积在心头,莫名其妙便会爆发吵架,再积更多的气恼。胡玥第一次吵架还惊讶着,原来夫妻那么容易吵,等到华华怒不可遏地动手打他,他忍不住还手反揍华华时,已经顾不得惊讶了,只是气恼再加气恼。华华半倚在床上哭得伤心极了,他又心软,只好再去哄,他想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啊,只是些做菜咸淡,洗衣服干净与否,谁又在单位里受了点气,你累我累大家都累了之类鸡零狗碎的小事啊!

 

 

    他们85年毕业,初工作时,每个人工资是五十八元,胡玥分在长宁区一家效益不错的仪表厂,华华则去了虹口一家职业中专任教,每个人都有奖金和若干福利,节假日还发这发那。但他们要交房租,要开销,还要存点钱,按生活计划存点钱,比如购买一些电器,预备分到房子后的装修费等等,所以日子很不宽松。钱是统交给华华支配的,而华华为了所谓以前设计的生活质量,特别刻苦努力地省钱,胡玥要用钱就得伸手,华华则对钱格外紧张点,这样胡玥便不舒服。华华会往家里贴点,胡玥则要每月寄给胡玦一些,其实也不算什么,可两个人不知怎么,似乎都会摆出一副不乐意的架势,这架势,也讲不清是谁先开的头,但开了头,也就延续了下去。胡玥有时候向华华拿钱,华华会忍不住数落几句,胡玥就跟着吵,然后想到,他们大约离上海很多关系一般,财政分开的夫妻模式已经不远了。华华有时候烦了,一样会像个市井女人,絮絮责备胡玥,说自己不该不听母亲的话匆匆结婚,更不该瞎了眼嫁给他,他这个结婚前后判若两人的家伙,结婚寒酸,没办喜酒,没出去旅行,没房子,没……,一连串的没,末了是胡玥,胡玥的父母,有谁家儿子结婚父母不帮衬的,除了你,除了你们家!这些话极端伤胡玥的心,虽然这是事实,他结婚时没要家里一分钱,父母都给了,父亲少点,母亲多点,可他不肯要,他不愿意要。

 

 

    虽则从读大学起,胡玥和父母就像隔远了点,可这会父母就好像离他更远了。有时候他也会挂念父母,但只是很少的时候,因为他们简直有点像在不同的世界了。一些节假日或很少的周末,他也会提点东西去看他们,他们算是另外两家了,生疏得很,吃过饭,他便匆匆告辞。华华有时也陪他去,但多半是他独自一人。母亲硬给他塞过几次钱,他逃似地跑掉,弄得她难堪里夹杂着伤心。在他和华华结婚快一年的时候,胡玥像走进了另一种真实。以前他从来不知该怎么详究父母婚姻的症结,那症结对他像隔层雾,有障眼纱般,可现在他明白许多,从他自己身上明白的,没什么症结不症结,大约婚姻本身就是这样。因此他觉得父母的分别再婚也未必会幸福,婚姻面对的不都是那么回事吗?耐性、肚量和脾气差那么一点就可以完蛋,工作里的不如意,茫茫人海里的渺小灰心,无意识地向家庭转嫁点,窝里斗斗,许多夫妻就可以吵翻天。有几次,胡玥会想像母亲从那个家哭着跑出来,或父亲对着后妻扼腕叹息的情形,他会觉得一丝快意,但随即又会狠狠责备自己的那种想像和快意,不管以前的岁月如何度过,父母毕竟深爱自己和弟弟,为了他们,才有那么多年的忍耐和牺牲,他怎么能有那么恶毒的想像。

 

 

    有一次华华又怒极动手打他,他并不还手,他和华华对打过一次,就不愿再有二次了,一般在华华动手时他尽量息事宁人。可这次他特别烦躁,华华的拳头擂在身上不算痛,只让愈加他烦躁。胡玥推开她,重了点,在华华进一步发作前,他摔了个杯子,然后自顾自坐在椅子上哭了起来,他哭得有点难堪,也有点自暴自弃,眼泪哗哗地流,还带点呜咽声,有种东西随眼泪一点点地释放出来,又一点点收进去,他一味地哭下去,甚至有点陶醉在里面,但又带点不知如何收场的茫然。华华先楞住,然后跟着哭,哭时还用眼张张胡玥,最后还是她先收场,抽抽噎噎扫碎玻璃,接着做饭。

 

 

    华华有时候恼了不准他碰她,胡玥就涎着脸纠缠,再和好,但他会有双重的恼怒,恼怒自己的欲望,也恼怒华华。几次过后,胡玥突然烦了,就不理她,还下决心养成习惯不理,有那么几次他是要的,可他却冷冷地注视着自己的欲望,并加以耻笑。华华呢,很快明白过来后也会去哄他,可哄哄又会发急,再循环着,两下里较量一多,冷战的空气便一点点凸现出来了,那是种胡玥非常熟悉的空气。有那么一两次逼急了,不知是谁,也脱口而出过离婚二字,虽然没深究下去,可这两个字已经蹦出过了。

 

 

    然而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况且他们并不是总在吵架和生气,尤其一年多后,两人已经基本适应了婚后生活,日子便平静也平和多了,虽然乏味也开始免不了了。两人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都对婚姻藏着些失望。结婚近两年的时候,他们有一次计算“安全日子”的数学题没做好,华华不小心怀过一个孩子,他们只简单商量了下,便把孩子打掉了。虽然已经五月底,可华华刮完宫后出来冷得要命,胡玥又不可能光着膀子把衬衫脱下来给她披上,所以就说叫辆出租车回去吧,但华华为了省钱,依旧要倒公交车,硬是不肯打的,胡玥又心疼她又着急,忍不住多说了几句,结果两人在马路上又争了起来,末了还是倒公交车回去的。华华一直对那次据说很疼的手术心有余悸,从冰凉凉的窥阴器,讲到钻心疼的刮宫器,还有什么吸引机和大片血花的负压瓶(或是压力瓶?胡玥没弄明白),说说她就会哭,所以没隔多久,胡玥便陪她到医院里去上了环,反正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何必多受罪。

 

 

    钱一点点积起来,又弄到票,他们先后买了洗衣机和冰箱,华华想了很久的音响总是往后排,因为生活得从实际出发吧。胡玥有一次赌气,领了一个月的工资、津贴和奖金,有近四百元,他谎称被偷了,然后陆续地寄给了胡玦,他寄钱的时候,有一丝快意和伤感,他总记得胡玦小时候大义凛然偷藏三元钱学费,结果被大人痛打一顿的事情。回家后,他可怜兮兮地对华华撒谎,华华跺足骂了半个小时该死的小偷,又责备他不小心,见胡玥痛心疾首的懊恼样子,末了反而安慰了他几句,说还好家里不等米下锅,然后照旧忙进忙出做晚饭去了。胡玥松口气的同时,又觉得自己是不是过分了,华华对钱这般抠法,说到底了,还不是为了这个家。所以在过段时间有钱买电视时,胡玥便诚心诚意地建议先买音响,可没想到华华却坚持要先买电视,她说因为这是家家都有的,这一来,胡玥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对着电视,日子像好打发多了,下了班,忙完晚饭,便一起守着等看某个连续剧,然后熄灯睡觉。到结婚第三年时,他们已经不太吵了,日子倒多半是有点沉闷静默,恋爱时的话题已找不到几个,大约能说什么彼此都知道,而且那时的很多话题,如今上了班跟现实接触后,只觉得是当时书生意气的好笑罢了。胡玥有一天晚饭后倚在床上,心不在焉地看一个裹脚布般的台湾言情片时,瞟了一眼同样没精打彩懒在沙发上的华华,脑子里突然冒出个念头,他想,华华和他大约可以马上离婚,也大约可以这样过一辈子的。

 

 

 

                          

 

 

    胡玥85年分配到仪表厂时,下过半年车间,是常规的大学生锻炼,然后挺运气地进了供销科,那是个相对肥的部门。他表现不错,人称老文气的读书人,就是谦恭有礼加有学问的意思。胡玥在厂里工作就如同对他的读书,是尽本分的,虽然厂里照旧消磨人的志气。他在厂里待了近四年,对人事倾轧和勾心斗角,甚至营私舞弊都有了较为通透的了解,这种了解胜过了他以前多年的书本学习,他知道了点不同层次人的不同性格,还掌握了些社会规则和人情世故,私下里,他认为这类东西对人来说,就如同空气般极端重要。

 

 

    比如光他们一个供销科,就分两派,分属书记派和厂长派,斗得不亦乐乎。胡玥刚来时根本摸不着头脑,碰了好几次壁,又通过艰难的学习,还靠人指点,才渐渐分清两个不同派系的对立、勾结和纠缠,以及由此藤藤蔓蔓地枝延到各车间、各科室的种种关系。他的文气并不代表他可以骑墙,因为他必须属于某个派系才能立足下去。胡玥从起初煞费苦心地平衡于两派间,妄想做个逍遥者,到后来逼不得但又不知该加入哪一派的转折当口,其中一派的头被掀了下去,只因为一件简单得好笑又可怕的事。这个头被人检举又查实,在几个同事间散布黄色影带,就是那种现在人人都会瞄几眼,家家都会有几盘带彩的玩意儿。胡玥于是顺理成章地归了剩下的一派,虽然另一派马上有人接手对干,因为书记与厂长还在上面遥控着呢。

 

 

    熬到了厂里分配给他在天山的一室户后,胡玥没多久就停薪留职出来自己做了。他离开时基本工资大约一百七十元,加上奖金和各种津贴也不过七百元不到,在89年上海的工薪阶层大约还可以,但也实在不算什么,虽然看上去稳当,可以按部就班地再往上熬。可胡玥还是出来了,一方面他想改变一下好像有点沉闷刻板的生活,另一方面,徐舒的现状也是他出来的一大诱因。那个被他们暗地里称做面带狞笑,问社会两个字怎么写的老插,毕业半年后就出来了,现在已经拥有自己的公司、房子和一辆耀人眼的白色丰田。徐舒做胡玥他们厂里的生意,跟他一直有来有往的。

 

 

    华华不反对他出来,而且还大大怂恿。她套用报纸上的话说这是一家两制,好着呢,万一不对,还有她垫背。这一决定给他们的生活平添了许多生气,华华放弃了简单装修房子的打算,把他们可怜的家底一万一千元,外加娘家借来的三千元,一并交给了胡玥,由他去下海努力了。

 

 

    按道理,胡玥下海并不在最好的时候,他出来没多久,就赶上了89年的那场风波,连带着是他自己感觉有点紧缩的市场,90年开发浦东,做他们这行的算活了活,92年的市场才算真正闹腾起来。徐舒带过胡玥一阵,胡玥同样也很聪明地运用了他在原单位的关系和销售对像,但因为做的是同一行当,很快地他和徐舒就有了点矛盾,但场面上没有特别不愉快。胡玥一直被徐舒打压着做,并没有太不服气,一则是徐舒的年龄和阅历,二则是徐舒的确有意无意地教会了他很多的东西,三则那么大的市场总是许多人分着做的,不可能谁把它单个吃掉,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也有很多的利益联合。况且,胡玥还精明地利用了徐舒喜欢教训,兼指导所谓后生的老大哥心理,这种利用的结果,是胡玥虽然私下里有点烦,却占了实际的便宜,徐舒实际吃了亏,却有种过来人提携晚辈的心理补偿。胡玥在那种隐性打压中也慢慢扩大着生意,而后来他从仪表五金配件生意渐渐转到家用电器行当的过程中,遇到过一次很大的资金周转困难,帐上能动的只剩四百多元了,结果还是徐舒帮的忙,帮他调调寸头,缓了过来,胡玥从此心服口服,一直在徐舒面前保持了种后辈应有的低调和谦虚,即使在徐舒后来做房地产开发,因为其中一个大的合作单位资金没到位,使工地几乎停在一边的情况下,胡玥凑巧通过胡玦一个同学父亲的关系,帮徐舒在银行贷到了一大笔救急款子,算彼此救过命后依然如此。胡玥在最初的虚伪臣服后,多年来,竟然和徐舒也发展成了一种较真实的友情,特别在他们都分别转行,不在同一行当后。虽然胡玥原来在大学里私下最讨厌他了,那时的徐舒有种令人嫌恶的功利心和低俗的沧桑感,即使在他偶尔真情流露的时候,也有点俯视的傲然和一种既令人不快也似乎让人想不到的自怜自伤,从某种角度说,他整个地嫉妒和轻视胡玥他们这一辈。

 

 

    胡玥93年开始发迹,95年算已经阔起来了,是所谓的幸运弄潮儿之一。不过,他多半的时候会笑话自己商海沉浮,胡玥还喜欢背一副对子给某些朋友听,那是他在浦东麒麟山庄应酬时看到的一副门楹:雨入花心自知甘苦,水归器内各显方圆。无心的人听听点头敷衍而过,听懂且喜欢的人往往拍腿叫好,胡玥是非常喜欢的,门楹就像他自己,也像许多人这十来年的写照,过程是自知甘苦,结果也是各显方圆

 

 

 

 

胡玥有时候想,这些年来,就算浮光掠影地瞧着自己,也是说不出的自知甘苦啊。不过,外人看看大约是风光的,大哥大如同从前名士手里的折扇,闲闲地拿在手上打进打出,用完后,随随便便地一扔,浑不当回事的架势,如此这般还要怪罪手机辐射,淡淡抱怨一句:我们这种人早晚要得脑瘤;住的是三房二厅的高层商品房,在那个漂亮小区里进出都是自备车,钱似乎很大方地随意用着,日子呢,好像很轻松地在过。然而这一切背后的辛苦只有自己知道,只有每一个场面上混的当事人才知道。早出晚归,一笔笔业务进出,一笔笔收支进出,工商税务,三头六面,都得摆平,不知情的觉得夜夜笙歌夜夜舞地好不潇洒,其实,吃酒唱歌洗桑拿也须陪着笑脸,应酬得桌面上滴水不漏,说难听点,跟小姐做三陪没多大区别;再摊点人人都有的家事,做每一个行当都有的国事,即政策变化,谁的心里没几笔辛酸帐。因此胡玥在房款和车款付清,身边又有笔钱打底后,便渐渐将电器、仪表机电等较复杂的业务慢慢收拢,开始转向一些似乎较容易操作,也不那么烦心的生意上去,比如开书店。

 

 

    胡玥开书店很偶然。一个从前算有点交情,可做了代销到期又付不出货款的朋友,把一间付了一年房租连同里面东西的书店抵给了他。胡玥无可无不可地自认倒霉收下了,虽然到手的书店和应收货款还有那么些差距,但也没法了。因为就算可以撕破脸打官司,倒不如大家留点面子,以后或许还有山不转水转的时候。况且话说过来,即使为了那点钱值得撕破脸,可耗时耗精力,最主要还未必收得回。天下多得是收不回的帐,胡玥哪年不碰个一二回,可大可小看情况处理罢了。

 

 

 

 

他拿到这个书店,本想反手转租或转包出去,但在迈进书店的那一瞬间,胡玥便转了主意,那一排排墙似的书架给了他一种久违的亲近感,虽则胡玥在毕业后除了报纸和一些行业杂志,几乎没好好看过一本书。当然这也不算什么,工作后又有几个人还会去看“闲书”啊。

 

 

    胡玥在这七十多平米的书店里捣鼓了二、三个月,很花了点心思,渐渐有了自己的一套经营想法。通过关系,他办理了图书经营批发的公司执照,光这执照就颇费了点力气,然后自己抽了挺大一部分钱连带一些掺股者的资金,开设了最初三家名叫卡夫卡的连锁书店。他利用所能想到的关系,慢慢经营着一张网,争取尽可能的书是代销。因为除了关系情面外,足够的销量是代销的关键,所以胡玥又继续设分店。通过渐渐的勾兑,他能和多家出版社直接交易,并进行一定的批发业务。在保证一定比例的精品书籍维持书店的档次和品位,以及许多常规大众化东西的同时,胡玥还根据市场,与一、二家熟络的出版社合作,进行产销结合,出过一些系列的热门书籍,比如类琼瑶的九流爱情小说,与管理挂钩的《孙子兵法与现代企业管理》丛书,外加交际、口才、辩论、面试、炒股秘诀等等之类的东西。这些书多由高校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完成,非常廉价的劳动力,一本十五万字至二十五万字的书,报酬在二千到三千五之间,一次性买断,然后随意署名,质量当然不谈,这些东西多半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反正市面上九流水准的书满天飞,胡玥自我安慰地认为,他们的书还算五流呢,而且装潢漂亮,绝对切合一部分人的消费心理。等这过气后,胡玥也跟着转了经营思路,他开始基本专营考试书籍,为了突出商业特色,他又通过相关部门在执照上加了考试二字——卡夫卡考试书店。

 

 

 

 

胡玥中学时代的两个好朋友,潭飞是本科一毕业,就挤破了头要出国,折腾了两年,总算如愿去了美国;而张熙呢,则一路读上去,读了中文系的研究生,又接着读了 历史系的 博士,毕业后分到上海图书馆,一直正儿八经地做着学问,娶的老婆也是图书馆的同行。张熙说话依旧慢悠悠的,和中学时没什么区别,可也许一直伏案用功的缘故,背有点佝,头发掉得早,额头的皱纹也不少,比同龄人显老。胡玥一直和他保持着那份珍贵的友谊,虽然工作后因为行当不同了,来往并不算多,可也从来都没断过。开了书店以后,胡玥和张熙接触反而频繁了,一则是张熙有挺多同学,散布在全国各地的出版社和新闻单位,帮了胡玥不少忙;二则书店的书籍选择,胡玥有许多地方要向张熙讨教,保证卡夫卡书店档次和品位的书很多都是张熙推荐的,有一阵,应胡玥的请求,张熙常开一列很长的书单给他。不过当张熙听到胡玥把书店名字改做“卡夫卡考试书店”时,反应竟是忍不住拍案叫绝,连连称好。胡玥不明白,他对张熙坦承,自己几年前起店名叫“卡夫卡”,只是随便跃入脑海的附庸风雅,现在加了考试两字,只是为了突出商业特色,并不知道好在哪里。张熙闲闲捞着下巴,笑着解释:卡夫卡考试书店,所谓备考备考,书山题海,状若《城堡》,一朝临考,神似《审判》,人活一世,无数考劫,天然的率真性情都得走样,同化异化,当然最后就化成《变形记》喽。这样想,这名字不是很妙吗?胡玥在张熙家大笑,其实他只看过《变形记》,还是在大学时看的,记得已不是很清楚了,至于前两部,他的书店虽多次进货,但他几乎搞不清里面是什么内容。回去后,胡玥用了点心思,翻了翻《城堡》、《审判》及一些星散的评论性书籍,发现果不其然,他不禁又大笑了一回,不过这回算笑得比较明白,然后讲给华华听,接着笑话自己。华华听了也笑,撇着嘴说:傻子,还得意啊,该好去看点书了,整个一俗人,九流文盲,还儒商呢。胡玥依旧笑:这说明我俗得有水平,虽然不看书,也和真理那么接近。华华不放过他:省省吧,谁知道张熙暗地里不笑话你,没水平到这地步。胡玥不理,他说他才不介意张熙的笑话呢,张熙能言之成趣索隐得那么贴切,人家是付出过真实心血的读书人,他胡玥本是俗人一个,被他笑话又有什么要紧。

 

 

 

 

胡玥从开书店起,由张熙前前后后尽力介绍的同学帮了许多忙,有些还是大忙,甚至有一、二次,还劳动过他在华师大父母的关系。胡玥一直想谢他,可并没合适的办法,送钱好像太俗气了,又不知怎么送法。至于张熙,夫妻俩都在清水衙门,加上养了孩子,算比较清苦呢,但胡玥在决定送他书店股份之前,还是很犹豫了一阵,因为按他的经验,真正的好朋友最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要有什么银钱生意上的纠葛。不过好像实在没其它东西更实惠,所以最后送张熙的还是股份。胡玥送的时候有点别扭,怕有点微妙的尴尬,因为张熙帮忙时实实在在的,只是由于多年朋友的关系,并不指望他谢什么,胡玥可以确定这一点,因为,如果他有某些事可以帮到张熙,也就是这种心态。不过还好在送的时候,张熙只是有些惊讶地看了看他,又想了想,便浑不在意地收下了。在办相关手续时,他还随口开了几句玩笑,说是嫌少。张熙似乎有种非常自然的名士气,脱略而随意,让胡玥轻松完成心愿又松了口气。

 

 

    至于胡师傅特色大馄饨,胡玥才真正是得意非凡,津津乐道。96年,他偶尔在瑞金医院后门吃了碗金师傅大馄饨,不但感觉味道鲜美无比,而且发现这家只有十五平方的小店,却经营了二十余种馄饨,内堂只有两张桌子,油光可鉴,但整整洁洁,似乎永远没有空闲,门口还有站着蹲着吃的人,至于外卖更是络绎不绝,好像永远处在一种令人惊讶的热销中。胡玥后来专程又过来吃了七、八次,详细地了解了这家多年经营的老店,还找机会和店老板攀谈过。他想过合作经营,但迅即打消了这个念头。胡玥买回了当时金师傅的所有品种,回家和华华研究,华华瞪着眼笑,差点没烦死。他很快着手筹办饮食公司,依然走的是股份道路,胡玥持股百分之四十五,相对控股,另外还有百分之二十五的经营干股,剩下的百分之六十五由差不多十四个人分割,有信得过胡玥,在生意上做分散投资只出钱的,也有只出力可以帮忙的,比如工商、卫检、税务和有能力协办分店的,胡玥都大方地免费私下送出部分股份,而多方物色挑选,又几经易人,才算稳定下来的加工配送中心总监,因职责重大,同样送股。

 

 

 

 

胡玥第一次就开出三十家分店,然后隔段时间便开出几家,忙碌了整整一年半,方才一一理顺。胡师傅特色馄饨店,已经注册了商标,不但收入可观而且四季稳定。现在上海,模仿“金师傅”开这种大馄饨店的并不少,也有些是不同规模的连锁店,可都没法做过胡师傅的招牌。经加工配送中心的研究和努力,“胡师傅”不但扩展了品种,而且进行了改良,比如馄饨皮,除了采用最适合的特级面粉,还在每斤面里加入四个鸡蛋,并调配了微量的盐、鸡精,入口异常爽滑鲜嫩;此外馅子、调料包、香油包、香菜包及外卖包装都有所改进。加工配送中心的总监非常尽职,扎实肯干,也愿意动脑子,而且人不贪,其实她原来不过是个国营点心厂的下岗女工,已经四十好几了,还努力地去熬了张电大餐饮管理的大专文凭。胡玥对她很倚重,视为左右手,后堂基本是交给她了,自己则下力气开拓分店,规模使他进一步降低了成本,也保证了质量。不过,这部分工作后来也慢慢地交到了下设的拓展部手里,由一个做店铺中介出身,也是四十几岁的男人负责着,胡玥基本上是最后过一下目。这大约是胡玥真正的得意之作,他自己总结了八个字混沌世界,一叶清明,如果谁赞了他是传统行业与现代连锁经营的典范啊之类的话,他会非常开心,很真实的开心,丝毫没觉得受了奉承。

 

 

    这两样生意撑起来后,胡玥才算是渐渐地忙闲适当搭配着了,创天下的电器仪表行当,他已经慢慢收盘结束,而带一点点消遣性质,可还比较挣钱的书店和馄饨店也算顺利运转着。虽然做生意,和做人或和任何一个家庭差不多,似乎永远会充斥琐碎的大事小事,以及各种想不到的烦恼,但从那时起的胡玥,和从前相比,毕竟是相对轻松闲散一点了。

 

 

    华华喜欢说一句话,即人无癖不可深交,这似乎很算她的经验之谈,甚至被她奉为金科玉律。当然,胡玥对这句话也是认同的,而且不从别的角度考虑,单从婚姻这方面讲也算深有体会。但他有时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并没什么癖好。长久以来,他一直希望能够空下来,做点自己的事,不要总这样劳碌奔波,他也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可一旦真正有机会有点空闲了,他却似乎不知该怎样打发那点宝贝空闲,甚至刚开始很不习惯。他努力过,比如旅游,他和华华筹划甚久,但真正出门了,不管是陪华华或是去应酬,他能得到的乐趣都不多,常常觉得看景不如听景,而且非常容易疲倦,华华讥笑他是懒龙出门,享受不得。至于其它,类似赌啊,嫖啊,他虽然会,但兴趣都不大。他酒量还不错,可也和前两类一样,基本限于应酬,香烟呢,是完全不碰的。所以说起来,他除了看点书,基本上算是没癖好。至于说到看书,他觉得不如用翻书更恰当点。毫不夸张地讲,在毕业后与做书店前的这段时间,胡玥除了报纸和行业杂志,基本上没怎样看过书,而开书店后,他也只是各种各样的书翻翻而已,一则为了经营需要,二则是不想在这圈子太无知罢了。但要说认认真真,仔仔细细,而且是从头到尾地看完什么书,胡玥只有一、两本。他一直希望能闲下来,闲下来可以有空认真地读点书,可估计这不过是个自己骗自己的借口,因为他现在算是相对有点空闲了,却照例看不了什么,或者说,没他所期望的那种看书状态和从那状态所能得到的愉悦。他浅浅地,大约比蜻蜓点水更不如,拉拉杂杂地翻过许多书,多半看看内容简介,评论性文字,翻翻开头、结尾,偶尔琢磨个短篇。胡玥觉得自己很像条浮躁的毛毛虫,在书丛里随意闲散地爬爬,有时甚至是不耐烦地爬爬。他有那么多的书,除了书店的,家里还有个书房,众多的精装版,阔气地摆在三面为墙的落地书架上。他有时候好笑,当年家里那么小一个白漆书柜,可里面的书,不管好看不好看,除了父母一些会计和绘图的专业书,他几乎每本都逐字地读过了,现在今非昔比,而且有那么多的精品,但文字似乎非常吝啬地,很少再给他那种愉悦了。说起来,他像以前某些陪妻子进老介福布店的标准丈夫,不决定能买什么,只是陪侍一旁,随意逛逛,眼光掠过成堆成匹的各色精致布料,但没法像几乎是内行的老婆那样细品,偶尔感兴趣的,也可以用手抚抚,用指尖捻捻,在那一瞬间较真切地感受所谓织物的质地,比如真丝的柔滑,尼龙的清凉,某些毛呢的凹凸质感,也许他只能感受这么多。胡玥唯一称得上是癖好的看书也是如此,因为他也只能感受这么多。他只读其中的一部分,用自己的经验和阅历去补充另一部分,虽然有时候自以为是。随着时日推移,很多东西他觉得他有自己的看法和品赏,他不介意自己无法领略所有的美,因为这种美是很多资质很好的人,认真花一辈子也不知能领略多少的。他最小的继妹,那个叫唐佳的,已经长大,在复旦读新闻系,这么些年来和他们也蛮熟了,偶尔来他家里玩的时候,会说他有那么多的消费符号,胡玥笑而不辩,书架上的书他多多少少地知道一点,如果聊起来,多半都能跟上话题,他有自己的理解方式,他用阅历提供一些不同的视角,谈起来多半落落大方,不偏不倚,加点人情世故的解释,也很有趣。也许只有自己知道,并给自己下的定义是贫乏,也许还有真正的读书人,比如张熙,这个可以算做同逛老介福布店,好像精通一切布料的老婆角色,大约也会觉得他贫乏,仅此而已。

 

 

    胡玥在开书店后,有一阵常去张熙家,或者两人出去喝茶,谈天论地,互在自己的世界点评。胡玥外松内紧,捕捉张熙的许多话,尤其听他评点时下的书籍;张熙呢,也很好奇胡玥的经营,比如世态种种,金钱和权力在各个层次的交换关系等,他还很喜欢据此由点及面,勾勒现在的社会,并从文史角度加以推敲论证。在胡玥听来,张熙的话常常是新隽出奇,文采卓然且很是享受,即使有些地方带了点书生气的偏激和天真。不过,那样的日子也只持续了一阵,因为张熙整天忙于学问,除了常规的来往,胡玥并不愿意多打搅他,他很尊重这个多年好友的生活和工作。

 

 

    潭飞前二年从美国回来探亲,那是他出去后第一次回来,令人意外地比胡玥和张熙都苍老,而且还没结婚,衣着普通,神情尤其平淡,当年英俊小生的风采逝去大半,让朋友禁不住有许多猜测,不过潭飞不多说,他们也就不多问。三个人重逢是高兴的,也是感慨的,他们聚在一起仍胡扯瞎聊,那亲密让人不觉得当中隔了多少岁月没见面。虽然有一天,他们兴致勃勃地坐在从前中学的操场边,在看那些男孩踢球时还是有点伤感,好像太多的时光已经在每个人身上匆匆流过。那天有只球被男孩们踢错了方向,在蹦跳的阳光里滴溜溜地向他们飞过来,“通”一声很响地落在他们身边的台阶上,又高高地弹起。潭飞哈哈一笑,跳起来,抢过几步,抡起一脚对球回踢过去,胡玥和张熙喝了声好,一起鼓了两下掌,看着那球又在金色的蹦跳阳光里,滴溜溜地朝男孩们飞了过去,这一瞬间,三人脸上都还挂着笑,可心里都有点说不出的怅惘。

 

 

 

 

潭飞走后,胡玥和张熙谈起他都有点感慨,其实潭飞是三个人中天赋最好的,从文从商或从什么在国内大约都不会差,当初未必非要去美国,不过再谈谈,他俩又觉得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没什么不好,潭飞在那里的世界肯定有他自己的收获,光他神情里的那份平淡,明眼人便知道不是轻易可以得来的。

 

 

    潭飞走的时候,胡玥除了送女儿红、茅台之类带点常规特色的东西,还附带了本《马桥词典》和一件衬衫。说起《马桥词典》,胡玥有一天仔细想了想,发现是近几年来,甚至是他毕业后这许多年来,真正读完过的长篇,当然还有《哈扎尔词典》,不过《哈扎尔词典》却是为了证明《马桥词典》的清白才专门去读的,所以,由此可知《马桥词典》在胡玥心目中的地位了。

 

 

    最初发现《马桥词典》,是从报端那场有关抄袭战开始的,不断升级的论战最后弄到了法庭,以报为基本信息收取单位的胡玥自然是注意到了,他把书找来,原本想翻一翻,结果看了两页却出奇地喜欢。可以这样说,在不知不觉全部看完后,他为自己少年时一见钟情且长期孜孜以恋的冰蓝,找到了最好的诠释和注脚(这里可以用到“诠释”一词,胡玦感觉很惬意恰当,丝毫没有俗气之嫌)。冰蓝,大约没有人知道这个词对他的丰富含义。一起长大的胡玦知道一点眼睛的蓝白,相守多年的老婆知道他喜欢蓝色,从家里的装修到众多购物时的颜色首选,甚至包括他的内裤,那种凉丝丝的淡蓝是他最喜欢的,但仅此而已,没有人真正知道这个词给他的感觉和对他的意义。也许,他自己都不能说清,可《马桥词典》帮他说清了。随着生活阶段的变化,冰蓝在他不同的感受和情绪中也变化着,一种完全体验化的东西,胡玥想,它可以形容自己的各种感觉,比如爱恋、绝望、愉悦、悲伤、淡漠等等诸如此类的,这很像是某种断断续续但悠长持久的气息,似乎还使得相同的情节,成为了不同的过程和结局。胡玥忍不住琢磨,如果他可以有一部《胡玥词典》的话,冰蓝肯定是其中的核心词汇了。

 

 

    想到《哈扎尔词典》,胡玥暗暗笑自己,他花了几倍的时间,强忍着倦意和瞌睡努力地读完,看看有否抄袭之嫌,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对《马桥词典》强烈的喜爱和尊重罢了。

 

 

    再过段日子,他偶尔路过真挚服,眼睛恰巧扫到了一款颜色非常符合冰蓝味道的衬衫,于是,他一次订做了半打。华华虽然连呼看不懂,但还是笑着摇头帮他在衬衫里角缝了号,以便换洗。从此胡玥多半穿这种颜色的衬衫进出,他很得意自己的气息在形式里注入了实在的内容。因为喜欢,他又去订做了几件,分别送给了胡玦、张熙和那次回国的潭飞,潭飞笑着说他从来不穿蓝色衬衫,可还是收下了,当做纪念。胡玥送的时候,闲闲地递过去,并不多说什么,有些感觉是不可能讲的,也就无法分享,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词典。这是肯定的,因为他曾经尝试过两次,几乎是出口就会变味。一次是问胡玦,还有一次是问华华。比如问华华,那次是刚吃完饭,他赖着不肯去洗碗,虽然饭前因为什么事允诺要洗的,华华有点不高兴,说了两句,就闷头去厨房了。胡玥有点不好意思,就跟进去倚在门边,剔着牙让华华猜冰蓝是什么,他有点用这个宝去分享讨好的意思。华华正弯腰搓着油叽叽的洗碗布,没好气地回答道:一种新出来的冷饮牌子。胡玥哑然失笑,不再说什么,转念一想,这回答好像也不算错。

 

 

    胡玥一时兴起送这几件衬衫时,曾仔细地考虑了一下,他内心里到底有几个朋友,结果数来数去,好像可以得到他认同的,仍旧只有中学时的张熙和潭飞,还有弟弟胡玦。长长的日子,流云眼底,来来往往这么多人,但都像苍白路上的过客,生意场上称兄道弟都是朋友,但也只是生意上的朋友罢了,可以讲义气,可以攀交情,甚至可以一定范围内牺牲点去帮一把,但真正留在心里,能称为真正朋友的却没有。那怕是徐舒,也只是大半个朋友。为了这大半个朋友,胡玥送给他一件青墨色的。徐舒顺手接过来,嘿嘿笑了两声说:又是哪家公司开张送的礼品吧,多了拿来分给我?胡玥一听也笑了,干脆点点头。

 

 

 

                          

 

 

    其实胡玥很好奇,注视自己真是个漫长的过程,就像在读本没写完的书,不知道结局是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个结果,也许是等死亡来到那一天?虽然搀了那么多可以想像的平乏无味,和不可想像的也许会有趣的未知,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种注视好像又是个短暂且瞬息变化的过程,就像胡玥的冰蓝,在不同的注视里,相同情节却是不同的味道,甚至是不同的过程和结局。胡玥叹了口气,他一直认为能够看清自己,能够分辨出自己的感觉,甚至能够把自己的感觉说出来实在是件很好的事情,但事实上呢,这好像很难的。他想,这只是自己注视自己罢了,轮到去注视别人或被别人所注视更不知该怎样复杂法了,比如他看华华或华华看他。

 

 

 

 

在华华眼里他是什么样,他可不敢说知道多少。

 

 

    他还可以看到他和华华在那套一室户里的生活。一直到他们搬走,那套单位的分配房都没怎么装修,收拾德干干净净,基本上的家电也都齐了,不妨说,家务事的流程顺畅了,强度也减轻了许多。胡玥经常早出晚归地在外钻营,有时通宵不归。他的生意在94年前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甚至有段时间可以说相当坎坷,就在他们搬到四平路后,那套房子还在困难时做过一次抵押。胡玥明白,他一部分的辛苦华华是看到的,虽然她看不到全部,也不可能懂得那全部的辛苦,但对她来说,看到的那部分大约已经足够了。虽则华华每天上下班那么远,可一个小家庭所要承担的家务基本上是慢慢移到了她的肩上。经济方面虽然渐渐宽松了起来,可胡玥在家的时候也少了,下了班的华华准备着饭菜,但他常常是不回来吃的,经常到家已是深更半夜,有时喷着酒气,运气好还要大吐特吐,被华华称为中彩。想来华华自然很怨,她心情好时会调侃两句:悔叫夫婿觅金银,遇到她心情不好也要吵的,有几次还嚷嚷离婚算了,这日子过得太没劲了之类的。但胡玥确实是辛苦的,脑力、体力,还有心力,大约她看在眼里,也不好意思总和他开战。婚姻吵闹喧杂的最初阶段过去了,几年后的华华似乎更愿意用点平和的驭夫之道,驭夫之道,胡玥想起来就有点好笑,虽然第一次无意中听到,是华华在电话里正和大约一个什么女朋友讨论,那四个字初灌进的耳朵,可真让他有点惊讶。

 

 

    在这场婚姻里,胡玥不确切知道华华忍受了多少,即使是每个人的婚姻,都必须有不同程度的忍受。考虑华华上班方便的缘故,他们把房子买在了四平路。但最初搬过去的一段日子,华华却因为省下了那么多奔波在路上的时间,让她不知该怎样打发而烦躁,加上她母亲的长期劝告撺掇,有一阵,她考虑是不是要个孩子,胡玥坚决不肯,闹了几天,华华也就放弃了,事后她承认自己本质上其实不喜欢小孩,只是太闷了。这件事过了不多久,华华开始在其中的一间房里经营她的音乐世界。除了在天山时买的一套音响,她先后又添了两套,据她说是用来听不同声部什么的,胡玥也没弄懂。头几年,她还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全市各处淘唱片,从不多的磁带到针式唱片到各种激光唱碟。她有的是空闲,平时的空闲再加每年的寒暑假,她甚至去学了小提琴和钢琴。虽然小提琴那种初学者杀鸡杀鸭的声音让她很快放弃了,但钢琴她坚持学了很久,当那把小提琴摆在壁橱里已是灰尘垢垢的时候,她仍旧经常在敲那架米色的钢琴,叮叮咚咚。

 

 

 

 

华华还请了个家教,一个顶年轻的男孩子,师大声乐系二年级,留着一头那时上海还极少见到的漂染成茶褐色的长发,出奇地白净文气。胡玥乍一见这个男孩子的时候吓了一大跳,不妨说他惊讶地看到一朵白茶花静静地开在家里的琴韵小筑(这是华华给她的音响室起的花名),而这朵白茶花竟然是位男性,还是他老婆的家庭教师。在看到那个男生的第一眼起,胡玥就开始隐约地感到一种遥远的不安,同时有着自己体察不到的烦躁和窥视欲望,这种烦躁和窥视欲望甚至踮着脚悄悄地走进他的睡梦里。

 

 

    那段时间,胡玥不定时地回家,而每周一次星期六下午的家教,他会尽量在家,如果他不在,那么当晚必定赶回,赶回后的他会像一只狐疑的猎狗,在家里转,围着那架钢琴转,但他不愿意承认自己想要嗅出什么可疑的气息。他觉得该跟华华谈谈,可又觉得自己应该尊重华华的某些权利,最后他只好没事时有意无意地攻击那头长发,那头竟然漂染成茶褐色的长发。还好这段时期没持续多久,这男生只教了二个多月就没来了。松口气的同时,胡玥不知为什么竟然还有点怅然若失的。据华华说这小老师是出国去了,她随后去了附近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那继续学琴,胡玥很殷勤地送了三二次,好像是要证实什么。应该没什么事发生的,虽然他有点踏空一节楼梯的感觉,不过后来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于是那种隐秘遥远的不安在他不知不觉中,又踮着脚悄悄地走开了。

 

 

    然而,华华的叮叮咚咚到底也没持续太长时间。大约一年半后,有一次胡玥问起了那日渐稀少零寥的琴声,当时华华正摊手摊脚地半倚半躺在沙发上看书,她懒懒地坐起来,把手掌使劲张撑开,再并拢给胡玥看:哪,我的小手指短一截,不是学琴的料,还有什么听力、才情、天赋、对作品的理解和把握……唉,我都一把年纪了,不谈了。她长叹一声,又倚躺了下去,拾起书说:再花一辈子,也只是个门外汉了,一只脚趾头也踏不进去了,我还是用耳朵听听,在门口张张算了吧。胡玥听了嗤之以鼻:得了吧,这有什么,你不过是癖好罢了,天下有几个不是门外汉,我的癖好连门还没看到在哪里呢,你能在门口张张不错了。

 

 

    华华有时候还弹琴,不过,那多半是为了声音和好玩,那把小提琴则被她斜斜地挂在墙上,取一个韵致,成为摆设。她以后的消遣大多还是放在听的上面了,在胡玥看来,她淘了那么多的CD,真是夸张,有些买了简直就没怎么听过。

 

 

    除了公司里周转的钱和自己理所当然的大、小金库,胡玥还是将相当一部分的“米”交给了华华,他喜欢有些事情跟华华伸手要钱,笑曰中央银行。华华暗地里很开心这点。胡玥明白,要的不就是她这份暗地里的开心吗?而他自己也很舒服。并且华华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从他做生意没多久起,她便很聪明地并不多问他钱财的来去了,这大约是胡玥可以心甘情愿把这么多钱交给她的最大前提了。此外,他总以为夫妻俩如果财政分开,那是又麻烦又好笑,而且两人的感情好像也有限得很了。再说了,把钱交给华华,胡玥认为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家中吃穿用度,里里外外,几乎都由华华安排着,胡玥自己也是从结婚起,就一直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

 

 

 

 

从年轻时的削瘦渐渐到中年的发福,胡玥的装束在华华的管理下,一直是为旁人称道的,“打扮不要像小开”,“穿得不要像暴发户”,“衣着气派里要含蓄收敛,带点简朴的味道最好”——这是华华对他装束三个不同时期的口头禅。至于她自己,空闲多,所以向来喜欢打扮的,按华华的说法,不做黄脸婆,是驭夫之道里很重要的一项。

 

 

 

 

因为一直没生育,华华自然显得比同龄女人年轻,可就这年轻,让华华在穿着上也一度走过了点弯路。刚过三十那会,华华有一阵选衣服硬往二十来岁靠,颇有点不伦不类,比如裙子,多选细窄显腰身的,结果反而露拙,因为毕竟岁数放着,兼之除上课外,多半时间是坐着的缘故,腰臀的赘肉由不得她,华华和岁月对抗了一阵,便很聪明地便放弃了,裙子改选为适合她岁数和身架的两件套,裤子松紧有致,衣服色泽式样雅致,她选衣服和挑CD用了一样多的时间。华华的努力没有白费,年轻时的她五官都不出众,合在一起要细品倒是令人熨贴,但粗看也不妨称做相貌平常,可随时光流逝,华华反而越来越出挑了。她化淡淡的妆(专门去美容培训班学过的),既相对突出了五官,又保持了相貌熨贴这一自身优点;发型原来也换得勤,后来固定成“欧米茄”式的了,那适合她的脸型与味道;皮肤保养得不错,她淘汰了许多护肤品后,只用“资生堂”的了;衣着经过长期修炼,自然扬长避短,淡雅得体,所以这几年的她既比同龄女人显得相对年轻,又比那些真正的年轻女孩子多点味道。这相对的年轻既是由于少了孩子的拖累,自然从容不少,同时又有岁数做底,含蓄兼备;这味道呢,则包括了洞晓世情,善解人意等许多复杂内容,更要岁数去做底,年轻女孩子是扮也扮不来的。

 

 

 

 

因此,在这大多数太太因为生育比丈夫显老的时候,只小胡玥半岁的华华,看上去比丈夫年轻三、四岁,在品位修养与穿着装扮准确糅合的基础上,谈吐得体,尤其带种良好的中产阶层的知识女性气质,就连那微微的胖也是恰到好处的。可以这么说,在聚会场合,除却华华偶尔显露的清高样不太讨喜外,她向来给胡玥挣面子的。常有人夸胡玥走运,说他不但生意做得顺溜,讨个老婆也这么上品,里外都光鲜。

 

 

    至于日常生活,他们虽然房车俱备,外面有那么多的小铺子开着,还有笔可观的钱打底,可上海有钱的和有大钱的太多了,他们算起来不过是中等偏上的人家罢了。华华过起日子照旧喜欢算计,不像胡玥,多半的时候已经很自觉地在花钱买舒服了。比如偶尔胡玥车不凑手,在公司急用或有朋友借的时候,他多半打的,公交车是不太坐了,除非很巧车站就在脚跟前,那他也会不在乎地乘几站;华华则不同,除了胡玥开车和她一起出去外,她自己平时进出多半还是靠公交车,不过尽可能是空调公交车,她也打的,那多半是有急事、天气不佳,或者她心情特别好和特别不好的时候。华华买起小菜照旧讲价,但现在以速度和质量为前提,她挺喜欢买盆菜和净菜的。

 

 

 

 

不管怎样,华华日子过得挺经济。但钱交在她的手上,连同她自己的收入,让华华也有了点“野心”,她学着杂志上教的投资方法,将钱分成三部分,是什么三三制,即银行里放三分之一,国库券债券占三分之一,股市里再放三分之一。华华和胡玥沟通好以后,便开始兴致勃勃地炒起股来。胡玥念她经常是一人在家,解她寂寞,也就由她去了,只求不要大赔。结果这三分之一放在华华手里,从96年到99年的“5-19”行情,加上中了两次新股,她由亏到赚,竟也斩利近百分之三十,胡玥笑嘻嘻地连捧带赞:又一股市奇才出现了。

 

 

 

 

不管怎么说,想来华华是得意的,她现在时间排得满满的,在那所职业中专里,她已经是教研室主任,高级职称,独当一面了,也算有成,平时听听音乐淘淘唱片,除了在家用电脑炒股外,有时还非要去挤挤人头攒攒的股市,交了一票股友,再加上有空走走双方父母及几个朋友家,胡玥看她过得是兴兴头头,忙忙碌碌。难得的寒暑假,她还要去教电脑短期培训班,胡玥说没必要这么辛苦地去挣那个口水钱,华华听了头一倔道:谁说的,自己能挣钱总没错的,省得让你以为,啊,好像没你我会活不下去,哼,女人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基础,你懂伐?华华这大约算是种不依附的姿态吧,胡玥一方面心里安慰,另一方面又感到点酸意,觉得自己对华华似乎并不太重要,男人可怜的虚荣心啊。

 

 

    除了生活上胡玥被华华照顾得挺好外,华华其实还有其它慢慢总结和杂凑出来的所谓驭夫之道,那好像是有张有弛的,既不严加管束让他烦,也不放任自流弄得他自以为是。她说男人喝喝花酒没什么,但如果他彻夜不归,又老是些翻不出新意的歪理由,她照例是要给脸色看的,也不在乎吵几句,只是尽可能适可而止,讲究有进有退。他们没有孩子,为了对付多年两人世界的平淡和寡闷,她尽量把人无癖不可深交这一套也灌输给胡玥,所以胡玥打算把另一间房布置成书室时,华华特别高兴,也格外热心,从三面倚墙的落地书架到红木书桌,可以半躺着看书搁脚的藤制摇椅,还有淡蓝泥金的窗帘,晶莹的鹅蛋青水晶台灯及其它零碎的小东西,她都一手经办了。这间原来做为客房的屋子,还留出了一定的地方可以打地铺。其实没几个客人,除了胡玦从北京过来,但也只很偶尔地留宿,他几乎都是住宾馆,那样自在,也不妨碍玩。

 

 

    这间房华华曾建议起名叫什么书香阁,胡玥不同意,那阵子正是张熙和他大侃老庄的时候,他给华华两个名字挑选——“秋水逍遥斋。华华选了秋水,可胡玥考虑了半天还是定名叫逍遥斋,因为他说自己读书不求甚解,也找不到门,只是逍遥地消遣而已。华华听了啧着嘴好笑,想一想又说不叫秋水也好,省得有股狐狸精的味道,胡玥半天没反应过来,好一会才大笑着说这两个字哪里有什么狐狸精的味道,只不过是有金庸笔下李秋水那个女魔头衬着罢了。

 

 

    华华有一阵还逼着他鉴赏音乐,恶补音乐知识,行之无效后,也随他去了,只是按他的性情介绍他听点民乐。胡玥后来想,他和音乐真正有所接近,是从民乐开始的,也是从华华对他放弃音乐概念的灌输,以及放弃逼着他听诸如穆特和帕尔曼相同的曲目,然后叫他进行区别以后开始的。不管怎样,胡玥从华华那里还是学了点东西,几年后,他和华华有次一起去上海大剧院,是法国国家交响乐团的演出,当陈其钢那首《逝去的时光》从半空中流泻下来的时候,那一刻,胡玥所能够领略到的美,真让他从心底里谢了谢华华。

 

 

    胡玥有时候想,日子真像水一样流走啊,那是早上起床后刷牙的水,也是晚上睡觉前洗澡的水,总之,是自来水笼头里放出来的水,你说不出好坏,也形容不出满意与否。他和华华的婚姻现在有点稳泛平波的味道,家里除了点音乐声,翻书声,日常的锅碗叮当声和夫妻间说不上多也说不上少的一些交谈,偶尔吵两句或讲点笑话,便很安静了,有的时候各自上上网,每周还有一到二次像吃饭睡觉一样,习惯加本能的性生活,其余便讲不出什么了。即使现在的生活,看看好像基本进化到了他和华华恋爱时有一阵所向往的那种质量,可天知道,当一切变得和呼吸一样自然的时候,人反而感觉不出什么了。他们现在很少真正吵架,基本接近旁人眼里所谓的相敬如宾,挺安静地过日子,但在他们两人自己看来,这安静也说不出什么好的,就这么回事,即使这安静还是那么难得地换来的。

 

 

 

                             

 

 

    在胡玥眼里,华华应该是种不依属姿态,也就是说,胡玥感觉,无论怎样华华自个儿都能过下去。另一方面呢,胡玥有时又很好奇,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给华华这种感觉,他生活的辛苦和许多的烦厌,华华只能看到一小部分,而她可以分担的,只是这看到的一小部分中又更小的一部分罢了。不过,胡玥认为这也没什么不公平,因为华华世界里的烦恼,他胡玥又承担了多少呢?人人头顶一片天,好像个个孑然一身似的,即使讲起来夫妻还算是相依为命的呢。

 

 

    胡玥已经记不清自己第一次出轨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以及在他身下那个颠莺倒 凤的 小姐是什么样了。他只记得是和徐舒一起去的,从众多角度说,徐舒真可谓是他的师傅了。怎么到这一步的,胡玥也记不清了,不妨说是一种应酬需要,因为许多场面上愉快的一晚好像总包括这一类节目;也不妨说,周围的人都这样,像种风气,没必要清者自清;更不妨说,是一种从生活压力和疲乏中伴生出的放任。

 

 

    他只记得自己第一次做得大汗淋漓,陷入一种突然的自由里,那只是具他一点不用关心,可以随心所欲尽兴使用且与他毫无干连的肉体,他做完就可以走人。他还记得他实在没什么异样地回家,笑嘻嘻地,抢着多刷了二次碗,仅此而已。华华应该浑然不觉,那时候他们好像还住在天山的一室户里。

 

 

    有了第一次,以后自不待言,尽管这样,胡玥还是很有分寸的,他的分寸控制在几个安全里。第一他怕脏,不愿意得什么病;第二他也不愿意拘到局子里,进什么嫖教所,虽然那是万里捉一的机率;第三他也不想很过分,以至惹得华华同他大吵或者闹离婚。胡玥在自认为看透了婚姻以后,反而更怕离婚的麻烦了,况且,平心而论,华华应该还算是个不错的老婆了。

 

 

    在外做点生意的男人多半都玩闹过,胡玥不算什么,比如说,他同胡玦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一直在北京的胡玦,自从大学,就算是淡出哥哥的视线了。可近些年来,他基本上每年会趁公干回一、二次上海,但隔得远了,毕竟不是最了解,胡玥就不知道,弟弟是喜欢瞎说着玩还是真在外面那么荒唐。胡玦早就基本上同化成北方人了,一口熟练的京片子,听不出任何上海口音,据他说上海口音在北方受人歧视,改掉为妙。不过在上海,他依旧沪语滔滔不绝,不打格登,尤其是骂点粗话。两兄弟感情一直不错,胡玦到了上海,每次都喜欢跟哥哥拉呱不少的事,嘻里哈啦,又快又杂,从北京的政治趣闻、顺口溜到自己的生意和在外面的艳史,他会说个不停。胡玥呢,多半的时候会疼爱里掺点得意地瞧着弟弟,由他说个不停,自己则嗯啊唔啊,再插几句,弄得两人都很愉快。华华笑话过胡玥几次,说他把胡玦当小孩似的。

 

 

 

 

性这个话题,胡玦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他能说很多黄色笑话,包括自己的,他会从与各色人等的性关系一直讲到各种各样的性聚会,性游戏,这些都是纯男人的话题,背着女人说的,向来下流得很。胡玥虽然有时候听得有点不放心,但基本不以为忤,除了时常关照要弟弟注意家庭和睦,多哄哄老婆外,管它俄罗斯婊子还是什么性文化酒吧。就算胡玥知道胡玦有次打过几针淋必治后,也只是多叮嘱几遍,让他出门备好套子而已。不过,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莫名其妙地担心胡玦会不会去吸毒,他隐晦地向胡玦提醒过好几次,胡玦大笑地说自己只喜欢SEX,对毒没一点兴趣,更别说那东西根本就不能碰,他看见都会绕三里地走。胡玥讲过了几次,也觉得自己好笑,很像一些喜欢胡乱担忧的父母,整个一杞人忧天,弟弟这点起码的约束应该还是有的。

 

 

    和弟弟相比,胡玥自然算老实的,他只偶尔带个小姐罢了,一般很自觉地不让华华觉出什么异样,包括在床上。所以听胡玦这么瞎说,有时候不免会想不通,他们两口子也不知怎样过的,虽然按胡玦的说法他们有另一种平衡。当然,日后的事实也证明他的想不通是有点道理的,婚姻就是婚姻,有些规则也许必须遵守。

 

 

    胡玦娶得是个本科时的同学——苏明,西安人。据胡玦讲两人向来知根晓底,结婚则莫名其妙算个闪电式。胡玦研究生毕业已经两年的时候,有一次在街上偶尔碰到苏明,她那时已经在北京捣腾了五年,刚跟她的同居对像闹翻,胡玦当时也正从不知哪个女人那里搬出来。两人都郁闷,便约着晚上喝酒。西安女子向来好酒量,胡玦也不赖,两人连喝带说和不知怎么回事地加了点小动作,当晚就住一起了,然后很快就结了婚,在此之前他们只是相对熟悉的同学关系而已。胡玦提起来,只说当时大家都累得很,所以干脆合一块算了。说到累,胡玥倒是可以理解的,出来做些事,没人不累的,他可以想像得出胡玦当年一个人在北京闯天下的难处。不过胡玥还是忍不住问过他一次:你玩这么疯,小苏不管啊?胡玦听了头也没抬地说:管什么啊,她也有她的自由。胡玥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几乎脱口而出想问的话咽了下去,他想自己再怎样,也管不到他们夫妻床上去。

 

 

    胡玦结完婚的第二年,意思意思带着苏明回来看过父母一次。那次胡玥感觉苏明长相还不错,一双蛮大的眼睛,皮肤非常好,不单白,而且白里透红,是那种只有北方人才会有的健康肤色,红白得天然纯正,人也很爽气,至于其它,几乎没留下什么记忆了。倒是前二年,两口子又一起回来,在胡玥家吃饭,令胡玥印像深刻。这次见到的苏明比几年前显老了许多,皮肤也还是好,但毕竟三十大关已过,和当年不可同日而语,尤其少点水灵,有点干,也显皱纹,也许是没胖反瘦的缘故。除了眼线有点纹过的痕迹,很干净的素面朝天,染成棕色的碎长发在头上随意地盘着,杂色碎花衬衣,牛仔长裙,腰身依旧,神情则是种带点风尘味的满不在乎。她不比华华的精致,但自有种洒脱干练的风情。苏明也是职业女性,她分了胡玦的一部分业务,管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按胡玦的话说是“互为犄角”,又不噜苏麻烦。

 

 

 

 

那次就他们四个人吃饭,喝了点酒,都挺高兴,胡玥没他们夫妻俩喝得多,华华是破例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就基本以饮料代替了,胡玦还逼着倒了半杯,不过华华没再喝,只是时不时地举一下杯子,造个气氛。胡玦是喝了不少,苏明也很爽朗,满杯仰了好几次脖子。好像难得这样聚,大家都很给面子,胡玥胡玦两兄弟轮着讲笑话,逗得华华和苏明咯咯笑个不停,华华还喷了一次饮料。胡玦即兴背了好几个顺口溜,其中一个在老婆们听来似乎不太妥,但大家还是给他鼓了掌。

 

 

 

 

胡玦背这个顺口溜时已经喝得五、六分醉,粗胖的头颈都有点红了,他用指节笃笃地敲着桌面,清清嗓子后一本正经地说:诸位,题目是《牵手》,咳咳,听好了,他歪歪一笑,怪腔怪调地背了起来,牵手,牵着婊子手,刺激加烈酒;牵着小蜜手,甜蜜跟我走;牵着情人手,温柔加颤抖;牵着老婆手,胡玦停一下,拉过苏明的手牵着,努力撑住笑,咳咳,左手握右手。大家都轰地笑了出来,胡玥使劲揉自己肚子的时候,瞄到华华虽然也在笑,但不易察觉地紧了几下眉。苏明摔开胡玦的手,去扭他的耳朵,笑喝道:晚上想跪啤酒瓶?怎么着,怎么着,老婆的手就这么没味道啊?胡玦挣脱了耳朵,但接着又被苏明在脑门上使劲地戳了一下。胡玦装了个苦脸,还去拉苏明的手,又笑着说:什么怎么着,你们没体会出这顺口溜的深刻内涵啊?苏明啐他:有什么内涵啊?死相!胡玦抓牢苏明的手,又清清嗓子道:这说明,其它女人的手都是玩儿,跟自己没多大干系;只有老婆的手是自家的,是自己的,嘻嘻,左手右手,怎么也不舍得掉一个吧。四人又笑了起来,华华撇着嘴笑,带点捧场的味道。苏明两下挣开手,还是去扭了几下胡玦的耳朵,好容易放了手,一口仰下杯中剩余的啤酒,笑着加骂一句;自以为幽默死了,什么德性啊!在那一瞬,胡玥突然注意到苏明和华华扭耳朵的手法好像如出一辙,他一时间好奇,不知道是不是女人的手法都相同,还是由于他和胡玦是兄弟,耳朵和反应可能相似的缘故。胡玥笑呵呵地去看华华,说不清华华是不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正瞧着他,目光碰到了,华华没好气地睨了他一眼,笑着伸过手,胡玥嬉皮笑脸地赶紧把头凑过去,让她扭了一下,那边胡玦瞧着,立刻唱道: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在胡玥眼里,近些年来回到上海的胡玦是啤酒肚越来越大,正经话越来越少。比如,那次胡玥考虑了半天,然后装做很随意地,问弟弟对冰蓝这种颜色是什么感觉,胡玦没听懂,于是问了这两个字怎么写,然后歪了下头非常快地回答道:政治淡漠感。胡玥受不了他任意发挥,赶紧打断他,问他自己最喜欢什么颜色,胡玥瞅了他两眼,然后很得意地一挥左手张口答道:红色,痛苦压抑后的极度释放,黄色,他抬右手夸张地做了一个下流动作,再笑着补充道:生命调和色。胡玥听得牙齿缝里咝啊,咝啊冒着凉气,只好笑起来。过一会,这话题算已经结束了,胡玦不知怎么又想起来,补充说他自己其实只要看得顺眼,各种颜色都喜欢的。

 

 

    按胡玥看,胡玦其实是最喜欢那种调和色的,他在上海公干之余,再加上陪陪两边的父母及走动一些同学朋友,时间并不多,可他也要玩的,胡玥只指点什么地 方的 小姐不错,坚决不肯同往,好在胡玦也总找得到朋友陪。胡玥不肯同去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认为,如果K房里兄弟俩眼看着对方各搂一个小姐,嘻嘻哈哈地,那实在太不成样子了。

 

 

    如果按华华的说法,每个人都该有癖好,那么胡玦的癖好肯定在性这方面了,况且胡玦向来振振有词,比如他会说性是社会减压阀,什么使用娼妓是达到社会控制成本最小化的途径之一等等道理。胡玥不置可否,他喜欢听弟弟胡说,而且说这些话,大约总算表明弟弟他“老人家”多少还是个学法律出身的吧。

 

 

    胡玦家也一直没要孩子。也许按胡玦说法是都还太贪玩,怎么可能养孩子。不过胡玥总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兄弟俩有着微妙的心照不宣。

 

 

 

 

 

                           十一

 

 

    不管怎样,胡玥在外面一直算是克制的,包括他后来碰到李安,即使李安实在还是个例外。

 

 

    胡玥略一定神便能看到自己初碰到李安的情形,因为事情后来的发展的确很出乎他本人的意料,所以印像很深,自己琢磨过好几次。

 

 

    那是97年近年底了。年关嘛,胡玥照例很忙,这忙其中就包括必须要的一些应酬。常规是先请着吃一顿饭,也不用很铺张,一般都点条蛇,若干海鲜,弄个甲鱼,再配点家常菜就可以了,只是选的饭店面积都很大,至少一、二千平方米营业面积的,第一是气派,第二价钱反而不贵。吃完饭会再去洗把桑拿,聊聊谈谈,未必是非要当场解决什么问题,多为联络一下感情,末了再塞点所谓“年货”,这样便差不多了。不过如果有喜欢额外调子的人,多半还要请着去趟KTV包房,找几个坐台小姐,有兴趣地自然可以带着出台。

 

 

    那天的应酬是三个平素都用得到的人,往常的交情也都不错,其中一位算是主客的,向来就喜欢K房的调调,而且特别能闹。吃完饭,胡玥立刻就请着去唱歌。他们一行四人带着几分醉意进了包房,妈妈桑紧着便领来小姐给他们挑。胡玥随便指了个看上去还算白净的年轻小姐便坐下了。因为他做东,有责任把气氛搞热闹点,所以坐下来后他一把搂过那个小姐,手便熟练地顺着她的脖颈滑到胸口,然后使劲地捏了一下,他以为这小姐肯定会叫一下,包房向来这样制造热闹的,可是这个小姐没有,她的身体颤栗了一下,却忍住了。胡玥禁不住朝她看了一眼,这小姐也转脸看过来,有点抖地勉强笑了笑说:先生贵姓啊?碰到了真是有缘嗳。胡玥一下就不耐烦听这滥调,但这一眼看到了她似乎挺蓝的眼白,虽然他怀疑这蓝可能是K房里装饰灯反射的缘故。除此之外,就算这小姐堆了一脸略浓的妆,披到肩上的半长发也染成了棕红色,可凭这一眼,胡玥猜得出她岁数实在不大,也就没再怎么为难她,最多用手在她身上游走游走罢了。那边已经点了歌开始唱起来,其中最喜欢闹的那位仁兄捏了几把,便叫妈妈桑过来换人,说是弹性不够。

 

 

    那天在包房里闹了很久,他们其中一位拉着小姐到那边暗室里去点了一炮,结束的时候胡玥和另外一位带着各自的小姐出台,他们都开玩笑说怎么还剩一位君子啊?君子浑不在意地被他们打趣,笑称自己这两天一定要给老婆交公粮,不过胡玥他们都知道这位是真君子,和朋友出去,坐台归坐台,但从来都不玩出格。结了帐,大家就嘻嘻哈哈地散了。

 

 

    胡玥给个朋友打了电话,便把这小姐带去了那朋友的一间空房。那间一室户的房子,当初买下来就是为了玩的,带带女人,打两圈麻将,既经济又安全。这还是位当初做电器仪表时的哥门,初中没毕业,还在山上呆过,一样混到身家百万。他比胡玥大七、八岁,人挺豪爽,两人交情一直不错,胡玥常被他称为书生。对看得上眼的人,这位仁兄喜欢透着点特别的亲热,比如,非要给胡玥这间房子一把钥匙,虽然也知道胡玥只是很偶尔用用罢了。

 

 

    这个小姐就是李安,名字是胡玥第二天才知道的。其实当晚胡玥在李安身上做得并不如意,他猜李安大约入行不久,实在没什么水平,胡玥喜欢开着灯做,可做到一半,便发现血不断渗出,他以为是月经,不免扫兴,骂了几句,说不要命啊,这样还出来做。草草了结后,胡玥翻身坐起,看看表,已经夜里三点多了,酒气、汗气加空调的热气氤氲在房子里,合着专为打麻将安得那种热烘烘的白炽灯光,他感到很乏,于是便决定不回去了。身旁的李安一直没什么声音,有点默默瑟缩的味道,虽然收拢着身体,悄没声地闭着眼。胡玥打着哈欠,瞧了她几眼,发现她特别白,也瘦,淡蓝的血管在皮肤下隐约可见,像数不清的小溪,没有上游也没有下游,只是那么茫然的一段段,缩手缩脚地在白原上隐现着。灯光照射下,胡玥突然感觉有什么不对,不禁又瞧了瞧弄污的床单,毕竟是过来人,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于是免不了冷笑着又骂道:呵,真不要命了,是刚打完胎吧,就这么出来做,等钱去买毒品啊?李安身体动了一下,扁了扁嘴,似乎要哭又忍住的样子。胡玥没再睬她,关了灯,躺下翻身睡了过去。

 

 

    第二天,李安先起来了,胡玥则掐着钟点打了个电话给华华,只简单说昨天在桑拿温泉泡得太晚,所以几个人干脆在那里睡了,华华没说什么,快快挂了电话,赶着上班去了。胡玥暗笑,起身去了浴室。他出来后有点奇怪地看到李安正在收拾床铺,被子已经迭整齐了,她正用手来回抹平拉整着床单,显然对上面的那些污迹有点不知如何是好。胡玥皱皱眉,过去揭了床单,团成一团说:待会出去扔掉就可以了,不要紧的。李安略微不安地站直了,带点紧张地牵牵嘴角,大约算是笑笑,胡玥这会才算看清她什么样——身高不超过一米六,说不清眉目,干净秀气的小户人家的脸,略略有点乡气,眼睛里倒真是种挺恰当的蓝白,可惜又掺了几条血丝,肤色挺白,但这白并不让人舒服,因为现在并没有化妆,看得出这白里夹着点不明显的蜡黄和隐隐约约的灰,也不知是夜生活的辛苦,还是刚打完胎不久的缘故。问她名字,她细声回答了,胡玥笑着又问:李小姐今年多大了?李安更加局促,停了一会说是十九岁。胡玥知道她若不是等着拿钱,才不会受他这份盘问呢,于是不免又调笑两句:不会吧,我看你没这么大,身份证拿来看看,骗我要扣钱的哦。李安大约真是老实,停了一会,就从包里找了张身份证递给他,胡玥笑嘻嘻地拿着看,却真是十九岁,家里是四川万县那边一个什么农村的。胡玥没再说什么,取出皮夹,数了五张递给她,又说:年纪还小,不要这么不顾命地挣钱,人都一样的,身体坏了就什么都完了。李安低声谢了。

 

 

    胡玥想起拉在浴室里什么东西,又进去了一下,他出来的时候,李安正坐在床边,随手收拾着窗头柜上的杂物,把散乱的报纸杂志堆堆齐,还扯了张卷桶纸抹上面的灰,胡玥莫名地看得有点怔,忍不住叹了口气,然后叫了她一声。李安抬起头,眼光有点钝,但随即站了起来,拿起她的小包,准备走,胡玥不知怎么却没动,又看了看她,便突然地做了个决定。

 

 

 

                        

 

 

 

 

 十二                                

 

 

    胡玥自己也是奇怪的,他竟然包养了李安。其实他向来怕麻烦的,什么外室、养二奶、转包、分包,他从来都不沾的,而且就算他要养,他蛮可以像有一阵流行的,去养个大学生,或干净点的处女,也可以养个本地姑娘,比如书店里那个蛮有点意思的上海小娘,然而这会他自己也是既想不到也想不明白,竟然去包养了李安这么一个平庸的K房小姐,一个平庸得大约让他那些一起玩的朋友看到了会笑话他降了档次的小姐,就这点,他是从来不带李安出去的。事实上,一直没几个人知道他养了个外室,胡玥做事向来比较谨慎,包括做这些事。

 

 

    他帮李安在普陀区的石泉新村租了一间除了洗衣机以外,基本全配的一室户,九百元每月,通过中介公司借的。大约这房子是长期出借,里面有点脏,李安很勤快,二、三天就利利落落地把房子收拾干净了,连厨房间墙上的瓷砖都轮着用洗洁精擦了一遍。她收拾屋子,煮三顿饭,川味风格,胡玥吃过一、二次,味道很不错,虽然好像对他来说麻辣了点。就凭这几点,胡玥便是满意的,他想,冲着李安的勤快劲大约也算值了。他负担房子里的开销,每月再给李安两千元,这价有点偏低,常规的包养是三、四千元不等,因为K房里收入一般都很可观,虽然辛苦,有时也免不了挨掐受虐,但挣钱多,那些小姐反正大都是撕破脸了,多半苦挨上几年然后歇手。胡玥最开始提出只给李安两千元一个月,原本带点她不同意可以拉倒的意思,因为那一会,胡玥正有点对自己莫名其妙,也有点对这件事后悔的感觉,结果李安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几乎没在李安那里留过宿,有时候过来转转就走,有时候大白天地拉着窗帘在李安身上寻欢作乐,半夜他也来过,很明显查房的味道,当然没查出什么。

 

 

 

 

不过,李安还是很有些地方让他意外的。有一天下午他悄没声地开了门进去,暗笑自己查房的意思,结果李安见他进来,吓了一跳之余,急着把她在写字台上正忙乎的东西往抽斗里塞。胡玥不客气地拨开她,去拉抽斗,结果发现是本旧的高中英语课本和一些写满了单词的草稿纸。李安涨红了脸不作声,胡玥惊讶之余,不免好玩,问了起来,李安只吞吞吐吐地说一个人在家很闷,也没什么事做,就想参加全国自学考试。

 

 

    李安一直不怎么喜欢讲话,也许是本性沉默,也许是不知道该跟胡玥谈点什么,即使她是竭力想讨好胡玥的,更也许,她是怕自己一开口胡玥便不耐烦或看不起,有些时候也确实如此,大约胡玥本质上是看轻这路女人的,况且李安刚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经常脱口而出一些包房里常用的俗气奉承话。在她慢慢摸清胡玥的脾气以后,才有点孩子气的活泼。胡玥有兴趣的时候也会引着她问一些问题,过了二、三个月慢慢才连缀起李安的事情。

 

 

    她家当地已经够穷了,李安家竟然还有四个孩子,她排行老三,生到老四总算是个儿子了,否则她奶奶肯定还要逼着生下去,不过,李安说也不全怨她奶奶,农村家里没男孩就让人看不起,还遭人欺。从她有记忆起,家里就穷得不成样子了,偏偏父亲在她开始读初中的时候,不知怎么有段时期变得爱赌两把,日子就更没法过了。她大姐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学费生活费都是靠大姐的,可大姐后来嫁了人便与家里干系不大了,李安说大姐对这个家实在是灰心了。二姐的成绩则非常好,从来不考第二名,为了读书和奶奶父亲都打过架,母亲为了劝架还下过跪,二姐死撑着读完高中考上了大学。李安的学习据说也不错,是当年村里仅有的考上高中的七名学生之一,而那好容易生出来的弟弟成绩反而一般。李安也费了点周折,总算去县里读书了,但她刚读到高二却还是退了学,她那已经戒赌的父亲和重男亲女的奶奶都在生病,家里是撑不下去了,多年辛劳的母亲好像也有点病歪歪的。讲起来要么刚进大学的二姐退学,要么读初二的弟弟退学,要么李安退学,结果自然是轮到了李安。她在重庆和成都都打过一阵工,又随老乡来到上海。李安提起打工有点咬牙切齿,像她们这样的,大多数就只有去馆子里当当服务员,做个保姆或到郊区的工厂里做工,一般三百元到五百元不等,李安在一家被服厂做睡袋,有一个月因为赶定单几乎是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点,因为犯困,几个手指头轮流让针扎过来,也只拿了八百多元。她说虽然有时候会很灰心,会感到似乎永远熬不出头,但其实做做也算了,可李安却和很多打工妹一样,也开始谈起恋爱,是一个蒋姓同乡,再然后她就怀了孩子,蒋同乡却不管了,由她要或不要,没几天蒋同乡人也找不见了,据说是又跟人去了广州。李安昏了头,她舍不得打掉孩子,加之家里那时正缺钱,奶奶刚下葬,父亲还在那里拖着口气,她不知怎么就下了决心,由一个刚到上海就认识,而且早就入了行的小姐妹介绍当了坐台小姐,好像很多薄有姿色的打工妹最后都熬不住会走这条路。她以为可以快快地挣点钱,谁知这行也难做得很,先开始的衣服化妆品都要用不少钱,而且和那些客人打交道哪有这么容易。她肚子里的小孩拖到四个多月才去动的手术,动完手术她也不敢多请假,因为胡玥他们那天去玩的地方也不是随便可以迈进去做小姐的,她又做得不算好,没法给妈妈桑多抽头,人家早有点不想要她了,再说反正她似乎还不怎么会伺候客人,大多是陪人唱歌,很少有人带她出台的。

 

 

    胡玥向来认为K姐的来源就是贫困、虚荣加懒惰,尤其是后两者,李安也不例外。但把这些事情基本拼完整后,他也不免感慨,虽然还不知道可以信多少,因为一边装可怜,一边榨人血的K姐并不少见。不过李安讲到退学可真是伤心,讲到怀的小孩时,则双手一直交迭地放在腹上,大约以为小孩还在那里,讲到负心的蒋同乡是淡淡几句带过,但讲到她二姐的时候,李安的眼睛忍不住发光,她说她二姐当年是全县第一名考进西南交大读机械的,现在是最后一年,很快可以毕业了,一直以来,多半的时侯是她寄钱给二姐读书,家里几乎不寄钱的,二姐她自己读书之余也一直很努力地做点 家教小 老师什么的,不管怎样,二姐毕业以后家里总算是可以有人出头了。李安还告诉胡玥,她家的四个姐弟,名字连起来是福泰安康,村里一个有一肚子古书的老舅爷起的。

 

 

 

 

胡玥瞧着李安,不免感到她可怜,他想不出她的二姐如果知道自己的妹妹竟是这样在供她读书的,这当姐姐的会是什么反应。那次看到她在温课,胡玥便问李安自考考什么,李安说是考英语,因为她读书的时候外语最好。胡玥摇摇头,说英语不希奇的,因为现在太多人英语好,没什么竞争力,但一门扎实的专门技术到哪里都有工作的,未必就会比你二姐差多少,况且现在是电子商务时代,他怕李安不懂,又改口为电脑时代,电脑她总归是知道的吧。李安听了这些话,咬着手指头认真想了一会,便使劲地点了点头。

 

 

    胡玥原想帮李安直接报个计算机自考复习班的,但想想又打消了主意,他要李安自个先把高中的数学补完,一来怕她跟不上,二来也可以考察一下她是真学还是假学。

 

 

    很让胡玥欣慰的是,李安没有辜负他的考察,以后胡玥几乎每次去的时候,她都在啃那几本数学书,习题密密匝匝地做下来,有一、二次,当胡玥看到她脸涨得通红,鼻尖冒汗的努力思考样子,忍不住会想,其实只是每个人的机会不平等而已,李安又比哪一个在正经读书的小孩差呢?

 

 

    胡玥很满意李安的勤奋,而李安自考的打算还特别满足了胡玥的一部分虚荣心,虽然他自问自己还远不到红袖添香的岁数,可李安肯读书不但高了她自己的身价,而且让胡玥暗地里很高兴地觉得,他包养消遣之余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看到李安绞尽脑汁的样子,胡玥有时候不免会指点一二,虽然刚开始这在胡玥也有点费劲,因为毕竟丢下了那么多年。然而胡玥不知怎么竟耐着性子花时间把那几本数学书从头到尾温了一遍,以便他有时候到李安这边来,又碰到李安有问题,可以细加指点。虽说他98年起相对有点空余时间,但肯花那个耐性和工夫,他自己又惊讶了一次。

 

 

    胡玥教了几次,便知道李安读书的资质不过是中等略偏上,而且她的思维似乎更适合学文科,但她实在很肯用心,所以学得挺不错。

 

 

    胡玥有时候想,他和李安是奇怪地相处着的。他给李安很多的规矩,不准她和那些行当的小姐妹来往,不准穿透的露的衣服,不准染发,不准和现在复习班的男生多接触,眼神规矩点等等。他名正言顺地限制她的交往,这大约是他一直想对华华做但不敢做的。他和李安做爱,有时候会只管发泄着,甚至不惜弄疼她,可有时候胡玥也会细细地做,慢条斯理地做,抱着她,摇着她,让她一点点地达到高潮。胡玥第一次让李安享受到的时候,心里是非常愉快的,他看着李安咬紧嘴唇,潮红着颊,震惊地受着这份快感,他可以打赌这绝对是她的第一次。他对李安应该说是不坏,可他有时候也会找岔打她的,包括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那是种小而轻的责打,虽然透着男女间的狎昵和包养权利人断然的霸道,可不知怎么还有点像父母管教孩子,有几次为了题目老也弄不懂,胡玥急起来,竟会认真生气,动手敲了她几下,头一次这样打完,两人都有点异样。胡玥自己感觉他似乎把从前家里的热闹一点点移到这里,虽然他隐约地明白点什么,却不肯承认,他只愿意承认他可以承认的,李安不过是他养的一个小玩意,除了该给的钱,他无须为她负任何责任,不管是父责还是夫责。他随时可以解除与她的关系,这点是确定无疑的,和外面包养的常规做法一样,李安只知道他姓胡,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其它更一无所晓了。

 

 

 

 

李安第一次报的三门自考,一次性全都通过的时候,胡玥觉得自己对人群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内心里,他不再轻视谁,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从扫大街的到那些衣冠楚楚出入什么锦江金茂的,从幼齿小儿到九旬老太,包括李安,当然也包括胡玥本人,个个会有自己的一份辛酸和挣扎,也许活着,每个人就都在品尝自己的血汗。

 

 

 

 

 

十三

 

 

 

 

胡玥吁了口气,他看了看98年到99年这段时间的自己,他想,那时的他确实比较舒心,不管怎样,总算他也是舒心过了。生意基本都已进入了正轨,虽然两个公司开着那么些连锁店,总有诸多琐事要处理,尤其是月头月尾加年初年底,但和从前相比,他怎么也要算空闲些了,各方面事情也都还顺心,所以和从前抢天下的日子相比,那段时间,忙闲适中,真像在过个挺不错的假期。月中的空闲里,他常常待在自己的办公室,东翻翻西摸摸,读读报纸,挑几页书看,有时会把脚放在桌上,随意地想点纷纷乱乱的往事,可以立刻开着车回家找和华华恋爱时的日记看,也可以去李安处玩一会,到张熙那里也总是愉快的,虽然去得不多。张熙的第一本书《中国隐逸文化》已经出来了,没拿到一分钱的稿费,只有五百本书,他正在写第二本,好像是什么《古希腊美的特征》,总算张罗到了出版社,仍是出版社的老同学抬了抬手,让张熙悬了好久的心放了下来。

 

 

 

 

其实张熙98年那段时间麻烦颇多,出版社只是其中之一罢了。他们夫妻俩结婚后一直都住在张熙父母家,起先还好,等孩子出生后,那套小两室一厅里的问题就慢慢多了起来,“婆媳矛盾简直是中国人的顽症嘛,几千年了,性质不变,花样都没什么翻新,”张熙有一次对胡玥吐苦水,“我家更绝,四个读书人,吵架不会,生闷气却都是一把好手,女儿年纪不大,倒成调停大使了,唉,这日子……” 一听张熙说到那小精灵般的女孩,胡玥反而笑了起来,他劝张熙搬出来自立门户,说那么点地方,五个人住,要没矛盾反倒真奇怪了。张熙只是摇头,胡玥知道是钱的问题,一口应允帮忙,说是多年的朋友了,别那么计较。张熙连连摆手,称这是两回事,无论胡玥怎么讲都不肯松口。胡玥没奈何,只得随他,但暗地里已经在托人留意房子了。

 

 

 

 

过了阵,张熙果然又打电话给胡玥,说是那五百本《中国隐逸文化》已经拿到了,想在他书店里代销。胡玥二话没说,立即带人亲自办了。那次见面,张熙是不住地长吁短叹,说夫妻俩连手也动过了,老婆现在不讲清高了,天天压着声音骂他没本事,“讲我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用。有什么用?你说这些纯学术的东西有什么用,她自己也是做学问的,难道不懂?现在可好,过日子吵架和小市民没什么两样,钞票第一,活活气死你,气死你啊!”

 

 

 

 

胡玥劝了几句,又开玩笑,说想不到他这只一直让人羡慕的闲云野鹤也有今日啊。张熙一听这话,又气又笑地敲敲桌子:“见了鬼吧,都是狗皮倒灶的俗人,这年代,那有什么真的闲云野鹤啊。”

 

 

 

 

胡玥又劝他搬出来,张熙这次沉吟了会才开口,说是女儿也大了,就为了孩子也得拉下次颜面啊,所以他想可不可以把自己在胡玥书店里的股份转出去,加上储蓄,多少救点急。其实胡玥知道只能是这办法,但用这办法呢,又只能等张熙自己说,他不能先提出来的,见这书蠹虫总算开口,他倒也松口气了。胡玥当下说好,又问张熙想买什么样的房子,转多少股份。张熙搔了搔已经有点见顶的头,说自己91年才开始上班,原先工资很低,孩子开销也大,这两年搬到淮海西路的新馆才算好了点,积存的工资加点零星稿费,以及胡玥书店里的分红,到现在夫妻俩也不过存了六万块左右;父母还提出要贴点钱给他们,再加公积金和转股的钱,但一共能凑多少钱自己也不知道,所以打算看情况买个二手的一室半或两室户吧。胡玥于是不再客套,说也别什么一室半二室户了,一步到位吧,他有个朋友在宋园路有套小三室一厅,跳楼价出手,二十九万,地段是很合适的,离他们上班也近,就是楼层高了点,顶楼——六楼;房子他已经去看过了,三间小房间都很整齐,两间朝南,一件朝西,刚好可以做书房,厅是过道厅,只有八个平方,但可以和灶间打通,吃饭会客多半也能将就了;至于钱,连他父母的估计能有八万,多也没必要了,公积金贷十万,余款加装修费就由转股的钱顶上去吧。张熙先是高兴,可往下听听又急了,最后是连连摇手,只说不行,他说他知道胡玥会帮忙的,可料不到他用了那么多心思,至于钱,更明摆着是在找理由送他嘛。胡玥劝了一会,在张熙手背上按了下,正色道:“其他不讲,单冲找这套房子我花的心思,你就该收下,钱有什么好多说的,转股也差不多是这价。你再推脱,做朋友就没意思了,做人就更没意思了。”张熙怔了一下,没再拒绝,眼圈倒有点红了,只说自己心里有数的。

 

 

 

 

房子后来就这样买了,皆大欢喜。因为做得得体漂亮,胡玥自个对这件事也舒服了一阵。他知道张熙心里有数,虽然是这么好的朋友,可毕竟是帮忙,因此这份有数是大家都要的。

 

 

 

 

胡玥翻过张熙那本《中国隐逸文化》,只记住了两句话,万人如海一身藏小隐隐于山,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 私下里,胡玥不怕牵强地觉得自己挺像个中隐。不过,他好像是从来没什么做大事的想法。他也算白手起家,现在做的书店和馄饨店基本上是多数人都可以从事的行当,机会均等,他只是辛苦地下足工夫,做得相对好一点而已,但心里就很知足了。他自认为没什么太大的享受欲望,现在房车具备,吃穿用度都过得去,已经很满足,太多的钱好像对他也没什么用。例如他的车不过是普桑,而且用了这么些年就没换过,不像他有个做建筑装潢的朋友,八、九年来车已经换到了第五辆,一部比一部气派,当然也一部比一部贵,可胡玥就只是一直安然地开着他那辆普桑,感觉还很悠哉的。至于如果非要说到什么社会责任,比如他的小继妹唐佳有一次和他讨论过这问题,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他手底下有五百多号员工,那相当于他提供给社会五百多个就业机会,也算是有交代的。平常里,要捐款捐物的,只要胡玥认为不是使他太反感的巧立名目,加上要面子好看,他做好事的手一直比较松的。

 

 

    基于这些理由,那段时间的他确实是相对地悠哉闲适。虽然后来有些事的发生,证明这知足悠闲也没什么太大的好处,不过,胡玥自己还是很怀念这段日子的,只是不知道它那么容易失去,不过,从某种角度而言,他自己认为,所谓失去与得到,有时就像一个硬币的正反两面。

 

 

 

 

其实那一年本来有个开设胡师傅大馄饨加工厂进军超市的计划,计划书拟了很久,但他一直没有动,其它的股东也不催,因为现在的利润很好,进超市也许利润会更好,但只是也许,因为设厂和铺超市之类的投资并不是小数目,索性大家懒散着,反正以前的投资早回来了,现在只要花点力气管理好几个关键部门,日子一直都挺好过的。

 

 

    那时他常常认为,在一定的生活质量前提下,挣太多的钱并没什么用的,胡玥自己很中意那一年来像歇了口气般的闲适,月中较空闲的日子里,有时随意开车在街上逛逛,他会感到种清平世界的悠然,品寻到很多极小的乐趣。他会陪华华听听音乐会,看些演出,如果华华想旅游的话,他也几乎是每次都奉陪的,虽然是什么懒龙出门。他比以前次数多的分别去看父母,他依旧相信年轻夫妻老来伴,父母虽然面对的不是年轻时的伴,但这十来年过下来,好像看上去都挺好的。

 

 

    其实胡玥的父母在离婚后,两人之间还是有一点点联系的,很微妙的一种联系。那是他们离婚大概三、四年后,胡玥有次去母亲家,母亲突然把一包东西放在他面前,带点不耐烦架势还有点自个好笑地说:喏,去给你爸,现在乡下头的林阿姑还是每年带来,这些东西只除了他要吃呶,我是一直不吃的。胡玥看看,果然是包碱水粽子,家里只有父亲喜欢吃,而他们几个不习惯那碱味,确实从来都不碰的,而多年来带粽子的一直是母亲老家那边一位关系很好的亲戚。胡玥没法说什么,吃完饭离开母亲家,他便在回自己家的途中到父亲那拐了趟,他们两家虽然隔不少距离,但骑自行车还算方便。胡玥在父亲那里坐了会,告辞的时候,嘴里什么都没讲,就把一直拎在手上的那个粽子包递给了父亲,父亲接过一看,有点惊讶,但一句话也没说就放回桌上,算是收下了,胡玥也不吭声,很快地走了。这以后,胡玥每年都帮母亲给父亲传包碱水粽子,父亲只管收下,从来都不问哪里来的。看样子,只要林姑婆家一直带这个粽子来,胡玥就一直会有这个传递任务了。

 

 

    再过些年,他们先先后后的都退休了,母亲和那位赵叔叔让人瞧着好像一直都蛮好,那个女儿早嫁出去了,老两口单门独户很清净,他们双双炒股,股本是分开的,各管各;早上背把剑去晨练,有时晚饭后也去,赵叔叔还是附近一个小学的业余足球教练。胡玥有一次过来送点时鲜货,凑巧堵在弄堂口瞧见母亲和赵叔叔结伴出去,两个花白头发的人穿着棉绸质地的红衣白裤,宽宽松松地罩着身体,映着点斜阳,看上去飘飘荡荡的,背上都还背把剑,说说笑笑往外走,那情形让胡玥心里面一下子感慨得不行了。

 

 

    父亲退休后仍在外面另找了份会计工作,岁数再大点,就转为兼职,为份工资也算份消遣,那个最小的唐佳毕竟还在读书。莫阿姨则炒炒股,烧烧饭。她的大女儿中专毕业后分在厂里,98年下半年下了岗,胡玥帮她介绍了份文秘打字的工作,同时建议快点弄张大专文凭出来,他没把唐洁放在自己公司,这样的亲戚用或管都不方便。莫阿姨谢了又谢,同时几次在胡玥面前懊恼,说当初在新疆不该随那阵风,让她考什么上海的中专技校,更不该放弃读高中,其实她的成绩一直比唐佳的好。胡玥听了摇摇头又点点头,心想,人还不都靠自己,在上海,只要肯吃苦,这么多夜校还怕没出路吗?

 

 

    至于莫阿姨的小女儿,那个当年梳根马尾巴,时不时地朝他翻翻白眼的唐佳,则已经长成一位时髦的上海姑娘了。胡玥最记得她实习时的那个样子——各式花哨的T恤配白色短裤,七分裤,长裤,合着潮流,差不多是中性的穿着,头发的大部分也几乎和男孩子一样短,略略地挑染,两鬓和前额则削尖打薄,衬着她那张娃娃脸,非常地俏皮可爱。胡玥和华华都挺喜欢她的,唐佳有时也会来他们家玩,她一直说胡玥和华华的婚姻是理想模式,什么趣味高雅,神仙伴侣。胡玥不知是小家伙的奉承还是真心话,因为她笑话过胡玥书架上的书是消费符号,即一种摆设。不过,从某种角度而言,父母的分别再婚算给胡玥带来五个直系亲属,可唐佳是唯一一个和他超出点头打招呼关系,而有着点真实亲属感觉的人。并且98年有一段时间,他们来往甚密,几乎算是很知心的朋友了。

 

 

    说起来,那一年多之所以有悠哉和度假的感觉,胡玥除了是生意顺利,心境使然以外,和唐佳的这段交往也小有关系。当时的唐佳逢着实习,而那家实习报社和胡玥的办公室只隔一栋楼,小姑娘在报社实习的半年时间里,隔三岔五会过来约他一起混午饭。她常嚷嚷说要吃大户,用大户,然后消灭大户,胡玥也喜欢招待她,因为唐佳的随便让他感到点自家人的亲怩,而且唐佳仅仅是喜欢这样说,事实上她混饭只肯吃最简单的,而且常常会抢着去付帐。她要付帐,胡玥多半是拦不住的,就只好瞧着她那种认真而得意的架势,通常很好笑。至于其它的,唐佳更是谨慎,凡涉及银钱都分得很清楚,决不肯塌别人便宜,所以胡玥感觉得出,唐佳只是喜欢和他这个阿玥哥哥一起吃着饭瞎聊聊罢了。通常,两人到不远处的茶餐厅吃工作午餐,唐佳还常常要喝点可乐果汁什么的,如果碰到胡玥有空闲,她会接着泡上二个钟头或干脆半个下午,除非报社有采访任务打她的BP机,那种胡玥早不用的玩意儿,他常常逗她说什么蛐蛐又叫了。碰到大家兴致都好的时候,胡玥会开车带着她四处转,给她指上海很多精致却不出名,也不太为人注意的地方,唐佳某些时候也加几句点评,有时竟颇为精当,给胡玥的感觉,很有点小知己分享的味道。

 

 

    在胡玥的眼里,唐佳很有趣,很多时候她会诘诘咯咯,嘻嘻哈哈说个不停,胡玥有时候想,这点和胡玦倒有点像。这小姑娘的声音清脆可喜,很像冰块混着雪碧之类的饮料与玻璃杯碰撞的声音,她还有个习惯,说到高兴或激动的时候,常常喜欢用手边的什么东西,比如笔啊,筷子啊,在对方的腕上或轻或重地敲一下,对于熟人,例如胡玥,干脆就是用她那有点凉意,白中带红的手指头,“笃”地敲一下。她只有二十一岁,既喜欢问东问西,又喜欢做些惊人之调,以为自己懂很多,适当地撇撇嘴,表示对这个社会和人情的洞察与不屑。而且没什么关系的话,她还会像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不自觉地卖弄点风情,包括对着胡玥,比如那些含着孩子气的娇媚。

 

 

    有一天,胡玥突然明白过来,其实唐佳比李安还大着一岁多,这对比使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震动,对于这种奇怪的震动,他自个可以反应过来的就是,人和人多么不同啊,差不多的岁数,唐佳几乎还算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可李安早在那么辛苦地讨生活了。

 

 

    那段时间,他们常常天南海北瞎扯瞎侃很多东西,还会就某些问题,七七八八地互相扯些歪理辩论一番。他们谈社会、形势,那些算是高级话题,他们也谈书籍、互联网,甚至电影电视,衣服化妆。这种天马行空的谈话总是令胡玥很愉快,比如唐佳自个努力的方向是国际新闻,讲起局势头头是道,再掺点老师那搬来的材料也很够味;再比如他们都讲学校里的笑话,虽然当中隔了十几年,但穿插着讲,会嘻嘻哈哈地把时光打成一片,就像黄豆和青豆放在一起哔哔剥剥地炒,那种感觉很不错。怎么说呢,这些好像常常令胡玥年轻起来,又像是回到从前。

 

 

 

 

唐佳特 别会讲 老师的笑话,当然她也区别对待,有几个是真正不折不扣的轻视,比如钓名沽誉,学术钻营,有的则比较喜欢或很敬佩,会以打趣的方式经常提到,例如那位教新闻采访课的老师。不过有些谈话令胡玥也很惊讶,因为抽去那些自以为是后,她们这个岁数的清醒和世故,还真有许多是胡玥这一辈不能想像的,而且就算很多是天真与无拘无束,也和他们那时候非常不同。

 

 

 

 

唐佳有一阵常向胡玥咨询经营之道,这是两人的一大话题。她问得很仔细,各个环节都好奇,胡玥讲解之余,不免会逗她是不是也想去经商,做个女老板。唐佳笑着摇头,说比不上阿玥哥哥这一辈幸运,他们那时是处女地连片,商机无限;轮到现在,除了那些有技术背景的,如果没资金支持,自己赤手做已经挺难了,况且她的性格也不适合;至于她问得多,只是好奇而已,此外,也是种职业病,记者嘛,说到这,唐佳就对胡玥扮了个采访的架势,滑稽精怪,逗得他大笑起来。

 

 

 

 

有时,他们也谈点男女逸事,胡玥是好玩,会套问唐佳的男朋友,唐佳不肯承认有,而且说顶讨厌学校里那些同龄男孩子,但她有次却毫不顾忌地谈论三级片和网上的有色图片,胡玥倒听得有点不自在。唐佳瞅瞅他,笑着评论说那实在没什么,至少是种自我性教育。胡玥不禁猜她应该是有点经验的,但同时不知道她是不是装得这么老练泰然,也算掩盖刚才的不自在,他故意开玩笑:据说现在女孩子大学毕业时百分之九十不是处女,是不是真的?比如,他指指唐佳,唐佳的脸到底有点红,她转着眼珠瞟了胡玥一眼说:有爱情时发生这些事,实在没什么的,而且很美啊,咦,再说了,华华姐姐毕业的时候是不是呀?照你们那时候的比例推推,推到现在也知道了嘛。胡玥有点狼狈地笑了,他瞧着唐佳竟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徐舒有一次凑巧路过这里,有点事找胡玥,也没约便径直去了他的办公室,秘书回说胡总吃饭去了,徐舒打了胡玥的手机问清楚地方便赶了过来,刚巧看到唐佳亲热地,带点发嗲味道摇晃着胡玥的袖子,正指什么东西要他看,徐舒坐下时随口开了个玩笑:胡总这次的女朋友很漂亮嘛!胡玥连连摆手说这是自己的妹妹,结果一洗反黑,徐舒哪里肯信,他虽和胡玥认识多年,但并不知道他家的情况,接口就把玩笑开下去:知道知道,情妹妹。唐佳涨红了脸,脱口而出:表阿妹呀,这位先生如果没问题,想必也应该有的噢。徐舒怔了一下,因为摸不清情况,又怕是真的表妹,只好打圆场:噢,对不起,失敬了,失敬了。他在那里只坐了五分钟,客套加交代完事情,便朝胡玥挤挤眼睛快快打哈哈走了。

 

 

 

 

唐佳瞧上去很生气,徐舒只被她看到五分钟,但足足被她讽刺笑话了大半个小时,她还说徐舒真难看,干干瘦瘦,戴副自以为是的金边眼镜,活脱脱一个台巴子。为了缓解她的怨气,胡玥就讲徐舒的故事给她听,从插队九年的经历讲到徐舒在大学里的狞笑,还有日后那些商海里的沉浮,他说其实徐舒也算半个性情中人,有一阵徐舒常醉酒,一次醉了竟抱住他半闹半哭,胡玥连听带猜,才明白原来是插队时的一个朋友过了世,大约是老相好这类的吧,合着徐舒那阵生意不顺,最后弄到胃出血,住了半个多月的医院才了事。唐佳听了“啧啧”连声,又问现在如何,胡玥回说现在当然好了,那是个真大款,房地产老板,不像他们只是小打小闹,家里妻贤子孝,老婆早不上班了,搓搓麻将,带带儿子;儿子读书一般,但再大点就可以送到国外去读,以后的竞争力自然就会不同。唐佳听了撇撇嘴,又神秘兮兮地问:“那他外面呢?”胡玥笑了,说老徐福气好,有个红颜知己,一块打拼天下的,人长得一般,可贴心,一直不结婚,死心塌地地跟着老徐,也不计较名分,老婆那里也过了明路,一妻一妾,相安无事,人人艳慕啊。唐佳大笑,用手指刮着脸皮羞胡玥,问他是不是也羡慕,胡玥料她有这一问,于是正色道:“老徐是能人,才能两边摆平,可私下也辛苦,你以为啊?是人都辛苦噢,这种麻烦啊,我们这种水平是不敢要的,再说了,我要那样,你华华姐姐大概拼了命也会和我离婚的。”

 

 

 

 

徐舒的过节算是不提了,可唐佳眼珠骨碌一转,接着又牵连上了胡玥,说他也一定是女朋友多多,才会让那个徐舒误会,既然是说了这次,肯定是因为有过那次,还说想不到他们模范夫妻一对,阿玥哥哥还不是在外面一样花三花四的。胡玥哪里肯承认,并特地关照别把这个“出色”的笑话学给华华听,这话一出口,唐佳可就得意了,不停地拿捏着这件事,想出各种要价让胡玥贿赂她,大开玩笑,开心得不得了。胡玥也跟着开玩笑,说再勒索他,他就杀人灭口,然后张牙舞爪地吓唬她,逗得她一边躲,一边咯咯直笑。

 

 

    那是段新鲜有生气的时光,带点夏季苹果的青涩和香甜。不过,唐佳实习快结束的前一阵,突然绝足不来了,胡玥连着两、三个礼拜没看到她,都有点不习惯。他打过几次电话,唐佳总说忙,胡玥便作罢了,那毕竟是自己的妹妹,还是个继妹,他能怎么样啊?

 

 

 

 

又过了几天,唐佳照原来的频率来了,多点端凝,喜欢谈她新换的实 习指导 老师,一个三十来岁,据说才华超迈,温文尔雅的男编辑,胡玥自以为瞧出点味道,他呷了口饭后点的西柚汁,那一瞬间,心头掠过的滋味几乎和刚喝下去的西柚汁一样,酸溜酸溜,但随即他还是笑话了自己,笑话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都有的那点可怜的虚荣心。胡玥开始预备一点点套唐佳的话,但他立刻发现,其实根本不用套,她会自个不停地谈到这个男编辑。

 

 

 

 

过一阵,胡玥听明白了这是个已婚男人,立刻不动声色地展开反击。唐佳当时正在大谈三十几岁男人的魅力与口才的关系,胡玥淡淡接口:“这有什么,三十几岁,读过点书,又在外面做点事的男人,都可以被你们称做有口才,这口才其实不过是相对于你们的阅历世故,再加点逗小姑娘的好听话罢了。”唐佳笑微微地张了他一眼:“嗳,这点就难得,就算是阅历世故和好听话,火候可重要呢,像烧菜一样,二十几岁太嫩,四十几岁太老,三十几岁的男人就正好,是最有味道的时候,”她乱评过菜肴后接着又说:“怪不得那么多女孩子会贴这个年龄段的男人。”胡玥一听反而笑了:“贴?有什么好贴的?损兵折将,不过是被人拿来占便宜解解闷,只要你肯贴,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会要,不过最终是个情人胚子罢了。”唐佳听着不乐意了:“情人怎么啦?重要的是过程又不是结果。”

 

 

 

 

胡玥最恨这种滥调,也看得多了,忍不住冷笑:“狗屁过程!你大概只是以为好玩,一点不会伤心吧?那去试试呀,就按你说的,那是最有味道的,可最有味道的吃了,以后你还吃什么呀,感情放进去了,到时候那叫欲罢不能,自己找苦头吃吧,没人对你负责的。”唐佳闷了一下,这让胡玥猜她是不是已经伤心了,半响,她咬咬嘴唇又说:“那可不好讲,两个人真有爱情或许可以离婚的。”胡玥有一点点急了,大概这会兄妹的感情,更是理直气壮地压倒了那一瞬间西柚汁的味道。他认真对唐佳说:“基本上男人过了三十五岁就不会离婚了,在外面玩归玩,可不会危及家庭,尤其是为了孩子,”胡玥讲到这突然皱了皱眉头,心里很不舒服起来,但他定定神又接着说了下去:“常规不错的男人在这一点已经是很成熟了,除非老婆特别差劲过不下去,可这并不多,而且如果老婆差劲,也说明这男人当初的眼睛瞎掉了,才会挑这样的老婆,如果他眼睛瞎掉过还要他干吗?至于爱情,”胡玥加重这二个字,带点嘲弄的口气,“就算多半的人是有感情才结婚吧,可时间一长,对婚姻熟悉后跟谁不是一样地过,远的不说,就讲你的同学吧,谁还会用‘爱情’这两个字去形容自己的父母关系啊,一起过日子罢了。再说了,真为什么爱情去离婚,这种男人今朝可以为了和你的爱情去和老婆离婚,明朝也可以为了他和别人的爱情再和你离婚的。”

 

 

 

 

胡玥自己有点得意地阐述完这番话后,发觉唐佳虽然乜着眼睛像在听,可似乎已经有点走神了,她等胡玥的弘论发表完后,隔了一会突然期期艾艾地冒出一句:“那如果有了他的孩子呢,他也不管?”胡玥吃了一惊,眼睛飞快地在唐佳腰上瞄了一下,唐佳注意到了,脸涨得通红,急急地说:“干吗?又不是我,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的意思是那个男人自己没孩子的话,我们是在讨论讨论呀。”胡玥不知怎么突然起了疑心,一个他不敢多想,却有转瞬一逝喜悦的疑心,他说:“噢,我们讲了半天,是不是你那个编辑啊?他也没有孩子吗?什么时候给我介绍介绍,我帮你相一下,说不定还真行呢,我们佳佳一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 听到这话,眼见着唐佳便厌烦起来,但这小阿妹很快镇定下来,身体放松般向后靠在椅背上,把手往桌上一搁,转动起她面前那只装西柚汁的杯子,闲闲地说:“你管是谁呢!我们以前不是讨论过那个什么,什么硕士还是博士学历的男人,为了小保姆肚子里的孩子和他那个贤淑的妻子离婚吗?唏,没孩子的多呢,比如你和华华姐姐这对模范夫妻。”胡玥被她轻轻地刺一下,也不在意,只剪裁地说:“报纸上那个?我上次就说他是傻瓜了,不要孩子是因为不喜欢,家里的不喜欢,外面的就更不喜欢了,也是对小孩负责的缘故,真有了哄着打掉就可以了,有什么难办的。”唐佳没吭声,过了半响笑嘻嘻地说:“不见得吧?别人真不去医院呢,你强迫啊?那小保姆不就是一定不去吗?先不讲这个,上次都辩了好半天了,也没说清楚。单讲今天的,你不是说结婚时间一长和谁过都一样吗?那就去和小保姆过呗,照你的逻辑还不是一样的?”胡玥骂了她句什么偷换概念之类的,突然疲倦起来,便不想说什么了。唐佳却不放过他,又说;“阿玥哥哥不是不喜欢吧,大概是怕噢,你不就挺喜欢我的吗?”胡玥变了脸,但听唐佳快快地补充道:“我是说我是妹妹,可有个像我这样的女儿你有什么不喜欢的,我看你很喜欢小孩的,其实你是怕罢了。”胡玥勉强笑笑说:“哟,今天是一江春水追穷寇,非要把我辩败啊。我认输行了吧!”

 

 

 

 

唐佳瞧着他抿嘴笑,停了一会,照旧开口,却好像说起了另外一件事:“小时候其实我家很热闹的,我爸是河南人,脾气特别暴,有时候还爱揍我和我姐,后来他突然去世了,我却特别伤心,想起他许多许多的好处。爸爸是因工去世,所以我们算受照顾回了上海,”唐佳叹了口气,顿一顿,眼光越过了胡玥的头顶,细细眼,像朝遥远的从前看去,“到是到了上海,可没房子,挤在外婆家,还有舅舅一家,看人脸色,那日子别提多难过了,平时分开做饭,周末在一个桌上吃,我几乎都不挟菜的。在学校呢,我是‘乡下人’,我的衣服我的口音,有几个同学的眼睛老是斜来斜去,笑不嗤嗤的,”唐佳厌恶地皱皱眉,又使劲地挥一下手,像要赶走一只苍蝇,然后接着说了下去:“我顶讨厌外婆一家了,现在都讨厌,一群上海小市民,挺多上海人我都讨厌,势利!。再然后我们到了现在爸爸家。”唐佳向胡玥甜甜地一笑,大约向他表明他们是一家人。胡玥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他凝神听着,虽然想到莫阿姨可能是为了房子嫁给父亲的,心里有点不舒服。唐佳却没再说下去,胡玥不免问道:“然后呢?”唐佳耸耸肩:“现在不错啊,我是说每个人都有不安全感的,我就很担心跟谁结婚了,他突然死掉,撇下我和我的小孩孤苦无依。”胡玥忍不住笑了,又问:“再然后呢?”唐佳跟着“噗嗤”一声也笑了,用她的手指头,有点凉意,红中带白的手指头敲敲胡玥的手腕,然后双手一拍,省掉过程,做了个英雄气概的结语:“没有然后了,总之,人应该可以克服恐惧的。”胡玥大笑起来,还鼓了鼓掌,为她那么可爱又英雄气概的孩子话。

 

 

 

 

唐佳从那次谈话后照旧来,一点看不出什么异样,她巧妙地结束了那个男编辑的话题,胡玥也很注意不再往这个方面扯,两人瞎聊些别的东西。唐佳只继续来了两个星期,实习就结束了,她回到学校,很紧张地便开始准备考研。两人几乎是一下子便淡了下去,只偶尔通通电话问候几句罢了。

 

 

 

 

唐佳走后,胡玥有点怅然若失,但也只能独自维持原先那种忙中夹闲的所谓散淡和自在了,可不知怎么,胡玥渐渐觉得难以为继,月头月尾工作的寻常忙碌常常让他感到点烦倦,而月中原先惬意的散淡和自在,也似乎慢慢变得乏味和枯燥起来,讲不清什么原因,他预感要有点事情发生。

 

 

 

 

 

 

 

 

十四

 

 

说起来,胡玥对自己的预感,这是唯一比较准确的一次,但谁知道呢,或许只是他潜意识里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而凑巧又有事情发生而已。因为没隔多久,先是胡玦和苏明离婚了。两人的离婚与结婚一样迅速,从苏明提出离婚到他们办手续,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胡玦打电话告诉胡玥的时候,甚至不肯详细讲原因,只说苏明不要他了,与她高中时的男同学去了加拿大。

 

 

 

 

接着差不多同一时间,他母亲现在的丈夫突然脑溢血进了医院。

 

 

 

 

虽然胡玥自己觉得跟赵叔叔没什么关系,不过为了他母亲,他也只能像赵叔叔的女儿赵菲一样地忙前忙后,上下张罗。他私下认为轮不到他去陪夜,却又担心母亲累着,所以出钱请了一个全职的护工,这样连着大家都轻松了一点,每个人白天去看看。不过即便如此,赵叔叔拖了两个多月,他们还是累得够呛,而病人却不怎么行了。

 

 

 

 

这种状况,胡玥当然也是很烦恼的,他只觉得母亲可怜。在北京的胡玦,常常打电话来问情况,不过从赵叔叔生病起他就不高兴,一来离婚使他心情坏,二来因为几乎没什么接触,暗地里他对这个人保持了多年前的恶感,不像胡玥和这个赵叔叔多少还有点来往。但怎么说呢,胡玥自己认为,他和赵叔叔的关系,不过就像在同一个小区里一起住了十来年的熟人,仅仅是点头之交而已,其它的,只是为他母亲,为他母亲担忧着急,尤其伤心她以后的日子。

 

 

 

 

那天下午,胡玥照旧去了趟病房,一进门,便看到母亲略略歪坐在病床前的椅子上,正在打盹,垮着条缝的眼睛里露出一线浑浊的黄,她微微地耷拉着头,皮肉松弛的脖子努力支撑着那张暗淡多皱的脸。胡玥皱皱眉头,没舍得叫醒她,又把眼光投向病床,赵叔叔则毫无意识,口眼歪斜地躺在那里气若游丝,缀着老年斑的手像鸡爪一样地蜷曲着,手背上还扎着根吊针,而他脖子以下的躯干已经是些毫无用处的道具,生硬地搁在被子下面。胡玥掉过头去,一阵厌恶,房间里没有一丝风,窗户上拉着医院里特有的白布窗帘,因为常年使用,那种白里均匀地混着淡淡的黄灰色。窗帘死寂地垂着,一动不动,病房里弥漫着一股难言闷憋的气味。胡玥突然不堪忍受起来,他一秒种也不愿意再呆下去,转身离开了病房。他在走廊里等了会护工,那个女护工是从黑龙江农场才回来没两年的老上海,看上去是五十好几,矮胖的身形,背已经略略有点驼了,永远焦黄平板着一张脸,版刻似的皱纹里木然中夹着些倦怠。胡玥交给她一百元钱,交代她等老太太醒过来后,让老太太用这钱打的回去休息,他母亲向来舍不得坐出租车的。交代完后胡玥快快地离开了医院。

 

 

 

 

他去了李安那里,他记得她那天是没课的,可进了房李安却不在,胡玥等了又等,异常烦躁着。其实并没等多久,李安就夹着几本书回来了,她一进门便看出胡玥今天心情不好,赶紧解释,说刚才是去买老师指定下周要用的几本参考书。胡玥没说什么,只叫李安去把衣服脱了。李安先去拉了窗帘,电话却响了,她迟疑了一下,胡玥已经拿起了话筒,是个年轻上海男孩子的声音,问李安在吗,胡玥简短地说打错了,就“啪”地惯上了电话,没过五秒钟,电话又响了起来,胡玥很不耐烦地拎起话筒,结果还是刚刚那个人。胡玥不知怎么,一下子爆发起来,使劲地扯掉了电话线,上去便重重地给了李安两个耳光,骂道:“哪里来的小白脸啊?这么急吼吼地找你。”李安躲闪着,立刻便哭了,说只是自考班上的同学,偶尔通知点学校的安排,胡玥更气,赶着又扇了她两个耳光,骂道:“真够贱的,班上没有女同学?女同学全死光了?”李安护着脸,缩着抽噎,不敢再说什么。胡玥离开她一点,不愿意再打她了,即便心情是这样坏着。可烦躁和怒气一时间却似乎由不得他,弥漫着,冲上冲下,他只好开始摔东西,书,杯子,台灯,唏里哗啦狠狠地扔了一地,然后接着砸键盘,摔电脑,这台电脑是李安第二次几门自考全都通过后,他兴高采烈地去买的,是当时最新式的流线形,淡蓝色的机身。这会胡玥使劲地把机器往地下掀,主机掉在地下,很大的“轰隆”一声,扯着电线,连着摇摇欲坠的显示屏,晃了几下,又是“轰隆”一声。这两声过后,胡玥好像一下泄气了,不禁悲从中来,颓然地在床上坐了下来。李安缩在一边哭,亮晶晶的眼泪珠密密地挂了一脸,一半孩子似的痛屈,一半小女人的怨苦,血红的手指印衬着她那张白皙的脸,一张有着受凌忍虐味道的脸。胡玥头也没抬,指着她喝道:“你给我滚,滚出去,快点收拾你的东西,滚远点,别再让我看到。”李安犹疑地哭,呜呜咽咽,高一声低一声,房子里乱七八糟,大约谁也不知该怎么办。胡玥听不得她哭,心里抓挠得难受,顺手拾起本书就朝她丢过去。李安抬手挡了挡,书落在了地上,但这一来,她倒似乎是下了个决心,抹了抹眼泪,一边啜泣,一边跌跌绊绊地往前走,大约她想去床那边的衣橱,可胡玥在必经的床沿上坐着,她不太敢走,但又绕不过,末了只能抑着点哭声,哆嗦地慢慢移过去。她经过胡玥的时候,胡玥一下子抱住了她,李安挣扎了几下,像只僵硬扑腾的鸟,胡玥抱紧她,斜着横抱过来,并把脸贴在她身上。李安没再动,可能她奇怪地看到胡玥的眼泪在扑簌簌地往下掉,虽然看上去那么不真切,但他确实在哭。李安于是努力地止住哭,大气也不敢出,胡玥只闭住眼,没一点声音,大颗大颗的眼泪水滴下来。渐渐地他变得轻松起来,抱着李安竟慢慢地盹着了。

 

 

 

 

胡玥被手机铃声吵醒时,屋子里已经影影憧憧地昏暗下来了,李安还在他的怀里,并用一只手撑在床上,努力地保持她在胡玥怀里的姿势,大约也努力地减轻她给胡玥的重量。胡玥腾出一只僵僵的手接了电话,是华华打来的,问他回不回来吃饭,赵叔叔今天怎么样了,胡玥清了清有点暗哑的嗓子,说他过一会就回来,赵叔叔那里估计已经拖不了几天了。简单打完电话,他甩甩酸麻的手,看着怀里的李安,李安在昏暗中紧张着,不出一点声音。胡玥长长地吁了口气,把她放回床上,又打开了灯。

 

 

 

 

李安在灯光下紧闭着眼睛,手无力地动了动,不知该怎么样,同时脸上掠过一丝带着淡淡难堪的羞辱。胡玥侧身坐在床边,木然地盯着她,他的手抚着她脸上依旧有点肿的红指印,轻柔地,轻柔地,顺着她的颊到她纤细紧致的脖子,那上面隐着许多微微跳动的淡蓝血管,还有一层薄薄微凉的汗,再往下,是她隔着衣服年轻结实的身体,有那么一瞬胡玥恍惚起来,不知道触摸的是李安的身体还是自己多年前的身体,那确凿无疑的柔韧和弹性,即使紧张瑟缩,还隔着衣服,可露着那份年轻是坦坦然然的。许久,胡玥长叹一声,把手轻轻地合在李安闭着的眼睛上,她的眼珠在胡玥的手掌下,在那层薄薄的眼皮下,不安地轻微颤栗着,间或夹着一些紧张的转动。胡玥耐心和气地放着,并开始用另一只手轻轻地哄拍着她,李安很快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渐渐地放松下来,像睡着一样,她的眼珠不再乱颤,平和的,静静的,甚至是安详的。胡玥拉开被子,仔细帮她盖好,又努力地掖掖被角,然后关了灯,避开一地的杂物,慢慢走了出去。

 

 

 

 

胡玥下了楼,使劲地呼吸了几口以为能带点凉意且清爽的空气,可这也并不如他所愿。混着黄昏入夜后的嘈杂和小区里淡淡弥漫着的晚饭油烟气,空气仍是那种日常的,琐碎的,这味道也不妨说是亲切的,亲切里透着点无可奈何的厌烦。胡玥走了几步,很有点恶心自己,他想他凭什么呀,就凭有几个臭钱吗?他扭头朝楼上看去,灯没亮,可他怀疑李安会在那黝黑的窗前看着他,虽然那间房依然暗着。胡玥扭转头,急急地朝前,上了车便快快地开走了。

 

 

 

 

二天后,赵叔叔去世了。

 

 

 

 

胡玥忙着照顾母亲,料理后事,他打电话通知胡玦,胡玦一听便骂了起来:“要死干吗不早死,跑来勾引我妈,这会又不陪着她到老。”胡玥本来就烦,烦弟弟不争气离婚,烦听到这话,烦整个这些事,他也不接口,胡玦在那头喂了几声,然后说二天后回来。

 

 

 

 

在龙华殡仪馆火化那天,人很多,包括赵叔叔早年离婚后一直跟着前妻的那个儿子。胡玥从来没见过他,很整齐的一个人,看不出他的悲伤,只有大量的不自在和茫然的严肃。胡玦和华华一边一个, 扶着老 太太,胡玥看着他老泪纵横的母亲,古怪地发现他竟然从不知道她这样矮小,一种风干后的矮小,她只到华华的耳朵,胡玦的肩膀,他想他大约算是不孝的,他快三十六岁了,可从小到大,他一直不知道母亲的确切身高。他又想起那张照片上的母亲——眉眼秀丽,辫梢用火钳微微夹卷,那时的母亲笑着,虽然笑得有些敷衍,有些疲倦,可那笑却还是年轻的,那翻在两用衫外的衬衣领子,小小的花,细细碎碎,也是年轻的;可现在的她真是老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太太啊,母亲这一辈子真就这么快过去了吗?那么,人这一辈子也就都会这么过去吗?这一瞬间,胡玥突然非常伤心起来。除了因为火化仪式的疲倦厌烦和正常的难过外,胡玥这刻感到的是一种受不了的凄怆,一种远远超出预算的伤心,这伤心不单是为了他的母亲,他的那位眼泪在皱纹里四处流淌,再合到皮肉松弛的下巴,滴滴嗒嗒往下淌的老母亲;也不单是为了那已经死去,此刻虽然毫无知觉地躺在那里,但不知怎么与病中相比,却好像恢复了一点尊严的赵叔叔。胡玥的伤心好像是为自己,为华华,为胡玦,为赵菲,为那个第一次见面,没什么悲伤,只有大量不自在的弟弟,也为他现在眼睛里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他好像看到每一个人都在干萎,缺胳膊断腿,向自己的终点茫茫然奔去。

 

 

 

 

在绕遗体转圈的时候,赵菲领着头哭,哭声里还夹点什么要躺在那里的父亲做主之类涵义丰富的话,胡玦听了没好气,大约他正憋闷得慌,听到赵菲这样哭,又不知道该不该过去请她歇点声,华华拉拉他,同时又向前两步,搀住赵菲,附耳对她说有什么事回去商量,都好办的,这样赵菲的哭声才算单纯起来。

 

 

 

 

火化好后,胡玥夫妻俩连着胡玦硬把母亲带回了四平路的房子,华华照 顾着老 太太躺下,出来正听到胡玦在厅里狠着声说赵菲;“怎么着,怎么着,什么时候不能说,在殡仪馆里说,房子,钱,嘿,真怕说不清可以去打官司啊,也不想想我学什么出身的。”华华过来低声道:“别瞎讲了,打什么死人官司啊?也不怕你妈伤心。”胡玦不吭气了,胡玥叹口气,慢慢地说:“我想让妈住我这里,房子给赵菲那边算了,那破房子。”胡玦看了华华一眼说;“妈可不一定肯住你这,她住惯卢湾区的。”华华慢条斯理地补了两句:“没关系啊,这里多住住也会习惯的!”正说着,他们母亲却躺不住出来了,坐下后问道;“是不是阿菲他们要分财产啊?我也不懂。”她说着看看胡玦,胡玦连说;“不要紧,不要紧,容易的很,也不多。”老太太没再说什么,隔了会又哭起来:“人去去,真快啊,就这么些天,房子里就好像空落落的,横是我也活不长了。”三个人赶紧劝,老太太接过纸巾,抹抹眼泪又说:“我还想住在老房子里,那里人熟,麻将搭子,锻炼身体的,炒股票的,都是熟人,我也不想麻烦你们,股票和存折我一并拿出来,你们帮着办办。”三个人对看看,胡玥抚着太阳穴,隔了一会很干脆地说:“好,妈,都随你,你那点小钱留着自己用吧,赵菲那里做儿子的去办,你也别操心了。”胡玦跟着连连附和。母亲看看他们,叹了口气:“唉,也别管大钱小钱的了,总归我自己出,我也不要用你们的钱,以前不用,现在也不用的,你们帮着办办就可以了,也怪麻烦的。”他们三个宽慰着她只说简单,简单。母亲没再说什么,朝胡玦看了看,张口想说什么,但打住了,大约她又想问问小儿子离婚的事,但胡玦这次回来,是凭谁问都不接口的,母亲也知道,她闷了会,接着叹口气说:“人这一辈子啊……”

 

 

 

 

两兄弟商量好以后,胡玦留下笔钱准备先回北京了,胡玥对钱推辞了几次,弄得胡玦直瞪眼,胡玥也就把钱收下了。他知道母亲的脾气,也不跟她多说,怕她疑心,就让她意思意思地拿出二千元钱,大头则他和胡玦分别垫出了。他母亲一看只要出这点钱当然有点疑心,问了几次,胡玥便做出点不耐烦的样子,老太太大约欣慰之余,也只好装糊涂了。

 

 

 

 

对于胡玦的离婚,每个人的反应大同小异,母亲虽然难过,但那阵自顾不暇,过后也只能那样了,父亲据说很不高兴了几天,胡玦回上海后,父亲不但对他长吁短叹,还掉过次眼泪,可过后也只能这样了,儿子毕竟大了吧。胡玥呢,在内心里,也许他一直把弟弟当自己的孩子,对这事当然着急,但也只能这样了。他很想和弟弟好好聊聊,可这小子平时照旧谈笑风生,几乎看不出什么异样,但一提这事,就黑着张脸,死不吐口。胡玥努力了几次,也就放弃了,一来他自己的精神状态似乎也开始变差,二来又聊什么呢,像胡玦的生活方式,他如果找了个靠他养的老婆倒罢了,否则,像这样的收场方式好像是个必然。

 

 

 

 

最后,倒是胡玥送他去机场的路上,胡玦自个开口,断断续续往外倒了点。他说苏明很突兀地跟他摊牌,但态度坚决,一点回旋余地也没有。她银钱上也做了准备,抛盘似地结束了她名下的业务,还提前抽走了家里的一部分存款,这些都让他很不舒服,他几乎是一怒之下同苏明办的离婚手续,其实后来才发现苏明抽走的并不多,比她该得还少一点,可这样一来,他是连考虑或连拖的机会也没了,也许苏明知道怎么激怒他吧。

 

 

 

 

那天去机场前,胡玦喝了点酒,胡玥因为要开车,几乎没怎么碰酒,可头却涨痛得厉害。他一手掌着方向盘,一手扶着头,听到这便问弟弟为什么要拖。胡玦倒被他问得一怔,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然后说他其实不想离婚,不管他在外面怎么玩,可他习惯和苏明过了,他日子总归是晃动变化的,他不愿对着一层不变的东西,尤其是女人,但苏明是个保持相对稳定的支点,是让他踏实的,就像船锚那类的东西,她为什么不懂。胡玥叹了口气,说按弟弟的玩法,没几个人吃得消,又问他们难道对这些没交流过吗?胡玦不接茬,又自顾自发了回怔,接着说苏明其实是懂的,可她厌倦了,厌倦了他们婚前的协定,也厌倦了婚后两人形成的特殊平衡,因为她说她想要个普通概念意义上的家。说到这,胡玦“呸”了一口,他说苏明真能相夫教子才见鬼了,她离婚理由一大堆,大多是他不对,可她自己呢,那高中同学,来来往往多少年了,什么没发生过?还有的就不提了,他一直由着她玩,由着她调剂,说都没说过她,现在可好,全是他不忠婚姻在先,难道她对婚姻忠吗?况且都是婚前说好的呀,谁也不干涉谁,现在是什么呀,变做她对婚姻绝望,挥泪斩情丝,他成浪子了。

 

 

 

 

也许是在高架上堵车心烦,也许是看时间还早,胡玦讲到这,突然说想吃光明牌冰砖,还抱怨好多年没吃过了。胡玥苦笑一下,开到下一个出口便把车从高架上兜下了来,不过,也许是季节不对,他们转了两大圈才买到。胡玦往嘴里塞了几口,先是说好吃,接着又说好像没小时侯好吃了,十一月下旬了,那么冷的天,可他竟也一气吃完,真是个十足的感官享乐者。吃的时候,他嘴里含着冰砖,照旧咕咕哝哝。他说女人都有病,就是八十岁了也希望有人天天说爱她,胡玦接着哼了一声:“说我不够爱她,天知道,老夫老妻的,爱天天挂嘴上吗?什么叫爱啊?那男同学爱她?说是从高中起就单恋她,女人就希罕这个——自以为是的长久的忠贞的感情,真够恶心。那鸟人矮子一个,还没她高,就会傻读书,一路读到美 国的 博士后,了不起啊?她说人家爱了她那么多年,不和他在一起对不起他,什么年代了,演琼瑶片啊?也不看看岁数,活该我摊到这么香艳的事吗?真他妈的倒霉。”他边说边咝凉气,依旧吃得很快,那冰砖奶沫让他弄得一手都是,胡玥丢给他盒餐纸,问他打算以后怎么办。一听这话,胡玦倒乐了:“什么怎么办,我现在是钻石王老五,可以娶得人多呢,再加老情人,大把由我挑。”胡玥也笑了,虽然这笑像扯住他耳侧的一根神经,牵着痛,他用肘捣了弟弟一下,然后说这事得慎重,否则财产一半一半往外流。胡玦不响,过一会则说他才不结婚呢,现在多自由,再说了,凡事没个定,谁说他一定会输给那个矮子,他把苏明勾走了,他胡玦要再把苏明勾回来,走着瞧,他才一直是长久和忠贞的,也就这种特殊的长久和忠贞才适合她苏明。胡玥倒真是一怔,没料到他还存了这个心,瞧瞧弟弟眼额上的细细皱纹,还有他鼓得老高的啤酒肚,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阿玦啊,你也不小了,好好过日子吧,不现实的事就别去赌气了,认真找个人,再开始吧,天下女人多得是。”胡玦不置可否,突然讲其实他已经去过加拿大找她了,听胡玥“啊”了声,胡玦补充说苏明走后第一个月,他不习惯得很,做什么都没兴趣,就办了个商务签证去看她了,他办了两个月,不过只呆了十天就回来了。胡玥听听有点急,揉着“突突”跳着痛的太阳穴,问他到底怎么样。胡玦却也讲不出什么,只说苏明是忙碌的脾气,若真能耐心在加拿大当住家女人,带孩子烧饭,他就认了,或许她是对的;缘分随人,谁也讲不定,先这样过着再说吧,他多半就这样的生活方式了,不会为谁改变的,胡玦还强调说他讲的都是些实在话。

 

 

 

 

那天胡玦其实唠叨了不少,他甚至说到还是哥哥对婚姻处理得聪明,两头不误,运气也好……但胡玥后来实在是头痛如裂,胡玦说什么他都听不太进了,比如他就没弄明白胡玦为什么说他运气好,他只盼弟弟快点走,他好回去躺躺。不过,他还记得自己拍着胡玦啤酒肚时的心烦与心疼,他让弟弟减肥,叮嘱他好好过,别让大人太操心,他也还记得胡玦那个装冰砖的塑料袋,他吃剩在车里,没来得及丢,撕散的包装盒软扑扑地融着化了的剩冰砖,那黏黏的乳液在塑料袋里融了一滩,滴滴淌淌。胡玥拿起朝外扔的时候,不小心粘了一手,不知怎么,他舔了下手指,那滋味就像某些婚外的诱惑,鲜甜恼人,不干不净。

 

 

 

 

隔了几天,胡玥和华华在梅园村请了赵菲姐弟俩一桌,那位叫赵峰的弟弟递了张名片过来,是沪上一家名气很大的外企公司采购主任,这人说话有时候会忍不住夹几句英文在里面。四个人坐着,闲闲地扯点家常,上菜后,吃喝了一会,胡玥便把遗产分配的意向说了一下。赵菲心里应该有数,所以看上去对数目还算满意,并且客气了几句,又说自己老公厂里已经在申请破产,也叫做没办法。倒是赵峰认真地推辞了下,问老太太够不够用,又说把钱给姐姐算了,他并不缺的。赵菲脸一红,大约感觉不好起来,坚决不要赵峰的,说不管怎样按道理办,她说“道理”这两个字是理直气壮的,华华微微缩着嘴笑,一种撇嘴笑的雏形。胡玥看他们姐弟俩并不熟,不免好奇地问了几句,赵峰笑笑说他三岁时父母就离婚了,他其实对父亲几乎没有印像的,赵菲突然地插了句:“我是一直都记得妈妈是什么样子的。”赵峰又冲这个并不怎么熟的姐姐笑笑,算表示点歉意。胡玥突然有点呆怔,很多的往事片断一时间纷纷乱乱地涌了上来。过了一会,华华看他呆着,不免拍了他一下,胡玥刚好听到了赵菲的后半段话,“……他也是大学毕业呀,人老实呀,一直焐在厂里,勤勤恳恳,有啥用场啊,现在要破产了,当官的是捞足了,他们这种小八腊子苦来,劳保也要没了,不好和你们比的!我们小孩还小,这读书的费用不得了啊,不过我家小孩的成绩很好的,年级里从来不下前三名的……唉,唉,谢谢,我也是管得严,考不好就打,否则以后竞争这么激烈怎么办……”赵菲在讲她的丈夫和孩子,她大概感觉比他们几个有点钱的少了点面子,说这点话算补补颜面。不过毕竟陌生,四个人努力地找了点话题,谈了圈股票,便快快地吃完了饭。那赵峰人很客气,抢着把帐付掉了,胡玥都没争过他。

 

 

 

 

 

 

 

 

 

十五

 

 

胡玥看不明白自己,胡玦的离婚,以及这个跟他有点关系,可实际上又没多大关系的赵叔叔之死,给了他非常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悄无声息,却一点点地凹现出来,显展了无情的威力。一、二个月后,电话里的胡玦,似乎已经恢复飞扬神采,母亲呢,看上去也已经有点习惯那种寡居生活了,可胡玥那种不为旁人所知的混乱,才刚刚开始。他的生活似乎进入了另一个阶段,连气息也变了,他看到一条淡蓝色的冰河,茫然地伸向不可知苍白烟渺的远方。时间好像急急地向他奔过来,而他无可凭恃,无可抵抗。听不见的连续响雷般的“轰隆”打击声后,胡玥发现他已经很突然地处在了自己的危机里。

 

 

 

 

首先他的性生活不行了,不是说他完全不能做,而是他的性能力变得非常不确定,他有时候会强盛到二十几岁时的劲头,自己都吃惊;有时候他会一连五、六个星期寡淡得毫无胃口,不管对着谁;再有些时候,他几乎就是有心无力的。华华首先觉出不对,问不出个所以然,又不知该往哪里疑心,因为胡玥看上去很规矩地,几乎是每晚都呆在家里,连从前正常的应酬也减略了许多。

 

 

 

 

尽管夫妻俩都在家,家里照旧安静,可那份安静也不能和从前相比了,总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们现在的位置有点颠倒,华华爱呆在他的逍遥斋里,看点小说,比如池莉、方方之类的,胡玥爱呆在华华的琴韵小筑里。华华最初会进来看看,试图和胡玥谈上几句,可他没精打彩的,懒得搭话,华华转转也就出去了,看得出她怀疑胡玥根本没在听什么,只是想弄点声音出来罢了。

 

 

 

 

其实胡玥最初是在听的,他听点民乐,想契合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起先是听萧,可萧总是幽幽咽咽,远兜远转,说些差不多凄凉的故事,胡玥听听就不对劲,然后便觉得自己离“悲而不怨,哀而不伤”还差得很远;他也听埙,这都是他以前比较喜欢的,可不知怎么,他连原先那种拙朴苍浑的味道也听不出多少了,只觉得不耐烦。胡玥很快地厌了,随便什么碟子,他只把音响开着,让声音劈头盖脸地淹没过来,而他手足摊开地仰在沙发上,觉得自己像只菜市场上宰好的草鸭,周围的声浪有点宰后洗刷开膛的味道,可老也洗不干净纯粹。他有时也会手淫,虽然老婆就在旁边的房间里,可他似乎更愿意自己解决,不过这也不顶什么事,他往往折腾一会便兴致索然,不了了之。

 

 

 

 

如同那些音响里放出的莫名声浪一样,一切都不对劲,胡玥好像在一种自己不愿意探究,事实上也探究不出的奇怪状态里。

 

 

 

 

比这些都更糟糕的是,没过多久,胡玥的睡眠开始差了起来,这远比时好时坏的性功能更让他难以承担。白天还好,多少总有点工作可以打发,晚上简直就不堪忍受。刚开始,内心里还能感到点异常的孤单和寂寞,再后来,翻来覆去的次数和睁着眼的时间都太多了,他连这一点点孤单和寂寞的难言美感也消失殆尽,只看见夜里的时间一分一秒地咬啮过来。淡寂虚空的深灰色夜,无穷无尽地向前延展,向后扩张着,把他身体淹泡得无比硕大和多余。诺大的一套房子,诺大的一张床,可他被夜淹泡得无比硕大和多余的身体完全像无处放置。失眠还不算,假如他折腾很久睡着了,便乱梦不断,一个接一个,像浪头扑面裹挟而来,醒来是一个也记不住,却异常疲倦着。一般,要清晨他才会稍微安静地睡一下,可那几乎也不算睡,因为是种很浅很浅的打盹,听得见华华蹑手蹑脚地进出,窸窣着准备早点,小区里的人声车声也依稀可闻。但胡玥很感激这一小会的浅睡,他简直在靠这点浅睡维持平日里所需精力似的。

 

 

 

 

华华帮他买来加强睡眠的药,如脑白金之类的,大瓶吃下去,毫无效果。华华陪着他去过好几家医院,还是没用。胡玥换着法喝点酒,有时能睡一会,醒后却头痛得像炸开一样。华华看着他有点束手无策的,加上去的温柔体贴和许多的正方偏方,对他的失眠都没什么起色,她也有点急躁起来了,有时会忍不住问几句,再加埋怨几句。胡玥更不耐烦,说她每晚像只荷兰猪一样好睡,当然没法体会他的痛苦,他要能知道怎么回事,还会这样半人半鬼地苦挨下去吗?

 

 

 

 

“荷兰猪”,这是胡玥对华华的叫法,指华华的睡眠很好,像猪,叫荷兰猪,是指她比其他猪还多点可爱的意思,华华听了不会生气,以为是个比较亲昵的绰号。也许,只有胡玥自己知道,他使用这个称谓时对华华的恶意,忿忿,甚至是嫉恨。她睡得可好了,哪里管得着床上另一个人翻来覆去的,虽然她一点没错,可在一个屋檐下呆着,胡玥像大多数人一样,忍不住便会将坏情绪迁怒于身边人,暗暗地,好像要她负什么责任似的,甚至在他眼里,她的好睡眠也是种特别的罪过。华华的睡眠很好,根本不可能体会他长夜无眠的苦况。虽然有一年她牙痛了一个多星期,胡玥还不是一样,只陪她看看医生,问侯几句便算数了,最后这“牙痛事件”被华华怨恨地指责他毫不体谅,冷心肠,还有什么麻木不仁,没一点人情味等等若干罪名。其实人活着,境况还不都是自己承受着,尤其是身体上的麻烦,旁人没法分担,胡玥是从小就明白这一点的。

 

 

 

 

因为嫉恨华华的睡眠,嫉恨她深夜里悠长平缓的呼吸,胡玥有时候简直都想恶意地弄醒她,所以有一阵,他干脆睡在琴韵小筑里,那里的沙发也可以拉开当床睡,也可以打地铺,免得受她好睡眠的刺激,虽然他在琴韵小筑里的夜一样不好渡过。书不知为什么,他怎么也不愿意看了,因为看不进去,不管什么书;音乐成为噪音以后,他在看牒片上面也没得到什么解脱,再后来,倒是热衷了几天上网及上网聊天,但也很快地厌了,有什么可聊的?甚至网上撩拨到的色情电话都通过了,还能剩什么呢?他像无可救赎一般。很多次,胡玥忍不住想,也许只因为他自己是天底下最乏味的人,所以沉溺不了任何东西,大概就像华华有次开玩笑似地说,他们这一辈没经过什么美育,才会如此乏味。胡玥有时候非常难过这些,他觉得他自己一直是按着生活的既定轨道在行进,学习的时候学习,工作的时候工作,挣钱的时候挣钱,而且所有按部就班的这一切都还算努力和用心,也没去做过什么过分的恶事,如今,也不过就是这样罢了,他到手的一切都像是假的一样,不知什么又欺骗了他啊。

 

 

 

 

但现在管不了这些了,只觉得夜是多么可怕啊,胡玥有时候清醒得都能想起高一谁借过他八毛钱,一直没还给他,还有那么多的光影,色彩,声音和繁杂的往事在脑子里嘈嘈切切地撞来撞去;而还有些时候,他脑子会是一片空白,只合着眼或者干脆楞睁着眼,睁得大大的,或虚虚地耷拉着眼皮。房间里的一切变得庞大起来,连空气都会有它的重量了,胡玥感觉自己被无穷无尽地往下压,飘起来,坠着坠着,然后被挤压得极其难受,再往下压,就开始过滤着他整个的人。一切都像是无力松弛的,尤其是那条内裤,冰蓝色的,棉质,大概由于洗换得勤,特别溶塌塌的软绵。因为一切在暗色里,胡玥常常感到不安,会开一盏小小的壁灯,那是华华去了好多灯饰店才挑来的,玳瑁的蝶状,发出点蓝莹莹的幽光。即使有时候的他太吃不消了,可竟然还会看自己,让所谓的元神跳在半空中,在蓝色的幽光里盘旋,像看自己的笑话一样,漠然的,虚弱的,无所谓的。那盏蝶形壁灯发出的蓝光,有时候还会让他恍惚起来,他会觉得自己的一辈子好像已经完了,是啊,他这辈子已经都完了啊!可谁知道呢,可谁知道呢,啊,啊,夜一分一秒咬啮过来,瞧,夜一分一秒咬啮过来,时间还多长啊,多长啊,胡玥眼睁睁地瞧着自己,多长啊,长得有时候也会突然地觉得,瞧,突然地觉得,好像自己还从来没开始活过呢,没活过呢,没活过又怎么样,他来这世界又能干什么啊,“庄生晓梦迷蝴蝶”,他会喃喃地念叨,觉得自己和这盏僵僵寂寂的蝶形蓝灯里,有点说不清的秘密。

 

 

 

 

李安那里胡玥还是去的,可远没以前频了,虽然摔打过的房间经李安仔细收拾过,已经看不出什么了,电脑能修的修,不能修的都去换买过了,但胡玥总觉得有点破碎的味道,他对这地方淡了许多,是的,他后来才明白,他不是对李安,而是对这地方淡了许多。李安猜他是什么事情不顺心,但不敢问,她和他之间一向没这种交流的,只好格外地柔顺,可这柔顺里就带了点战战兢兢,胡玥并不喜欢。现在他去那里,已经不太让她拉窗帘了,不知怎么,反而是有点过分地紧盯着她的学习和考试,好像那才是最重要的。不过,即使拉了窗帘,有些时候他可以做成,有些时候却在她身上忙乎很久,使不上劲。

 

 

 

 

所以,当李安有一天嗫嚅地告诉他有了孩子时,胡玥吓了一大跳,差点脱口而出问是谁的孩子。他想了想,知道这样问绝对又是没事找岔,所以忍住了,日子处久了,不管怎样双方都会有所了解的,在他的眼里,李安的确是个老实人。他回过神来,甚至还有一瞬的喜悦,怎么说呢,好像,好像他在这种状况下能让人怀上孩子,大概也算是宝刀未老,还能用用吧。胡玥自个把这种感觉回味了一下,只责备了李安两句为什么不认真避孕,便说过两天抽空陪她去医院。李安一听,立刻眼泪汪汪的,两只手交叠地放在腹上,哀恳地看着他,但又不敢说什么。胡玥自己的心情也复杂起来,瞧着她那双让泪水洗刷得越发干净蓝白的眼睛,又加了点不忍。他迟疑了一下,很复杂的迟疑,好像不单为了李安,但很快地下了决心,耐着性子对李安说:“你还小,虽然到了这一步,可还是有盼头的,有小孩就完全不一样了,况且也养不好,你能给这小孩子什么保障啊?”李安不做声,坐在那里,身体前倾,头使劲地向他的方向伸过来,可以看得见细脖颈上的淡蓝血管在突突地跳,眼睛连着一哭就有点红的鼻子,与滴滴哒哒的眼泪,拼成了无数个断断续续屈恳的问号。胡玥明白她的意思,忍不住烦躁起来:“我是不会负责的,私生子一个,没个正常的家庭,我负不了这个责,你以为他会高兴正常地长大吗?”他说着说着,突然冒出个念头,他感觉李安会是故意怀孩子来套住他的,为他这一时期的冷淡吗?只这一个念头,就让他忍不住怒火中烧。他想发脾气但又压住了,夹点嫌恶,对着她冷冷补充道;“我是不要小孩的,我自己家里都没有,况且你的,在外面玩,也没听说哪个男人肯养这路孩子,让人笑话,还不定谁的孩子呢。至于你,你是管好自己就不错了,再怎么,缝纫工大约也不肯回头去做了,当K姐的水平也实在是一般,还是趁早多考几门出来,日后也有个出路,你以为我会一直包你啊?没得有空,讲不定我早厌腻了呢。”李安脸涨得通红,嘴唇抖抖地,忍了一下,可还是哭出声来,胡玥没再说什么,望望她,截简地加了句:“明天我陪你去医院。”李安汪着泪,勾着眼直直朝他瞪过去,但只一秒钟,她头一低,便屈服了。

 

 

 

 

据说上海只有两家打麻药做刮宫的,胡玥特地打电话问了人,他把李安带去了其中的一家,贵一点,但总归少点痛。那里妇产科人挤人,生意兴隆,有些女孩子的年龄看上去小得让人吃惊。他们总算排队检查好后,约在两天后的下午。到了动手术的那一天,他送李安进去后,又特地开车回去拿了条毯子,他还记得,十多年前的华华刮完宫后冷得要命,弄得他束手无策。

 

 

 

 

拿好毯子后,他又开回医院,坐在车上边等边休息,因为长久以来睡眠都很差,一直黑着两只眼圈,头也常常跟着疼起来了,就像这会。胡玥很想打个盹,却根本办不到,乱七八糟的事在脑子里混沌着。有那么一阵,他想到了华华从前怀过的孩子,如果当初把那个宝宝养下来,大约现在都在读初中了吧。他叹口气,接着不知想到其他什么方面去了,再隔一会,脑子从另一些七七八八的事兜转回来,他又忍不住想,华华那次打掉的也不知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

 

 

 

 

李安出来后,苍白着一张脸,人有点摇,麻药的劲道还没完全过去,胡玥扶她上了车。像很多的地方一样,这医院的门口也晃悠着几个不知是干什么的闲人,斜着眼睛腻歪地看着他们,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说不清什么笑的嘴角上,挂着尖尖的暧昧的三个字:“狗男女。”胡玥多少有点不自在,他把靠椅放低下来,让李安躺平,并用毯子盖好,便快快开走了车。

 

 

 

 

开到石泉房子门口时,李安还绞着眉沉沉睡着,胡玥犹豫了一下,没肯抱她上去,这太招摇了。他推了几下,推醒了李安,李安扯住他的胳膊,昏昏沉沉地上了楼,一进门倒在床上又睡。胡玥帮她掖好被子,又去超市买了只乌骨鸡,轻手轻脚地下厨给李安炖了锅汤。李安醒过来喝汤那会,告诉胡玥,在她们消完毒等着做手术的时候,有些医生当着她们的面,把刮下来的血块放在水龙头底下用水冲,然后用夹子举起来,看什么胚胎发育情况,特别吓人,还有个小姑娘,哭着逃掉,胆子很小的。胡玥听得也有点心惊肉跳,想想又忍不住开了个玩笑:“你都习惯了嘛,又不是第一次,当然不害怕,就笑话别人喽。”李安听了脸有点红,白灰里泛起点绯色,没再说什么,又睡了。天已经暗了下来,胡玥也有点累,他打了个电话回家,对华华说有点事晚些回去,便关了手机也躺了下去,准备歇歇,李安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抱住他的手臂。不知怎么,胡玥没躺多久,竟很快睡着了,而且是一觉到了第二天凌晨三点多,他起来上了次厕所,竟又接着睡了三个多小时。

 

 

 

 

这一觉真是难得的,对他这个长期失眠的人来说,真是难得的,但却也是个不好的起端了。他开始在李安处频频留宿,他没什么别的意思,他太害怕失眠了,比什么都怕,他在这儿睡得相对好些,就有点顾不得了。对着他多种多样,希奇古怪夜不归宿的借口,华华先是忍住,然后吵过两次,摔摔打打,接着开始冷战,家里面已经慢慢蓄起风雷之势了。胡玥没奈何,但暗地里,他却不知怎么期望两个人可以大大地爆发一场,砸碎点什么,改变点什么,虽然要砸碎改变点什么,他心里没任何方向。

 

 

 

 

 

 

 

 

十六

 

 

 

 

在这一切都过去和这一切都没过去的时候,胡玥常想起有关睡眠的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睡眠地点的问题。

 

 

 

 

睡在李安处的那些夜晚,在他无眠的注视中,给他印像最深的是失眠的他夜半推醒李安后,李安那些在他要求下的喃喃自诉,诉说她的家乡,诉说那个他从未见识过,但一直存在于想像中的乡村——那早春稻子的气味,薄雪中枯枝的颜色,清晨山那边的江面上遥远传来的汽笛声,晚露降临时蔼蔼山麓中升起的袅袅炊烟,祖祭时满山奔跑的大小男孩,疯女人离奇的猖介,数学老师永远齐整的篮裤子,看风水的老舅爷那只墨黑的罗盘,村长家的那条被毒死的大黑狗,父亲那几年说不清原因滥赌,奶奶无奈而有道理的执拗,小姐姐和奶奶打的那几架,母亲藏着的那把银梳子……他至今还能看到那些夜晚,李安常常坐躺在床上,而他几乎是半睡半醒地倚枕在她年轻的怀里,那些低喃的自诉在青白变幻的夜色,构成一幅淡远疏离的水墨画,是他那段挣扎艰难的日子里能够得着的最近的慰籍,虽然他依旧孤单无助着。

 

 

 

 

他的状态让李安一直在猜测着,她试探着问过几次,是不是生意不顺利啊之类的,他否认了几次,然后便懒得不置可否,直到有一天李安说她找了一份工作。

 

 

 

 

那阵李安为了让他高兴,常常从网上下载些有趣的FLASH给他看,后来干脆自己做了些简单好玩的动画给他看,胡玥把这看作她电脑方面的直观进步,免不了要鼓励几句,李安便使着劲越做越复杂,胡玥也一直耐着性子与她凑趣。那一天胡玥去,虽然李安照旧敲着键盘让他看这看那,可总有点心神不宁,最后终于吞吞吐吐地说她找了份工作,帮一家电脑公司兼职做网页,一个月八百元。

 

 

 

 

胡玥第一个感觉是她要离开了,过她自己的生活去了,对他甚至像一种报复般的行为,为了那个流掉的孩子吗?那一瞬间,他几乎无法忍受。他定了定神,问她为什么要找工作,是不是家里缺钱用?李安看看他,红着脸难为情地憋了半天,终于说她是觉得最近胡玥一定是生意不顺利,所以她想去上班,可以减轻他一点负担。胡玥心里一暖,接着大松了口气,说没有那回事,他状态不好只是身体的原因罢了,李安半信半疑地听着,最后嗫嚅着说就算不为他减轻负担,她也挺想可以出去上班锻炼实践一下的。胡玥听得有点焦灼,于是换了种说法,他说他不愿意李安出去上班,他想她能接着努力把本科读出来,这对她将来更有好处,以后上班的机会多呢,李安又看看他,自然答应了。

 

 

 

 

他当然知道,对李安而言,是能边上点班边学习收获更大,但他是不愿意的,他从来没想过他会担心李安的离去,可从这一刻起不同了,他甚至想像起没有她的夜晚会怎么样,他可怕的暗夜无眠的夜晚。然而不管怎样,他突然明白李安迟早会离去的,不管是他没有钱了,还是她真正“长”大了,他后悔让她读书了吗?他想他没有,这没有让他有几分心安。也许他也有过瞬间的后悔,可更多的是莫名的嫉妒和烦躁,是的,不管怎样,他突然明白李安迟早会离去的了。

 

 

 

 

隔了没几天,在他该给李安月费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无意识地准备了三千元,比原来多了一千元,这真让他对自己吃惊生气。与华华像梅雨天老穿着双漏水的鞋般滃湿阴霾的反复冷战,以及店里月终那些常规的琐事破事,所有的都让他愈加郁腻烦躁。一瞬间,他甚至想过只给李安一千元,以观察她的反应,冷眼看着她,看她会不会走,看一切都是“破碎”,可这又让他觉得自己反而是反应过度了。不管怎样,在他像往常一样月初给李安二千元的时候,只感觉疲惫不堪。那天也是凑巧,他的车送去修了,当李安随便问他为什么自己没开车来时,他不知怎么便宣泄出刚刚抑制过的情绪与疲倦,无所谓地回答说生意不好,车已经卖了。李安在他怀里倚了倚,然后又默不作声地在屋里转了两圈,突然从床底下拖出一只很旧的青色旅行包,从包里拽出一只鞋盒,又从鞋盒里拿出一大团像是裹着的袜子,最后总算从那里面掏出一张存折,她看上去像是努力定了定神,然后咬着嘴唇,很坚决地把它递给了胡玥。胡玥打开一看,便明白这几乎是她全部的家当了,他知道她一向节俭,除了寄给 家中和 小姐姐的钱之外,她积下了差不多她所有能积的钱。

 

 

 

 

胡玥有点不知所措,他搂过她,低声问道:“你真的愿意都给我?”李安不做声,又咬着嘴唇使劲地点了点头,胡玥只觉得有点头晕,他好笑自己,也许他不就希望这个效果吗?一秒钟后,他抬起她的下巴,问了一句连他自己都感觉恶意和莫名其妙的玩笑话:“真的都给我?要我真穷死了,你会不会为我再回K房啊?”话一出口,他感觉李安猛一哆嗦,接着把脸别传了开,胡玥等了两秒钟,接着嘎嘎大笑了起来。

 

 

 

 

胡玥不知道自己的恶意才刚开了头,那天的玩笑话也许让他觉到一种别样的刺激,在一些夜晚,他开始要求李安讲述她在K房的经历,从最初简单叙述的要求演变到很多下作的细节描述要求,李安开始还应付他,简单讲几句,后来看他的要求越来越过分,她终于开始拒绝。胡玥经历了暗夜中几次失败的纠缠后,终于有一次悻悻然的说:“那么脏的地方,你做都做过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啊。”李安猛地翻身坐起,灰淡的暗夜中,只见她扬起青白赤裸的上身,用尽力气叫道:“我,我自然是脏的,可你呢?你去那么脏的地方,你也是脏的啊!”胡玥料不到她会这么反抗,静夜里的叫喊倒使他吓了一大跳,他反手给了李安一个嘴巴,压低嗓子喝道:“喊什么喊,你疯了呀?”李安捂着脸,半天哆嗦出一句:“你才是疯了呢。”话一说完,她便快快拉过衣服,边套边摔上门出去了。胡玥拉了把没拉住,颓然地半捂着被子坐躺在那里,那“咣”的一声摔门声让他震了震,他想李安是对的,暗夜无眠的挣扎中,他还有多少阴暗、无聊、下流的意念会被勾释出来啊。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安悄没声地回来了,她远远地在桌边坐着——灰夜微茫中一个略有所思的暗影。胡玥瞧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暗影,突然有种说不清的伤心。他清了清嗓子,压低喉咙但毫不费力,清晰痛快地说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半响,李安长叹了口气,慢慢过来,又像从前一样,半抱着他的头,让他倚枕在她的怀里,接着开始一遍一遍地问他:“你到底,到底有什么事?我爸那年一阵胡涂,日子就再没回到过正道啊……”胡玥一遍遍终于被她问烦了,他能跟她说什么呢,他推开她,翻身睡一边去了。可那一夜他终究觉得自己是被关念着的,那关念像床惬意的薄被般轻轻宠盖在他的身上,他略略心安地朦胧盹去,依稀中还听到李安传来的一声遥远的叹息。

 

 

 

 

 

 

 

 

十七

 

 

 

 

有一天的半下午,胡玥去给父亲送药,老头子颈椎经常痛,胡玦从北京传真过来一张偏方,他去配的药。到底是六月下旬了,夏季的高温天气像个大蒸笼,又闷又热,罩得人头晕眼花。去的路上,有段地方的车很堵,一来是下班高峰,二来因为前面一段路上出了起交通事故,天气汗热着,人人都不耐烦。胡玥车屁股的后右侧是辆公交车,挤挤地装着沙丁鱼罐头似的人,听得见里面潮水般的嘈切抱怨声,有个男人的声音高出半调,喊着开门,他要下车。司机好像是个女的,不知回了句什么话,男人的声音陡然又高了半调,接着大约就是这一男一女吵骂了起来,和着车厢里其他人低一调的,像伴奏般,关于交通和世情的叱骂与抱怨,最后,那门“哐啷”一声开了,稀稀拉拉地下了几个人,为首的两个骂骂咧咧,还有个女孩子,OFFICE GIRL类型的,也回头抱怨了几句,让胡玥看到了她那有点汗花的精致的妆和脸,她边走边扯挤皱的真丝上衣,衬衣后背上有块明显的汗湿印,那汗湿印堂而皇之地透出一横截胸罩带子,这女孩走到上街沿,还弯腰用手里的纸巾擦了几下踩脏的白凉鞋,她弯腰的姿势多露了点短裙下的部位,那是和她消瘦苗条的上身相比有点显肥的大腿。

 

 

 

 

他们几个是走了,但留下的大多数人,还得固守着闷闷的车厢和这条堵满各种车辆的路,此刻像是在缓慢蠕动的路。有辆大巴乱按喇叭,笛叭刺嘎的声音搅得人心头乱跳,立刻招来了更多喇叭的抗议和回应。路边有三、四家音响店,挤挨错落,震耳欲聋地放着些流行歌曲,其中一家像别苗头般,把王力宏那首“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音量调得比谁家都响,远远地一路送过去,夹杂着边上“吱吱吱啊——吱吱吱啊——”的尖锐声音,那是家建材行,正在电动打磨大理石,刺耳的效果能从耳膜直贯心脏。最逃脱不了的,还是一路上被堵的人和车,车都发动着,可又开不了,只听见“噗噗噗,噗噗噗——”的尾气排放声,沉闷不绝。青黑的烟,沉甸甸地一路弥散开,直熏得人头晕恶心。这城市的各种声浪,圈圈裹卷起来,就像个发福的中年男人,不但消化不好,偏偏肚皮上还箍着条显紧的裤子,格外地壅塞和闷憋。路上挥汗的行人,大都黄着一张脸,匆匆赶路。有个乞讨的四旬男人,怀抱小孩,慢慢走着,一路上伸手,嘴巴张闭着,依稀能听见“可怜可怜行行好——”,这声音像縷瘴气,经过他的人都绕开点,没看到有谁施舍,而他好像也不介意,只那样慢慢向前。孩子不大,五、六岁的模样,热昏昏地趴在男人的怀里,简直就像是一直长在那里的,一动不动。两人都很脏,瞧不出原先衣服的颜色,只感觉他们像抹灰色的淤流,缓缓地向前淌着。胡玥的车夹在那长长的一列中,一礅一礅,如同只生病的青蛙,很慢很慢地向前,几乎像跳着在走。他那辆刚修过的老爷车,里面的空调这两天刚巧又坏了,车开快了,还有些风,这会堵在路上,简直热得无法忍受,这热像有重量般,沉沉地在空气里坠着,坠出细细密密刺呶呶的声音来,他全身的衣服都粘在身上,湿嗒嗒的。胡玥擦擦汗,抱抱头,看一阵,烦一阵,感觉异常地委顿。

 

 

 

 

那条路堵了四十多分钟,好容易才到父亲家。莫阿姨一见胡玥来,倒好冷饮,又赶忙去开了空调,那空调是胡玥四年前替他们买的,两边父母一家一个,唐佳曾经笑嬉嬉地告诉胡玥,大约是为了省电,这台空调的利用率并不高,一年到头,只有最冷和最热的那些天,以及有客人来的时候才会打开。他交代完事情后,莫阿姨硬留他吃晚饭,胡玥想起很久没看到唐佳了,便留了下来。他突然很想唐佳,很久没看到她了,甚至很久没想起她了,连着弟弟离婚,赵叔叔的生病去世和他自己的混乱,有快一年了。这么混乱的大半年,像生病,却比生病还难受,胡玥甚少关心过其它什么事。他只知道唐佳研究生没考上,找了个工作,是网站的助理编辑兼记者,还没毕业,反正大四也没什么课,已经在兴兴头头地上班了,据说平常都很忙。

 

 

 

 

莫阿姨烧饭,胡玥陪着父亲闲闲地聊。老头先说了胡玥气色好像不太好,要他注意多休息,然后和往常一样,不紧不慢地把话题扯到胡玥母亲身上,那是在母亲孀居后不久开始的。父亲抽着烟,问候了这个前妻几句,又开始老生常谈,比如让胡玥多陪陪她,多散步,多注意身体,去读个什么老年大学让生活充实点等等,不外乎这些,胡玥听着习惯地只顾点头。他看看父亲,觉得他气色挺不错,甚至可以说比他这做儿子的都强多了。老头胖胯胯的身体上套了件松松的无袖月白大汗衫,下面是条夏威夷花短裤,趿双夹着脚趾的海绵拖鞋,花白的头剃成个板刷,大约是图凉快,眼角各有两、三块棕色的老年斑,四、五根黄白色的眉毛杂缀于眉上,说笑时,那个相伴多年的“川”字,仍浮雕般刻塑在两眉间。父亲闲闲地坐在沙发上,挺自在地抽着烟——红双喜牌,间或用手拍拍脖颈间那点肥嘟嘟的赘肉,算是按摩他有点问题的颈椎。胡玥突然想起种老讲法,说是想知道自己老了什么样,看看父亲就知道了,他有点恍惚,觉得自己老了就这样吗?接着他想,如果能是这样也行啊。

 

 

 

 

正走神着,胡玥感觉父亲捣了捣他,老头这天对于前妻的晚年又多想出一条办法,他徐徐地喷了口烟,用手指头在空中虚点两下说:“你和阿玦,为什么都不要孩子呢,以前我们也不好多讲你们,唉,阿玦现在更不用说了,唉唉,不要太现代派,虽然你们书都读得多,中国人嘛,现在不讲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了,可养个孩子出来,让你妈带带,她一定不知道怎么开心呢,更不用说可以解掉多少厌气。”随着这些话,父亲的烟圈,好像慢慢化成个婴孩的形状,胡玥吃了一惊,他急急地抵抗这个让他心烦又心虚的话题,赶忙往老婆身上推,说华华不喜欢小孩,他也不喜欢,都快四十了,不想生活有什么改变,他接不上就咳嗽起来。父亲叹了口气,大约想起儿子原来患过哮喘的,赶紧用手扇了扇烟,生怕他再呛着,于是,眼睁睁地,胡玥看着父亲把那似乎是婴孩状的轻烟,又挥于无形。那一瞬,他简直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最近神经绷得离发生幻觉都不远了。

 

 

 

 

莫阿姨刚巧过来,看了父亲一眼,轻轻嘟囔到:“这老头子,开了空调还吃香烟,人家呛伐?”父亲带点笑地“嗳,嗳”了两声,又说“这倒是的,抽来气闷哦。”手上却不动,莫阿姨倒有点不好意思了,朝胡玥笑笑,又径自忙着去做饭了。她穿套短袖的蓝底铜钱花家常便服,类似睡衣,系着个花围裙,除了腰腹,其它部位都瘦伶伶的,很麻利的样子。老头沉吟了一会,又像是反应过来,把手里的烟连吸两口,然后便掐掉了,叹口气说:“天伦之乐总归还是要的嘛,阿玦小时候胖乎乎的,又爱笑,就很好玩,也调皮喔。” 一听这个,胡玥就不自在起来,他又感到点对父亲和弟弟那种关系的遥远嫉妒。老头看看胡玥,不知是不是想到儿媳妇的缘故,又说应该多做一下华华的工作,然后也没再多讲了,只说:“唉,你们这些年轻人,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啊!”一听这话,胡玥这个三十好几的“年轻人”,忍不住用手摸摸发福的肚子,不肯再接口,可突然间,又犟头犟脑地不知怎么冒出一句:“妈一向不喜欢小孩的,你也不喜欢。”老头楞一下,也不肯再说什么了,停了几秒种,两人就把话题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莫阿姨大约看到胡玥频频看表,不肯再等唐佳,招呼着他们先吃了。胡玥猛干了二、三杯啤酒,那种大的茶水玻璃杯,心里烧挠得慌,加上也许莫阿姨客气,空调温度开低了点,身上竟发起冷来,于是赶忙吃莫阿姨不停挟给他的菜。食不知味地嚼着菜,胡玥突然得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结论,那就是他和莫阿姨从来没成过一家人,在这里他好像一直都是个客人。

 

 

 

 

正吃着,唐佳回来了,看到胡玥在,照例很高兴,也照例诘诘咯咯,嘻嘻哈哈的。她头发养长了许多,样式也换了,是款时下挺流行的小“麦草”,一袭无袖的渐变橙色连衣裙,带种微妙的烟云般柔和色彩,也不知是什么质地,大约让工作折腾了一天,腰腹间有点皱巴巴的,脚上是双鞋帮很浅的淡银色高跟凉鞋。胡玥夸她漂亮,莫阿姨在一边摇头笑着说:“漂亮什么啊,第一个月的工资,除了给你爸和我买了点东西,就差不多全在这套行头上了,现在的小孩啊……”唐佳撸撸裙子上的皱褶,笑着伸伸舌头,就跑进胡玥和母亲原先住的那间小房了,那间小房现在归她一个人,里面贴满了复制抽像画,早已面目全非。她换了双拖鞋,又“趿趿”奔出来,搬张椅子,在胡玥旁边坐下后,立刻猛吃起来,大约是饿坏了。不过吃归吃,没过几分钟她就知道胡玥心绪不佳,虽然他和她热热闹闹地应付着,问长问短。唐佳于是一边吃着,一边格外多说点笑话,并不停用她的手指头,有点凉,红中带白的手指头,去敲胡玥的手腕,并禁止他再喝酒,说脸色像鬼一样难看。莫阿姨讲了她几句没规矩,又朝胡玥带点歉意地笑笑,胡玥领会得出唐佳的那份好意,心里很暖,赶紧摇摇头说没什么。唐佳嘟嘟嘴:“有什么嘛,自己哥哥,噢,对伐?”她笑嘻嘻地问胡玥,撒点娇,又敲一下。胡玥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反手去握唐佳的手,那手上有五根长短不一的手指头,都有点凉,红中带白,也许因为在灯光下的缘故,还多了点清秀透明的质感,那是他今天才注意到的。他很怕失态,没敢再喝酒,紧着吃了点饭,推说有事,便急急告辞了。

 

 

 

 

他一直都记得,那天他走的时候,唐佳一边连说:“自家人,自家人,不用你们送。”一边把半站起来的母亲按下坐好,然后抢着领他出门。那天的门一开,外面的热气几乎是“哄”地一声扑面而来,他由冷到热,忍不住哆嗦了下,接着含含糊糊道了几声别,快快便往楼下走。也许看他走得有点晃,唐佳不禁叫了他一声。胡玥楼梯下了一半,听到叫他便停了下来,转身朝上向她看去。唐佳倚门高高地站着,因为背着屋里的灯,脸上是种温温黄黄的暗光,养长了许多的头发,披在她的耳朵旁,有点半乱,而她那张娃娃脸,衬着此刻幽黄温暗的光,竟呈现出了一份稀有的柔和。在那一瞬间,正是这份柔和,让胡玥感到种奇异的亲切,温慵舒爽,善解人意,像从一个遥远未知的地方而来,像在他心房上轻轻地叩问着。他甚至觉得,这是那一刻他在世间唯一可感受到的亲切,而这亲切好像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似的。唐佳依然倚着门,不知要说点什么,歪着头,笑嘻嘻地想了下,伸出个手指头,又是那根有点凉,红中带白的手指头,胡玥在心里叫起来,不知怎么,他变得非常紧张。唐佳还是笑,用那根手指头在空中虚捺了一下,说:“问华华姐姐好,叫她一起来玩啊。”胡玥松弛了下来,但心里变得非常失望,莫名地简直有些忍受不住,虽然他还连口答应着。唐佳依旧歪着头,想了想,又用手指点点他:“还有你啊,阿玥哥哥,小心点开车,你好像喝得有点多噢!”胡玥苦笑一下,转身就走,他一直都记得,他下过两层楼梯,方才听到唐佳“咣”地一声,关上了防盗门。

 

 

 

 

胡玥自觉有点歪歪斜斜地开过两条街,难受得不行,更怕交警招他,赶紧找了个地方停下来,一下车便猛呕了几口,其实他平时的酒量远不止此。胡玥呕过后,去路边买了瓶矿泉水,漱漱嘴,又爬回车上。车里幽暗昏昧,有种油闷闷的躁热,他索然无望地孤单着,两边森立的楼群灯火通明,夹着热闹闪烁的霓虹,嘈杂的人流,来来往往,带着不同的声浪和气味,一股股地前后涌动,但这一切却和他毫不相干。胡玥趴在方向盘上,翻着胃,身上冷一阵热一阵,断断续续地在干呕,他想起唐佳,刚才那一小会的亲切已经离他那么远了,她是他可爱的小妹妹,他没一点不良企图,他只有种止不住朝地上溜下去,溜下去的感觉。

 

 

 

 

他趴了很久,才慢慢地开车回去。到了家,发现丈母娘也在,正和华华说着话,叽叽咕咕。胡玥猜得出说些什么,这阵她经常来。不过,从自己父母那里,胡玥很体会大多数父母的辛苦,所以他依旧非常客气,勉力笑着招呼丈母娘。老太太应着起身说笑了几句,便要告辞,也确实挺晚了。华华自他进门就没怎么理他,有点像哭过的眼睛,微微红着,冷冷地看过来,像隔了一万里。胡玥提出开车送丈母娘回去,老太太连连摆手说不用了,他是觉得手脚都有点抖,也没再坚持,华华于是开门送了出去。胡玥倒在床上,立刻睡着了,连华华什么时候回来他都不知道。

 

 

 

 

只一会儿,他便像从前那样,进入了一个接一个的乱梦。梦些什么他都记不清了,可最后那个,因为是惊醒前做的,几乎让胡玥历历在目。在那个梦魇里,他陷在一片浓稠的雾中,筋疲力尽,那雾照例是冰蓝色的,无边无际,含着萧杀之气,疏疏的几棵虬曲大树,带点狰狞相地立于其间,水泥般的青灰色。胡玥冷得要死,努力呼吸却不可得,他哭着四处奔跑,寻他的母亲,他知道只要母亲横斜里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颊上,他便不会窒息。可他找不到母亲,冰蓝薄稠的雾里,先是空无一人,继而又出现了许多面目变幻的女人,像他身边每一个认识的女人,却谁都不是,或者干脆是张扭曲变形的脸,分不清男女,说不清人鬼,甚至,与一边狰狞相的大树纠缠夹杂着。即便这样,他还是一个也没能抓住,她们都飘然弃他而去。

 

 

 

 

胡玥慢慢窒息了,干瘪着越缩越小,很快眩晕地飘了起来。他略略惊了一下,可好像又很自然,似乎他原来就一直在飘,有根线系着他,他飘高了点,越过那些狰狞的树冠,向上,向上。过一会,他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个风筝了,就像前些日子在人民广场看到的那些风筝。他感觉逍遥了许多,但随即,他开始担心系着自己的那根线会断掉,就在他担心的那一刹那,那些树,那些好像突然枝叶变茂变美的树,伸出了长长的枝干,就如许多小手开始扯拉他的线,胡玥努力躲闪,但躲不开——那些娇嫩指尖的戏弄。他使劲挣着,终于一飞冲天,好了,他现在是只不用靠线的鸟了。可他心里沉甸甸,好像并没什么喜悦,他像是一下子感觉他累了,或者他一直就很累,他说他不想飞了。于是眩晕着,他开始盘旋,他想,他可以在那些树间找个鸟巢,他可以栖息下来。是吗?他问自己。他只兜了两圈,就两圈,然后便突然明白不用找了,他知道自己已经找了很多年,没有巢的,这些树上都不会有巢的,他想他要累死了,他只能累死了。

 

 

 

 

一个漂亮小女孩的面孔突然出现,俯看着他,笑嘻嘻地说:“它们都住在笼子里的,住在笼子里的……”,胡玥一惊,明白那是云妮,那已经死去多年的小云妮。“累死了”,他对云妮说,是的,他说他要累死了,他努力挣扎着,又拍了拍沉重的双翅,却终于开始下坠了,急速地。胡玥惊恐起来,但同时模模糊糊地觉得,自己大约不会一直掉下去,总该有什么办法的。云妮依然俯看着他,笑嘻嘻地追着他问:“你怕什么,你怕什么?” 胡玥奇怪了一下,这是唐佳吧,云妮怎么会变成唐佳了呢?恍惚中,一切又模糊了,他接着想,他不会总往下掉,他该变成飞机了吧,他可不能真的摔死啊。然而,似乎令他非常意外,竟像带着点快感,他仍继续坠着,急剧地,坠着,最后“砰”地砸在地上,他略略警醒了下,可接着,飘来的意识中,他又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块。这时华华突然出现了,她和母亲的面目变幻着,不过只一会,应该是准确无疑的华华,穿了件白大褂,开始用钳子夹住他,并拧开了水龙头,把他放在冷水下面冲,胡玥大叫起来:“华华,是我啊,是我啊!”可华华好像根本没听见,她依旧把他夹住,放在冷水下面冲,冲几下,举起看看,又冲,胡玥大哭起来,冰冷得痛楚不堪。

 

 

 

 

大约就在这时候,他被推醒了,华华朦胧着声音,问他是不是在梦里魇住了。胡玥没吱声,一层汗急急地盗了下来,他简直恨她,因为她刚才竟然用钳子夹他,还用冷水使劲冲他。华华又推了他两下,他清醒了点,才想起那都是些梦。华华大约听到他刚才在梦里喊冷,所以起身把空调调高了几度,又给他倒了杯水放在床头,接着叹了几口气,才在他身边躺了回去。躺下后,隔着空调被,她还用手在他身上哄拍着,轻轻的,有一下没一下。不过,这样也没多久,华华自个又沉沉睡了过去,她向来睡眠很好的,“荷兰猪”。胡玥慢慢挪开她的手,悄悄坐起来,连喝了几大口水,液体在口腔里沉重地咕咚下去,他舒服了一点,心里便歉疚起来。他看了两眼身边熟睡的华华,又发了阵呆,接着趿上拖鞋,蹑手蹑脚地去洗手间小解。

 

 

 

 

小便郁黄,夹着股酒膻气,胡玥摆摆沉闷的头,冲了水,然后洗手。他洗手时,无意识地朝面前的镜子里看了看——一个男子茫然地与他对视着,憔悴而陌生,简直不忍瘁视,那一瞬间,胡玥又惊又惧,几乎要挥拳向镜子砸去。他忍住了,深吸一口气,继续盯视着镜子。各种复杂的况味从他胃里升起,向上泛去。他头晕起来,带着点恶心,几乎又想砸镜子,但他努力克制着,依旧晕晕地与镜子对峙。许久,直到胡玥打了个腐酸的嗝,他才像醒过来般,恶狠狠地瞪了眼那镜中的男人,伸手关灭灯,摸回卧室。

 

 

 

 

 

 

 

 

十六

 

 

 

 

那几日,胡玥呆坐在办公室,常在想那个梦,他少有的可以记起的梦,终于有一个下午,他用手搓搓脸,甩甩头,又用手搓搓脸,甩甩头,然后长叹一口气,他想他自己是认命了。

 

 

 

 

他还记得,那天他正胡乱想着的时候,眼睛瞟到文件柜边上的一只蟑螂,正在地毯上飞快地爬过,他没好气,过去使劲踩了两脚,刚才还活灵活现,飞快爬着的家伙,立马就完蛋了,肚皮朝上,身体散裂开迸,触目的一点黑黄的脏液。胡玥刚想叫秘书,让她过来收拾一下,并要训她几句,也不知多久没清理房间了,可转念一想,他又作罢了,那段时间心情不好,除了必要的日常工作分派,别的话他都懒得说,训人更觉吃力。胡玥坐回桌边,正正身,努力把注意力重新投向面前的报告,那家投资咨询公司的报告已经送来很久,而且那天也被他摊开放了蛮长时间,可还是没读几行。这报告,是他数月前想用更多的工作量来自救的几个努力之一。报告指出,胡师傅特色馄饨店的投资发展方向,是扩充连锁店高出超市若干个百分点,下面的内容大多是详细的数据模型演示。胡玥草草翻着,皱皱眉,他想不管怎样,他算用心了,因为按报告看起来,好像是不用进超市了。这大概意味着他可以和以前一样不用太忙。可胡玥是怕了,他宁愿做个忙碌的奴隶,也不愿做个相对闲适的主人,更也许他从来都不是自己的主人。他想,实在不行,他可以和连锁店拓展部的经理抢点工作,或者干脆砸了该经理的饭碗,他自己去兼拓展部的经理,那总可以揽更多琐事挤压时光,忙个半死。想到这,胡玥倒突然好笑起来,其实可以做的事情多呐,何至于此。他又注意到,报告的结尾建议馄饨店应迅速采用电子商务模式,即INTRANET,以此进行内部管理,可进一步提高纯利润,加强市场竞争。对于该详案,建议另拟一份报告,该公司会提供详细参数,胡玥看到这,一声嗤笑,当然喽,那就是要他再付一份钱,这些狗屁东西。不过他眼睛一亮,倒觉得这也算是个好消遣,他愿意下点功夫,同时搞起卡夫卡考试书店的INTRANET。他脑子一活,又禁不住想起,前一阵胡玥曾打电话来,提议做个物流方面的系统软件开发公司,几方联手做得大一点,往后可以上二板发行股票,能圈更多的钱。胡玥当时没一点心思,只应付了几句,说自己已经一把年纪了,虽然从前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可早跟不上时代了,哪里还可以和什么网络英雄们做同行,那是丁磊这一辈人的风光了。可这会儿,那些所谓的商机他倒都想起来了,其实真想去做,很多事还是大有可为的呢。

 

 

 

 

胡玥用手指头敲着桌子,快一阵,慢一阵,同时又叹了口气,有点木然,也有点好笑。他咧咧嘴,苦苦的,原来观照审视自己是那么一种过程,钝痛着,无休无止。而这莫名其妙的大半年,则像在吃劣等荔枝,外壳皱瘪,里面大核,明知不好吃,也不该吃,可他竟吃了那么多,那么久,不知是哪一路数的受骗中邪,怅惘中带着恼人的酸涩,并留下许多馊口的残渣。他想,他会一点点好起来的,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除非真不活了,多找点事做,钱方面没太大关系,够用就可以了,他是认命了。

 

 

 

 

他认命了吗?嘴里嚼着这几个字,胡玥忍不住又感到点愤怒,不知能冲着谁的愤怒。他抬起头,看着窗外,稀疏的梧桐枝叶蒙着层灰,带点脏兮兮的油暗,那绿像已到了尽头,是啊,那里自然没他要找的巢,他难愈的孤单、疏离与不安全感。瞧出去的一方天空,是苍灰色,蒙蒙的一块,好一副事不关己的漠然与沉着,胡玥心钝钝地痛了起来。他环顾着这间敞亮还不失点气派的办公室,这是包括家庭在内,他多年辛苦经营的世界,文件柜边上,还有只刚才被他踩裂拍打过的蟑螂尸体,向他展示了点生命的脆弱。胡玥突然明白过来,也许他只能明白过来,像个发炎红肿的伤口,按他并不了解的过程,但总算很幸运地拱破了脓头。胡玥用拳头擂着他面前的老板桌,擂得“咚咚”直响。他只知道他愿意过下去,不管给他什么,不管他能收获什么,不管每天会有多少琐碎的消磨和无奈,也不管他是不是怕老怕死,或者怕养孩子。胡玥搓揉了几下有点砸痛的手,无意识地仔细看了看上面的掌纹,那一瞬间,他心疼起来,对自己,对身边的人,对无数看不见的不如意与辛苦挣扎,甚至对这个城市,他都有种难言的酸楚和痛惜。

 

 

 

 

胡玥状态一好转,华华立刻就感觉到了,虽然他是慢慢好转的,但至少他的睡眠,在家里的睡眠,好了起来。他适当恢复了一些应酬,包括玩乐,即使他现在是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些事情了。他不再夜不归宿,而且差不多一周有四、五个晚上,他都会乖乖地早早回来,在家随性但尽量认真地看点书,他感觉自己真正进入了另一种平和状态,对他来说,这种平和与两年多前的那种散淡和悠然既相同,又不相同。不过,华华给胡玥的感觉有点淡淡的,总好像藏点什么心事。当然,那是自己前段时间太放肆了,胡玥知道,所以格外卖点力气讨好她,比如,在床上求欢,以往一直是比较奏效的。但华华却不肯,推说身体不适,毫不领情。胡玥耐性差得很,这样两次过后,到了第三次,华华不咸不淡地推却不算,还把他凑过来的身体,使劲推搡了几下——一种真实的拒绝。胡玥生起气来,不光是因为华华的态度,他还被自己的欲望浅浅熬着,一赌气,干脆睡到逍遥斋去了。但胡玥在那里躺下后便消气了,他笑自己,才觉得勘悟了,而且还没隔多久,结果照旧会发脾气,大概人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有那么重的烟火气吧。胡玥在书架上抽了本书,不知所云地看了几页,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华华倒把早饭都准备好了,虽然正眼都不瞧他,胡玥知道这早饭是专为他做的,因为这会是暑假,华华用不着上班,大可以睡个懒觉,尤其是赌气的时候。胡玥一边吃,一边用眼睛瞄她,大声咳嗽,把报纸翻得哗哗响,华华还是不理,胡玥吃完后,只好擦擦嘴,准备走人。华华喝了一声,睨着他冷笑道:“嘿,吃完了不知道去洗碗?真以为我是老妈子,样样伺候你啊。”胡玥一看这姑奶奶总算开口了,立刻嬉皮笑脸地“喳”了一声,便把碗筷收好,乖乖地拿进厨房去洗。他收拾好出来,见华华在沙发上端坐着,对他发问:“今天又去哪里逍遥啊?”胡玥也坐下,装着没好气地说:“回大人话,出去挣钱养老婆,劳碌命啊,这么辛苦在外奔波,回到家,老婆也不给个好脸色,连男人都不让做。”华华嗤之以鼻:“唏,在家不让做,你还不会出去做啊,反正当我是傻子一个,木头人。”这是个危险的话题,胡玥腔也不多搭,只连连摆手说她胡说八道,但暗地里,他又疑心华华是不是真捉到什么把柄,其实,这么多年的聪明老婆做过来了,像以前的很多事情,不去知道,或者不愿意知道,不就很好吗?况且除了前一阶段,因为他的身体状态不佳以外,他也一直是个很有分寸的老公,所以何必秋后算帐,弄得大家难堪。

 

 

 

 

不过,华华看起来并不预备同他算帐,见他先是反驳了两句胡说八道,然后就自觉紧闭了嘴,她也没再说什么。停了一会,华华又开了口,一个字接一个字,清晰镇定地说:“我怀孕了。”胡玥没听明白,但他抬起了头,华华看他有点呆,又说了一遍,眼睛里有一丝戒备。

 

 

 

 

胡玥沉重地站了起来,同时,又是那么的轻飘,只一闪眼,他已经抱住了华华,亲她的嘴唇和面颊,还听到自己在华华的耳边,叹息般地询问道:“多久了?”“快三个月了吧。”华华虽然被他亲昵着,却带着非常多的委屈,禁不住哽咽起来。“三个月了?”胡玥清醒了一点,忍着心头瞬间的混乱,用手去刮华华的脸,开着玩笑:“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谁的孩子啊?”华华啐骂着,用拳头打他:“我怎么知道你要不要啊?我怎么知道你还想不想过日子啊?”“要,要,当然要啊,再不要可真生不出来了。”胡玥一连声地答应着,又去擦华华的眼泪,华华推开他,自己用手使劲抹了两下,昂昂头,抽了下鼻子,深吸一口气说:“我都想好了,我都想好了才跟你说,你也不像过日子的架势了,真不要这孩子的话,我们就离婚,我自己生下来养,你以为我离了你还真活不下去啊?我会离不开谁啊?真是的。”胡玥连声嘘嘘,又岔了个话题:“咦,是你自己一直不喜欢小孩,也不想要的呀,怎么现在想通了,你什么时候把环去掉的?我都不知道。”“你现在还知道什么呀?眼睛里还有谁啊?”华华恨了一声,推开他一点,在沙发上坐好,用手理理头发,又瞟了他一眼:“早去掉了,你那个赵叔叔去世没多久,我就去医院了。”

 

 

 

 

她没回答第一个问题,胡玥也没顾上再问,嘻嘻傻笑着,又去抱华华,如珠如宝,不知该说什么,呆了一会,他想起一件事,不禁担忧起来,憋了一会,还是有点忸怩地问了:“我这大半年这么差,会不会,啊?会不会,小蝌蚪的质量不高,影响胎儿质量?”华华“噗嗤”一笑,白了他一眼,用手去扭他的耳朵:“不知道啊,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孩子质量不好就找你,不过我算过日子,你那阵是经常做不成,可做成的那两次,劲头都特别足呐,真不要脸。”胡玥脸一红,纷纷乱乱的念头,这会突然都冒了出来,从孩子的身体是否正常,到华华算高龄产妇能否顺利生下,还有这小孩的成长过程,天呢,一个新生命的命运,和他对这种命运的无能为力,是啊,漫长命运的喜怒哀乐,而他做父亲的,对之几乎无能为力。

 

 

 

 

那一瞬间,恐惧和担忧就像只巨手,使劲扼住了胡玥的喉咙,他在心里尖叫起来:“要不要?要不要?”他深吸了一口气,几乎是哀求般,要无助地向华华看过去了。可接着一下,他却突然平静了下来,这也是瞬间的,胡玥心痛起来,带点刚才紧张过后,有点乏力的心痛。他怎么能不要呢,他一直躲着这个孩子,都躲半辈子了,现在不能再躲下去了,孩子大概和做人一样,和婚姻一样,万般琐碎的烦恼、责任和不如意里,总会包裹点现世里实实在在的芯子,一种也类似船锚的东西。

 

 

 

 

也许是知夫莫若妻了,华华正凝视着他刹那真实的静默,为掩饰紧张的一连串动作与杂响后的静默。但胡玥这会是真正决定了,他甩甩头,突然跳起来说:“快,快,给爸妈打电话,让他们也高兴高兴。”华华暗暗松了口气,拉拉他的耳朵:“我家都知道好些天了。”胡玥咧嘴笑着说:“那当然,只差合计好怎么对付我吧?想谋害亲夫啊?哼,看你养孩子的份上,饶你这趟。”华华“呸”了一声:“我饶你都不错了,还什么你饶我呢?”胡玥只笑着摇手:“别瞎扯了,你快去给我爸打电话,我跟我妈说。”华华看他手也忙,脚也乱,动作总这么多,浑不似平日里的样子,忍不住安慰地拍拍他的背,又笑骂一句:“你热昏啊,哪有媳妇跟公公说这些的?你去告诉你爸,我和你妈说。”胡玥笑笑,敲敲自己的头,去拿手机,人都有点抖,那边,华华拨了他母亲的线,已经柔着嗓子开始说话了。

 

 

 

 

 

 

 

 

                             十七

 

 

下午,在办公室里,胡玥和胡玦通了一个挺长的电话,通完后,他又呆坐了会,想一想,接着拨通了李安的电话。他随意问了几句,便告诉她,说自己太太怀孕了,李安在那边呆了两秒钟,急急惊讶地问道:“你们家真会没有小孩吗?我当你骗我呢。”胡玥笑笑说:“这有什么好骗人的,以前一直忙,”他顿一顿,“呃,也没敢要。”李安在那头沉默了一秒钟,接着便连连向他道喜,非常真心实意的,虽然想像得出,她感觉应该很复杂。胡玥也诚心地谢了谢她,在电话两端的人同时沉默了几秒钟后,胡玥开了口,他说他打算把石泉的房子退掉,反正李安大专也快考完了,他想让她去学校住读,包括本科,他已经打听过了,他问她愿不愿意。李安在那头没做声,停了一会,小声问胡玥是不是不想要她了。胡玥又笑了,他摆弄了几下电话线,如果李安在跟前的话,他会用这手拍拍她的,他对李安说:“别这么讲要不要的,这不是正商量吗?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呢,倒真是个肯用心,肯吃苦的好姑娘,嗯,不比任何人差的。你去好好读了本科出来,我会想办法帮你把户口弄进来。”胡玥停了停,又觉得没必要那么虚伪地居功,掠人之美,于是解释了一下,说这都靠她自己,一般说来,有了本科文凭和适当的工作,现在都能进上海户口了,用不着他帮忙的。他说她去学校住读,第一精力集中,第二可以像同龄的女孩子一样,住间六到八个人的寝室,大家挤挤闹闹,嘻嘻哈哈的,平日里也可以正儿八经地谈个男朋友,以后结婚生小孩……那头的李安只听到一半就哭了起来,胡玥安慰般地拍着电话机,自顾自地一径往下说:“是不是啊,别哭了,是不是啊,我都老头子喽,再过些年等你出息了,我想见你说不定还得预约呢,啊,哈哈,是不是啊?”李安没回答,只哽哽咽咽地问他现在在什么地方,能不能过来看她一下。胡玥心里有种奇异的难过,于是只好接着又开玩笑说:“干吗?现在就要看学费呢?我保证,只要你肯读,我一直供下去,可以供你拿到博士学位,不加任何要求。但如果你不用心,我可什么都不管啊,你就找你二姐去吧,啧,啧,她那穷单位最近工资该涨点了吧,否则还是早点跳槽哦,天下大着呢,焐着干吗?”李安抽噎着,有点语无伦次,在那头急急地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早就知道有这一天的,就是不知道会是哪一天……活着谁知道啊,可我现在可以靠自己了……过来瞧瞧我吧,就一会会,就这一次……”说到一半,她突然间就像小孩般,大哭起来,她说她连他叫什么名字都没弄清过,活着可真是不容易啊,大家都不容易啊,她说她只想这会可以看看他,谁知道以后还看不看得到啊……胡玥听得心里直发绞,他又想一下,便答应了。只是这会儿,外面隆隆雷声,好像夏日的阵暴雨就快来了。

 

 

 

 

不过,胡玥从李安那里出来的时候,那阵像砸下来的暴雨几乎已经停了。雨和尘埃的气味在空气里混合着,清新明爽中带点呛人的粘涩。这个城市夏日里本身的各种复杂况味,借着这场雨和没怎么降下去的高温,哄哄闹闹,又潮热着四下里氤氲漾开。太阳依旧煌煌地照着,阳光有点刺目,合着周围林立的反光高层建玻,明晃晃的,照得人有点眼花缭乱。胡玥没找到墨镜,只得眯着眼继续开车。他忍不住又想起刚才的情形,想起李安扑在他怀里,两个手臂使劲地紧匝着他,孩子般,哭得一头一脑的汗,她断断续续地说,说她不会再要他的钱了,一个月八百元做网页的工资已经够她用了,她早就想去了,她说她没有去,只是觉得胡玥那阵也许是真的有点需要她吧,不管是怎样的需要啊……她带着点唯恐被耻笑的难堪的神情费劲地向他诉说着,她说有一些时候她真的是有点可怜他的,她说他有一次哭了那么久啊,每个人都可怜吧,当初他也是可怜她才养她的吧,那阵她多难啊,说到这,她摒了一下眼泪,但接着放声哭了起来,她说,真的,天知道那阵她多难啊,是啊,是啊,这一切都过去了,也许一切都会好一点吧,那阵她多难啊,可真的都过去了……

 

 

 

 

一个大转弯开过去,胡玥长长地朝外吐了口气,那种辛酸的感伤像刚才那阵砸下来的雨点般扑散开来,刚才在她那年轻的怀抱中,在那彼此匝紧甚至有点透不过气的拥抱中,突然像一根火柴在灰蒙的暗夜中被划亮般,胡玥清晰地看到了他和怀里这个小女孩短暂而漫长的相处时光,那一刹那,他承认了李安曾经给过他的同情甚至是亲情,那是他以前一直不愿意去承认和珍视的,在他那带着龌龊的温情与她那卑微的怜悯之间,他们确实是互相可怜和同情着的,而就这么点东西,在两个曾经各自挣扎的灵魂里是怎样无奈而又重要着啊!胡玥凝视着那些挣扎的时光,突然也哽咽起来,在他流离泪光中,李安的眼睛闪着似乎他从未想过的清澈的冰莹莹的蓝光,他抱紧她,狠着气对自己的生活说:“不管有什么,有多少,有这一点点总也是好的吧……”

 

 

 

 

好在唐佳突然打了个电话来,让这种辛酸的感伤没在心头泛荡太久。唐佳说她妈把华华姐姐有小BABY当桩喜事告诉她了,竟然还破天荒打了她的手机。小姑娘先是兴冲冲地恭喜他,接着又喜滋滋地告诉他一个专门指导胎教育婴的国籍网站,她刚查出来的。唐佳还拯拯有词,要求阿玥哥哥养的孩子要能和国际接轨,胡玥听得哈哈大笑,回说自己才不会这样折腾孩子呢,这孩子,只要健康,平安,自在,长大是个好人就可以了,做什么国际宝宝,孩子累不累啊?他和唐佳照例就这问题辩了一番,弄得两人都非常开心。

 

 

 

 

胡玥带着点奇怪的晃悠的心境兜了一大圈,买了些育婴书籍和VCD DVD的胎教指导片,胎育音乐片,几张电脑软件光碟,按以前的习惯淘的,不过他不知道会不会再给李安送去,还有一条给华华的纯棉质地的孕妇裙。他没找到冰蓝色的,买的是件接近冰蓝的浅钢蓝色,在这漂亮的浅钢蓝底色上,四处散落着微微凸起的嫩黄色印花雏菊,裙边上缀着深蓝的蕾丝花边。胡玥自认为非常雅致,不知道华华会不会满意,因为她对衣服向来挑剔。此外,在后座还堆着些滋补品,那是双方父母指定和胡玥照着书买的。

 

 

 

 

胡玥东转转,西转转,看看买得差不多了,便向家里开去,每隔一阵,他会看看车中的后望镜,看看自己那张开始忍不住笑微微的脸,他有点可怜和心疼自己,他想他多傻啊,这么巨大的幸福,他差点永远地失之交臂,不知怎么,他又想起李安,心里软软的抽搐着疼了下,他禁不住责备自己,他想,不说别的,就凭李安曾对他的担待,以前的他怎么会对孩子有这样的自私和逃避啊。

 

 

 

 

看着后望镜中的脸,不知怎么,胡玥又想起了那漫长的注视自己的过程,他想,对着镜子打量或端详自己的照片,应该也算是注视自己的两种方式吧。他能看到什么呢?或者他以为自己能看到什么呢?注视自己,也许的确是在虚构的中心下,看着那块不断流淌变幻的幕布。那幕布上发生的,有些是他可以努力争取到的,有些是他确实无能为力的;有些他能洞察猜测,有些他则毫无预见。是的,有些他毫无预见,比如说,一分钟后,他会忽略一个红灯,而另一部车,那代表着无常,由一个二十出头,的士才开了四个来月的年轻男孩驾驶着,他会抢跑一个绿灯。两辆车接吻般撞在一起,“轰隆”一声。胡玥,后望镜中的胡玥,那元神跳在半空中的胡玥,在那一瞬间,这三个不同空间的胡玥都变得异常清晰,他们互相对看着,有点纳闷的惊讶,真要撞上了吗?那辆即将接吻的车中,有张惊慌失措的年轻面孔对看着他们。“轰隆”一声的同时,天空五彩的阳光与周围斑斓的幕玻反射映衬着,只看见车前的玻璃脆裂着四散飞起,有种异乎寻常的夺目和绚烂,刹那间,一些模糊琐碎的面容亲切地在空中一掠而过。

 

 

 

 

 

 

 

 

那“轰隆”一声很响。不过,总的说来,胡玥还算是个幸运的男人吧,他现在无论如何都承认了。

 

 

 

 

他们都系着保险带,两辆车的车速也都不算快,因此这两个倒霉蛋的伤势还算过得去。华华匆匆赶到医院时,他已经安躺在那儿,连片子也拍好了,没骨折的地方,只有两处较严重的骨裂,外加轻微脑震荡。头上包着,从额头缠到下巴,其实没多大的伤,但乍一看煞是吓人。车祸刚发生那会,流得像泉水般的鼻血总算止住了,只是身上那件冰蓝色的衬衫,淅淅沥沥淌得满是血迹,看上去着实可怖。不过,实际上他只需常规观察两天,大概就可以出院了。

 

 

 

 

胡玥躺在病床上,周身都痛,可不知怎么,他好像又恍恍惚惚地回到了从前,从前他九岁时住院的光景。那气味,那感觉,隔着几十年如水般汩汩而淌的时光,慢慢洇染开来,渐渐地可触可嗅,无处不在。胡玥拍拍那个悲伤绝望的小男孩,笑着问:“怎么,又来住院了?”九岁的胡玥不理,继而突然嘻着脸,于是大小两个胡玥那会儿都嘻着脸,有点呆。

 

 

 

 

华华坐在病房床沿上,眼泪汪汪地看着他,问了半天,又哆嗦着挤出几句:“你是不是并不情愿生这孩子啊,啊,这样……这样心不定,啊,是不是,是不是心不定出事的……要不然怎么会这样,是不是真不想要啊……”胡玥定定神,听着好笑,虽然这笑牵动着不知哪里的伤口,痛得他呲牙裂嘴,他断断续续地说,因为下巴上缠着纱布,听起来这声音有点呜呜的:“瞎讲,瞎讲,一个都不够,我要生两个呢……最好你这次就生,生龙凤胎,一男一女。”华华凑过头,想听清楚点,听清后说不出哭笑,盯着他不知是悲是喜,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

 

 

 

 

她的“欧米茄”发型有点凌乱了,脸上的泪痕映着些胡玥才认识的孕斑,他看着华华,惊奇地发现,那多年前的娇脆神情好像又出现了,这次少了许多倔强,而添补上去的是相依为命的茕弱。她又在托付他了,她和她的孩子,胡玥感到点带了辛酸的得意,还有所谓劫后余生的庆幸与后怕。他把嘴角使劲地往上拉拉,算是笑,安抚性质的笑,并抬起一只手去摸华华的肚子,那里有他亲爱的宝宝,他多爱这孩子啊,胡玥微眯着眼,注视着他想像中冰蓝晨雾里满山奔跑着祭祖的孩子们。旁边人进人出,华华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老夫老妻的了,可这时候,不知怎么简直都舍不得推开胡玥,所以只好俯身去握住他的那只手。胡玥被她一握,借势便把华华的手拉了过来,放在自己脸上,那脸划着几道浅浅的口子,还带点碰伤,热灼灼的痛。

 

 

 

 

华华的手一片冰凉,放在他热灼的脸上非常惬意。胡玥的脖子也痛着,没法习惯性地扭头去看窗外,不过,刚被送进来时他晃过一眼,那窗外好像还是有树的,说不清颜色和形状的枝叶点缀着一角的窗户。胡玥闭上眼,长长地叹了口气,一种遥远而熟悉的气息慢慢淹没了他。

 

 

 

 

 

 

 

 

 

 

 

 

 

 

 

 

 

 

 

 

 

 

 

 

 

 

 

 

 

 

 

 

 

 

 

 

 

 

 

 

 

 

 

 

 

 

 

 

 

 

 

 

 

 

 

 

 

 

 

 



 
雪地 @ 2006-02-14 18:24

这是一篇少年时的旧作
很久很久以前啦
我真是个早熟的孩子
现在翻翻这部小说
我都会忍不住发出这样的感慨

嗯,还有就是《无巢的树
是我自己很喜欢的一部小说
是真的小说哦(我对小说很挑剔,《千面》其实都不算小说,呵呵)
少年时很认真地写的
只是因为在备考时偶尔听到的一个小故事
还有对冰蓝的感觉
一种气息

提醒一下
《无巢的树》节奏非常慢
像自来水一样苍白地流淌着
是那时小小的我
对婚姻,对平面生活下无数平常的破碎的面孔和挣扎的心灵的感觉
是讲最平常人生活的

送给所有的朋友
送给旁观粽310,希望你快乐
结婚和离婚都不可怕的
呵呵,其实1980后的生人是很难读下去的
所以不要勉强
这是写给1960年代和1970年代人看的东西
虽然后者也未必能读下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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